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32]
来,她该怎么回答?况且,今天受到的屈辱足以令她在他面前自杀一百次,她不要他知道。
正要挂电话,音乐却停止了,换了自辉温柔的声音,“喂——”
“是我,”她说,细听,那边很安静,背景是浪漫舒缓的音乐。她挑了挑眉,“你在哪里?”
“公司附近的上岛,跟一个朋友聊聊天。”
她屏住气,“哪个朋友?”
“琳琅。”
江紫末从来就不是个大度的人,尤其是感情方面。今天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她羞愤得差点自杀,又刚知道他欺骗她——深呼吸,又再深深地吸一口气,“今天是平安夜,你不陪老婆儿子,却跟别的女人泡咖啡馆!”
自辉大概没想到这个醋坛子会爆,沉默了半晌,才不急不缓地解释,“只是随便聊聊,你别想太多。对了——你在哪儿打的电话?我过去找你。”
“山脚下尼姑庵!”
“别闹,快说在哪儿,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别来找,我马上剃度了。”
火大地扔下听筒,缩在沙发里生闷气。被他爹甩了一巴掌,他居然还逍遥着跟人喝咖啡。
林之洋见势不妙,小心翼翼地问:“要出家?”
“快了!”
“不就跟个女人聊天嘛,自辉向来就很多仰慕者,也没听说他跟谁扯不清啊。”
“我回家了。”她走到墙角,抱起礼物盒要离开。
林之洋起身,叫住她,“我跟你说的事呢?”
江紫末扶着门,换好鞋才回头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啊,之洋。我现在已经懂得什么是重要的,过些年,童童长大,就不会再需要我这个妈妈,所以,我能照顾陪伴他的就这几年,你说,哪个更重要?”
“你真的变了,变得有勇气了,”林之洋笑着说,“以前自辉不许你接近童童,你就不敢接近。现在的你,我想,应该不会再被情绪左右了。”
江紫末只微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不被情绪左右才有鬼了,她今天是个可怜人,可怜的人必然要做些坏事,变得可恨一点才合理。
雨已经停了,坐进计程车里,透过布满雨迹的车窗看去,披光挂彩的平安夜,城市变得华美而喧嚣,快乐的人们在街头狂欢,大屏幕上的明星在大声祝福:“圣诞快乐!”
你快乐吗?江紫末。
她轻轻问自己。似乎在不久之前,平安夜还与同学们在KTV里抢麦,引颈狂歌,疯笑着唱感伤的歌,那时也有眼泪,却是笑出的眼泪,那时的自己快乐吗?
没有准扬的挚爱,没有自辉的呵护,也不会有狠厉的巴掌落在脸颊上。
年轻,是一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苦与乐的交织,才是成长的味道,味精加辣椒,美味中伴着呛鼻的眼泪。
醒来后,第一次,江紫末不再把自己当成22岁,她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是妈妈的女儿,是别人的儿媳,她扮演了那么多角色,却没一个是自己。
突然好怀念一个声音,江紫末!江紫末!平板,全无感情可言,却有名有姓。
那个声音永远的消失了,再也听不见,没有谁再像他那样,叫她一声——江紫末。
一辆电视台的采访车停在前面,记者拦住一个路人问:“快新年了,你有什么愿望?”
我愿自辉爱我如故。她又在心里轻轻回答。
“到人民路上岛咖啡。”她对司机报出地址。
她要亲眼见到自己许的愿是否得以实现。
作者有话要说:先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这么晚才更的原因是,我大年初一就病倒了,重感冒,一直到今天,仍没有痊愈。
相信不会有人在过年诅咒自己生病,所以,请谅解虫子!
