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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51]

By Root 1044 0
够资
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朝他问话。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他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 --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
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 --
尽管菜做出来以后,我没发现有什么太大了不起。可是,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足一个做错
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郑滢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可以斩钉截铁、呼风唤
雨的男人,却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后来的一个周末,杨远韬专门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 的意思。他专门下厨,
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杨远韬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跟他老婆离
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 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 ,不是“解决问题”
,也不是“想想办法”
,而是干净利落、嗝崩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 加上第一声的“婚” ,什么人都一听就
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 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
得,不但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 ,却也被称为“血战”
: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
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某个刊物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因为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 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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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4-25 17: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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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艰涩而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於看到了一点T骨牛排的影子:老处
女有一个短期项目,主要是针对一个大客户的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
但时间要求很紧,这个客户又是典型的“爱哭的孩子有奶吃”,一点什么不高兴就哇哇乱叫,嚷得公司管
理层上下都知道,所以,老处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一起干。她先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
的,然后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
Chris 几乎一起举手。

我们公司的行政结构复杂得像满汉全席里的拼盘,小小一个部门、二十多个人里面足有差不多七、
八个层次,我所处的这个层次上有四个人:一个栗色头发、明眸皓齿的女孩子,每天一身漂亮衣服,平均
两个月一个帅哥男朋友,情场得意之余,职场上也就不那么争强好胜;另一个四十几岁的单身妈妈,一个
人带两个孩子,家里已经焦头烂额,自然也没什么余力;於是,“力争上游”
的任务,就落到了我和 Chris 头上。

Chris
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
的风范。我有时想,他不进软件行业,大概也能去好莱坞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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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到肥皂剧里跑跑龙套应该不成问题。可能是为了再接再厉、锦上添花,Chris永远打扮得一丝
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
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怒发冲冠。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个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
,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和在漫长的会议终於结束前临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什么问题了”
的时候举手“我还有个想法” ,好像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我对 Chris 的第一印象还可以,可是过了没多久,就发现此人“并非善类”
,因为我搬进马克的办公室后没几天,他逛过来聊天,聊着聊着眼睛就盯着我那把人体工学椅打转
转,一会儿说这把椅子我坐好像太高了一点,一会儿说他一天到晚写代码要是有这样一把椅子就好了,我
没接他的话岔,由他一个人说。结果他大概也觉得无趣,打住话题,谁知转个弯却说“这把椅子舒服是舒
服,就是过去坐在它上面的人好像都挺倒酶,你小心一点”。这句话惹得我十分恼火:我不愿意把椅子让
给你,你就要这么触我酶头?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是我居然对 Chris
喜欢用的一种芬芳馥郁的须后水过敏,每次只要他一用,离我半米之内,我就开始打喷嚏。这是我
第一次发现自己对某种东西过敏。

我觉得自己和 Chris
的命相可能也不大和,就象郑滢和程明浩那样。可是,他们至少可以少见面,甚至不见面,而我们
却要天天见,周周见,月月见。这下更好,不但要“见”
,还要“密切合作” 。

Chris 在部门里以“积极主动” 著称,果然,任务一下来,他就立刻给我发一个会议通知,说他
有一些“想法”
,要和我谈谈。我中计而去,结果他其实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在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
把自己的“想法” 和盘托出,没几天,他居然把我的“想法”
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处女摇尾巴,等我发现已经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
弄得我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晚上下班后,和 Chris
又开了整整两个小时斗志斗勇的会,我把肚子里的不耐烦压下去,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
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饭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於是我直接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
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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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4-25 17: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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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他楼下的时候,正好看见一辆车从大门里开出去,车子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
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红色的三菱车,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
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着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洛杉矶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 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於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
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 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
没有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现实中有了女朋友还要到网上去花心,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
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真的没有别的。”
他急急地分辨。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 ?” 我盯着他
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
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会说谎了呢?而且,还说得那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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