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 《孤独的吸血鬼》作者:晴川 [5]
怕恶人吧?
我们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定居。
这种逃亡的日子不知要过多久,我们这两个国内顶尖的宇航员,就在小镇里打发余生吗?或者,连这都是奢望。
天一应聘去做运送货物的水上飞机驾驶员,我暂时在家休息,我在尼泊尔得的那种紫外线过敏症一直没好,大太阳底下,呆上十分八分钟,皮肤就红了,然后痒痛,用冷水一洗,立刻肿起来,象被人毒打过似的,所以我不大在白天出门,我的眼睛也不喜欢白天的阳光,刺眼。这也是那试验的缺陷,免疫系统被破坏后又重建,难免会出现若干怪毛病,要是我还在局里自然有人救治,现在,我越来越象个吸血鬼了,是不是?
钱是够的,我们在瑞士银行一直有帐户,我已想办法取了出来。但是人可以不工作吗?
我不能忘记我与天一都曾是宇航局里的顶尖人物,我们从事着令人崇敬的事业,也做出了让人尊重的成绩。现在我们住在小镇里,是一对最平凡的夫妇。
天一会不会后悔?
我最快乐的时光,是傍晚时,天一回家,然后他陪我去跳蚤市场。
奇怪吗?我,一个应该孤独到死的怪物,最爱的事就是在热闹的人群中看着众人快乐地流过来流过去,我不是应该在有着铁门与苍凉的荒地再配上一轮圆月的古堡中鬼祟地走来走去吗?我不是应该孤僻地躲避人群吗?
但是不,我最喜欢热闹,吵杂纷乱里有一种国泰民安的幸福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可能还可以算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我的身边,有天一在。
我再没有杀过人。
当我面孔再次变得苍白时,天一递给我一杯温热的血,一针管是200CC的血液,盛在葡萄酒杯里,深红近于黑色。当时我正在窗前看外面那一轮圆,绝望地想,月亮圆了,狼人该出现了。我嗅到血的味道,回过头,天一将一杯血递给我,接在手里,是热的。
捋起天一的袖子,右边,什么也没有,左边,小臂上静脉处,有一个针孔,正冒出一滴圆滚滚的血珠来。
我说什么呢?我说不出话来。
天一说:“不要再伤人。”
他竟会想出这种法子来,阻止我再杀人。
天一已经见到过我杀人,知道我是什么人,他依旧原谅我,我不知道他怎么还能原谅我,我本已经绝望,是天一给我希望,现在他给我他的血。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听从。
我垂下眼,说:“好。”
但是天一能每个月都将自己的血液抽出来给我吗?就算他要这样做,我也不会允许他这样做,要他这样养活我,我宁可去杀人。
良久,天一说:“即使你不得不杀人,先同我商量,好吗?”
我点点头。
大不了饿死好了。
只是一个人可以活活饿死,却不一定能忍得了那种渴与痒。
那是一种对生命中美好感受的渴望,没有这种感受,生命好似缺了一块。
我问天一:“天一,你不怕我吗?为什么你还能接受我?”
天一说:“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不论你外表怎么样,你始终是琼。”那个曾与他相爱的琼,曾经手挽手吹海风的琼,曾经一起躺在床上聊天到天亮的琼。
我始终还是那个琼啊!那个同天一恋爱,同天一一起生活了若干年,爱着天一的琼,肉体怎么样,我的记忆没有变,我的灵魂没有变,为什么就可以怕我恨我,不再爱我了呢?
天一白天工作,而我在夜里起来收拾家务,陪天一,后半夜,我会在花园里收拾花草,邻居奇怪我为什么不在白天出现,我拿医院的诊断给她看:“很严重的过敏症,治得晚了有生命危险,病情最严重时连烛光都会灼伤皮肤。”邻居太太露丝说:“啊,真可怕。”又说:“我很抱歉。”外国人很有意思,一提到别人的隐私就说:“我很抱歉。”这样也好,要是在中国,我同天一过不了三天就会被邻人揪出来指为妖魔。
露丝还友好地说:“要是白天有什么事,尽可以找我。”
我笑着谢她,那时是傍晚,彩霞满天,太阳是血红的半圆,天空是粉紫色的,我尽在这时候出现,虽然不是不遗憾错过了白天,但:“其实傍晚是最美的,我也不算损失太多。”
露丝说:“啊,是,你们家的花园长得很好,也不见你打理。”
我笑笑:“我总是夜里出来,晚上,丈夫睡了,我无事,不想吵他,就出来割草修枝。”
露丝说:“白天睡得着吗?”