过年,家里的饭桌上三四十个菜,可怜我每天只能喝白粥吃咸菜,连打三天吊针,胃口尽失,且体温时高时低,一直反复,至今,每天也还是没胃口,头昏脑涨,四肢无力。
有JM问过,啥时候可以出。年前,虫子已经交稿了,大概五六月份,就可以见到实体书了,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
另,也有JM提出开新坑的要求,俺开坑了,现实风格,算是给我们自己的礼物。
今年,80头的就30岁了,虫子也是马上就奔三的人,所以写了这篇属于我们自己的文,喜欢的可以去看看,注:没有存稿,完稿速度仍有赖你们督促。《陌生人》因为有你们,虫子三个月就完稿,是史无前例的迅速,由此可见,你们对我有多重要。
chapter 44
童自辉不知道紫末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话还未滚到嘴边,电话已经被挂断了。收起手机,胸口阵阵发闷。紫末从来都是对他百依百顺,以夫为天的;就是失忆前关系僵冷的时期,她也未曾有过蛮横的行为举动。虽然心知有异,原因却无从猜起,何况对面还坐着一个需要应付的人,只好收起手机,等会儿再去找她问清楚。
端正面孔,看向对面的琳琅,脸上虽然挂着微笑,心里却叫苦不迭。他就不明白,断了七年的音讯,不是早就该各自珍重了吗?他当初也没做过出格的事,仅赴过几次约,连手也没牵过,在他一生中跟女人来往的记录里,没有比那更纯洁的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坚持认为他们的关系不仅止于此?
“紫末打来的,”他温柔地微笑着说。
琳琅暗自捏紧了咖啡杯,强忍着心酸,漫不经心地应道:“哦。”
她以为淡漠些可以让自辉紧张,或许会对她解释点什么;等了半天,却见自辉拿着个手机翻来覆去的看,根本没把她的冷淡放在心上,非但是没影响到他的情绪,反倒像是给了他任意思考的空间;她晾在一旁,手边连本随手翻阅的杂志都没有,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
这男人很会装蒜,她心想,几年前就是总被他蒙混过关,委婉曲折那套对他不管用,这方面,他有丰富的经验。
她想到紫末一贯的退让和善解人意,男人大抵都不喜欢强势的女人,尤其是小就成就的男人,安于经营一座小城池,并不在意女人给他带来多少财富,他只享受在那一个小城池里当一个被人依赖信仰的君王,并穷其一生去关爱呵护自己统治下的臣民。
忽然间,她敛起锋芒和美丽,神情和目光同时变得柔和,夹起一块方糖,放入自辉的咖啡里,循循善诱道:“你打算一生都守着一个心里装别的男人的女人,对其他女人都视而不见吗?”
自辉对她的问题感到意外,这么多年没有联系的人,见面才寒暄过几句,竟然问起别人的感情生活来,是不是太突兀了?或者——他低头喝咖啡,暗想着,为什么这女人有点‘操之过急’的感觉?
他低下头,喝着咖啡,觉得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必要。
琳琅是很急,她的那段婚姻已经不能再拖下去,跟那个人一起生活简直就是相互折磨。她渴望过新的生活,却又不想一个人寂寞过活,遭人耻笑。如今她的婚姻虽然不如意,丈夫对她冷淡,至少还有名车华服傍身,表面看起来仍是光鲜的。她不要剩下一个人,孤苦伶仃。
眼见自辉喝着咖啡,丝毫不理会她。她心里一发急,张口问道:“你以前喜欢过我吗?”
自辉从容地笑了笑,“喜欢啊,为什么不喜欢你?”看是哪种喜欢,就大爱而言,他对路边行乞的穷人都很有爱。手扬了扬,招来服务生往杯里加水,顺口说道:“若是问到爱谁,非紫末莫属。”
很低的声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确凿与稳沉,其深意不言而喻。
“七年前,你曾说,如果紫末不怀那个孩子,你会照顾我一生——”
“话不可能乱讲,我说过这种话么?”自辉匆匆咽下咖啡,转过脸来,快速阻断她的话,免得她继续说下去难堪。他可对天发誓,紫末若甩了他,说不定会续娶,但现在,若运气好,条件允许,家里还可以添个小宝宝,加个外人进来搅和,那绝对不在计划内。
“你居然否认!”琳琅杏眼圆睁,几乎不敢相信他居然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这种小人行迳太遭人鄙视了。她飞快地用指头弹着桌面,借以平复自己的窘迫的情绪。
“什么否认?”自辉端正坐姿,正欲把关系撇清。却见她双眼浮出水雾,愣了愣,想到她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的女人,他这样直白地否认,等于扇她的耳光。顿了顿,声音放柔,“好吧,也许是我不记得了,你也知道,隔了这么多年,谁会记得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可是这种话你怎么能忘?”琳琅哀怨之极,心里更加不敢相信了。
自辉烦躁地拉了拉领带,为什么不能忘?谁说话时还带个复读机,过后还温故而知新不成?
