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维侦探手记I短篇集 [13]
她的律师,先替自己设定好一份遗嘱。
“我在他们之中无法选择,所以我想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错。只是想到我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幸……”
这是她们两人在那些男人没有到来之前密谈的事务,我当然不应该插嘴。但现在,我必须阻止她在这里教唆坏了我的泉。
“事实上,我觉得黑头发是最适合黄种人的。”我说,“而黄色头发适合于白种人。”
“唉。网先生你这是什么年代的观念。我觉得不单单是江泉,就是你也应该染一头银发,再配上一副大大的胡子才有魅力。”
我倒,我一向自傲于自己的审美观念,想不到竟有人来对我指手画脚。
“呵呵……谢谢你的好意。我们两对我们的头发和肤色都非常满意。”泉她非常友善的拒绝了。
“唉,泉啊,你也很保守啊。”她叹了口气,“我决定明天去把头发染成蓝色。”
“不不,霞霞,不能染成蓝色。染成紫色才适合你。”那个绿头发,一只左耳戴两只耳环的男人说。
“哦,是吗?罗伯特。真的?”
“当然了,要不你明天到我的店里,我为你专门来一个形象设计。”罗伯特擦了一把嘴,然后拿起桌上的一杯马蒂尼大喝一口,显得很“潇洒”的样子。
“唉,萝卜。你出什么鬼注意,叫我说乐姐应该剃个光头,那才叫酷。对了乐姐,以后我那摇滚乐队能不能到你这来表演。”
“当然,当然。”乐晚霞答应着,斜眼看见了他身上那件“七公夹克”上的挂件。她叫道:“好漂亮。”
那是一颗圆溜溜的石头,琥珀色,闪着光泽,看上去就像是一颗猫的眼珠子。
“是的,这颗猫儿眼是我上个月去香港那里买的。花了我十万多呢?”
“啊,这么贵?”乐晚霞吃惊道。
“当然了,这是最名贵的猫儿眼,而这种光泽和颜色圆润程度以及大小,在世界上也只有两颗。据说这原来是某个西欧国王送给他十岁的女儿的生日礼物——一只玩具波斯猫上的两颗眼珠中的一颗。”
“哦,真的吗?那么还有一颗……”
“听说还有一颗是水晶蓝色。”
“哦,看来像那么回事啊。”我忍不住插嘴说,“我去年在一件案子里曾经和一个伦敦珠宝行的专家打过交道。他教给我一些检验珠宝的方法。据我看来这颗猫儿眼,确属是真品,但其价值恐怕不超过五千块。”
“你!!”那个吹牛的摇滚手见我拆穿他骗人的把戏,气得直哆嗦。
“啊,对不起,我不该随便把这么浪漫的故事给毁了。”我耸耸肩,扭头看了泉一眼。示意她是不是该走了。她点点头,正要起身向乐晚霞告辞,那个摇滚手向我发出了挑战。
“你是侦探!!”他问道,“那你能告诉我,在那边的那个蓝头发的人的职业是什么吗?”
