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传说 [155]
我也乐得一个一个换着跟他们谈人生谈理想。离开中国这几个月的全世界游历让我有了更多时间反思自己的人生哲学,一个人的理论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是完善且完美的,以前我了解其他民族、其他生活方式的人只是停留在道听途说和理论的层面,真给自己一个机会在全世界走走,什么样的人都见一见,我就能立刻感到自己的不足了。
一个的想法和理解总是要有偏差的,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就是真肯拿别人的处事哲学来认真衡量自己对错的人很少,人在群居生活中习惯了封闭自己,顺便也无视他人。
所以我现在很少说那种让人激动振奋的话,只是一是一二是二这么说些实在东西,这种变化周围的人都能感觉得到。这是一个人从少年得志慢慢变得更成熟的表现,我比其他人有更多的时间来反思自己当年生活中每一个小错误,所做所说自然也就稍微能让人觉得稍微满意一些。
我知道,我要学的东西还很多,譬如关心别人,譬如在人情世故上更内敛更让人觉得温暖,譬如在无限未知的苦难中慢慢适应和笑对。
这一天和周世昌他们开完会,我觉得日子快到春节了,就喊马兰跟我一起出门去买些东西。我对这个沉默少言的大姑娘很有一些好感——当然不是那种好感,只是我个人比较欣赏能沉得住气内敛的人。看得出来她以前也吃过不少苦,偶尔我能看见她手臂内侧和腿上有淡淡的伤痕,听三哥曾经轻描淡写说起过马兰以前的事,好似是个很叛逆的姑娘,因为受不了家里后妈的虐待跑出去。在外面晃了几年,吃了些亏,性格大变,后来三哥帮她平了以前的一些纠纷,生活算是安定下来。如今父母已殓,孤身一人,没什么牵挂。
我大概能理解这种生活状态,也能理解这种心情,性格决定命运,既不想靠男人,也不太喜欢感情生活,随便让日子继续下去,没有什么目的,也比较缺关怀。
我忽然觉得三哥太狡猾了,他知道我和张小桐都是那种重感情人,把这样经历的人往我们身边,难道不是希望我们多带来一些暖色给她们么?
听说我要带她去买东西,马兰稍微一愕,不过也没拒绝。跟在我身边久了,自然也知道我的脾气,我对自己人是典型的温情派,这种好意她自然不好回绝。
我知道马兰是一个人住,想起去年春节她似乎是一个人过的,以前自己一个人过春节的那种酸楚一一浮现。
我对马兰说:“干脆这样,春节过来一起过吧,好过一个人。”
站在人头攒动的商场里,马兰有一点犹豫一点迟疑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倒不是什么感动,而是有一点受宠若惊的不安。
我跟马兰继续走走停停,我给她建议该买些什么东西,对于一个人住的经验我比她还丰富,说起一些自己处理家务的细节都头头是道,马兰听得很是惊奇。她哪里知道,我正是在独立生活之后才懂得去照顾别人的。
我们从商场的一层逛到四层,最后停在了三联书店开在这里的分店门口。
“要不要进去看看?”我看马兰。
马兰有一点犹豫:“好……”
我耸肩:“一个人的时候,看书是比较容易打发时间。”
马兰将信将疑地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跟马兰正在挑着书,忽然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周行文,你好。”
我回头,看见亭亭玉立的张欣,还有她淡淡的笑容。
****
时间是造物改变世人最强的手。隔了几年之后看见张欣,她已经不再是脸上只有淡淡的让我仰慕的痕迹,如今的她已经完全变成一个漂亮活泼的少女,表情从容,一脸自信而稳重的笑容。
我几乎能听见自己内心深处的一声呻吟。
笑一笑,对她点点头:“好久不见,你更漂亮了。”
张欣瞪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有一点激动地看着我:“真的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
我点点头:“还行,你怎么样?”
