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 《孤独的吸血鬼》作者:晴川 [6]
滑的皮肤有一日也会打满皱纹,从我那具习以为常的肉体里再不能迸发出力量,不得不虚弱地从这个世界消失,那真是可怕,太可怕了,而这样的事却千年不变地日复一日地发生着。
活人想到自己的死,那是什么心情?
让人有智慧,是以这个大悲哀为代价的吧?多么残忍。
现在,我不在这个大悲哀中了,作为这具新肉体的主人,我的生命会延继很久很久,久到对于人类来说象是永生。这也是当初我愿意参加这个实验的原因吧?没有人不想长生,没有人不想成为超人,没有人不想拥有力量,如果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会不会做这样的选择?也许不会,但我同样会觉得牺牲良多吧?
天一会陪伴我渡过他的一生吗?他的一生,千年之后我会想,许久许久之前,有一个男人爱我,曾陪我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那是他的一生,我的一个假日。
对天一不公平,所以不能对天一要求太多,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永远看不到天一不爱我或不只爱我一个,因为如果看到了,我实在难以原谅,就算原谅也永远不会忘记,就象贝壳的一粒砂,在心里终生碾磨着,即使变成一颗珠子,在美丽光洁的外表背后,一层层裹着的都是泪水吧?一只贝壳的最大幸福就是从没孕育过珠子吧?有同事追踪自己的丈夫到酒吧,然后发现真相,多么勇敢。我只希望永远不知道不看见,我不知道的事不会伤害我。
天一请我原谅,我原谅他。
时间一点点过去。
天一渐渐沉默了,下班回来就喊累,然后打开电视,手拿一杯啤酒,有时就一袋乱七八糟的零食,一直吃到打嗑睡。
叫他,他会微笑,转过头来,好脾气地,倦倦地。同他说什么,他也不太感兴趣,只是敷衍。他整个人象一团粘稠的烂泥,推不动甩不脱你用尽力气不能改变他分毫,你捏他搓他揉他,让他圆让他扁让他方,他始终是一团泥,你改变不了他是团泥。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胶着。
我,明白了。
许多时候爱在你想不到的时候,消失了。
在枪林弹雨中,在困苦劳顿中,没有死去的爱,在平静的生活中却渐渐枯萎。
什么原因呢?没有人会知道。
我该如何抉择?我们之间发生过太多故事,我已经不能潇洒地说一声“再见”就离开了,我欠他太多,我付出的爱太多,我不能走。
何况他是唯一知道我还能接受我的人。
在夜里,我趴在窗前,望向无边的黑暗,呆呆地,觉得黑夜象一大桶无边无际的沥青,浓稠地,让人无法挣脱,让人窒息,而我,只能属于夜。我痛苦地想,如果真的窒息,至少是可以死去的。
有一天,当我发呆时,我听见天一说:“用尖木桩?……是,心脏……烧掉……”
我走过去,站在他床前。
他满头是汗,手脚还在挣扎。
忽然他睁开眼,猛看到眼前有人,惊叫一声,坐了起来,向后躲去。
我说:“是我,天一,是我。”
天一一震,身子不同自主地向后一挺,他的后背抵在墙上,他的表情依旧是又惊又怕,然后他的眼睛飞快地看了一眼床边他的枕头,他的手好象要去拿什么,抖了一下又停住。
我可能不该去发现他的秘密,他的心事,人的心,都是黑暗的深渊,如果可以不发掘,就不要发掘,有时候会掘出怪兽来。但当时,我好象受他的催眠一样,不由自主地翻开他的枕头,看见一只银色的2厘米直径带尖头的圆棒,这是他梦里说的尖木桩吧?
我想起来,传说中杀死吸血鬼,一定要用尖木桩刺进他的心脏,再吹下他的头,最好将他烧掉才保险。
我笑了。
他终于还是准备了尖木桩。
要我死。
天一摇头:“不!——不!”