我转头看向那个一开始随他们一起进来,但从没有和我们一个人打过招呼的男人看去,他染了一头蓝发、嬉皮装,站在正看着我们,这时见我们讨论到他,便忙用左手拿起一只飞镖射了出去。
他的眼力不错,射了个九点八环。“可惜,还差一点就中靶心了。”他喃喃自语地说着话。
“唉,如果我连一个右手食指间长着老茧,右边脸颊处有一块烫伤的疤痕,以及一身矫健的肌肉和笔挺的站姿还不能判断出他是一个退伍的老兵,我就不是网维了。”
包括泉在内的所有人,都扭过头来看我。
“我没说错吧?”我笑着问道。
“是啊。真了不起。”刚才的那个摇滚手又恭维起我来,然后他叫那个飞镖手道,“兰博,还不过来向我们坦白你为什么退伍了。我们这可有个名侦探,你再不说我们就托他调查了。”
“哼,那你们就调查好了。老子今天心情不好。”兰博转过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对伤疤边上的铮铮的蓝眼睛,还真吓了我一大跳。
“呵,心情有啥不好,不就是那帮条子不要你嘛。你过来好好伺候乐姐,她一高兴,留你在这做个保安,你不就有工作了。还有,昨晚你输我们的钱我们也等着你赶快还呢。”
“杰克逊!!”他显然被这摇滚手揭了伤疤,气乎乎地瞪着他,一副要把他一口吞了的样子。
“哎呀,你们两个不要吵了,过来。”罗伯特招招手说,“不就是没找到工作,没钱吗?哎呀,学我们的霞霞,每周坚持买个体育彩票,说不定也能中大奖嘞。”
“哼,我才没那么好的狗屎运。”兰博瞪了他们一眼,但还是走了过来,“杰克逊你不是也和原来的唱片公司吹了吗,你也没钱了。今天还故意拿出这根项链来炫耀,其实你是想卖给乐老板吧。”
“兰博你!!”这回是轮到了摇滚手一脸的愤怒。“哼。”
我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赶忙起身向他们告辞。
临出门时,兰博对我说:“你刚才一直在对我看,是奇怪我的眼睛吗?怎么大侦探,你不知道,现在有这种变色的隐形眼镜。”
他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乐晚霞。“乐老板,你不是一向喜欢新潮吗?这种隐形眼镜不知戴过没有,看这个绿色的像狼眼,这个是蛇眼。这个像金甲虫的就是《X战警》里面那个变身女戴的。……”
我像逃瘟神一样的逃出去。转过头时,却看见到了一个染着红发,长着金甲虫般眼睛的泉正盯着我。我身子一颤,才发现我竟然将现实很想象混淆了起来。
“阿维。”她确实是盯着我,一脸迷惑不解地问,“我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知道那个兰博是退伍军人的,如果说一个因伤退出警局的人也可能有那几个现象,而且……你那位置在那种酒吧昏暗的环境下,根本就看不清他右手食指上的老茧。
“哈哈……”我捧腹笑道,“那是骗他们的啦。”
“骗他们。那么你怎么推理出来的?”
“不是推理,我其实早就知道了。昨天我不是去找张刑想办法弄几张三十一号晚上去寒山寺听钟的票嘛。那时他手里正拿着这个人的档案在考虑要不要他加入刑侦队呢。我当时虽然只是匆匆地扫了一眼照片,但刚才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啊哈哈哈……”泉也笑得差了气,她拽着我的手臂钻入了车内。
“对了,张刑为什么不收那人呢?”
“不知道,好像是哪里受了伤。”
“嗯,他脸上是有伤,但是那个应该不影响啊,难道还有其他要紧的地方上也伤了,可是看不出来啊。”泉自言自语地说。
“是啊,我也没看出来。”我回答说,然后想到了什么,“也许,那里。对,应该就是那里。”我看着又陷入迷惘的泉,才要开口解释,一辆一一○呼啸着从我们身边开过,就停在了我们刚刚开出的酒吧旁。
“怎么回事,难道出事了。”
“不会吧,我们才走了不到一刻钟,怎么会……”
“要不回去看看。”
“好啊。”泉点点头。
我倒过车身,开回去。
“怎么回事?”我们走进酒吧,只见就在我们刚才的那个包厢内,两名警员正在讯问杰克逊。兰博和罗伯特站在门口,一边安慰着正在哭泣的乐晚霞,一边互相敌视着对方。
“哦,你们还没走?”罗伯特看见我们回来,喜出望外。
“本来已经离开了,看见一一○,就回来看看出了什么事?”
“唉,有人偷了霞霞她刚买的那颗猫儿眼。”
“有人偷它?”
“你买了她。”泉跑到她身边,问。
“是啊,我确实喜欢,而杰克逊他也正好愿意卖,所以我就花了八千块钱来买。可没想到刚戴好,就被人扯了去。”
“哦,你花了八千块买它。”泉她叹了口气,看着这个虚荣的女人,摇摇头。
“那么你看见是谁扯的吗?在哪里被扯的?”
