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千面女优 [20]
有点不对劲。
糟糕,前面是个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再不叫住她,恐怕就要错过了。
车主忍无可忍,按响了喇叭。
“嘀!”
没反应!
“嘀嘀嘀!”
继续走。
“嘀——”
有反应啦!
冯晶晶先是茫然地抬头望了望四周,交通状况良好,不塞车,不死人,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她重新低头,唧唧咕咕说个不停。
车主不能再忍,做了一件自我唾弃的事情,不过,也很有可能是可恶的方向盘打滑了。
他……他把车开上了行人道,并且非常不道德地横在了路中间。
她走!她走!她怎么走不动了?!
冯晶晶迷茫地抬起眼睑,发现自己的脚正好死不死地踩在一只皮鞋上。
鳄鱼的皮鞋?!
呃,错,是鳄鱼皮革制成的皮鞋。
其实,她是个名牌白痴,虽然以前接触的行业好歹和时尚很有关系,但是她最常做的最猥亵的事情是去众所周知的二手店淘肯定是某名牌的衣服,看顺眼的就买,也不去管CHANEL、GUCCI、三宅一生之类的牌子是长什么德行的。
显然,她连女服的牌子都不清楚,就更别提认识男服的牌子了,何况还要认识一双鞋子的皮是什么动物皮做的。
若是要问她为什么知道脚下踩的是鳄鱼皮,那是因为某天突然骚包的助理张晓明张某人买了一双“据说”是鳄鱼皮做的鞋子,跑到她面前炫,只要是坐着就把脚上穿的那双鳄鱼皮鞋子以夸张的造型展示,也不管姿势有多难看,被她整整笑了三天。
综上所述,她认识鳄鱼的皮鞋,哦,又错,是鳄鱼皮制作成的皮鞋。
冯晶晶低着头,整整研究该皮鞋一分钟,貌似这张皮比张某人的那张高级多了,呜,不错,是个有钱的家伙。希望这个家伙,看在她还是个小孩子的份上,不要像这只鞋子制成之前的原材料一样,对她展览锋利的牙,呜……,她赔不起,她还是个小屁孩。
“虽然,站在我的脚上能让你看得更远,但是,小丫头,你不觉得陆地更平稳吗?”一道戏谑的声音从车门里传出。
玄色的车窗阻隔了一切探索的视线,冯晶晶看不见车主的长相,听声音感觉对方应该是个年轻男子,这声音好清朗啊……
冯晶晶再度研究踩下去的分量,嗯,她的脚应该是恰好“搭”在上面,对其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大,要不然他不会那么轻松了。
她是讲礼貌的好孩子,知错认错,有错就改,于是,她缩回脚,嘴角上提60°,露出几颗闪光小白牙,默诵一遍,伸手不打笑脸人。
“叔叔,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不应该走到机动车道上,谢谢你提醒我哦!”
“你应该叫我哥哥……”好听的男中音至正的清朗,车门正以完美的角度缓缓打开。
第二卷 你有什么企?下
(2—6)下
“你应该叫我哥哥……”好听的男中音至正的清朗,车门正以完美的角度缓缓打开。
正在此时,一张从天而降的罚单,“PIA”的一声拍在了车门上,车门僵硬了,交警叔叔来了……
该叔叔一边在本子上登记,一边教育,“怎么回事的你……”。
他最看不惯这些开着名车肆意妄为的有钱人了,仗着有钱,以为马路是他们家开的,整一群另类的路霸车匪,十字路口还把恁大个车横在行人道上,绝对无视交警的存在,当他死了吗?!逮着机会不教育教育怎么对得起他人民公仆的称号。
崩溃呀!
她需要道什么歉啊!
