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 [1]
葛亮以空间辐辏的概念写南京,看得出香港和台湾经验给予他的启发。南京无论如何保守,毕竟进入了新的世纪,所谓历史长河到此漫漶出去,成为一种穿梭空间、湮没边界的体会。如此,葛亮将六朝风月与后现代、后社会主义的浮华躁动并列一处,或糅合、擦撞种种人事巧合就显得事出有因。叶毓芝和日本情人芥川在抗战前夕恋爱不奇怪;芥川的子女在南京大屠杀七十年之后,成为救赎原罪的奔走者,同时叶的外孙女程囡又和芥川的儿子相互有了性的吸引——这几乎已经到了隔代乱伦的边缘。相似的例子是程忆楚异母异父的哥哥暗恋妹妹,甚至向她求婚。历史在南京的离散与聚合如此盘根错节,以致失去了原有一以贯之的正义诉求或伦理线索。南京的「谜底」深邃不可测,这是葛亮的用心所在了。
葛亮似乎与鸟有缘,从《谜鸦》到《朱雀》,短短几年的成绩令人惊艳。徘徊在南京的史话和南京的神话之间,《朱雀》展现的气派为葛亮同辈作家所少见。在长篇叙事的经营和历史视野的构筑上,葛亮不妨与当代书写城市的小说名家继续对话。
比如王安忆的《长恨歌》写上海六十年的沧桑变幻,古典诗歌里感天动地的情史化作十里洋场的欲望传奇,海上风华的诱惑与怅惘也以此展开。又如贾平凹的《废都》写当代西安的声色犬马,极颓废也极感伤。长安的气象在盛唐过后就每下愈况,废都之「废」因此不是一时一地的感慨,而是积压千年的块垒。台湾的朱天心在上个世纪末以台北为背景写下《古都》。对朱而言,台北毫无历史或历史感可言,但借着召唤一个海市蜃楼般的古都台北,作家写出了她无处感怀的怀旧,难以发泄的忧伤。香港的董启章在九七回归前夕创作了《地图集》和《V城繁胜录》;前者有卡尔维诺式「看不见的城市」的政治隐喻,后者则谐拟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笔意,预先怀念香港将要消失的繁盛。旅美的施叔青曾有《香港三部曲》以女性眼光看香港百年起伏,但张北海的《侠隐》才更出奇制胜,沿用会党侠情小说的形式,为七七事变前的故都北平写下回光返照的一页。
序言:归去未见朱雀航(6)
这些作家各自为心仪的城市述说故事,也因此延续了每个城市的「神话」氛围。葛亮写《朱雀》想来也抱有同样的野心。就此我们回到小说最重要的意象——朱雀——以及一只朱雀形状的金饰。这只金饰朱雀曾被叶毓芝、程忆楚、程囡三代母女彼此流传,而朱雀又随着女人们的情爱对象不断转手流浪。朱雀的「旅行」,从家人到情人,从南京到北大荒,甚至到了加拿大,一方面诉说世事无常,一方面暗示因缘巧合,南京和南京人谜样的命运也随着朱雀的线索迤逦展开。小说最后高潮,朱雀的来源真相大白,我们这才理解所谓偶然和必然,冥冥的宿命和人世的机巧其实此消彼长,一件民间工艺品竟是见证——甚至救赎——历史混沌的最后关键。
在写作的层次上,葛亮可以更为自觉地作为说故事人,他何尝不就像是个打造朱雀的手艺人,他的小说就是那神鸟又一次的神奇幻化。如此,他的叙事更有可能将上古的神话嫁接到后现代的「神话」上。这让我们想起小说最后,许廷迈遇到朱雀最原始的主人的一段描写。后者端详多年以前的对象,不胜唏嘘,他于是
在小雀的头部缓缓地锉。动作轻柔﹐仿佛对一个婴孩。
铜屑剥落﹐一对血红色的眼睛见了天日﹐放射着璀灿的光。
朱雀开了眼,南京的「谜底」灵光一现,这是小说最动人的时刻。而如何持续打磨自己的记忆和技艺,让作品放出「璀璨的光」,也应该是葛亮最深的自我期许吧。
《朱雀》结尾相当耐人寻味。程囡知到自己怀孕,决定生下无父的孩子。她与远在太平洋彼岸的许廷迈联络,廷迈兼程赶回南京。当他到了「西市门口﹐他默然站定﹐觉出脚底有凉意袭上来。」他为什么回来?果然会和程囡重逢么?回到了南京他会就此待下来么?