“她没看见。当时她正好从洗手间回来,刚拉开这扇门就被人从后面袭击了,等到她回过神时,身后已经没人了。
“没人了?”我看了一眼罗伯特,问,“那么当时你在哪里?”
“我啊,我在门边的酒吧柜台后面调酒。”
“哦,那么说你没看见有人逃出去啦?”
“没有。”
“那你呢?兰博。”
“我嘛,我正好去卫生间,听到她喊了一声就跑出来了。我连手都没来得及洗。”他直瞪着我,脸上的伤疤显出咄咄逼人的气势。
“那么,杰克逊他那时在哪里。”
“他说他在打电话。”
“在哪里打?”
“喏。”罗伯特指指一排包厢后面的两部电话给我们看。
“哦,让我们看看。酒吧台在南面进门的地方,与这件包厢成九十度角,电话在隔这三间的包厢后面,厕所是在另一边的包厢后面,也就是说当时你们三个人所处的位置,正好都看不到这个地方。但是这时这间酒吧也就你们三个人在,就是说你们中的一个是这件案件中的罪犯。”
“是的,警察也这么说。”乐晚霞突然停止哭泣,转过头来回答我。
“哦,那么你是不是有闻到什么袭击你的人身上的气味?”我问她。
“没有,当时他在后面扯我戴的项链,我被扯紧后,只觉一阵晕眩,直到后来他们赶过来给我喝了点东西才醒的。”
“我懂了,那么是谁报的警?”
“是我。”罗伯特说,“我用手机打的一一○。”
“嗯,那么谁是最后一个赶来的?”
“这……好像是我吧。我那时一时没法出来。”兰博从桌上拿起一杯冰水一饮而尽。
“哦,懂了。”我点点头,正在分析这三人对我说的话,兰博又补充了一句,“很奇怪,那个罪犯把那颗猫儿眼从项链的底座上取了下来。”
“是吗?这可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我回了一句,心里面已经对这案子有了朦胧的结果,但是我现在还不想把迷底捅破。我想让这个女人再难过一会儿,好让她认真的吸取这次教训。
“泉,我们喝点什么如何?”
“嗯。”他们再次把奇怪的目光转向我。
“我在他们之中无法选择,所以我想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错。只是想到我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幸……”
这是她们两人在那些男人没有到来之前密谈的事务,我当然不应该插嘴。但现在,我必须阻止她在这里教唆坏了我的泉。
“事实上,我觉得黑头发是最适合黄种人的。”我说,“而黄色头发适合于白种人。”
“唉。网先生你这是什么年代的观念。我觉得不单单是江泉,就是你也应该染一头银发,再配上一副大大的胡子才有魅力。”
我倒,我一向自傲于自己的审美观念,想不到竟有人来对我指手画脚。
“呵呵……谢谢你的好意。我们两对我们的头发和肤色都非常满意。”泉她非常友善的拒绝了。
“唉,泉啊,你也很保守啊。”她叹了口气,“我决定明天去把头发染成蓝色。”
“不不,霞霞,不能染成蓝色。染成紫色才适合你。”那个绿头发,一只左耳戴两只耳环的男人说。
“哦,是吗?罗伯特。真的?”
“当然了,要不你明天到我的店里,我为你专门来一个形象设计。”罗伯特擦了一把嘴,然后拿起桌上的一杯马蒂尼大喝一口,显得很“潇洒”的样子。
“唉,萝卜。你出什么鬼注意,叫我说乐姐应该剃个光头,那才叫酷。对了乐姐,以后我那摇滚乐队能不能到你这来表演。”
“当然,当然。”乐晚霞答应着,斜眼看见了他身上那件“七公夹克”上的挂件。她叫道:“好漂亮。”
那是一颗圆溜溜的石头,琥珀色,闪着光泽,看上去就像是一颗猫的眼珠子。
“是的,这颗猫儿眼是我上个月去香港那里买的。花了我十万多呢?”