明明是对方把车开上了行人道,挡了她的路,自动让她踩,她居然道歉不说,还要赔笑脸,天理何存?啊啊啊啊啊啊……
制造意外情况,外加打扰她自爽背台词的,一律杀无赦。
冯晶晶很有耐心地候在一旁,他敢把车横到行人道上拦路,十有八九是冲着她来的。
哼哼哼,无事搭讪,非奸即盗。
她倒要看看,这个男人唱的是哪门子戏。
对方静静地递了200元罚款,可是交警叔叔明显不满意,收了钱还在口沫横飞,趁着有时间,她在脑中演绎了一百种可以“杀死”他的方法。
二十分钟以后,重大的教育课程终于以该叔叔接到一通电话后结束。
交警叔叔很满意,难得碰到一个没脾气的有钱人,他意犹未尽拍拍车门,“很好,你下一次想再犯交通法规,记得到这条路上来,我一个月有32天都在这里。”
交警叔叔潇洒离去。
车门有好一阵子没动静。
难道,我自做多情?冯晶晶不排除这个可能性,算了,鸡毛蒜皮,不和他计较了,闪人。
冯晶晶抬腿要走,却听见车里传来一个清朗优雅的男中音,“那天,我看了你的演出。”
刹时,她把腿收回来了。
哇,我遇见我的观众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她不禁抬头望望天,看天上是不是下钞票?
冯晶晶正正神色,咳嗽两声,“你好!”
车门开了,一个莫约23、4岁的年轻的长发男子站了出来,倚在车门旁,那优雅的姿势带着漫不经心的潇洒,他展开一抹笑,“听说,你叫冯晶晶,你那晚的演出真是让人印象深刻。我们认识一下,怎么样?”
那真是绚烂的一幕,具有毁灭性的视觉冲击,灿金流韵的阳光倾泻在他身上,浓墨的发顶宛如镶了一道金冠,没有系好的慵懒的发丝撩人似的在5月的舒风里拨弄。剪裁考究的银灰色西装衬得他的身姿修长俊挺,华贵俊美的脸庞上架着一付茶褐色眼镜,让人心痒痒地猜:那镜片后的眼睛会不会同样令人神魂颠倒?随之而来的,还有他身上诱人的阳光味道在空气里若有似无地荡漾,缓慢侵略你的每一寸肌肤,把它的味道印入你的灵魂。
此刻,他倚在银灰色保时捷车门旁,整个人仿佛比阳光还要明亮。
冯晶晶有好一刻发不出声音,他是她所见过的最极品的男人,贵公子、社会精英、帝国企业的掌舵者……,所有你能想得出来最好的词汇,都可以把它们制成标签贴在他身上。
李慕微笑迷人,光彩夺目,仿佛南欧的太阳苏醒了,他深信自己这副模样,拿来迷惑一个年仅12岁的贫穷黄毛小丫头是足够用了。
看她一副痴痴呆呆的样子,还是他来开口吧,“小丫头,我们认识一下,怎么样?”
“啊……,哦,好啊!”
“你先介绍介绍自己。”他要求着。
“唔……,我叫冯晶晶,大哥哥你呢?”冯晶晶歪着小脑袋,痴迷迷地盯着他看,12岁的小姑娘正是欣赏美丑、迷恋帅哥明星、情感喜好强烈突出的好年纪。
“我叫李慕容,是麦嘉集团的总裁,我曾给你们学校赠款。”不出所料,当他说出自己身份的时候,小丫头一脸的惊讶加崇拜。
冯晶晶你再怎么令人不可捉摸,也不过是一个12岁的孩子,没什么好研究的,他心里颇有点自得,等他说服这个小玩具帮公司赚钞票,把她的价值榨干的时候,他就把她扔了。
“李慕容哥哥……”她着迷似地叫了一声。
“你可以叫我慕容哥哥。”李慕心里颇为自得,笑得更柔和了,俊美的脸仿佛发光似地吸引人注目。
哇咧!
冯晶晶的霹雳无敌糊弄神功差点破功。
慕容哥哥……
此时此刻,她的脑海里直接蹦出了某位姓慕容单名复的那位慕容大哥。
嘎嘎嘎嘎,要不要我干脆叫你表哥啊!
可惜,我不是你的语嫣表妹。
其实,冯晶晶发呆只是瞬间的事,惊艳过后,她立刻不动声色的掩饰自己。
麦嘉集团没听说过,但是看他这副架势,指不定是什么隐蔽的巨型财团。他把外貌、财富摆出来,是用来迷惑我这个12岁小姑娘的吗?
她不相信自己一个黄毛丫头有什么值得他来认识她,她不是成熟的女人,不能为他的欲望买单;也不是富家千金,不能为他的帝国输养。
他,有什么目的?
或者说,他有什么企图?
有句话叫:灯下黑,大约挺适合他的。完全的光明意味着光后面是无穷的黑暗,他的那头长发没有把他变得阴柔,反而衍生出一种带着黑暗毁灭的魔魅的气质。
这个人,极度危险!