我微笑:“地下室里,一点噪音听不到。”
天一回家来,看我同邻居说话,很安慰:“我还怕你闷,改天请邻居来家里吃饭吧。”
我笑笑:“太熟了也不好。”邻居也许会自我们的冰箱里找到一袋袋血浆,那怎么解释好呢?或者有一日露丝会见到我一只手抬起冰箱,好将水渍全部擦干,不,太多细节要小心,而我需要自由。
天一总是照顾我,尽量在下班时找节目给我,怕我闷,其实象我这样的‘人’,对于闷不闷已经没有太多奢求,真的闷了,我可以在夜里驾车去海边,但是,我不想天一不知道我的去向,我不想他担心,或者让他不快,他已经尽力了。
我同天一可能是酒吧里唯一的一对夫妇,两人各拿一杯酒,坐在吧台前的高凳上,看着人群高声低声,看着美女俊男来来往往,我们偶尔说上一两句,笑人家打扮得可怕,或是讲哪个女子实在美丽。
其实说什么倒不重要,谁同谁能每天讲风花与雪月呢?还不是讲些别人的是非,说说家长里短,重要的是两个人还都愿意对对方说听对方说,最重要的是在一起的两个人是相爱的,不说话,在一起也是快乐的。
露丝有天对我笑说:“我丈夫没见过你,一直以为你丈夫单身,那天同我说,在酒吧看见邻居同一个黑发女来往,真难得亚洲人在这儿能找到黑发的女友。我告诉他,那就是他太太,他还不信呢。”
我笑笑,这小镇的人同大城市倒底还不一样,要是在纽约,绝没人管邻居这种闲事,真该到纽约去,那的人可不管邻居是人是鬼,他们只看得见自己同自己的信用卡。
露丝说:“他误以为你是混血儿,硬说你有一双蓝眼睛。”露丝笑。
我觉得不好笑,如果她丈夫真的看到天一同一个黑发蓝眼的女人喝酒,对我来说有什么好笑的呢?但我也只得笑一笑。
我唯一一次白天出去,是为了露丝。
那天,我正睡着,听到外面有惨叫声,一个女人声斯力竭地嚎哭。我到一楼窗口看见邻居家窗户冒出火苗,露丝正在哭叫:“我的孩子!”我跑出去:“孩子在哪儿?”
露丝哭:“在屋里,在屋子里,我没找到马克!”
马克是她最小的孩子,只有四岁,大一点的两个孩子正惊惶地拉着母亲的衣角。
我冲进火场,火势不小,一般人进去是会烧伤的,但我的速度快,再高的温度,传递起热量来也需要时间。而且我对一氧化碳不象人类那么敏感。
四岁的小马克蹲在洗手间的水池下面,难怪他母亲找不到他,小家伙咬着拇指被烟呛得流泪,我抱起孩子,将毯子淋湿包住他,这下子小家伙才想起来嚎啕大哭。
将小家伙交到露丝手里,露丝几乎抱不住小孩子,抱住之后又将孩子搂得几乎窒息,并且一跤坐倒在地上。
我趁着人们查看小家伙的伤势赶紧溜回我的黑暗的地下室。
皮肤有点灼伤,面孔红肿了,手臂上还有水泡。跟火没关系,是太阳的事。
华灯初上,露丝同她丈夫过来,她丈夫约翰熊一般高壮,过来用力握我的手,一般人真会被他握得痛叫起来,我微笑,忍着不去用力握他的手,我不想他知道我有十万马力。约翰说:“谢谢,我们一家感激不尽。”
我笑:“只是运气好,碰巧能找到马克。”
露丝急切地:“你有没有受伤,我们可以为你付医药费。”
我露出手臂:“一个小水泡,不值去次医院。”
马克同露丝又说了几次谢谢告辞了,快走出院门时,马克又回来,他迟迟疑疑地,半晌决定开口:“我在旅馆工作,见过你丈夫。”
我呆呆地,听到第一句就知道不是好消息,我一时呆着,灵魂瑟缩道:“不不,我不想听,不想知道。”身体却还微笑着站在那里,约翰已经说了下去:“他同一个黑发蓝眼的女人……”
我惨笑着:“那是他的同事,从别的城市来看他。”
约翰说:“对不起。”
为了感谢我,来用我不知道的事伤我呢。
谁想知道有人在背后骂我恨我厌我背叛我!