“你别哭,仔细跟我说,究竟我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说了这种话?”
“当时是在公园里,你说过给我答复,我等了半个月,你才来见我,对我说了这句话,”琳琅用手抹去眼泪,断断续续的说,“你记起来了吗?你知道,我一直遗憾到现在。”
记是记起来了,但是,那样的话,不都是拒绝的统一辞令么?一个大男人拒绝一个女人,出于礼貌,也应该把话说得漂亮点。免得使人下不来台,伤及别人的自信。
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错,换一个说辞,她也许就不会几年还惦记着。
随手抽出一张纸巾,递给琳琅,心一软,老毛病又犯了,冷酷的话说不出口,只能折衷道:“对不起,我没想到你这么多年还记着。”
琳琅一听到这样的话,误以为是出于愧疚的哄劝,接纸巾时,连自辉的手也一并握住了,把脸埋在他的手背上嘤嘤啜泣,冰冷的泪水一道道地落在他的手背上,自辉恍若感到有好多条小蛇在他的手背上蠕动,心里虽别扭极了,见她那么伤心,又不敢抽回手,忍受着别扭,任她吃豆腐吃个过瘾。
“叩叩叩——”像是谁在敲玻璃。
他偏过头,脸色大变,紫末叉腰站在窗外,阴影下,她的两半边脸颊有点不规则的怪异,但他来不及细察,紫末那青黑的脸色,以及喷火的双眸已让他从头凉到到脚底心。
她抱臂站在外面,隔窗看着琳琅抓着他的手,神情渐渐肃然而平静,嘴角微微翘起,含着一抹讥笑,那样子仿佛在说:老娘看你们缠绵到几时?演啊,快演啊,再演得深情一点啊!
他急忙的抽回了手,同时,紫末的身影倏忽一闪,已消失在落地窗外。
周琳琅黯然地望着自辉追出去的身影,如七年前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追出去找傻等在公园里的紫末,她正心旌神漾着,爱慕的目光只来得及抓住消失在拐角处的衣
正要挂电话,音乐却停止了,换了自辉温柔的声音,“喂——”
“是我,”她说,细听,那边很安静,背景是浪漫舒缓的音乐。她挑了挑眉,“你在哪里?”
“公司附近的上岛,跟一个朋友聊聊天。”
她屏住气,“哪个朋友?”
“琳琅。”
江紫末从来就不是个大度的人,尤其是感情方面。今天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她羞愤得差点自杀,又刚知道他欺骗她——深呼吸,又再深深地吸一口气,“今天是平安夜,你不陪老婆儿子,却跟别的女人泡咖啡馆!”
自辉大概没想到这个醋坛子会爆,沉默了半晌,才不急不缓地解释,“只是随便聊聊,你别想太多。对了——你在哪儿打的电话?我过去找你。”
“山脚下尼姑庵!”
“别闹,快说在哪儿,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别来找,我马上剃度了。”
火大地扔下听筒,缩在沙发里生闷气。被他爹甩了一巴掌,他居然还逍遥着跟人喝咖啡。
林之洋见势不妙,小心翼翼地问:“要出家?”
“快了!”
“不就跟个女人聊天嘛,自辉向来就很多仰慕者,也没听说他跟谁扯不清啊。”
“我回家了。”她走到墙角,抱起礼物盒要离开。
林之洋起身,叫住她,“我跟你说的事呢?”
江紫末扶着门,换好鞋才回头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啊,之洋。我现在已经懂得什么是重要的,过些年,童童长大,就不会再需要我这个妈妈,所以,我能照顾陪伴他的就这几年,你说,哪个更重要?”
“你真的变了,变得有勇气了,”林之洋笑着说,“以前自辉不许你接近童童,你就不敢接近。现在的你,我想,应该不会再被情绪左右了。”
江紫末只微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不被情绪左右才有鬼了,她今天是个可怜人,可怜的人必然要做些坏事,变得可恨一点才合理。
雨已经停了,坐进计程车里,透过布满雨迹的车窗看去,披光挂彩的平安夜,城市变得华美而喧嚣,快乐的人们在街头狂欢,大屏幕上的明星在大声祝福:“圣诞快乐!”
