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婚不爱 [6]
起一种轻微的胀感。作为男人对自己身体的了解,他知道,他起反应了。
在不适合的地点,对不适合的人,起了最直接的反应。
更要命的是,无论如何冷静,一股不知名的情绪一直在似有似无的撩拨着他。
这股不知名的情绪的情绪,有个简单的词,称之为“欲望”。
“喂!大木头!发什么呆!”身后的“小朋友”,脱离里“十爪怪”的威胁,率性的拍拍手,跳了下来。还大刺刺的拍了下他肩膀。
一点,也没感觉到,除了“十爪怪”外,某个生物更具威胁性。
“你受什么刺激了?”她奇怪的蹦到他面前,圆圆的眼睛瞪着他。
乖乖,就是搞不定四只大闸蟹而已嘛,用的着露出这么复杂的眼神吗?
浅浅的一笑,他终于收回心神。
如果他去拐骗眼前的小女生,就和在幼稚园门口徘徊的“怪叔叔”没区别。
第十二章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愿意说的秘密。
……★……★……
连鱼鳞一起吃的清蒸鲥鱼,浓油赤酱的油闷春笋,适合小朋友的橙汁炸虾卷,一盘红烧牛肉汁多、肉嫩又有嚼头。
他一盘盘利索端上的菜肴,色香味具到令人食指大动。
“梁,你好厉害……”她瞪着双眼,惊叹不已。
我的妈呀!比她妈妈还厉害!
这个男人是天生用来打击女人的吗?
被他推出厨房,她看的台湾综艺节目还没收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居然变成了这么多菜肴。
而且他不仅厨艺令她咋舌,连屋子里也干净到几乎一尘不染,完全不象单人汉的家。
原本,推开大门时,她以为,他的家肯定会象她自己的小窝一样,袜子、脏衣服横飞。
但是,完全想不到,里面居然明净如镜。
当她连声惊呼,“你是怎么办到的?我的天!”客厅色调淡雅、纯白色大理石地板上,晶莹透彻,没有一点污秽,连看过的报纸都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茶几下面。
不是男人都很“耐”脏的吗?为什么他和她认识的男人,都不同?……
他淡淡一笑,轻描淡写,“钟点工一周会过来打扫三次。”
可是,就算这样,也不应该这么干净啊……男生们不是应该到哪,都随手制造垃圾才对吗?起码,她老爸就很“爷们”!
他沉声一笑,原来她已经不甘心的嘀咕了出声。
“一个人在外,做惯了。”很小的时候,他已经学着随手收拾“垃圾”,不替已经很辛苦的父母,再制造麻烦。
同样,很小的时候,他已经一边认真的做功课,一边烧好饭,好让能下田辛苦了一天的父母,一回家就能吃上暖暖的菜肴。
而事实上,离了父母,这几年,他也越来越少在家里做菜,除了工作比较忙碌外,一人一狗,也无牵无挂,吃不进太多菜,烧了,也只是浪费而已。
如果不是有时候小狼要照料,他根本懒的下厨。
一只黄色小土狗,闻到久违的菜香,在他身边磨蹭个不停。
搬了新家,这半年来又常和“小朋友”一起出外寻食,新家一直没开过伙,平时不是在外面带一些外食给小狼,就是直接备点狗粮,也确实委屈它了。
“你养的小狗?”桌上的菜,被她进攻的差不多,他的厨艺想象不到的棒,早知道这样,他们还平时出去吃个屁啊?!
筷子还恋恋不舍的含在嘴里,她盯着他沉静的一张脸。这男人,长得不是很俊美,但是却属于第二眼“美男”,越看越舒服。
此时的他,不断忙碌的低头弯腰,将自己碗里的美食夹到脚下的小黄狗的餐盘里。
他很疼那条狗!
只是,呜呜呜……怎么可以这样浪费呢?她还吃不够呢!!!
含着筷子,她不好意思直接蛮横的夺走狗食,只好暗示,“你很喜欢小狗吗?你对它真好!”
喂!木头!人比狗重要,先把我喂饱拉!
而且,不是她嫌弃,那只黄狗,小脚矮矮,样子也不漂亮,如果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真的很象街上无人撇眼的流浪狗。小黄狗,明显就不出自优良品种,象他这种会赚钱的男人,就算养宠物的话,不是应该正常一点,选一只比较有品位一点的小狗吗?