“啊,这么贵?”乐晚霞吃惊道。
“当然了,这是最名贵的猫儿眼,而这种光泽和颜色圆润程度以及大小,在世界上也只有两颗。据说这原来是某个西欧国王送给他十岁的女儿的生日礼物——一只玩具波斯猫上的两颗眼珠中的一颗。”
“哦,真的吗?那么还有一颗……”
“听说还有一颗是水晶蓝色。”
“哦,看来像那么回事啊。”我忍不住插嘴说,“我去年在一件案子里曾经和一个伦敦珠宝行的专家打过交道。他教给我一些检验珠宝的方法。据我看来这颗猫儿眼,确属是真品,但其价值恐怕不超过五千块。”
“你!!”那个吹牛的摇滚手见我拆穿他骗人的把戏,气得直哆嗦。
“啊,对不起,我不该随便把这么浪漫的故事给毁了。”我耸耸肩,扭头看了泉一眼。示意她是不是该走了。她点点头,正要起身向乐晚霞告辞,那个摇滚手向我发出了挑战。
“你是侦探!!”他问道,“那你能告诉我,在那边的那个蓝头发的人的职业是什么吗?”
我转头看向那个一开始随他们一起进来,但从没有和我们一个人打过招呼的男人看去,他染了一头蓝发、嬉皮装,站在正看着我们,这时见我们讨论到他,便忙用左手拿起一只飞镖射了出去。
他的眼力不错,射了个九点八环。“可惜,还差一点就中靶心了。”他喃喃自语地说着话。
“唉,如果我连一个右手食指间长着老茧,右边脸颊处有一块烫伤的疤痕,以及一身矫健的肌肉和笔挺的站姿还不能判断出他是一个退伍的老兵,我就不是网维了。”
包括泉在内的所有人,都扭过头来看我。
“我没说错吧?”我笑着问道。
“是啊。真了不起。”刚才的那个摇滚手又恭维起我来,然后他叫那个飞镖手道,“兰博,还不过来向我们坦白你为什么退伍了。我们这可有个名侦探,你再不说我们就托他调查了。”
“哼,那你们就调查好了。老子今天心情不好。”兰博转过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对伤疤边上的铮铮的蓝眼睛,还真吓了我一大跳。
“呵,心情有啥不好,不就是那帮条子不要你嘛。你过来好好伺候乐姐,她一高兴,留你在这做个保安,你不就有工作了。还有,昨晚你输我们的钱我们也等着你赶快还呢。”
“杰克逊!!”他显然被这摇滚手揭了伤疤,气乎乎地瞪着他,一副要把他一口吞了的样子。
“哎呀,你们两个不要吵了,过来。”罗伯特招招手说,“不就是没找到工作,没钱吗?哎呀,学我们的霞霞,每周坚持买个体育彩票,说不定也能中大奖嘞。”
“哼,我才没那么好的狗屎运。”兰博瞪了他们一眼,但还是走了过来,“杰克逊你不是也和原来的唱片公司吹了吗,你也没钱了。今天还故意拿出这根项链来炫耀,其实你是想卖给乐老板吧。”
“兰博你!!”这回是轮到了摇滚手一脸的愤怒。“哼。”
我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赶忙起身向他们告辞。
临出门时,兰博对我说:“你刚才一直在对我看,是奇怪我的眼睛吗?怎么大侦探,你不知道,现在有这种变色的隐形眼镜。”
他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乐晚霞。“乐老板,你不是一向喜欢新潮吗?这种隐形眼镜不知戴过没有,看这个绿色的像狼眼,这个是蛇眼。这个像金甲虫的就是《X战警》里面那个变身女戴的。……”
我像逃瘟神一样的逃出去。转过头时,却看见到了一个染着红发,长着金甲虫般眼睛的泉正盯着我。我身子一颤,才发现我竟然将现实很想象混淆了起来。
“阿维。”她确实是盯着我,一脸迷惑不解地问,“我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知道那个兰博是退伍军人的,如果说一个因伤退出警局的人也可能有那几个现象,而且……你那位置在那种酒吧昏暗的环境下,根本就看不清他右手食指上的老茧。
“哈哈……”我捧腹笑道,“那是骗他们的啦。”
“骗他们。那么你怎么推理出来的?”