让他们在背后咬碎他们的牙,谁想知道那些事!
第二天,我睡不着,十二点起来,穿得密密实实地去约翰的旅馆。
约翰看见我,有点意外,但他明白,他说:“403房间。”
我上去,在门外听见天一的声音。
身临其境地。
他们没在谈话,我听到喘息声与呻呤声,还有肉体与肉体发出的声音。
在我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撕裂样的痛让我一动不能动。
为什么?
有人撞车有人坠机有人误中流弹,为什么呢?
所以我遇到这咱倒霉事也没什么稀奇。
没什么稀奇。
但,我没有勇气进去。
我也没有力气离开。
我站在门外,身体里不知什么在痛,痛到麻木。
痛到我不住祈祷:“上帝,请解除我的痛苦,让我立刻死去。上帝,请让我立刻死去。”
他们终于做完了,那女人穿好衣服出来,她拉开门,看见我,她尖叫,我不记得天一怎么把她弄走的。
天一对我说:“我对不起你,你杀了我吧。”
我笑了:“天一,我宁可自己死。”我想,我又哭了。
天一面色苍白地看着我。
我逃走,我象一道闪电,从天一面前消失,我希望我在这个世界消失,可是说真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我这样强悍的身体消失。我听到一个人说:“她不可能跑这么快!”我没觉得累,但是渐渐地,我觉得身体在发热,当我跑到海边时,我的衣服已经着火,灼烫让我惨叫出来,剧痛我问自己:“谁值得你这样折磨自己?”答案当然是自己,是我自己的痛让我折磨自己,以为肉体的痛能抵偿心里的伤,其实肉体的痛只让我更加软弱。我扑倒在海水里,昏迷过去。
我居然没有死,我随着浪花,无休止地晃来晃去,就象我失眠时,躺在床上躺到头晕后的感觉,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自己是否有知觉,不知身在何处,只是一波又一波地飘浮着。
我醒来时看见天一。
他怎么找到我的,我不想知道,我不想说话,不想问。
傍晚,云霞满天,这个世界真是美丽。
许多时候,我一个人独坐着,会想到世界的尽头,人生的尽头去,我们这样来了又去了,一代又一代人,前仆后继地生下来又死去,为了什么?我总是不敢想自己光
我们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定居。
这种逃亡的日子不知要过多久,我们这两个国内顶尖的宇航员,就在小镇里打发余生吗?或者,连这都是奢望。
天一应聘去做运送货物的水上飞机驾驶员,我暂时在家休息,我在尼泊尔得的那种紫外线过敏症一直没好,大太阳底下,呆上十分八分钟,皮肤就红了,然后痒痛,用冷水一洗,立刻肿起来,象被人毒打过似的,所以我不大在白天出门,我的眼睛也不喜欢白天的阳光,刺眼。这也是那试验的缺陷,免疫系统被破坏后又重建,难免会出现若干怪毛病,要是我还在局里自然有人救治,现在,我越来越象个吸血鬼了,是不是?
钱是够的,我们在瑞士银行一直有帐户,我已想办法取了出来。但是人可以不工作吗?
我不能忘记我与天一都曾是宇航局里的顶尖人物,我们从事着令人崇敬的事业,也做出了让人尊重的成绩。现在我们住在小镇里,是一对最平凡的夫妇。
天一会不会后悔?
我最快乐的时光,是傍晚时,天一回家,然后他陪我去跳蚤市场。
奇怪吗?我,一个应该孤独到死的怪物,最爱的事就是在热闹的人群中看着众人快乐地流过来流过去,我不是应该在有着铁门与苍凉的荒地再配上一轮圆月的古堡中鬼祟地走来走去吗?我不是应该孤僻地躲避人群吗?
但是不,我最喜欢热闹,吵杂纷乱里有一种国泰民安的幸福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可能还可以算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我的身边,有天一在。
我再没有杀过人。
当我面孔再次变得苍白时,天一递给我一杯温热的血,一针管是200CC的血液,盛在葡萄酒杯里,深红近于黑色。当时我正在窗前看外面那一轮圆,绝望地想,月亮圆了,狼人该出现了。我嗅到血的味道,回过头,天一将一杯血递给我,接在手里,是热的。
捋起天一的袖子,右边,什么也没有,左边,小臂上静脉处,有一个针孔,正冒出一滴圆滚滚的血珠来。
我说什么呢?我说不出话来。
天一说:“不要再伤人。”
他竟会想出这种法子来,阻止我再杀人。
天一已经见到过我杀人,知道我是什么人,他依旧原谅我,我不知道他怎么还能原谅我,我本已经绝望,是天一给我希望,现在他给我他的血。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听从。
我垂下眼,说:“好。”
但是天一能每个月都将自己的血液抽出来给我吗?就算他要这样做,我也不会允许他这样做,要他这样养活我,我宁可去杀人。
良久,天一说:“即使你不得不杀人,先同我商量,好吗?”