身边的马兰听出我们似乎是老相识,便没有再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张欣,默默走到一边随手翻着三联的书架,给我和张欣留下空间说话。
一般来说,三流言情剧如果碰到这个桥段必然是镜头后拉,旋转回放,中间穿插各种回忆片断反复浮现,最后定格在男主人公和女人公脸上,音乐响起,大家已经是泪流满面,情不自禁。
很不好意思,虽然生活比小说更离奇,但此刻我们似乎还没有这个趋势,显然证明我距纯粹的言情剧主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面张欣的表情渐渐趋于平静,看来时间果然能冲淡很多东西。
“我夏天要去北京了。”张欣此时依然保持了她的淡然,“学英语,我妈让我出国。”
我“哦”了一声:“去哪里?”
“加拿大。”张欣看着我的眼睛说,“听说那里的中国人很多。”
“加拿大好,方圆几里地都看不见人……”我被张欣盯得心里发慌,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那里的中国人也不少,比其它地方多帅哥,好过去英国,都是丑八怪……”
张欣静静等我说完,才慢慢开口:“我听说你现在很厉害,你不读书了?”
“不读了。”我默默低头,“暂时不读了,以后有机会,总要读下去的。”
张欣笑起来:“你总是这么自信,真佩服你。”
张欣笑起来还是很好看,让我忍不住盯着看,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我自觉心中那种曾经会被微笑和温声软语动摇的感觉已经慢慢变淡了,人的成长就是要战胜不成熟的过去,不管这成长代表失去什么。
“没什么值得佩服的。”我说这话的时候忽然觉得内心惨淡,“不用上学就得做更多的事,一样麻烦。”
“麻烦?”张欣有一点理解不了我的话。
“不知道怎么说。”我苦笑着摇头,“反正麻烦天天有,当不当学生都一样。去北京的话,好好学着吧,出国……出国也挺好的。”
张欣低垂眼睑:“我不想出国。”
我知道,我在心中对长长睫毛低垂出一抹惊人美丽的她说,我当然知道,可是生活就是这样,强迫你去接受,去熟悉,等你习惯就会忘记当初的反感。
习惯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辉煌和梦想,这多可怕,又多无奈?
我沉默了一会,才慢慢开口:“如果出国有什么麻烦,给我打电话吧,我想我能帮到你。加拿大没有好的中餐馆,不太适合定居。”
张欣接过我的名片,仿佛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地道了声谢谢。
我舔了舔不知何时干起来的嘴唇,对张欣说:“祝你一切顺利。”
张欣迟钝地又回了一声谢谢。
我转身,去抓马兰的手:“姐,我们回家吧。”
走出三联书店很远,我回头遥望,还能看见张欣站在玻璃门口看着名片发呆。
我想,我知道了这次深圳之行自己该怎么做。
****
晚上跟张小桐通电话,我说起白天遇到以前学校里那个小美女,张小桐听了咯咯笑:“怎么还要告诉我?”
“告诉你你能更开心。”我跟她说老实话,“这种小事瞒着您太没意思了,我觉得吧……反正我说完了您吃点小醋之后更多的应该是开心。”
“也不知道你从哪学来的。”张小桐嗔笑道,“听起来像经验丰富的花花公子。”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了?”我打哈哈,“我可是遍读天下情书的强者。”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张小桐用我说过的话回敬我,“一天到晚没正经样……喂,说起正经,3月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你去不去?”