“不是推理,我其实早就知道了。昨天我不是去找张刑想办法弄几张三十一号晚上去寒山寺听钟的票嘛。那时他手里正拿着这个人的档案在考虑要不要他加入刑侦队呢。我当时虽然只是匆匆地扫了一眼照片,但刚才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啊哈哈哈……”泉也笑得差了气,她拽着我的手臂钻入了车内。
“对了,张刑为什么不收那人呢?”
“不知道,好像是哪里受了伤。”
“嗯,他脸上是有伤,但是那个应该不影响啊,难道还有其他要紧的地方上也伤了,可是看不出来啊。”泉自言自语地说。
“是啊,我也没看出来。”我回答说,然后想到了什么,“也许,那里。对,应该就是那里。”我看着又陷入迷惘的泉,才要开口解释,一辆一一○呼啸着从我们身边开过,就停在了我们刚刚开出的酒吧旁。
“怎么回事,难道出事了。”
“不会吧,我们才走了不到一刻钟,怎么会……”
“要不回去看看。”
“好啊。”泉点点头。
我倒过车身,开回去。
“怎么回事?”我们走进酒吧,只见就在我们刚才的那个包厢内,两名警员正在讯问杰克逊。兰博和罗伯特站在门口,一边安慰着正在哭泣的乐晚霞,一边互相敌视着对方。
“哦,你们还没走?”罗伯特看见我们回来,喜出望外。
“本来已经离开了,看见一一○,就回来看看出了什么事?”
“唉,有人偷了霞霞她刚买的那颗猫儿眼。”
“有人偷它?”
“你买了她。”泉跑到她身边,问。
“是啊,我确实喜欢,而杰克逊他也正好愿意卖,所以我就花了八千块钱来买。可没想到刚戴好,就被人扯了去。”
“哦,你花了八千块买它。”泉她叹了口气,看着这个虚荣的女人,摇摇头。
“那么你看见是谁扯的吗?在哪里被扯的?”
“她没看见。当时她正好从洗手间回来,刚拉开这扇门就被人从后面袭击了,等到她回过神时,身后已经没人了。
“没人了?”我看了一眼罗伯特,问,“那么当时你在哪里?”
“我啊,我在门边的酒吧柜台后面调酒。”
“哦,那么说你没看见有人逃出去啦?”
“没有。”
“那你呢?兰博。”
“我嘛,我正好去卫生间,听到她喊了一声就跑出来了。我连手都没来得及洗。”他直瞪着我,脸上的伤疤显出咄咄逼人的气势。
“那么,杰克逊他那时在哪里。”
“他说他在打电话。”
“在哪里打?”
“喏。”罗伯特指指一排包厢后面的两部电话给我们看。
“哦,让我们看看。酒吧台在南面进门的地方,与这件包厢成九十度角,电话在隔这三间的包厢后面,厕所是在另一边的包厢后面,也就是说当时你们三个人所处的位置,正好都看不到这个地方。但是这时这间酒吧也就你们三个人在,就是说你们中的一个是这件案件中的罪犯。”
“是的,警察也这么说。”乐晚霞突然停止哭泣,转过头来回答我。
“哦,那么你是不是有闻到什么袭击你的人身上的气味?”我问她。
“没有,当时他在后面扯我戴的项链,我被扯紧后,只觉一阵晕眩,直到后来他们赶过来给我喝了点东西才醒的。”
“我懂了,那么是谁报的警?”
“是我。”罗伯特说,“我用手机打的一一○。”
“嗯,那么谁是最后一个赶来的?”
“这……好像是我吧。我那时一时没法出来。”兰博从桌上拿起一杯冰水一饮而尽。
“哦,懂了。”我点点头,正在分析这三人对我说的话,兰博又补充了一句,“很奇怪,那个罪犯把那颗猫儿眼从项链的底座上取了下来。”
“是吗?这可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我回了一句,心里面已经对这案子有了朦胧的结果,但是我现在还不想把迷底捅破。我想让这个女人再难过一会儿,好让她认真的吸取这次教训。
“泉,我们喝点什么如何?”
“嗯。”他们再次把奇怪的目光转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