我点点头。
大不了饿死好了。
只是一个人可以活活饿死,却不一定能忍得了那种渴与痒。
那是一种对生命中美好感受的渴望,没有这种感受,生命好似缺了一块。
我问天一:“天一,你不怕我吗?为什么你还能接受我?”
天一说:“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不论你外表怎么样,你始终是琼。”那个曾与他相爱的琼,曾经手挽手吹海风的琼,曾经一起躺在床上聊天到天亮的琼。
我始终还是那个琼啊!那个同天一恋爱,同天一一起生活了若干年,爱着天一的琼,肉体怎么样,我的记忆没有变,我的灵魂没有变,为什么就可以怕我恨我,不再爱我了呢?
天一白天工作,而我在夜里起来收拾家务,陪天一,后半夜,我会在花园里收拾花草,邻居奇怪我为什么不在白天出现,我拿医院的诊断给她看:“很严重的过敏症,治得晚了有生命危险,病情最严重时连烛光都会灼伤皮肤。”邻居太太露丝说:“啊,真可怕。”又说:“我很抱歉。”外国人很有意思,一提到别人的隐私就说:“我很抱歉。”这样也好,要是在中国,我同天一过不了三天就会被邻人揪出来指为妖魔。
露丝还友好地说:“要是白天有什么事,尽可以找我。”
我笑着谢她,那时是傍晚,彩霞满天,太阳是血红的半圆,天空是粉紫色的,我尽在这时候出现,虽然不是不遗憾错过了白天,但:“其实傍晚是最美的,我也不算损失太多。”
露丝说:“啊,是,你们家的花园长得很好,也不见你打理。”
我笑笑:“我总是夜里出来,晚上,丈夫睡了,我无事,不想吵他,就出来割草修枝。”
露丝说:“白天睡得着吗?”
我微笑:“地下室里,一点噪音听不到。”
天一回家来,看我同邻居说话,很安慰:“我还怕你闷,改天请邻居来家里吃饭吧。”
我笑笑:“太熟了也不好。”邻居也许会自我们的冰箱里找到一袋袋血浆,那怎么解释好呢?或者有一日露丝会见到我一只手抬起冰箱,好将水渍全部擦干,不,太多细节要小心,而我需要自由。
天一总是照顾我,尽量在下班时找节目给我,怕我闷,其实象我这样的‘人’,对于闷不闷已经没有太多奢求,真的闷了,我可以在夜里驾车去海边,但是,我不想天一不知道我的去向,我不想他担心,或者让他不快,他已经尽力了。
我同天一可能是酒吧里唯一的一对夫妇,两人各拿一杯酒,坐在吧台前的高凳上,看着人群高声低声,看着美女俊男来来往往,我们偶尔说上一两句,笑人家打扮得可怕,或是讲哪个女子实在美丽。
其实说什么倒不重要,谁同谁能每天讲风花与雪月呢?还不是讲些别人的是非,说说家长里短,重要的是两个人还都愿意对对方说听对方说,最重要的是在一起的两个人是相爱的,不说话,在一起也是快乐的。
露丝有天对我笑说:“我丈夫没见过你,一直以为你丈夫单身,那天同我说,在酒吧看见邻居同一个黑发女来往,真难得亚洲人在这儿能找到黑发的女友。我告诉他,那就是他太太,他还不信呢。”
我笑笑,这小镇的人同大城市倒底还不一样,要是在纽约,绝没人管邻居这种闲事,真该到纽约去,那的人可不管邻居是人是鬼,他们只看得见自己同自己的信用卡。
露丝说:“他误以为你是混血儿,硬说你有一双蓝眼睛。”露丝笑。
我觉得不好笑,如果她丈夫真的看到天一同一个黑发蓝眼的女人喝酒,对我来说有什么好笑的呢?但我也只得笑一笑。
我唯一一次白天出去,是为了露丝。
那天,我正睡着,听到外面有惨叫声,一个女人声斯力竭地嚎哭。我到一楼窗口看见邻居家窗户冒出火苗,露丝正在哭叫:“我的孩子!”我跑出去:“孩子在哪儿?”
