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刺(修改版) 作者:晴川 [15]
杰克沉默。
我说:“杰克,你态度不好。”
杰克涨红脸,半晌道:“船不许说的,我不能说。”
叹口气,算了,杰克也算忠勇可嘉。
我一甩裙子,进了港口最好的一家酒馆,往吧台前坐定,从台子上拣起一只鸡蛋,居然正好能塞进年轻漂亮的小伙计那张得老大的嘴巴里。
然后我说:“朗姆酒!”
小伙计手忙脚乱地想把那鸡蛋取出来,看起来不太容易。
我身后有人惊叹:“这个女人真肯下本钱啊!多少钱一宿啊!”
“啪啪”的嘴巴声,然后是一阵熙熙攘攘,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汤姆与杰克在清场。
我用手一拍桌子:“朗姆酒!”
小伙计吓得一抖,然后嘴巴终于闭上了,半个鸡蛋清从他嘴里流下来,他吐出嘴里破碎的鸡蛋皮,决定不再大惊小怪,倒了一杯朗姆酒给我。
我得意扬扬地坐在吧台前喝酒,我长得好我知道,虽然只是些对女人没啥见识的海盗与水手的眼睛,可这赤裸裸的欣赏,仍然令我快乐,唉,我确实不是什么高雅的女子。
我虽然没什么智慧——不,应该说没什么心机,要论智慧,只要看看我那无敌的剑术就知道了,这世上有些人精于做事,有些人精于为人,学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说我傻,那是不对的。
我虽没什么心机,可是我懂得如何杀人。一个女人,只懂得杀人,其实是有一点悲哀的。不过懂得一样,总比一样不懂强。
唉,为什么我懂的是杀人?而不是衣服帽子什么的?
切,若是会那些,此时此刻便只得卖肉为生了。
乱想之中,汤姆杰克已大告吃不消,过来向我深深一鞠躬:“拜托你离开这里吧!我们打人打累了!”
我喝一口朗姆酒,面无表情地酷酷地:“我在等一个人,他不来,我是不会走的!”
汤姆被我的幽默刺激得头发“唰”地一下竖起来,非常壮观。
而杰克,只是叹口气:“罗丝,你是在等钩子吧?你穿这种衣服,腿都抬不起来,不等你站起来,脑袋已经被人削掉了。钩子或者比你的刀法略差,但没差到你可以坐着打败他的地步。”
我白他一眼,这个杰克,平时不爱说话,心眼倒是不少,一下猜中,我要杀掉钩子,免得给爱德华带来麻烦。
不过,我没杰克想的那么笨,我有我的想法,对于格斗与杀戮,我有我的经验。
杰克喃喃地说:“再说,他也不一定会来这里。”
会来的,那么辛苦危险赚来的钱,又是那么多的钱,一定会到最好的酒馆喝最好的酒,找最好的女人,比如:我!
当我喝下第三杯朗姆酒,面色开始绯红时,漂亮的钩子船长进来了。
我正在问汤姆:“杰克哪去了?”
汤姆忽然咳一声,把脸转到一边去。
我回头。
修长的身材,漂亮的脸蛋,清亮的眼睛,笑起来嘴角有个小酒窝,好一个英俊可爱的小海盗。
我微笑轻轻扬起一只眼眉,一个人的眼睛只要比别人的大百分之二十,就会吸引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目光。
钩子向我看过来,可以看见他那蓝色的眼睛里贼光一闪,然后,他露出他那迷人的小酒窝,向我走来:“小姐,一个人?”
我慢慢转过身,微笑:“一个人和一颗寂寞的心!”
钩子的脸在我回过身时微微一呆,他大约是觉得这张脸很面熟吧?不过在这个时候发呆,只会让一切更易处理。
我的大裙子有一处折叠,看起来只是普通的皱褶,我却用刀在这皱褶深处又割了一刀,这样,我就可以伸手从这儿裂口处轻松抽出我的刀。
钩子疑惑地:“我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轻轻答:“你的船上!”一刀刺去,钩子已惊觉事情不妙,本能地举臂来挡,若是寻常刀剑,被他这一挡,或者可以幸免,这把凌利非常的大马士革刀真是宝物,那么粗壮的一条手臂,就象切一根肉肠一般地切了下来,但这一挡还是让我的刀失了准头,钩子弯下腰,惨叫一声,捂住腹部。
我抽刀,血染红钩子的衣裳。
想不到这一刀还要不了钩子的命,不过这也没什么,小小插曲,救了不钩子的命,你见过肚子中了一刀的人还能抵挡第二刀吗?
我不喜欢杀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人,但是在没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我也不会坚持不杀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人。
我第二刀向钩子的心脏刺去。
钩子,先切了你的手臂是我不好,给你个痛快死做补偿吧。
我听到汤姆的尖叫声。
一支剑拦住我。
一支奇怪的剑,我从未见过那样古怪的东西,剑头分叉,剑身扭来扭去象条蛇,这是什么玩意儿?
可是这支奇怪的剑,居然挡住了我的刀。
首先,它能挡住我的刀,证明它的坚固程度很可观,其次它来得及挡住我的刀,证明它的主人的剑法相当不错。
让我们来看看剑的主人:
那是一个黑发水手,我从来没看见过那么丑的人,他的脸好似被人用饼锅拍拍拍,拍得扁扁的肿肿的。不过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可真是与众不同啊,如果说杨欢的蓝眼似蓝天大海,这个人的眼睛就是无尽的黑暗与永恒的宇宙。
他黑眼睛里的冷冷的寒光,似秋夜的星光闪烁,那样神秘遥远那样冷酷无情。
好一个酷毙了的衰哥啊!