冯晶晶依靠敏锐的第六感,做下如此判断。
她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不想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钞票。
当然,对于这种人,不要表露瞧不起他,或者是让他对你产生兴趣,因为,惹上了最最麻烦不过,自己一个平头百姓是斗不过人家的。
最好的办法——抱他大腿,让他主动离你远点喽!
因此,尽管心里笑翻了天,她表面上依旧乖乖地叫了一声,“慕容大哥!”
他走上前,亲昵地拨弄她的短发,“小丫头,真乖!”
当即,冯晶晶不爽飚至最高点,丫的,TNN个熊,老娘给你三分颜色,你开起染坊来了。老娘的头,不是猫头狗头,不是你想摸就乱蹭的。
“啊,人家不是小丫头啦!”她甜甜地娇呼,退后一步,仿佛不好意思一般,避开了他的手。
“那就是小晶丫头,以后,我就叫你小晶丫头了。”李慕也不过问当事人的意见,径自定下昵称。
***,姐姐我还大你好几岁呢!慕容小弟。
“慕容哥哥,我要回家了,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冯晶晶摆摆手要走人。
“慕容哥哥,带你去吃大餐,怎么样?”他微微勾腰,慵懒的几缕发丝随之拂到她的脸上,像他的语调一样令人不容拒绝。
小子得寸进尺,连番使用美男计,还用这种强势的语气,看来她非去不可了。
她抬头看看天色,嘿嘿,姐姐,暂且和你周旋周旋。
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几乎刺伤他的眼,“好啊,可是,大哥哥你要早点送我回家哦!”
第二卷 餐厅里的对手戏上
(2—7)上
为了能进A城着名的法国餐厅FEILALA吃饭,李慕首先带着冯晶晶去名品店买了一身适合吃饭的行头。
当冯晶晶一身淡蓝雪纺公主装出现在FEILALA时,餐厅内所有人的眼珠子都黏在了她的身上,好一个高贵可爱的小公主!
李慕牵着局促的她,走在赞叹目光的包围之中,他略欠身,低声在她耳边说:“小晶丫头,你喜不喜欢别人这样的瞩目?就犹如你在舞台上一般?嗯?!”
糟糕,前面是个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再不叫住她,恐怕就要错过了。
车主忍无可忍,按响了喇叭。
“嘀!”
没反应!
“嘀嘀嘀!”
继续走。
“嘀——”
有反应啦!
冯晶晶先是茫然地抬头望了望四周,交通状况良好,不塞车,不死人,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她重新低头,唧唧咕咕说个不停。
车主不能再忍,做了一件自我唾弃的事情,不过,也很有可能是可恶的方向盘打滑了。
他……他把车开上了行人道,并且非常不道德地横在了路中间。
她走!她走!她怎么走不动了?!
冯晶晶迷茫地抬起眼睑,发现自己的脚正好死不死地踩在一只皮鞋上。
鳄鱼的皮鞋?!
呃,错,是鳄鱼皮革制成的皮鞋。
其实,她是个名牌白痴,虽然以前接触的行业好歹和时尚很有关系,但是她最常做的最猥亵的事情是去众所周知的二手店淘肯定是某名牌的衣服,看顺眼的就买,也不去管CHANEL、GUCCI、三宅一生之类的牌子是长什么德行的。
显然,她连女服的牌子都不清楚,就更别提认识男服的牌子了,何况还要认识一双鞋子的皮是什么动物皮做的。
若是要问她为什么知道脚下踩的是鳄鱼皮,那是因为某天突然骚包的助理张晓明张某人买了一双“据说”是鳄鱼皮做的鞋子,跑到她面前炫,只要是坐着就把脚上穿的那双鳄鱼皮鞋子以夸张的造型展示,也不管姿势有多难看,被她整整笑了三天。
综上所述,她认识鳄鱼的皮鞋,哦,又错,是鳄鱼皮制作成的皮鞋。
冯晶晶低着头,整整研究该皮鞋一分钟,貌似这张皮比张某人的那张高级多了,呜,不错,是个有钱的家伙。希望这个家伙,看在她还是个小孩子的份上,不要像这只鞋子制成之前的原材料一样,对她展览锋利的牙,呜……,她赔不起,她还是个小屁孩。
“虽然,站在我的脚上能让你看得更远,但是,小丫头,你不觉得陆地更平稳吗?”一道戏谑的声音从车门里传出。
玄色的车窗阻隔了一切探索的视线,冯晶晶看不见车主的长相,听声音感觉对方应该是个年轻男子,这声音好清朗啊……
冯晶晶再度研究踩下去的分量,嗯,她的脚应该是恰好“搭”在上面,对其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大,要不然他不会那么轻松了。
她是讲礼貌的好孩子,知错认错,有错就改,于是,她缩回脚,嘴角上提60°,露出几颗闪光小白牙,默诵一遍,伸手不打笑脸人。
“叔叔,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不应该走到机动车道上,谢谢你提醒我哦!”
