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36]
还满意吧?”
“嗯,还可以吧。她说我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那就应该差不多了。那些人里头老处女级别最高,又是自己部门招人,还不是她说了算。我看下
面也就是走走形式大家通过一下,说不定她明天就会通知录用你。”
郑滢猜对了,第二天艾米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来说决定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一
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老处女果然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
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 -- 倒不全是为了高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
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虽然公司章程
规定产假三个月,但大部分女员工怀孕没多久就开始停薪留职休假,休上一年再回来工作,有些人还能延
长一年,一般主管都不会为难。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 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小猪猡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 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 我脸上直发烫
。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说女人呢,有一
种‘筑巢’
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呢,人生几乎所有的决
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呢。” 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
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
箱子比我以前的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的,像块大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
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 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 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
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唷,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 郑滢酸溜溜地问。自从“猪猡”
事件后,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
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 程明浩解释
。
“乌鸦嘴,” 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 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对吧?啧啧,好大方。”
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猪猡” ,恐怕也是鼓
起了莫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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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4-25 6: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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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看我,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帮我对付她”,我歪着头朝他微笑。听说有些人
生来命相不和,相互看不惯,郑滢和程明浩或许就是如此,见面难得不吵;但是,我喜欢看他们拌嘴,因
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在乎我。
我把箱子打开,里面已经放了一包东西,打开,是十几罐我喜欢吃的咸菜和酱瓜。程明浩说,“给
你带回去。不过不要天天吃,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营养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下,郑滢没话说了。
晚上,我忙着整理东西,她躺在沙发上跷着脚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唉,真希望也有个男人这
么一门心思对我好。”
“不许抢我的噢。” 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一起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
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
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了,要追我,哼,起码拿个把PRADA 包包来。”
我曾经在“时尚” 杂志上看见过 PRADA
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
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 即使那个箱子并不是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买一杯咖啡。我从 Starbucks
排完队出来,突然头上亮了一个灯泡,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做捉迷藏。於是我
绕到一根柱子后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他,我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
有罪恶感。於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 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的话,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
去寻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是飞机场,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 我嘟起嘴。就算是我不好,他
这么凶我干什么?
以后的时间,我们并排坐着,程明浩好像真的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左手,
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但心里很感动;他真的会着急,而且非常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 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买这么大一杯干什么?”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会喝不完,” 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
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於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
人不放心呢? ”
“让人不放心?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 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
会舍得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因为有人守候,就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不由又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
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其实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
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
--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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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的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外
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一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
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两个人脸上都阳光灿烂,很幸福的样子;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
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他身后大玻璃窗后面的楼房说
不定就是世贸大厦。他在照片上显得很神气,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
领带,我认识,而且我还知道它多少钱,因为它就是我买来送给杜政平的,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而他身
上穿着的那件衬衫,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银灰色,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和领带一配,却交相生辉,比白衬衫
有神采得多。送他领带的时候,我随口说这样配色好看,记得当时他说过要我今年送件衬衫给他。才一年
时间,什么都变了,现在,他如期穿上了这件衬衫。食言的,是我。
我突然开始想,那件衬衫究竟是他自己买的,还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呢?
想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我觉得自己太可笑:管它谁买的,反正不是我买的。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 她也收到邮件
,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
我说,“我看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现在好像变好看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
“人靠衣装,工作了,打扮得整整齐齐,当然比较顺眼。怎么,你总不会觉得‘众里寻他千百度,
那人却在,纽约曼哈顿’ 吧?” 我笑起来。
“才不呢,小
“嗯,还可以吧。她说我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那就应该差不多了。那些人里头老处女级别最高,又是自己部门招人,还不是她说了算。我看下
面也就是走走形式大家通过一下,说不定她明天就会通知录用你。”
郑滢猜对了,第二天艾米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来说决定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一
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老处女果然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
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 -- 倒不全是为了高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
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虽然公司章程
规定产假三个月,但大部分女员工怀孕没多久就开始停薪留职休假,休上一年再回来工作,有些人还能延
长一年,一般主管都不会为难。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 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小猪猡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 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 我脸上直发烫
。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说女人呢,有一
种‘筑巢’
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呢,人生几乎所有的决
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呢。” 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
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
箱子比我以前的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的,像块大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
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 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 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
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唷,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 郑滢酸溜溜地问。自从“猪猡”
事件后,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
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 程明浩解释
。
“乌鸦嘴,” 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 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对吧?啧啧,好大方。”
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猪猡” ,恐怕也是鼓
起了莫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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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看我,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帮我对付她”,我歪着头朝他微笑。听说有些人
生来命相不和,相互看不惯,郑滢和程明浩或许就是如此,见面难得不吵;但是,我喜欢看他们拌嘴,因
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在乎我。
我把箱子打开,里面已经放了一包东西,打开,是十几罐我喜欢吃的咸菜和酱瓜。程明浩说,“给
你带回去。不过不要天天吃,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营养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下,郑滢没话说了。
晚上,我忙着整理东西,她躺在沙发上跷着脚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唉,真希望也有个男人这
么一门心思对我好。”
“不许抢我的噢。” 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一起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
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
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了,要追我,哼,起码拿个把PRADA 包包来。”
我曾经在“时尚” 杂志上看见过 PRADA
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
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 即使那个箱子并不是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买一杯咖啡。我从 Starbucks
排完队出来,突然头上亮了一个灯泡,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做捉迷藏。於是我
绕到一根柱子后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他,我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
有罪恶感。於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 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的话,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
去寻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是飞机场,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 我嘟起嘴。就算是我不好,他
这么凶我干什么?
以后的时间,我们并排坐着,程明浩好像真的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左手,
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但心里很感动;他真的会着急,而且非常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 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买这么大一杯干什么?”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会喝不完,” 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
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於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
人不放心呢? ”
“让人不放心?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 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
会舍得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因为有人守候,就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不由又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
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其实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
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
--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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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4-25 6: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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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的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外
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一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
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两个人脸上都阳光灿烂,很幸福的样子;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
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他身后大玻璃窗后面的楼房说
不定就是世贸大厦。他在照片上显得很神气,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
领带,我认识,而且我还知道它多少钱,因为它就是我买来送给杜政平的,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而他身
上穿着的那件衬衫,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银灰色,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和领带一配,却交相生辉,比白衬衫
有神采得多。送他领带的时候,我随口说这样配色好看,记得当时他说过要我今年送件衬衫给他。才一年
时间,什么都变了,现在,他如期穿上了这件衬衫。食言的,是我。
我突然开始想,那件衬衫究竟是他自己买的,还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呢?
想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我觉得自己太可笑:管它谁买的,反正不是我买的。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 她也收到邮件
,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
我说,“我看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现在好像变好看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
“人靠衣装,工作了,打扮得整整齐齐,当然比较顺眼。怎么,你总不会觉得‘众里寻他千百度,
那人却在,纽约曼哈顿’ 吧?” 我笑起来。
“才不呢,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