天一,我吃掉你吧,这样,你同我,就永远不会分离了,再没什么让我与你分开了。在这一瞬间,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爱他,我同他,是绝对无法平和地分手的。我同他,血肉相连,这些年,这些日子,我的感情依赖他,就象菟丝草,绝对没办法放开它纠缠的树,因为会死掉。在那一刻,我知道自己的情感病态而软弱,但是两棵树是无法生存在一起的,他们会争夺阳光,他们需要距离。只有菟丝草才能与大树这样相爱。
如果不能在一起,天一,我们一起死掉吧。
天一的身体渐渐僵直,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痛苦与绝望,我在他的瞳孔里看见自己已经缩成针尖般一点的瞳孔,看见自己血红的眼睛,看见自己伸出唇外的牙齿,看见自己狰狞的脸。
连我自己都对自己这副样子恐惧,天一怕,值得原谅吧?
天一,要我死。
……
我……
杀了他,他的灵魂也是恐惧我的。
绝望的,不是天一,是我。
我没有办法,你们不会明白,我不是脆弱。你们不知道,那有多么痛,你们不明白,生命并不值我付那么大代价,太痛了。想到天一准备杀我,这个念头象电击一样让我痛到痉挛。
我痛得缩起身子,弯下腰,在床头跪下,我握住那支尖木桩,向自己的心脏刺去。
冰凉的圆桩哽在我心头,好,那正是我灵魂的感觉,冰凉的,坚硬的,慢慢夺走我心脏那强劲的活力,让跳动慢下来,让血流停下来,让热量渐渐散去。
我轻声说:“天一,我松开手了。”
我松开了手,解脱我爱的人和我自己,再见,爱人。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醒来时,我在坟墓里,我打破棺材的盖子,从我的坟里爬出来。
天上全是星,好美的夜。
我坐在自己的坟前,想起以前的事。
那个黑发蓝眼的女子叫玛丽,我见过她,在宇航局见到过她。天一第一次见到我杀人,竟没有尖叫着逃跑,那是因为他知道我会杀人,他有心理准备,他之所以知道我会杀人,那不是我告诉他的,我的实验是保密的,是谁告诉他的?是宇航局或其他什么人吧?为什么告诉他?是为了让他杀我。天一会跟我来,因为他奉命要杀掉他的妻子,他迟迟没有动手,是因为他们一时没想好怎么杀我,还是他不敢动手,或者他还不忍?
我微笑着抓起我坟上的泥土,泥土有一股好闻的味道,生命如此美妙,命运虽然喜欢在你最痛的地方打击你,他也在你最绝望时看到美丽的星空。
我走了。
我一直喜欢傍晚在咖啡座喝点咖啡,吃点小点心,手里拿着报纸或杂志虽然我现在无法同任何人过亲密的两人生活,但我依旧尽量与人们接触,我不想淹没在自己痛苦里,也不想将自己禁锢在自己设置的高墙里,我有几千年几万年的生命,因此心灵也必需配合肉体的坚强,从坟墓里爬出来,能让人变得坚强一点。
我有时也杀人。有时,在一个地方住久,那个地方的血库就会加强警备,不得已时,我就不去冒险,比较而言,杀人倒不那么危险,通常我会带一把刀,割破人的静脉,吸血,然后将人拖走,藏起来,这样,即使发现尸体,也不过是一宗谋杀案。不到不得已,我不会杀人,因为,我的灵魂毕竟还是那个人类琼的。
杂志上有一篇报导,美国某州以血迹判定谋杀案。据说以前有一个失踪男孩子的案子,当时众人都认为是与他一起玩的一个男孩儿杀了他,虽然没找到尸体,但依旧将那个男孩儿判了死刑,结果数月后那个失踪男孩儿又回来,而那个判死刑的男孩儿已经死了。所以美国的法律大多规定谋杀案必须找到尸体,或有证据证明被谋杀者确实死亡。这个案子就是这样,没有找到死者,但根据浸入地毯和地板中的血液,经过反复实验证明流了这么多血的人不可能还存活,所以根据血液量和凶器上的血与指纹判定那个死者的丈夫死刑。
那个凶手叫王天一。
天一,死了?
我默默地坐在那儿,良久。
天色渐渐黑下去,石头路面都染上深蓝,我扬起手,再叫一杯咖啡。
我好象又看见无边无际的大海,孤岛上的我与天一,然后,天一死了。
我打了一个电话订飞机票。我已经整了容,剪了发,改变了指纹,取得了法国的护照,我想,我应该回去看看。
原来的房子还是老样子,看来还没有卖出去,我站在门口。露丝出来问:“要看房子吗?经纪把钳匙放在我们这里了。”
我转过头:“听说这间房子发生过凶杀案。”
露丝说:“那是许久以前了。而且房子很便宜。”
我请她打开门。露丝说:“原来住在这里的也是一对亚洲人,真是可怜,那女子非常善良,还救过我们家马克,可惜嫁给那样的丈夫!”