“去,当然要去。”我笑嘻嘻地道,“我要看着您做获奖感言报告呀。”
“说的跟拿到手一样,哪有那么大把握……”
“相信我,没错的……”我极其恶劣地模仿刘德华,“不过去的时候记得多穿点儿,3月份洛杉矶挺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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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更新时间2005-1-23 21:11:00 字数:4560
作者:刘振邦
人们一般当我是个废物,我也并不对这个太在乎。只有那种心里还留着一种叫自尊的东西的人才会特别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而通常不幸的是,自尊这种东西,在穷困的土壤上总会滋生出一种叫做自卑的东西。在那一天,我砍了炮哥跑路到这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自尊这种东西丢江里喂鱼去了。我身边什么都没有留,除了小刀疤。小刀疤身上没有任何一条疤,即使有,那也不可能是刀疤。只所以叫他小刀疤,是因为他叫我大哥。叫了我大哥的,我一律都喊他们小刀疤。
刀疤是我在中学的时候打架打出来的交情,他脸上那道疤是我划上去的。从那以后,他就叫我大哥。不过我不是老大,炮哥才是。刀疤昧了炮哥两斤货,他的马子得了病缺钱,据说是心脏的毛病。不过他们两个都没跑掉。刀疤的下场很简单,被砍了一刀,从左眼拉到了右边下巴。就跟我很多年前砍过的那样,不过,那时候并没有砍开骨头。炮哥骂我动手太利落,还数落了我,说什么如果他去砍的话就能怎么怎么的。不过我知道他不过是在放屁而已,他能干的不过是打炮,所以才叫的炮哥。他打炮还不喜欢避人,可怜了那姑娘了,刀疤说她心脏还很不好。
我转身出了门。虽然他不避人,可是我避他。看见那身肥肉在眼前抖无论是谁都不舒服。
走出房子,在门口看见了太子。太子是真的太子,他老爷子管这一片天。可是蜡烛台儿黑自个,偏偏管不住他儿子。太子抖手甩出了一支骆驼,递到我面前。
“要不?”
“不要。”
他顺理成章的将烟叼上,右手在地上一擦。他喜欢用火柴,还喜欢用食指与拇指夹着烟抽。据说,这手势是沧桑男人的特征。自然,这是据他说。
“老头子要我去英国。”一口气将手中的骆驼吃了快一半,他才开口。
我们两人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我转过头看了看他。
“老头子看来知道我的事了,想送我出去。X的。”停了会,又问:“你今年多大了?”
“18。”
“我小你半岁,干脆你跟我一起去。”
“不去。”
他愕了一下:“为什么?”
“刀疤。”
“听说刀疤……”他停了口,比了个切头的手势。
我点了点头:“恩,我动的手。”
“你跟刀疤……”他说了一半,不再接下去说。左右看了看。
我别过头,没有去看他。对着天空问:“什么时候走?”
“我等你……”
“不关你事。”我冷冷的打断了他的话。
他将骆驼放在嘴边狠狠吸了
一个的想法和理解总是要有偏差的,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就是真肯拿别人的处事哲学来认真衡量自己对错的人很少,人在群居生活中习惯了封闭自己,顺便也无视他人。
所以我现在很少说那种让人激动振奋的话,只是一是一二是二这么说些实在东西,这种变化周围的人都能感觉得到。这是一个人从少年得志慢慢变得更成熟的表现,我比其他人有更多的时间来反思自己当年生活中每一个小错误,所做所说自然也就稍微能让人觉得稍微满意一些。
我知道,我要学的东西还很多,譬如关心别人,譬如在人情世故上更内敛更让人觉得温暖,譬如在无限未知的苦难中慢慢适应和笑对。
这一天和周世昌他们开完会,我觉得日子快到春节了,就喊马兰跟我一起出门去买些东西。我对这个沉默少言的大姑娘很有一些好感——当然不是那种好感,只是我个人比较欣赏能沉得住气内敛的人。看得出来她以前也吃过不少苦,偶尔我能看见她手臂内侧和腿上有淡淡的伤痕,听三哥曾经轻描淡写说起过马兰以前的事,好似是个很叛逆的姑娘,因为受不了家里后妈的虐待跑出去。在外面晃了几年,吃了些亏,性格大变,后来三哥帮她平了以前的一些纠纷,生活算是安定下来。如今父母已殓,孤身一人,没什么牵挂。
我大概能理解这种生活状态,也能理解这种心情,性格决定命运,既不想靠男人,也不太喜欢感情生活,随便让日子继续下去,没有什么目的,也比较缺关怀。
我忽然觉得三哥太狡猾了,他知道我和张小桐都是那种重感情人,把这样经历的人往我们身边,难道不是希望我们多带来一些暖色给她们么?