我慢慢地回刀,我坐着,暗算别人当然方便,可是被别人暗算就十二分地危险了。我想找个机会跳下来,不过一个能逼得我想跳下座位的高手,是否会给我站起来的机会呢?
汤姆杰克,出来抵抗二秒钟啊!
汤姆呆呆地没有动,而杰克刚刚出现在门口。他们好似没看到眼前的黑发人,也没看到我,他们的眼睛只盯着躺在地上的钩子,还有抱起钩子的——杨欢!!!
杨欢!!!
罗密欧,为什么又是你?
我面前人影一晃,我的心脏呜咽一声,完了,我这一走神,足够那黑发人切掉我脑袋十次的。
但是不!
那黑发人,不但没冲上来给我一剑,反而退后一步,他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我们出去比试一下!”
你见过绅士吗?我见过,我在舞会上见过:“请您谢谢对不起。”都是绅士,你在战场上见过绅士吗?请您先开枪,谢谢不用,我们一起开吧,对不起,我打中了您的屁股。
切,我今儿终于在战场上见到绅士了,明明可以把坐着的我切成一块块,他非要我站起来出去同他打一仗,决定倒底由谁来切谁!
好吧,我再看一眼那黑发人,咦,长得好似也没那么难看,我问他:“我叫罗丝,你是谁?”
黑发人迟疑一下:“他们都叫我,狼头!”
靠,还狗头呢!
我跳下凳子来,向汤姆与杰克微笑:“对不起,我不知道钩子是你们的朋友!”
汤姆与杰克瞪大眼睛看我,有惊讶有伤痛,也有一丝歉疚,不用客气汤姆杰克,没关系的。
我问狼头:“决胜负还是决生死?”
狼头的眼睛里有一种尖锐而冰冷的光,他说:“只要有人认输!”
打到有人认输,就是说如果他不肯认输,我就得把他杀掉才算赢。
我笑:“那么,我认输可好?放我走吧!”
狼说:“让你的刀对我的剑说吧!”
杨欢说:“狼头,让她走!”
狼不说话,用狼的眼神看着我,你看过一条狼看着人时的样子吗?象看一块肉的样子。
他听到杨欢的话后,就象一条狼看着一块肉似的看着我,他不舍得放我走。
我大笑:“放我走?狼头,我怕你没这个能力!”
那个本来打算后退的脚,忽然顿住,然后坚定地举起他的剑。
杨欢抱着钩子,用一种悲怆的眼神看着我,然后他说:“狼头,我带钩子回去,你自已保重!”
他走了,我在他身后问:“我呢?我要不要自己保重?”
杨欢说:“你杀个够吧!”咬着牙说的。
悲怆的。
为了什么,杨欢?
我杀了杨欢的兄弟,我是不是应该高兴?
回过头来看狼头,一个人如果没有杀气,就无法在一声决生死的决斗中取胜,输了,就会死,我此时此刻是不是有点想死?
我的父亲,我的朋友,我的——爱人?
悲伤让人疲惫,有时,我也会想休息。
不过,如果我死了,不过是让仇者快亲者痛。虽然我没有亲人,我不喜欢我的死给他人带来快乐。
好吧!
我用刀轻轻割裂裙子,然后将大裙褶一把扯下,露出里面的紧身男装。
松手,红色罗裙随风落地。
让我,再一次面对杀戮,再一次面临流血与死亡!看看我的手,会送谁的命!
从未见过如此妖异的剑法,流动如水波,狠毒如蛇蝎。
不过好剑法就是好剑法,我认识不认识也是一样,刀与剑最重要的都是力量、速度与技巧,有些人喜欢练各种奇怪的花式,而我,只喜欢一刀挥出去,所带起的风声。
那风声让我觉得自己象一只鹰。
风声让我觉得,我已经划破了空气,与光阴同步。
狼头的进攻与后退都很有章法,他的剑术与步法的配合也十分的好,如果他的剑再快一点——就是同我的刀一样快,我就会完蛋,可是他的剑术就是不能快那一点,所以我还活着!他的剑术为什么不能快那么一点呢?这很简单,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可是太过机灵的人会绕过困难,走容易的路,结果当然会慢。
狼头的剑招太灵活,每一招都不肯使老,如果你的剑招不使老,力量当然不能全使出来,如果力量保留一点,速度就会也保留一下,如果是同比自己差一点点的人打,当然没有错,可是,我与狼头棋逢对手,他不能尽全力,我却毫不在乎自身安危,任何人,只要给我的宝刀砍上一下子,即时失去战斗能力,就算拼着挨上一剑,两人都受伤,最后胜的也一定是我。
狼头的这种剑法,赢不了我。
我听到刀切割空气的声音,就会忘掉一切,包括杨欢,那一刻,我的眼里,只我的刀与狼头的剑,狼头的剑,每一次进攻都试图让我以为他要攻击的并不是他正在攻击的地方,而我,并不在乎!
他给我当胸一剑,如果我招架,他的剑会向改向上刺的我眼睛,或转向下刺我肚子,可是我一点也不在乎,他的剑会改变航线去到哪里,我只是一刀砍向他的大头,他躲闪不可,如果他不能刺到我的要害,两个人都受伤,死的会是他,不是我。
我的目地,并不是挡住他的剑!
我只是,要杀、死、他!
对不起,狼头,我并不恨你。
只是这把刀,有自己的意志,它不喜欢输,也不喜欢绕弯子。
狼头渐渐开始绕着我的刀走,躲闪一次又一次,抵挡我的刀会令他身形一顿,剑招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