我问:“他丈夫怎么说?”
露丝不明白:“什么?”
我说:“她丈夫被捕后说了什么?”
露丝道:“他什么也不说,也不肯指出尸体的下落,以为可以逃避审判。”
露丝说:“结果……”
我说:“我知道结果,你不必说了。”
露丝沉默一会儿,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
天一在梦里不是说过要烧掉我的尸体吗?他为什么没做?没来得及?还是他以为不必要?还是,天一手下留情?
天一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带人去看我的尸体?那样那些人会发现我与常人不同,如果来不及的话,至少也可以让人看到我已经逃出了我的坟墓!天一,为什么不开口?
房间收拾过了,打扫得空空的,以免被人看到凶手的东西引起不快。我在空房间里转来转去,觉得天一好象还在房子的一角,微微笑着:“琼,我总是在这里的。琼,我总是爱着你的。”
我忍不住流下泪来。
露丝恐惧地看着我,终于忍不住:“你是……?”
我静静地:“我是琼,我没有死。”
露丝惨叫一声,我看着她:“你怕什么?我没有死,我同天一争吵,我出走了。”
露丝尖叫:“那些血!”
我说:“谁知道那是谁的血。不是我的血。”
露丝喘息:“我们冤枉了他?我们冤枉了他!天,太可怕了!天哪。”
我默默地。
露丝依靠着墙:“我的上帝!”
我说:“人已经死,不必无谓伤心了。”
露丝忽然流出泪来:“你不明白,是我们报的案,是我们说你同他——。”
露丝想必说了天一不少坏话,而且是为我而说的。
我默默地离开。
露丝还在房里哭泣。
房前停下来一辆跑车,漂亮的白皮座位的红色跑车。车上的女郎将黑墨镜推上去,向我微笑。
啊,他们还在找我。
我走过去:“香柯,你找我?”
香柯说:“好久不见了。”
我微笑:“你来抓我回去吗?”
香柯说:“我只想同你谈谈。”
我笑:“我有权选择不谈吗?”
香柯说:“给我个机会,也给你
活人想到自己的死,那是什么心情?
让人有智慧,是以这个大悲哀为代价的吧?多么残忍。
现在,我不在这个大悲哀中了,作为这具新肉体的主人,我的生命会延继很久很久,久到对于人类来说象是永生。这也是当初我愿意参加这个实验的原因吧?没有人不想长生,没有人不想成为超人,没有人不想拥有力量,如果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会不会做这样的选择?也许不会,但我同样会觉得牺牲良多吧?
天一会陪伴我渡过他的一生吗?他的一生,千年之后我会想,许久许久之前,有一个男人爱我,曾陪我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那是他的一生,我的一个假日。
对天一不公平,所以不能对天一要求太多,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永远看不到天一不爱我或不只爱我一个,因为如果看到了,我实在难以原谅,就算原谅也永远不会忘记,就象贝壳的一粒砂,在心里终生碾磨着,即使变成一颗珠子,在美丽光洁的外表背后,一层层裹着的都是泪水吧?一只贝壳的最大幸福就是从没孕育过珠子吧?有同事追踪自己的丈夫到酒吧,然后发现真相,多么勇敢。我只希望永远不知道不看见,我不知道的事不会伤害我。
天一请我原谅,我原谅他。
时间一点点过去。
天一渐渐沉默了,下班回来就喊累,然后打开电视,手拿一杯啤酒,有时就一袋乱七八糟的零食,一直吃到打嗑睡。
叫他,他会微笑,转过头来,好脾气地,倦倦地。同他说什么,他也不太感兴趣,只是敷衍。他整个人象一团粘稠的烂泥,推不动甩不脱你用尽力气不能改变他分毫,你捏他搓他揉他,让他圆让他扁让他方,他始终是一团泥,你改变不了他是团泥。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胶着。