听说我要带她去买东西,马兰稍微一愕,不过也没拒绝。跟在我身边久了,自然也知道我的脾气,我对自己人是典型的温情派,这种好意她自然不好回绝。
我知道马兰是一个人住,想起去年春节她似乎是一个人过的,以前自己一个人过春节的那种酸楚一一浮现。
我对马兰说:“干脆这样,春节过来一起过吧,好过一个人。”
站在人头攒动的商场里,马兰有一点犹豫一点迟疑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倒不是什么感动,而是有一点受宠若惊的不安。
我跟马兰继续走走停停,我给她建议该买些什么东西,对于一个人住的经验我比她还丰富,说起一些自己处理家务的细节都头头是道,马兰听得很是惊奇。她哪里知道,我正是在独立生活之后才懂得去照顾别人的。
我们从商场的一层逛到四层,最后停在了三联书店开在这里的分店门口。
“要不要进去看看?”我看马兰。
马兰有一点犹豫:“好……”
我耸肩:“一个人的时候,看书是比较容易打发时间。”
马兰将信将疑地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跟马兰正在挑着书,忽然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周行文,你好。”
我回头,看见亭亭玉立的张欣,还有她淡淡的笑容。
****
时间是造物改变世人最强的手。隔了几年之后看见张欣,她已经不再是脸上只有淡淡的让我仰慕的痕迹,如今的她已经完全变成一个漂亮活泼的少女,表情从容,一脸自信而稳重的笑容。
我几乎能听见自己内心深处的一声呻吟。
笑一笑,对她点点头:“好久不见,你更漂亮了。”
张欣瞪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有一点激动地看着我:“真的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
我点点头:“还行,你怎么样?”
身边的马兰听出我们似乎是老相识,便没有再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张欣,默默走到一边随手翻着三联的书架,给我和张欣留下空间说话。
一般来说,三流言情剧如果碰到这个桥段必然是镜头后拉,旋转回放,中间穿插各种回忆片断反复浮现,最后定格在男主人公和女人公脸上,音乐响起,大家已经是泪流满面,情不自禁。
很不好意思,虽然生活比小说更离奇,但此刻我们似乎还没有这个趋势,显然证明我距纯粹的言情剧主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面张欣的表情渐渐趋于平静,看来时间果然能冲淡很多东西。
“我夏天要去北京了。”张欣此时依然保持了她的淡然,“学英语,我妈让我出国。”
我“哦”了一声:“去哪里?”
“加拿大。”张欣看着我的眼睛说,“听说那里的中国人很多。”
“加拿大好,方圆几里地都看不见人……”我被张欣盯得心里发慌,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那里的中国人也不少,比其它地方多帅哥,好过去英国,都是丑八怪……”
张欣静静等我说完,才慢慢开口:“我听说你现在很厉害,你不读书了?”
“不读了。”我默默低头,“暂时不读了,以后有机会,总要读下去的。”
张欣笑起来:“你总是这么自信,真佩服你。”
张欣笑起来还是很好看,让我忍不住盯着看,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我自觉心中那种曾经会被微笑和温声软语动摇的感觉已经慢慢变淡了,人的成长就是要战胜不成熟的过去,不管这成长代表失去什么。
“没什么值得佩服的。”我说这话的时候忽然觉得内心惨淡,“不用上学就得做更多的事,一样麻烦。”
“麻烦?”张欣有一点理解不了我的话。
“不知道怎么说。”我苦笑着摇头,“反正麻烦天天有,当不当学生都一样。去北京的话,好好学着吧,出国……出国也挺好的。”
张欣低垂眼睑:“我不想出国。”
我知道,我在心中对长长睫毛低垂出一抹惊人美丽的她说,我当然知道,可是生活就是这样,强迫你去接受,去熟悉,等你习惯就会忘记当初的反感。
习惯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辉煌和梦想,这多可怕,又多无奈?
