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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21]

By Root 1043 0
,里面都是
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影,照得很甜蜜,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左面一张,右面一张,电脑屏幕上面一
张,好像都在得意洋洋地向我示威“看好了,我可不是没人要的噢”。最夸张的是,他居然把计算机上的
壁纸给换成了一张他女朋友笑得鼻子眼睛像出了车祸一样挤在一起的特写。


其实那个女孩长得挺不错,虽然没有郑滢漂亮,但也“颇有几分姿色”。问题出在那种眯眼睛挤鼻
子的媚态,不是人人有本钱做的。有些女孩做起来楚楚动人,而有些人使足了劲却偏偏只会让人想起一位
娱乐节目主持人喜欢说的“死三八装可爱”
。不幸的是,蒋宜嘉的这位女朋友属於后者。

然而,有一样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东西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 ,蒋宜嘉显然觉得她是“真可爱
”,值得拿出来炫耀一番,而且,真心诚意地相信我会被她“震住”


我等不到吃午饭就跑去告诉郑滢,“现在你可以放心了,他一定不会为难你。你想,这个人这么要
面子,难道还会拉着人家诉苦吗?说什么?‘那个女人把我踹了’
吗?我看从前的事情他也不会想提。何况,他现在好像很幸福呢。”

郑滢将信将疑,趁蒋宜嘉走开的时间偷偷过来瞻仰了一下 --
大概女人多少都有这样的情结,喜欢看看自己甩过的男人现在落到哪个笨蛋盘子里。一看,果然故
此,而且那个女人比她差远了,心满意足。

中午吃饭,蒋宜嘉拿出一个饭盒,“我女朋友做的。”
展示才艺的时间到了,我立刻上前捧场,可惜里面只是一个夹了几片蔫巴拉几番茄黄瓜火腿的三明
治,我心里想,“这也用得着‘做’ ?”

他的女朋友好像很会黏人,每天下午四点半准时打电话过来“关心” 一下,每到“探班”
时间,他就会把声音压低再压低,一直压到听上去柔情万丈却正正好好能钻进我的耳膜的程度。有
时候那边大概在问“午饭好吃不好吃”
,他就有型有款地对着话筒“好吃好吃” -- 男人的确有昧着良心说话的本事;每当他说“我旁边
有人呢” ,我就知道那边八成说了什么“亲亲我”
之类的肉麻话。

郑滢把心放到肚子里以后,不知是不是有点得意忘形,很快就干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准确地说
,那是我记忆里她干过最最愚蠢的事情。

那个周末,她脑子里不知怎么搞的灵光一闪,异想天开地为我和张其馨安排了一次“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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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4-25 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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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郑滢以狗屎电视剧的情节为蓝本,具体操作如下:先跟我说好星期六下午她、我、还有章文刚一起
去逛街,我说“你和男朋友逛街,我跟去当什么灯泡”
,她说,“什么灯泡,你又不是不认识他”
;好,然后,她再去找张其馨,作了同样的邀请。她的完美计划是我们三个人一碰面,我和其馨便
会言归于好。我后来问她何以如此吃饱饭没事做,她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觉得你们为一个男人翻脸,太不
值得了”
,口气活像电视剧里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说“大丈夫怎能为区区一个女子伤了兄弟和气” 。

她大概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郑滢在联合广场附近的一家 Starbucks 等其实并不会出现的章文刚。那是我第
一次去
Starbucks,对着柜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种类为难了半天,随便叫了一杯薄荷摩卡。
后来,我曾经很迷
Starbucks,一样一样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尝过来之后,发现最喜欢喝的,竟然还是薄荷摩卡。

有时候,正确的,恰恰是第一个选择。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显然也觉得跟郑滢和章文刚逛街有“当灯泡” 之嫌,於是她很聪明地不让
自己当灯泡 -- 她把程明浩带来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一口滚烫的咖啡差点喷出来。我立刻转过身,推推郑滢,“
怎么搞的?”

郑滢也呆了,“不关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没叫她带程明浩来噢,不相信你问她自己。”

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只顾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都是郑滢在
和他们两个人说话。

桌子底下,我看见张其馨穿了一双坡跟凉鞋,心里加倍恨郑滢 --
她至少至少可以稍微积点德,提醒我换一双跟稍微高一点的鞋子吧。这一下可好,张其馨绝对在标
准身高以上,我呢,缩在平底鞋里像只小松鼠。

今天程明浩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看不见他的脚,我很失望,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两年前第
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的那双旧凉鞋还在吗?