我,明白了。
许多时候爱在你想不到的时候,消失了。
在枪林弹雨中,在困苦劳顿中,没有死去的爱,在平静的生活中却渐渐枯萎。
什么原因呢?没有人会知道。
我该如何抉择?我们之间发生过太多故事,我已经不能潇洒地说一声“再见”就离开了,我欠他太多,我付出的爱太多,我不能走。
何况他是唯一知道我还能接受我的人。
在夜里,我趴在窗前,望向无边的黑暗,呆呆地,觉得黑夜象一大桶无边无际的沥青,浓稠地,让人无法挣脱,让人窒息,而我,只能属于夜。我痛苦地想,如果真的窒息,至少是可以死去的。
有一天,当我发呆时,我听见天一说:“用尖木桩?……是,心脏……烧掉……”
我走过去,站在他床前。
他满头是汗,手脚还在挣扎。
忽然他睁开眼,猛看到眼前有人,惊叫一声,坐了起来,向后躲去。
我说:“是我,天一,是我。”
天一一震,身子不同自主地向后一挺,他的后背抵在墙上,他的表情依旧是又惊又怕,然后他的眼睛飞快地看了一眼床边他的枕头,他的手好象要去拿什么,抖了一下又停住。
我可能不该去发现他的秘密,他的心事,人的心,都是黑暗的深渊,如果可以不发掘,就不要发掘,有时候会掘出怪兽来。但当时,我好象受他的催眠一样,不由自主地翻开他的枕头,看见一只银色的2厘米直径带尖头的圆棒,这是他梦里说的尖木桩吧?
我想起来,传说中杀死吸血鬼,一定要用尖木桩刺进他的心脏,再吹下他的头,最好将他烧掉才保险。
我笑了。
他终于还是准备了尖木桩。
要我死。
天一摇头:“不!——不!”
天一,我吃掉你吧,这样,你同我,就永远不会分离了,再没什么让我与你分开了。在这一瞬间,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爱他,我同他,是绝对无法平和地分手的。我同他,血肉相连,这些年,这些日子,我的感情依赖他,就象菟丝草,绝对没办法放开它纠缠的树,因为会死掉。在那一刻,我知道自己的情感病态而软弱,但是两棵树是无法生存在一起的,他们会争夺阳光,他们需要距离。只有菟丝草才能与大树这样相爱。
如果不能在一起,天一,我们一起死掉吧。
天一的身体渐渐僵直,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痛苦与绝望,我在他的瞳孔里看见自己已经缩成针尖般一点的瞳孔,看见自己血红的眼睛,看见自己伸出唇外的牙齿,看见自己狰狞的脸。
连我自己都对自己这副样子恐惧,天一怕,值得原谅吧?
天一,要我死。
……
我……
杀了他,他的灵魂也是恐惧我的。
绝望的,不是天一,是我。
我没有办法,你们不会明白,我不是脆弱。你们不知道,那有多么痛,你们不明白,生命并不值我付那么大代价,太痛了。想到天一准备杀我,这个念头象电击一样让我痛到痉挛。
我痛得缩起身子,弯下腰,在床头跪下,我握住那支尖木桩,向自己的心脏刺去。
冰凉的圆桩哽在我心头,好,那正是我灵魂的感觉,冰凉的,坚硬的,慢慢夺走我心脏那强劲的活力,让跳动慢下来,让血流停下来,让热量渐渐散去。
我轻声说:“天一,我松开手了。”
我松开了手,解脱我爱的人和我自己,再见,爱人。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醒来时,我在坟墓里,我打破棺材的盖子,从我的坟里爬出来。
天上全是星,好美的夜。
我坐在自己的坟前,想起以前的事。
那个黑发蓝眼的女子叫玛丽,我见过她,在宇航局见到过她。天一第一次见到我杀人,竟没有尖叫着逃跑,那是因为他知道我会杀人,他有心理准备,他之所以知道我会杀人,那不是我告诉他的,我的实验是保密的,是谁告诉他的?是宇航局或其他什么人吧?为什么告诉他?是为了让他杀我。天一会跟我来,因为他奉命要杀掉他的妻子,他迟迟没有动手,是因为他们一时没想好怎么杀我,还是他不敢动手,或者他还不忍?