我沉默了一会,才慢慢开口:“如果出国有什么麻烦,给我打电话吧,我想我能帮到你。加拿大没有好的中餐馆,不太适合定居。”
张欣接过我的名片,仿佛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地道了声谢谢。
我舔了舔不知何时干起来的嘴唇,对张欣说:“祝你一切顺利。”
张欣迟钝地又回了一声谢谢。
我转身,去抓马兰的手:“姐,我们回家吧。”
走出三联书店很远,我回头遥望,还能看见张欣站在玻璃门口看着名片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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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你能更开心。”我跟她说老实话,“这种小事瞒着您太没意思了,我觉得吧……反正我说完了您吃点小醋之后更多的应该是开心。”
“也不知道你从哪学来的。”张小桐嗔笑道,“听起来像经验丰富的花花公子。”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了?”我打哈哈,“我可是遍读天下情书的强者。”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张小桐用我说过的话回敬我,“一天到晚没正经样……喂,说起正经,3月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你去不去?”
“去,当然要去。”我笑嘻嘻地道,“我要看着您做获奖感言报告呀。”
“说的跟拿到手一样,哪有那么大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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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更新时间2005-1-23 21:11:00 字数:4560
作者:刘振邦
人们一般当我是个废物,我也并不对这个太在乎。只有那种心里还留着一种叫自尊的东西的人才会特别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而通常不幸的是,自尊这种东西,在穷困的土壤上总会滋生出一种叫做自卑的东西。在那一天,我砍了炮哥跑路到这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自尊这种东西丢江里喂鱼去了。我身边什么都没有留,除了小刀疤。小刀疤身上没有任何一条疤,即使有,那也不可能是刀疤。只所以叫他小刀疤,是因为他叫我大哥。叫了我大哥的,我一律都喊他们小刀疤。
刀疤是我在中学的时候打架打出来的交情,他脸上那道疤是我划上去的。从那以后,他就叫我大哥。不过我不是老大,炮哥才是。刀疤昧了炮哥两斤货,他的马子得了病缺钱,据说是心脏的毛病。不过他们两个都没跑掉。刀疤的下场很简单,被砍了一刀,从左眼拉到了右边下巴。就跟我很多年前砍过的那样,不过,那时候并没有砍开骨头。炮哥骂我动手太利落,还数落了我,说什么如果他去砍的话就能怎么怎么的。不过我知道他不过是在放屁而已,他能干的不过是打炮,所以才叫的炮哥。他打炮还不喜欢避人,可怜了那姑娘了,刀疤说她心脏还很不好。
我转身出了门。虽然他不避人,可是我避他。看见那身肥肉在眼前抖无论是谁都不舒服。
走出房子,在门口看见了太子。太子是真的太子,他老爷子管这一片天。可是蜡烛台儿黑自个,偏偏管不住他儿子。太子抖手甩出了一支骆驼,递到我面前。
“要不?”
“不要。”
他顺理成章的将烟叼上,右手在地上一擦。他喜欢用火柴,还喜欢用食指与拇指夹着烟抽。据说,这手势是沧桑男人的特征。自然,这是据他说。
“老头子要我去英国。”一口气将手中的骆驼吃了快一半,他才开口。
我们两人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我转过头看了看他。
“老头子看来知道我的事了,想送我出去。X的。”停了会,又问:“你今年多大了?”
“18。”
“我小你半岁,干脆你跟我一起去。”
“不去。”
他愕了一下:“为什么?”
“刀疤。”
“听说刀疤……”他停了口,比了个切头的手势。
我点了点头:“恩,我动的手。”
“你跟刀疤……”他说了一半,不再接下去说。左右看了看。
我别过头,没有去看他。对着天空问:“什么时候走?”
“我等你……”
“不关你事。”我冷冷的打断了他的话。
他将骆驼放在嘴边狠狠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