这最后一章的章名是「归去未见朱雀航」。游子归来,一切恍如隔世,但一切似乎又都已注定。那曾经绚丽的神秘的朱雀何在?早已消失的朱雀航可还有迹可寻?命运之轮缓缓转动,南京的故事未完,也因此,《朱雀》不代表葛亮南京书写的结束,而是开始。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1)
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局外人。只因为有了她﹐这无穷尽的陌生才对他打开了一个缺口﹐施舍似的。
他是个有尊严的人﹐可站在这堂堂皇皇的孔庙跟前﹐还是有了受宠若惊的表情。那匾上写着“天下文枢”。牌坊是新立的﹐洒金的字。字体虽然是庄重的﹐但还是轻和薄,像是那庙门前新生的胡须。但就是这样﹐他还是被镇住了。
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当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城市。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却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左证。厚得发硬的呢子﹐穿在身上其实是有些累赘的﹐似乎并没有人想起去改良过。穿时要打上至少二十五道褶子﹐必须是单数的﹐这也是约定俗成﹐无人非议。然而外地的人们关心的却是这裙子附丽的讯息﹐他不止一次被人问起他们苏格兰的男人穿这裙子时﹐里面到底有没有底裤。他就会脸红﹐仿佛这习气的形成都是他的罪过。在这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份﹐他明白﹐他并不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是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到他大学读了一半﹐学校里实行了与国外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他就填了地处南京的著名大学。倒不见得完全是寻根的需要﹐这大学的物理专业在国际上是有声望的﹐和他的所学也相关。不过这也无法为他看似寻根的举动找一个充份的借口﹐或许和寻根互为借口。在出发之前﹐他用功地做了准备的工作﹐学了一个学期的汉语﹐又翻看一些有关南京的资料。后来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那时的南京﹐是世界上的第一大城﹐并不似中国以往的旧都﹐有体面庄严的方形外城﹐而是轮廓不规矩得很﹐却又奇异地闳阔。这局面其实是一个皇帝迷信的结果。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更是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有些信马由缰﹐是六朝以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第一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然而竟一时忘记了河的名字﹐就对接待他的中国大学生说﹐他要去看这个城市最著名的River。叫小韩的大学生是个很热心的人﹐带着他就上了一辆巴士。下了车﹐他们站在了很大而陈旧的铁架桥上。桥头是一座汉白玉的雕像﹐好像是三个身份不同的人﹐摆出很革命的姿态。他往桥下张望﹐底下是有些泛黄的滔滔的水。他顿悟了﹐说NO﹐这是扬子江﹐我要去的是另一个河。小韩想了一下说﹐你是说秦淮河吧﹐那我们去夫子庙。
他这就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
小韩路上对他说﹐这夫子庙是南京很著名的去处﹐为了纪念中国古代的圣人孔夫子。他就兴奋起来﹐说他知道孔子﹐他知道的还有一个孟子﹐是孔夫子的儿子。小韩就对他好脾气地一笑﹐说﹐这倒不是﹐我以后慢慢讲给你听。
他没料到夫子庙是个极热闹的所在。他总以为纪念圣人的地方应该是肃穆的﹐就像莎士比亚的墓地和司哥特的故居。而这里却满是香火气。待站到秦淮河边﹐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不新鲜的味道﹐把他吓了一跳。这河以这种突如其来的方式让他失望了﹐水不仅是浑﹐而且黑得发亮。他于是很坦白地说﹐这河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小韩脸红了﹐现出很惭愧的样子﹐说政府在治理﹐会好的。他总觉得自己是个乐观的人﹐他就很诗意地将这气味理解为六朝脂粉腐朽和黏腻的余韵。然而终究不是。这时候有船过来﹐载着图新鲜的游客。小韩问他想不想坐上在河里走一遭。他探了一下头﹐看那油漆得花团锦簇的船上﹐站着个敦实粗短的中年船工﹐那船工直起嗓子拉了一下生意﹐然后清了清喉咙﹐“扑”地向河里吐了一口。也并没有看到意想中的歌娘﹐他就摇了摇头。
第一章 格拉斯哥V.西市(2)
小韩又带他往前走了﹐他看到前面有了红墙金瓦的建筑﹐虽然颜色是旧了﹐但是在这嘈杂中却有股肃然之气。门楼上是一块匾﹐上面书写着很虬劲的汉字。这四个字倒认识三个﹐“天下文”﹐然而最后一个却没见过﹐他想这是很关键的一个字。他在心里一笔一划描摩着这个架构巍峨的生字﹐心里有了被征服的感觉。
小韩说进去看看﹐就去买门票。他很奇怪这样的地方竟要门票﹐觉得自己朝圣的心情被辜负了。
小韩兜了一圈又回来﹐很失落地说﹐售票处的人说里面在修缮﹐竟不放游客进去。他倒不以为意﹐反而心里有些理解了﹕这庙虽然不是像迪斯尼那样是用钱堆起来的地方﹐却总要经费来维护。这门票就算是变了相的香火﹐孔老夫子总该能受用的。
两个人沿着河畔走着﹐说些闲话﹐说着说着也就沉默了。走到了一座石拱桥跟前﹐远远的一队人﹐红帽皂靴﹐穿着长袍一路吹吹打打地走过来﹐还有一顶轿子﹐在四个男人肩上颤悠悠地一上一下。这是极有中国特色的男女嫁娶的一幕﹐他看得愣了神﹐并不知道这队人只是当地一个酒厂的活广告。
待这队人锣鼓喧天地走远了﹐他也看够了。他看够了﹐回过头来﹐小韩却不见了。他四周张望了一下还是看不见﹐就跑到了刚纔那座桥上﹐引了颈子望。他身形高大﹐动作又很夸张﹐这样望来望去﹐就好像一只神态焦灼的鹅了。
小韩是个没什么特色的人﹐穿了一件灰扑扑的夹克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