又一颗又嫩又滑的牛肉,在她心痛的眼神里,叼入小狗的嘴巴。
“恩,我很喜欢它。”他摸摸小狗的脑袋,唇角淡淡的微扬。
终于被喂饱了的小狗,吃饱了“撑着”,居然开始追着自己的尾巴又咬又叫,追逐不可能的“梦想”,笨笨的样子,可爱极了!
她噗嗤一笑,怎么有这么笨的狗?
她蹲下,一向不太喜欢小动物的她,却主动一把就抓住小狗不住打转的身子。
笨狗!怎么可能咬得到自己的尾巴?
头转得发晕的小笨狗,被她抓住,也不怕生的偎入她的怀里。
“呜咽”一声,因为咬不到自己的尾巴而难过的样子,委屈极了。
噗嗤,她又笑了。
好可爱的狗。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它笨笨的样子,她也突然爱上了它。
“你怎么会捡到它的?”是不是和她一样,见到它太笨了,也一下子喜欢上了?
“不是捡的。”他轻描淡写,好象不太想谈。
不是捡的,难道是别人送的?但是,应该不可能啊,谁会送只小土狗?
“我一直养的是他的妈妈,但是几年前它过世了。”所以,他留下来了原本想送人的小狼。
“那你和它的妈咪怎么遇见的?”她好奇的问。
他怔了一下,因为她的问题,脑海里闪过很多片段。
那个女孩象城堡里孤独的公主一样,坐在阳台上,沉寂的看着落日。
那个女孩象无意堕入人间的精灵一样,爬上学校高高的铁杆,摇摇晃晃、危险的走着“杆”路,十指孤单的探向太阳,却永远触及不到天空。
那个女孩踞傲抬高的下巴,就象惧怕受伤的女王。
那个女孩……那个,失约的周末……
她……16岁的他,永远追逐不到的“尾巴”。
她……让他用尽十年的光阴,终于淡淡遗忘的“不可能”。
“木头!你在发什么呆?”安子茗睁着圆眼,好奇的问。
她问的问题有这么难吗?
他回过神来,淡淡的笑,淡淡的敷衍,“捡的。”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愿意说的秘密。
第十三章
像一颗千里外的星光,我们只能对望。
……★……★……
像一颗千里外的星光。
我们只能对望,
相信爱不会说谎,
只是分开收藏,
我等候的愿望,
总是失望,
像流星耀眼却会坠亡。
你的爱的力量,
如何飞向,
遥不可及的远方。
遥远的星光只能凝望,
你是否一样,
会把爱挂在心上。
满天的星光就算给我,
一千个愿望,
我只想换你,
一直陪在我身旁。
《对望》
茶几上,一杯热茶,袅着热气。
他静静的听着这首歌,为什么,今晚,突然会想起她?
曾经,等待的愿望,曾经,遥远的星光,曾经,遥不可及的心愿。
用十年的时光,去埋葬一段单恋,真的已经足够。
他,不想再去回忆……
“安子茗……”突然,发现身边的人,早就不见踪影。
他转过身来,找她。
轻易的,就看到了,酒柜上,一个好可爱的小屁股正趴在上面,背对着他。
她的身边,跟着已经被她改名叫“小笨”的小狼。
一人一狗,都好可爱的露出垂涎的表情。
只是,她垂涎什么,他不清楚,但是“小笨”垂涎什么,他清楚的很。
唉,她的可爱小蕾丝,又曝光了。
笨狗!还没长大,已经青春期。
不动声色走近她,他轻轻踢了一下“小笨”的屁股。
快走!色狗!
坏主人!被踢屁股的“小笨”呜咽一声,识相、又不甘不愿的夹着尾巴跑掉了。
真奇怪,好象“小笨”很喜欢她,一个晚上都跟着她。
啊!错,是小狼,怎么连他也被影响到犯傻。
“在看什么?不是说看电视剧吗?”害他一个人在沙发上看了半天无聊的偶象剧,才发现她早就不见了。
她的反应,好象根本没听到他说话一样,依然整个人对着酒柜,双眼发直。
顺着她的目光,他注意到,她深深被酒柜里一瓶白色磨砂的方肩酒瓶所吸引。
好漂亮!方肩酒瓶就象最精美的艺术品一样,瓶身上还印有梵高的画作和荷兰的美景。
居然是梵高伏特加!被人戏称,“烫嘴的水”!