你快乐吗?江紫末。
她轻轻问自己。似乎在不久之前,平安夜还与同学们在KTV里抢麦,引颈狂歌,疯笑着唱感伤的歌,那时也有眼泪,却是笑出的眼泪,那时的自己快乐吗?
没有准扬的挚爱,没有自辉的呵护,也不会有狠厉的巴掌落在脸颊上。
年轻,是一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苦与乐的交织,才是成长的味道,味精加辣椒,美味中伴着呛鼻的眼泪。
醒来后,第一次,江紫末不再把自己当成22岁,她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是妈妈的女儿,是别人的儿媳,她扮演了那么多角色,却没一个是自己。
突然好怀念一个声音,江紫末!江紫末!平板,全无感情可言,却有名有姓。
那个声音永远的消失了,再也听不见,没有谁再像他那样,叫她一声——江紫末。
一辆电视台的采访车停在前面,记者拦住一个路人问:“快新年了,你有什么愿望?”
我愿自辉爱我如故。她又在心里轻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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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亲眼见到自己许的愿是否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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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晚才更的原因是,我大年初一就病倒了,重感冒,一直到今天,仍没有痊愈。
相信不会有人在过年诅咒自己生病,所以,请谅解虫子!
过年,家里的饭桌上三四十个菜,可怜我每天只能喝白粥吃咸菜,连打三天吊针,胃口尽失,且体温时高时低,一直反复,至今,每天也还是没胃口,头昏脑涨,四肢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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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也有JM提出开新坑的要求,俺开坑了,现实风格,算是给我们自己的礼物。
今年,80头的就30岁了,虫子也是马上就奔三的人,所以写了这篇属于我们自己的文,喜欢的可以去看看,注:没有存稿,完稿速度仍有赖你们督促。《陌生人》因为有你们,虫子三个月就完稿,是史无前例的迅速,由此可见,你们对我有多重要。
chapter 44
童自辉不知道紫末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话还未滚到嘴边,电话已经被挂断了。收起手机,胸口阵阵发闷。紫末从来都是对他百依百顺,以夫为天的;就是失忆前关系僵冷的时期,她也未曾有过蛮横的行为举动。虽然心知有异,原因却无从猜起,何况对面还坐着一个需要应付的人,只好收起手机,等会儿再去找她问清楚。
端正面孔,看向对面的琳琅,脸上虽然挂着微笑,心里却叫苦不迭。他就不明白,断了七年的音讯,不是早就该各自珍重了吗?他当初也没做过出格的事,仅赴过几次约,连手也没牵过,在他一生中跟女人来往的记录里,没有比那更纯洁的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坚持认为他们的关系不仅止于此?
“紫末打来的,”他温柔地微笑着说。
琳琅暗自捏紧了咖啡杯,强忍着心酸,漫不经心地应道:“哦。”
她以为淡漠些可以让自辉紧张,或许会对她解释点什么;等了半天,却见自辉拿着个手机翻来覆去的看,根本没把她的冷淡放在心上,非但是没影响到他的情绪,反倒像是给了他任意思考的空间;她晾在一旁,手边连本随手翻阅的杂志都没有,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
这男人很会装蒜,她心想,几年前就是总被他蒙混过关,委婉曲折那套对他不管用,这方面,他有丰富的经验。
她想到紫末一贯的退让和善解人意,男人大抵都不喜欢强势的女人,尤其是小就成就的男人,安于经营一座小城池,并不在意女人给他带来多少财富,他只享受在那一个小城池里当一个被人依赖信仰的君王,并穷其一生去关爱呵护自己统治下的臣民。
忽然间,她敛起锋芒和美丽,神情和目光同时变得柔和,夹起一块方糖,放入自辉的咖啡里,循循善诱道:“你打算一生都守着一个心里装别的男人的女人,对其他女人都视而不见吗?”