两年前,他穿着那双凉鞋的时候,还没有和张其馨恋爱。那个时候,我还有机会;现在,他不再穿
那双凉鞋,我也不再有机会。

我莫名其妙地无比思念起他那双塑胶旧凉鞋。

等我终于抬起头、微笑着看向程明浩的时候,他也正用柔和的眼光看着我。我突然想起几个月前在
纽约帝国大厦顶楼见过的照片上他眼光里的忧郁,就努力地想从他的眼睛里去寻找,但是一点影子也找不
到。他的眼光平静得像一池水,清澈见底,却波澜不兴。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我正是为了那么一个眼神和杜政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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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4-25 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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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


我们东一句、西一搭地聊了一会,开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 -- 其馨和程明浩走在前面,我和郑滢
走在后面。

看上去,程明浩对其馨很好 --
她的饮料喝完了,他马上顺手接过罐子扔进垃圾桶,这种默契,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有的。相比之
下,我和郑滢反而成了两只亮晃晃的大灯泡。

我觉得这种场面很难堪,只是想快点回去灌下一大杯冰水,让灯泡冷却下来。

然而,临分手,更加难堪的场面出现了,张其馨不知为了什么事情,居然当街和程明浩吵了起来。

开始,我们只是听见他们小声地在说什么,好像其馨有点不高兴,程明浩在分辨什么。后来,其馨
的声音越来越高,再后来,她赌起气来、对着地上的一个破塑料袋狠狠踢了一脚。这一下可好,她右脚上
那只凉鞋顺势带着塑料袋骨碌碌沿着下坡的路滚下去好几丈远。


我们四个人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那只凉鞋。其馨“唉呀”叫了一声,呆呆地站在那里,光着的右脚
半掂在地上,然后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程明浩一眼,“都是你!”

那一刻,我心里竟然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活该,谁叫你“作” ,最好现在马上开一辆车过来
把那只鞋子碾个粉粉碎。

可是,下一秒钟,那种幸灾乐祸就烟消云散,因为,我看见程明浩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拣起那只鞋
,再走回来,弯下腰,蹲下身,默默地把鞋子放在其馨的面前,“穿上吧。”


他抬起头,脸上居然还是那种温和而恳切的表情,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生气。张其馨这样对他,他
居然一点也不生气!

他的神情像刀子一样地刮着我的心。他个头那么高,此刻,却蹲在地上,请求一个女人穿上凉鞋。
在她的面前,他这么轻易地低头了。或许,他是不想让她继续生气,或许,他不希望在其他人面前扫了她
的面子,总而言之,他其实并不需要这么做,然而,他心甘情愿地选择了低头。


或许,我们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都无法高傲地抬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和郑滢坐地铁回家,车子开动,把车站上所有的光影忽隆隆地甩到后面。我拉着扶
手,车门上的玻璃反射出一张伤心的脸。

已经证实过很多遍的事实,竟然还能让我伤心,难怪小时候妈妈就说我这个人“屡教不改” 。

伤心过后,我只是觉得不值得。千里迢迢回到旧金山来看这么一幕,根本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郑滢拉住我的手,“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成心的。”

我摇摇头,“不值得。”

郑滢难得糊涂之后,聪明劲又回来了,“其实,这样也好,早一点明白,心里也早一点放下,你说
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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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5-4-25 6: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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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


郑滢好像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和我抵足而眠,“安慰”了我整整一个晚上。可惜,她实在不精
于此道,说来说去几句话“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
、“不要钻牛角尖啦” 、“三只脚的癞蛤蟆不好找,两只脚的男人到处都有”
,干巴巴讲了几遍之后索性直截了当拉郎配:“我们部门的小蔡看上去就挺顺眼,还没有女朋友呢
,不如什么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
,“记不记得上次在公司餐厅里,有个男的隔了两张桌子冲着你笑?那个人也可以嘛” ,“唉,
章文刚有个表弟…”

“你累不累?”

“我是为你好,” 她理直气壮,“根据我的经验,治疗感情创伤的最好办法是尽快开始一段新的
感情,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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