她的双手一直在颤抖,她在杂志上景仰很久了哦。
听说,它口感顺滑醇香,质地亲切温和,犹如木纹般的甜蜜滋味能让人深深迷醉。
情不自禁,她的双手,膜拜一样摸索了过去。
“梁……”软绵绵的声音,必有求于人。
“想也别想!”他眼尖,及时夺走了她眼前的酒。
任她干瞪眼。
“小气梁!”她恨恨的踩了一下脚。
有钱人都这么小气吗?她不过想喝一小口,嘴唇打打湿就好!
“不是小气!我本来就不喝酒,这些酒都是搬家的时候客户送的,你想喝,我无所谓,只是别在我这喝!”他一向滴酒不沾,但是,他可不想处理一个女醉汉,需要扛她回家。
将整瓶酒都塞到了她的手里。
她想要,送她好了,只是前提,别在他这里喝。
“包括这些JACKDANIELS、JOHNNIE‘WALKER’BLUE’LABEL、71年的拉菲也是别人送的?”她大吃所惊。
这么轻易就可以送人,可想而之,他绝对不是爱酒之人!
真是暴殄天物啊!
她可不同!听老妈说,她才满月,当时的老爸就筷子点一下啤酒,让她开荤了,听说当时小小的她,“啪”着一张嘴,有滋有味,逗得老爸不停的喂呢。
虽然,老妈是有一点夸张拉,不过从小被老妈这样笑到大的她,也确实渐渐的没事就研究一下各种各样的酒。
虽然酒量一直谈不上好,听说酒品也差,不过胜在她勇敢,没喝过的酒,如果没让她尝一下,肯定会如同万蚁啃身一样痛苦。
更别提这瓶只有在奢侈品摩登派对上,才会现身的梵高伏特加。
咽了一下喉咙。
她想喝!
见她口水都快谗下来了的样子,他干脆的说,“送你了,回家慢慢喝,最好在父母的陪同下!”
反正摆在他家,也是当装饰品用,她要就拿去好了!
把她当孩子看啊!
她闷闷的翻了一个白眼,却连忙抱
在不适合的地点,对不适合的人,起了最直接的反应。
更要命的是,无论如何冷静,一股不知名的情绪一直在似有似无的撩拨着他。
这股不知名的情绪的情绪,有个简单的词,称之为“欲望”。
“喂!大木头!发什么呆!”身后的“小朋友”,脱离里“十爪怪”的威胁,率性的拍拍手,跳了下来。还大刺刺的拍了下他肩膀。
一点,也没感觉到,除了“十爪怪”外,某个生物更具威胁性。
“你受什么刺激了?”她奇怪的蹦到他面前,圆圆的眼睛瞪着他。
乖乖,就是搞不定四只大闸蟹而已嘛,用的着露出这么复杂的眼神吗?
浅浅的一笑,他终于收回心神。
如果他去拐骗眼前的小女生,就和在幼稚园门口徘徊的“怪叔叔”没区别。
第十二章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愿意说的秘密。
……★……★……
连鱼鳞一起吃的清蒸鲥鱼,浓油赤酱的油闷春笋,适合小朋友的橙汁炸虾卷,一盘红烧牛肉汁多、肉嫩又有嚼头。
他一盘盘利索端上的菜肴,色香味具到令人食指大动。
“梁,你好厉害……”她瞪着双眼,惊叹不已。
我的妈呀!比她妈妈还厉害!
这个男人是天生用来打击女人的吗?
被他推出厨房,她看的台湾综艺节目还没收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居然变成了这么多菜肴。
而且他不仅厨艺令她咋舌,连屋子里也干净到几乎一尘不染,完全不象单人汉的家。
原本,推开大门时,她以为,他的家肯定会象她自己的小窝一样,袜子、脏衣服横飞。
但是,完全想不到,里面居然明净如镜。
当她连声惊呼,“你是怎么办到的?我的天!”客厅色调淡雅、纯白色大理石地板上,晶莹透彻,没有一点污秽,连看过的报纸都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茶几下面。
不是男人都很“耐”脏的吗?为什么他和她认识的男人,都不同?……
他淡淡一笑,轻描淡写,“钟点工一周会过来打扫三次。”
可是,就算这样,也不应该这么干净啊……男生们不是应该到哪,都随手制造垃圾才对吗?起码,她老爸就很“爷们”!