我微笑着抓起我坟上的泥土,泥土有一股好闻的味道,生命如此美妙,命运虽然喜欢在你最痛的地方打击你,他也在你最绝望时看到美丽的星空。
我走了。
我一直喜欢傍晚在咖啡座喝点咖啡,吃点小点心,手里拿着报纸或杂志虽然我现在无法同任何人过亲密的两人生活,但我依旧尽量与人们接触,我不想淹没在自己痛苦里,也不想将自己禁锢在自己设置的高墙里,我有几千年几万年的生命,因此心灵也必需配合肉体的坚强,从坟墓里爬出来,能让人变得坚强一点。
我有时也杀人。有时,在一个地方住久,那个地方的血库就会加强警备,不得已时,我就不去冒险,比较而言,杀人倒不那么危险,通常我会带一把刀,割破人的静脉,吸血,然后将人拖走,藏起来,这样,即使发现尸体,也不过是一宗谋杀案。不到不得已,我不会杀人,因为,我的灵魂毕竟还是那个人类琼的。
杂志上有一篇报导,美国某州以血迹判定谋杀案。据说以前有一个失踪男孩子的案子,当时众人都认为是与他一起玩的一个男孩儿杀了他,虽然没找到尸体,但依旧将那个男孩儿判了死刑,结果数月后那个失踪男孩儿又回来,而那个判死刑的男孩儿已经死了。所以美国的法律大多规定谋杀案必须找到尸体,或有证据证明被谋杀者确实死亡。这个案子就是这样,没有找到死者,但根据浸入地毯和地板中的血液,经过反复实验证明流了这么多血的人不可能还存活,所以根据血液量和凶器上的血与指纹判定那个死者的丈夫死刑。
那个凶手叫王天一。
天一,死了?
我默默地坐在那儿,良久。
天色渐渐黑下去,石头路面都染上深蓝,我扬起手,再叫一杯咖啡。
我好象又看见无边无际的大海,孤岛上的我与天一,然后,天一死了。
我打了一个电话订飞机票。我已经整了容,剪了发,改变了指纹,取得了法国的护照,我想,我应该回去看看。
原来的房子还是老样子,看来还没有卖出去,我站在门口。露丝出来问:“要看房子吗?经纪把钳匙放在我们这里了。”
我转过头:“听说这间房子发生过凶杀案。”
露丝说:“那是许久以前了。而且房子很便宜。”
我请她打开门。露丝说:“原来住在这里的也是一对亚洲人,真是可怜,那女子非常善良,还救过我们家马克,可惜嫁给那样的丈夫!”
我问:“他丈夫怎么说?”
露丝不明白:“什么?”
我说:“她丈夫被捕后说了什么?”
露丝道:“他什么也不说,也不肯指出尸体的下落,以为可以逃避审判。”
露丝说:“结果……”
我说:“我知道结果,你不必说了。”
露丝沉默一会儿,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
天一在梦里不是说过要烧掉我的尸体吗?他为什么没做?没来得及?还是他以为不必要?还是,天一手下留情?
天一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带人去看我的尸体?那样那些人会发现我与常人不同,如果来不及的话,至少也可以让人看到我已经逃出了我的坟墓!天一,为什么不开口?
房间收拾过了,打扫得空空的,以免被人看到凶手的东西引起不快。我在空房间里转来转去,觉得天一好象还在房子的一角,微微笑着:“琼,我总是在这里的。琼,我总是爱着你的。”
我忍不住流下泪来。
露丝恐惧地看着我,终于忍不住:“你是……?”
我静静地:“我是琼,我没有死。”
露丝惨叫一声,我看着她:“你怕什么?我没有死,我同天一争吵,我出走了。”
露丝尖叫:“那些血!”
我说:“谁知道那是谁的血。不是我的血。”
露丝喘息:“我们冤枉了他?我们冤枉了他!天,太可怕了!天哪。”
我默默地。
露丝依靠着墙:“我的上帝!”
我说:“人已经死,不必无谓伤心了。”
露丝忽然流出泪来:“你不明白,是我们报的案,是我们说你同他——。”
露丝想必说了天一不少坏话,而且是为我而说的。
我默默地离开。
露丝还在房里哭泣。
房前停下来一辆跑车,漂亮的白皮座位的红色跑车。车上的女郎将黑墨镜推上去,向我微笑。
啊,他们还在找我。
我走过去:“香柯,你找我?”
香柯说:“好久不见了。”
我微笑:“你来抓我回去吗?”
香柯说:“我只想同你谈谈。”
我笑:“我有权选择不谈吗?”
香柯说:“给我个机会,也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