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妖 [0]
《驭妖》
正文 职能等级分类
魂力等级大概说明,在文里也会交待:
灵士、幻士、君尊士、帝皇士、天宗士……
一级分为九星。
每个人修炼的时候开始到一星灵士的时候就会出现魂器,魂器决定以后的能力。
魂器有剑、晶石,剑士与灵师都是以上的级别分类,唯一不同的是,剑士为白色光芒,灵师为绿色光芒。
魂器为火的是器师,炼师等级:器师、炼器师、圣器师、神器师
还有没有魂器的药剂师,等级为:药剂师、灵剂师、圣剂师、神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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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如意的《魔鬼的狂宠》
这是一场天下最霸道的爱!
绝对邪恶坏男人VS绝对清纯小女人
那一刹,普天豪杰齐聚,她从天而降落进他怀中,他眉目冷戾,眼角挑着傲睨天下的霸气,笑着,却比寒夜更冻人,“本王可欠了你一条命啊…”她颤抖着想,要讨这债,那也是在她能带着替他挡的毒针,活着走出当下千名高手的围攻之后…
那一夜,清风与明月相伴,一场抵死缠绵后,他的眉眼依然冷戾,笑,依然无温,“小佛儿,魔鬼是没有眼泪的,懂么?”可他却能为了她的亲姐姐屠虐整个大宋江山…而她,只是一个顺手的女人,一颗很好用的棋子,一个有趣的玩物?
那一日,大理的天空碧洗如玉,他笑如暖絮,目光凌厉,狂霸依旧,“做我的女人,换大理五百万人命,你只有这一个选择。”他对她,好像从来只有一个劲地索讨…可现在,她已不知道自己还能给他什么?
十年,是折磨,是心疼,是想念,是索求,还是深深纠缠不休的孽恨痴爱?
大家注意:好男人是用来享受滴,坏男人是拿来征服滴!
征服坏男人,绝对比享受好男人更刺激、惊险、刻骨铭心、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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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推荐《四人行必有我夫》--18日《驭妖》已更
央央《四人行必有我夫》
他,君浣溪,平生没什么理想,
学学医,炼炼药,看看病,
在这异世混吃混喝也就是了,
谁知这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莫名当上御医,做了天子面前的红人,
更位列名满天下的四大公子之首,
宫中府外,左右逢源,称兄道弟…
怪了,那几个外表风度翩翩,内里健壮如牛的哥们,
怎么一见他就多病多灾,体虚气弱,
个个宽衣解带,敞开胸怀,追着要他诊治,
他们不会是…发现了他身上的秘密吧?!
——俊美御医,却原来是个清丽佳人……
那个,自己身为大夫,治病救人是天职所在,不容质疑,
可是,这哥们中了媚毒,却要她怎么救,真要赔上身子又丢心吗……
(本文将延续央央一贯之清新浪漫的文风,不恶俗,不小白,喜欢的亲们一定记得收藏和投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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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推荐《狂状元》--19日《驭妖》已更
雁无痕《狂状元》
俏书生,真风流,试问天下,谁是敌手?
指掌之间,风云变色;指点江山,粪土王侯;一裘长衫,仪态倜傥,莫道少年轻狂!
只因为,好女儿,志在四方!
却难选,女儿心事,托付何方?
玉同尘,一个崛起于青楼的书生,一个斗酒诗百篇的才子,一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超级军师。天下的男子都将他作为偶像,天下的女子都将他当做梦中情人,天下的父母都将他作为教育子女的榜样。他的故事被好事书生编成歌词,四处传唱。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羽扇纶巾下,掩藏着花季少女的窈窕风流。
东方归元不知道,所以他很烦恼。
蓝十三不敢肯定,所以他也很烦恼。
林子陌不敢相信,所以他也很烦恼。
风行烈稀里糊涂,所以她非常烦恼。
叶宛央神经大条,所以她也烦恼……
至于可爱的冬儿,她不烦恼,流着口水,声声发誓:玉同尘,你一定要等我长大嫁给你! 其他男人女人,统统给我靠边站!