他沉声一笑,原来她已经不甘心的嘀咕了出声。
“一个人在外,做惯了。”很小的时候,他已经学着随手收拾“垃圾”,不替已经很辛苦的父母,再制造麻烦。
同样,很小的时候,他已经一边认真的做功课,一边烧好饭,好让能下田辛苦了一天的父母,一回家就能吃上暖暖的菜肴。
而事实上,离了父母,这几年,他也越来越少在家里做菜,除了工作比较忙碌外,一人一狗,也无牵无挂,吃不进太多菜,烧了,也只是浪费而已。
如果不是有时候小狼要照料,他根本懒的下厨。
一只黄色小土狗,闻到久违的菜香,在他身边磨蹭个不停。
搬了新家,这半年来又常和“小朋友”一起出外寻食,新家一直没开过伙,平时不是在外面带一些外食给小狼,就是直接备点狗粮,也确实委屈它了。
“你养的小狗?”桌上的菜,被她进攻的差不多,他的厨艺想象不到的棒,早知道这样,他们还平时出去吃个屁啊?!
筷子还恋恋不舍的含在嘴里,她盯着他沉静的一张脸。这男人,长得不是很俊美,但是却属于第二眼“美男”,越看越舒服。
此时的他,不断忙碌的低头弯腰,将自己碗里的美食夹到脚下的小黄狗的餐盘里。
他很疼那条狗!
只是,呜呜呜……怎么可以这样浪费呢?她还吃不够呢!!!
含着筷子,她不好意思直接蛮横的夺走狗食,只好暗示,“你很喜欢小狗吗?你对它真好!”
喂!木头!人比狗重要,先把我喂饱拉!
而且,不是她嫌弃,那只黄狗,小脚矮矮,样子也不漂亮,如果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真的很象街上无人撇眼的流浪狗。小黄狗,明显就不出自优良品种,象他这种会赚钱的男人,就算养宠物的话,不是应该正常一点,选一只比较有品位一点的小狗吗?
又一颗又嫩又滑的牛肉,在她心痛的眼神里,叼入小狗的嘴巴。
“恩,我很喜欢它。”他摸摸小狗的脑袋,唇角淡淡的微扬。
终于被喂饱了的小狗,吃饱了“撑着”,居然开始追着自己的尾巴又咬又叫,追逐不可能的“梦想”,笨笨的样子,可爱极了!
她噗嗤一笑,怎么有这么笨的狗?
她蹲下,一向不太喜欢小动物的她,却主动一把就抓住小狗不住打转的身子。
笨狗!怎么可能咬得到自己的尾巴?
头转得发晕的小笨狗,被她抓住,也不怕生的偎入她的怀里。
“呜咽”一声,因为咬不到自己的尾巴而难过的样子,委屈极了。
噗嗤,她又笑了。
好可爱的狗。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它笨笨的样子,她也突然爱上了它。
“你怎么会捡到它的?”是不是和她一样,见到它太笨了,也一下子喜欢上了?
“不是捡的。”他轻描淡写,好象不太想谈。
不是捡的,难道是别人送的?但是,应该不可能啊,谁会送只小土狗?
“我一直养的是他的妈妈,但是几年前它过世了。”所以,他留下来了原本想送人的小狼。
“那你和它的妈咪怎么遇见的?”她好奇的问。
他怔了一下,因为她的问题,脑海里闪过很多片段。
那个女孩象城堡里孤独的公主一样,坐在阳台上,沉寂的看着落日。
那个女孩象无意堕入人间的精灵一样,爬上学校高高的铁杆,摇摇晃晃、危险的走着“杆”路,十指孤单的探向太阳,却永远触及不到天空。
那个女孩踞傲抬高的下巴,就象惧怕受伤的女王。
那个女孩……那个,失约的周末……
她……16岁的他,永远追逐不到的“尾巴”。
她……让他用尽十年的光阴,终于淡淡遗忘的“不可能”。
“木头!你在发什么呆?”安子茗睁着圆眼,好奇的问。
她问的问题有这么难吗?