“你应该叫我哥哥……”好听的男中音至正的清朗,车门正以完美的角度缓缓打开。
第二卷 你有什么企?下
(2—6)下
“你应该叫我哥哥……”好听的男中音至正的清朗,车门正以完美的角度缓缓打开。
正在此时,一张从天而降的罚单,“PIA”的一声拍在了车门上,车门僵硬了,交警叔叔来了……
该叔叔一边在本子上登记,一边教育,“怎么回事的你……”。
他最看不惯这些开着名车肆意妄为的有钱人了,仗着有钱,以为马路是他们家开的,整一群另类的路霸车匪,十字路口还把恁大个车横在行人道上,绝对无视交警的存在,当他死了吗?!逮着机会不教育教育怎么对得起他人民公仆的称号。
崩溃呀!
她需要道什么歉啊!
明明是对方把车开上了行人道,挡了她的路,自动让她踩,她居然道歉不说,还要赔笑脸,天理何存?啊啊啊啊啊啊……
制造意外情况,外加打扰她自爽背台词的,一律杀无赦。
冯晶晶很有耐心地候在一旁,他敢把车横到行人道上拦路,十有八九是冲着她来的。
哼哼哼,无事搭讪,非奸即盗。
她倒要看看,这个男人唱的是哪门子戏。
对方静静地递了200元罚款,可是交警叔叔明显不满意,收了钱还在口沫横飞,趁着有时间,她在脑中演绎了一百种可以“杀死”他的方法。
二十分钟以后,重大的教育课程终于以该叔叔接到一通电话后结束。
交警叔叔很满意,难得碰到一个没脾气的有钱人,他意犹未尽拍拍车门,“很好,你下一次想再犯交通法规,记得到这条路上来,我一个月有32天都在这里。”
交警叔叔潇洒离去。
车门有好一阵子没动静。
难道,我自做多情?冯晶晶不排除这个可能性,算了,鸡毛蒜皮,不和他计较了,闪人。
冯晶晶抬腿要走,却听见车里传来一个清朗优雅的男中音,“那天,我看了你的演出。”
刹时,她把腿收回来了。
哇,我遇见我的观众了!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她不禁抬头望望天,看天上是不是下钞票?
冯晶晶正正神色,咳嗽两声,“你好!”
车门开了,一个莫约23、4岁的年轻的长发男子站了出来,倚在车门旁,那优雅的姿势带着漫不经心的潇洒,他展开一抹笑,“听说,你叫冯晶晶,你那晚的演出真是让人印象深刻。我们认识一下,怎么样?”
那真是绚烂的一幕,具有毁灭性的视觉冲击,灿金流韵的阳光倾泻在他身上,浓墨的发顶宛如镶了一道金冠,没有系好的慵懒的发丝撩人似的在5月的舒风里拨弄。剪裁考究的银灰色西装衬得他的身姿修长俊挺,华贵俊美的脸庞上架着一付茶褐色眼镜,让人心痒痒地猜:那镜片后的眼睛会不会同样令人神魂颠倒?随之而来的,还有他身上诱人的阳光味道在空气里若有似无地荡漾,缓慢侵略你的每一寸肌肤,把它的味道印入你的灵魂。
此刻,他倚在银灰色保时捷车门旁,整个人仿佛比阳光还要明亮。
冯晶晶有好一刻发不出声音,他是她所见过的最极品的男人,贵公子、社会精英、帝国企业的掌舵者……,所有你能想得出来最好的词汇,都可以把它们制成标签贴在他身上。
李慕微笑迷人,光彩夺目,仿佛南欧的太阳苏醒了,他深信自己这副模样,拿来迷惑一个年仅12岁的贫穷黄毛小丫头是足够用了。
看她一副痴痴呆呆的样子,还是他来开口吧,“小丫头,我们认识一下,怎么样?”