露丝哭:“在屋里,在屋子里,我没找到马克!”
马克是她最小的孩子,只有四岁,大一点的两个孩子正惊惶地拉着母亲的衣角。
我冲进火场,火势不小,一般人进去是会烧伤的,但我的速度快,再高的温度,传递起热量来也需要时间。而且我对一氧化碳不象人类那么敏感。
四岁的小马克蹲在洗手间的水池下面,难怪他母亲找不到他,小家伙咬着拇指被烟呛得流泪,我抱起孩子,将毯子淋湿包住他,这下子小家伙才想起来嚎啕大哭。
将小家伙交到露丝手里,露丝几乎抱不住小孩子,抱住之后又将孩子搂得几乎窒息,并且一跤坐倒在地上。
我趁着人们查看小家伙的伤势赶紧溜回我的黑暗的地下室。
皮肤有点灼伤,面孔红肿了,手臂上还有水泡。跟火没关系,是太阳的事。
华灯初上,露丝同她丈夫过来,她丈夫约翰熊一般高壮,过来用力握我的手,一般人真会被他握得痛叫起来,我微笑,忍着不去用力握他的手,我不想他知道我有十万马力。约翰说:“谢谢,我们一家感激不尽。”
我笑:“只是运气好,碰巧能找到马克。”
露丝急切地:“你有没有受伤,我们可以为你付医药费。”
我露出手臂:“一个小水泡,不值去次医院。”
马克同露丝又说了几次谢谢告辞了,快走出院门时,马克又回来,他迟迟疑疑地,半晌决定开口:“我在旅馆工作,见过你丈夫。”
我呆呆地,听到第一句就知道不是好消息,我一时呆着,灵魂瑟缩道:“不不,我不想听,不想知道。”身体却还微笑着站在那里,约翰已经说了下去:“他同一个黑发蓝眼的女人……”
我惨笑着:“那是他的同事,从别的城市来看他。”
约翰说:“对不起。”
为了感谢我,来用我不知道的事伤我呢。
谁想知道有人在背后骂我恨我厌我背叛我!
让他们在背后咬碎他们的牙,谁想知道那些事!
第二天,我睡不着,十二点起来,穿得密密实实地去约翰的旅馆。
约翰看见我,有点意外,但他明白,他说:“403房间。”
我上去,在门外听见天一的声音。
身临其境地。
他们没在谈话,我听到喘息声与呻呤声,还有肉体与肉体发出的声音。
在我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撕裂样的痛让我一动不能动。
为什么?
有人撞车有人坠机有人误中流弹,为什么呢?
所以我遇到这咱倒霉事也没什么稀奇。
没什么稀奇。
但,我没有勇气进去。
我也没有力气离开。
我站在门外,身体里不知什么在痛,痛到麻木。
痛到我不住祈祷:“上帝,请解除我的痛苦,让我立刻死去。上帝,请让我立刻死去。”
他们终于做完了,那女人穿好衣服出来,她拉开门,看见我,她尖叫,我不记得天一怎么把她弄走的。
天一对我说:“我对不起你,你杀了我吧。”
我笑了:“天一,我宁可自己死。”我想,我又哭了。
天一面色苍白地看着我。
我逃走,我象一道闪电,从天一面前消失,我希望我在这个世界消失,可是说真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我这样强悍的身体消失。我听到一个人说:“她不可能跑这么快!”我没觉得累,但是渐渐地,我觉得身体在发热,当我跑到海边时,我的衣服已经着火,灼烫让我惨叫出来,剧痛我问自己:“谁值得你这样折磨自己?”答案当然是自己,是我自己的痛让我折磨自己,以为肉体的痛能抵偿心里的伤,其实肉体的痛只让我更加软弱。我扑倒在海水里,昏迷过去。
我居然没有死,我随着浪花,无休止地晃来晃去,就象我失眠时,躺在床上躺到头晕后的感觉,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自己是否有知觉,不知身在何处,只是一波又一波地飘浮着。
我醒来时看见天一。
他怎么找到我的,我不想知道,我不想说话,不想问。
傍晚,云霞满天,这个世界真是美丽。
许多时候,我一个人独坐着,会想到世界的尽头,人生的尽头去,我们这样来了又去了,一代又一代人,前仆后继地生下来又死去,为了什么?我总是不敢想自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