他回过神来,淡淡的笑,淡淡的敷衍,“捡的。”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愿意说的秘密。
第十三章
像一颗千里外的星光,我们只能对望。
……★……★……
像一颗千里外的星光。
我们只能对望,
相信爱不会说谎,
只是分开收藏,
我等候的愿望,
总是失望,
像流星耀眼却会坠亡。
你的爱的力量,
如何飞向,
遥不可及的远方。
遥远的星光只能凝望,
你是否一样,
会把爱挂在心上。
满天的星光就算给我,
一千个愿望,
我只想换你,
一直陪在我身旁。
《对望》
茶几上,一杯热茶,袅着热气。
他静静的听着这首歌,为什么,今晚,突然会想起她?
曾经,等待的愿望,曾经,遥远的星光,曾经,遥不可及的心愿。
用十年的时光,去埋葬一段单恋,真的已经足够。
他,不想再去回忆……
“安子茗……”突然,发现身边的人,早就不见踪影。
他转过身来,找她。
轻易的,就看到了,酒柜上,一个好可爱的小屁股正趴在上面,背对着他。
她的身边,跟着已经被她改名叫“小笨”的小狼。
一人一狗,都好可爱的露出垂涎的表情。
只是,她垂涎什么,他不清楚,但是“小笨”垂涎什么,他清楚的很。
唉,她的可爱小蕾丝,又曝光了。
笨狗!还没长大,已经青春期。
不动声色走近她,他轻轻踢了一下“小笨”的屁股。
快走!色狗!
坏主人!被踢屁股的“小笨”呜咽一声,识相、又不甘不愿的夹着尾巴跑掉了。
真奇怪,好象“小笨”很喜欢她,一个晚上都跟着她。
啊!错,是小狼,怎么连他也被影响到犯傻。
“在看什么?不是说看电视剧吗?”害他一个人在沙发上看了半天无聊的偶象剧,才发现她早就不见了。
她的反应,好象根本没听到他说话一样,依然整个人对着酒柜,双眼发直。
顺着她的目光,他注意到,她深深被酒柜里一瓶白色磨砂的方肩酒瓶所吸引。
好漂亮!方肩酒瓶就象最精美的艺术品一样,瓶身上还印有梵高的画作和荷兰的美景。
居然是梵高伏特加!被人戏称,“烫嘴的水”!
她的双手一直在颤抖,她在杂志上景仰很久了哦。
听说,它口感顺滑醇香,质地亲切温和,犹如木纹般的甜蜜滋味能让人深深迷醉。
情不自禁,她的双手,膜拜一样摸索了过去。
“梁……”软绵绵的声音,必有求于人。
“想也别想!”他眼尖,及时夺走了她眼前的酒。
任她干瞪眼。
“小气梁!”她恨恨的踩了一下脚。
有钱人都这么小气吗?她不过想喝一小口,嘴唇打打湿就好!
“不是小气!我本来就不喝酒,这些酒都是搬家的时候客户送的,你想喝,我无所谓,只是别在我这喝!”他一向滴酒不沾,但是,他可不想处理一个女醉汉,需要扛她回家。
将整瓶酒都塞到了她的手里。
她想要,送她好了,只是前提,别在他这里喝。
“包括这些JACKDANIELS、JOHNNIE‘WALKER’BLUE’LABEL、71年的拉菲也是别人送的?”她大吃所惊。
这么轻易就可以送人,可想而之,他绝对不是爱酒之人!
真是暴殄天物啊!
她可不同!听老妈说,她才满月,当时的老爸就筷子点一下啤酒,让她开荤了,听说当时小小的她,“啪”着一张嘴,有滋有味,逗得老爸不停的喂呢。
虽然,老妈是有一点夸张拉,不过从小被老妈这样笑到大的她,也确实渐渐的没事就研究一下各种各样的酒。
虽然酒量一直谈不上好,听说酒品也差,不过胜在她勇敢,没喝过的酒,如果没让她尝一下,肯定会如同万蚁啃身一样痛苦。
更别提这瓶只有在奢侈品摩登派对上,才会现身的梵高伏特加。
咽了一下喉咙。
她想喝!
见她口水都快谗下来了的样子,他干脆的说,“送你了,回家慢慢喝,最好在父母的陪同下!”
反正摆在他家,也是当装饰品用,她要就拿去好了!
把她当孩子看啊!
她闷闷的翻了一个白眼,却连忙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