“啊……,哦,好啊!”
“你先介绍介绍自己。”他要求着。
“唔……,我叫冯晶晶,大哥哥你呢?”冯晶晶歪着小脑袋,痴迷迷地盯着他看,12岁的小姑娘正是欣赏美丑、迷恋帅哥明星、情感喜好强烈突出的好年纪。
“我叫李慕容,是麦嘉集团的总裁,我曾给你们学校赠款。”不出所料,当他说出自己身份的时候,小丫头一脸的惊讶加崇拜。
冯晶晶你再怎么令人不可捉摸,也不过是一个12岁的孩子,没什么好研究的,他心里颇有点自得,等他说服这个小玩具帮公司赚钞票,把她的价值榨干的时候,他就把她扔了。
“李慕容哥哥……”她着迷似地叫了一声。
“你可以叫我慕容哥哥。”李慕心里颇为自得,笑得更柔和了,俊美的脸仿佛发光似地吸引人注目。
哇咧!
冯晶晶的霹雳无敌糊弄神功差点破功。
慕容哥哥……
此时此刻,她的脑海里直接蹦出了某位姓慕容单名复的那位慕容大哥。
嘎嘎嘎嘎,要不要我干脆叫你表哥啊!
可惜,我不是你的语嫣表妹。
其实,冯晶晶发呆只是瞬间的事,惊艳过后,她立刻不动声色的掩饰自己。
麦嘉集团没听说过,但是看他这副架势,指不定是什么隐蔽的巨型财团。他把外貌、财富摆出来,是用来迷惑我这个12岁小姑娘的吗?
她不相信自己一个黄毛丫头有什么值得他来认识她,她不是成熟的女人,不能为他的欲望买单;也不是富家千金,不能为他的帝国输养。
他,有什么目的?
或者说,他有什么企图?
有句话叫:灯下黑,大约挺适合他的。完全的光明意味着光后面是无穷的黑暗,他的那头长发没有把他变得阴柔,反而衍生出一种带着黑暗毁灭的魔魅的气质。
这个人,极度危险!
冯晶晶依靠敏锐的第六感,做下如此判断。
她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不想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钞票。
当然,对于这种人,不要表露瞧不起他,或者是让他对你产生兴趣,因为,惹上了最最麻烦不过,自己一个平头百姓是斗不过人家的。
最好的办法——抱他大腿,让他主动离你远点喽!
因此,尽管心里笑翻了天,她表面上依旧乖乖地叫了一声,“慕容大哥!”
他走上前,亲昵地拨弄她的短发,“小丫头,真乖!”
当即,冯晶晶不爽飚至最高点,丫的,TNN个熊,老娘给你三分颜色,你开起染坊来了。老娘的头,不是猫头狗头,不是你想摸就乱蹭的。
“啊,人家不是小丫头啦!”她甜甜地娇呼,退后一步,仿佛不好意思一般,避开了他的手。
“那就是小晶丫头,以后,我就叫你小晶丫头了。”李慕也不过问当事人的意见,径自定下昵称。
***,姐姐我还大你好几岁呢!慕容小弟。
“慕容哥哥,我要回家了,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冯晶晶摆摆手要走人。
“慕容哥哥,带你去吃大餐,怎么样?”他微微勾腰,慵懒的几缕发丝随之拂到她的脸上,像他的语调一样令人不容拒绝。
小子得寸进尺,连番使用美男计,还用这种强势的语气,看来她非去不可了。
她抬头看看天色,嘿嘿,姐姐,暂且和你周旋周旋。
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几乎刺伤他的眼,“好啊,可是,大哥哥你要早点送我回家哦!”
第二卷 餐厅里的对手戏上
(2—7)上
为了能进A城着名的法国餐厅FEILALA吃饭,李慕首先带着冯晶晶去名品店买了一身适合吃饭的行头。
当冯晶晶一身淡蓝雪纺公主装出现在FEILALA时,餐厅内所有人的眼珠子都黏在了她的身上,好一个高贵可爱的小公主!
李慕牵着局促的她,走在赞叹目光的包围之中,他略欠身,低声在她耳边说:“小晶丫头,你喜不喜欢别人这样的瞩目?就犹如你在舞台上一般?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