自辉对她的问题感到意外,这么多年没有联系的人,见面才寒暄过几句,竟然问起别人的感情生活来,是不是太突兀了?或者——他低头喝咖啡,暗想着,为什么这女人有点‘操之过急’的感觉?
他低下头,喝着咖啡,觉得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必要。
琳琅是很急,她的那段婚姻已经不能再拖下去,跟那个人一起生活简直就是相互折磨。她渴望过新的生活,却又不想一个人寂寞过活,遭人耻笑。如今她的婚姻虽然不如意,丈夫对她冷淡,至少还有名车华服傍身,表面看起来仍是光鲜的。她不要剩下一个人,孤苦伶仃。
眼见自辉喝着咖啡,丝毫不理会她。她心里一发急,张口问道:“你以前喜欢过我吗?”
自辉从容地笑了笑,“喜欢啊,为什么不喜欢你?”看是哪种喜欢,就大爱而言,他对路边行乞的穷人都很有爱。手扬了扬,招来服务生往杯里加水,顺口说道:“若是问到爱谁,非紫末莫属。”
很低的声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确凿与稳沉,其深意不言而喻。
“七年前,你曾说,如果紫末不怀那个孩子,你会照顾我一生——”
“话不可能乱讲,我说过这种话么?”自辉匆匆咽下咖啡,转过脸来,快速阻断她的话,免得她继续说下去难堪。他可对天发誓,紫末若甩了他,说不定会续娶,但现在,若运气好,条件允许,家里还可以添个小宝宝,加个外人进来搅和,那绝对不在计划内。
“你居然否认!”琳琅杏眼圆睁,几乎不敢相信他居然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这种小人行迳太遭人鄙视了。她飞快地用指头弹着桌面,借以平复自己的窘迫的情绪。
“什么否认?”自辉端正坐姿,正欲把关系撇清。却见她双眼浮出水雾,愣了愣,想到她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的女人,他这样直白地否认,等于扇她的耳光。顿了顿,声音放柔,“好吧,也许是我不记得了,你也知道,隔了这么多年,谁会记得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可是这种话你怎么能忘?”琳琅哀怨之极,心里更加不敢相信了。
自辉烦躁地拉了拉领带,为什么不能忘?谁说话时还带个复读机,过后还温故而知新不成?
“你别哭,仔细跟我说,究竟我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说了这种话?”
“当时是在公园里,你说过给我答复,我等了半个月,你才来见我,对我说了这句话,”琳琅用手抹去眼泪,断断续续的说,“你记起来了吗?你知道,我一直遗憾到现在。”
记是记起来了,但是,那样的话,不都是拒绝的统一辞令么?一个大男人拒绝一个女人,出于礼貌,也应该把话说得漂亮点。免得使人下不来台,伤及别人的自信。
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错,换一个说辞,她也许就不会几年还惦记着。
随手抽出一张纸巾,递给琳琅,心一软,老毛病又犯了,冷酷的话说不出口,只能折衷道:“对不起,我没想到你这么多年还记着。”
琳琅一听到这样的话,误以为是出于愧疚的哄劝,接纸巾时,连自辉的手也一并握住了,把脸埋在他的手背上嘤嘤啜泣,冰冷的泪水一道道地落在他的手背上,自辉恍若感到有好多条小蛇在他的手背上蠕动,心里虽别扭极了,见她那么伤心,又不敢抽回手,忍受着别扭,任她吃豆腐吃个过瘾。
“叩叩叩——”像是谁在敲玻璃。
他偏过头,脸色大变,紫末叉腰站在窗外,阴影下,她的两半边脸颊有点不规则的怪异,但他来不及细察,紫末那青黑的脸色,以及喷火的双眸已让他从头凉到到脚底心。
她抱臂站在外面,隔窗看着琳琅抓着他的手,神情渐渐肃然而平静,嘴角微微翘起,含着一抹讥笑,那样子仿佛在说:老娘看你们缠绵到几时?演啊,快演啊,再演得深情一点啊!
他急忙的抽回了手,同时,紫末的身影倏忽一闪,已消失在落地窗外。
周琳琅黯然地望着自辉追出去的身影,如七年前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追出去找傻等在公园里的紫末,她正心旌神漾着,爱慕的目光只来得及抓住消失在拐角处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