以清新淡雅的笔调,描写一段热血传奇。
开头轻松,中间大虐,结局完美。
以“人权”为主题关键字,非单纯小言文。
顺带介绍一句,本文的猪脚全部都由引凤阁成员友情客串。亲爱的李筝不说了,《步轻尘》收藏了没有?偶决定给她找一群男朋友。东方归元即天下归元,《帝凰》写得极好,让我嫉妒,所以我决定好好糟之蹋之。蓝十三名静海排行十三,就是那个《总裁的叛妻》的作者,这家伙做后妈做上来瘾,我不虐她,天理不容!第二女主秋如意,那是咱死党之一,咱决定要好好爱之抚之。其他的吗,亲爱的北棠是一定要恶搞的,风行烈是一定要蹂躏的,潇湘冬儿当然也不能便宜,还有央央啦,我一定要狠狠恶搞……
朋友是拿来玩的,文章是拿来恶作剧的,假如哪位读者对哪位引凤阁成员不满,请悄悄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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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推荐《娘子你几岁》--20日《驭妖》已更
祥云涧《娘子你几岁》
娘亲啊,为何要骗人?
你分明说我娶进门来的会是个丝毫不输给柳蓉蓉的小美人
这样一个小不点,还是个浑身多肉的小不点
就是娘亲你所说的小美人吗?
那眼前这个
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圆
瞧她张嘴还能看见缺了一颗大门牙
爹爹啊,为何要骗弯弯?
说是只需要坐上轿子穿着漂亮的衣裳到那儿就有好吃的
那为什么要被拖着拽着不停行礼?
终于可以休息了来到一个漂亮的大房间
桌上好多好吃的,可是有个好凶的婆婆说弯弯的相公还没来所以不能吃
等得快要睡着了,相公终于来了
为什么,是他?
那个害得我只拿了一朵小粉荷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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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推荐《步轻尘》--21日《驭妖》已更
李筝《步轻尘》
地牢里,寒气森森,冰冷阴暗,她蜷缩在铺着一片稻席的石台上,凌乱的长发无力地软在地上,衣袍血迹斑斑。
艳阳天下,鼓乐阵阵,隐约传入地牢。
她痛彻心肺:今日,她的夫君喜迎新人,新人美如玉。
曾经,他爱意横怜地说,她是唯一一个站在他身边,分享他所有荣誉和骄傲的女人。
如今,她心如刀绞,不甘和怨恨吞噬了她心底最后一丝爱意!
等着吧,你们这些人!总有一天,我要逃出去的,我会活得光芒四射,我会让你追悔莫及…… 【注】 1、别指望封建社会有洁身自好的好男人,好男人是女人改造出来的。
2、本文不是悲剧,基调是温馨的,中间小虐。
3、作者不会写文案,要是看了三章还不能引起您的兴趣,那就关掉吧!
4、收藏、投票、留言,就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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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无良医生
午后暖暖的阳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窗,不啻余力的释放着自己的热情抚摸着屋内简洁的装饰。功能简单到只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简单却不简陋。每一件家具每一个摆设无一不体现出它高贵的出身,就是一个外行人一眼扫过去也会立刻被深深的震撼,震撼于它们细节的精细。
不用述说不用显露的高贵无处可藏。
高贵却不张扬。
窗边一处舒适的睡榻上叶羽翔阖上双眼放松的躺在上面,平静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简单的衣着,看不出来是什么名牌。但是,只要瞅上两眼,那衣服的做工与裁剪就能立刻明白,它的价值不菲。
好一个舒适的午后,好一个会享受人生的女子,只是,这个本该愉快的休息时间,发生了一点不愉快的小插曲。
门外,小小的嘈杂声惹得叶羽翔轻轻皱眉,大声的呵斥、叮当作响的摔砸不过也只是让她动了动--转个身接着假寐。
嘭的一声巨响,房门被人粗鲁的踹开,同时她助理的声音也急急的响了起来:“你们不可以打扰叶小姐的午休。”
“啊--”助理的声音以一个单音节的“啊”字结束,听起来像是被人敲晕。
“叶医生,给我们大哥治病!”冰冷的手枪抵在叶羽翔的额头上,一身黑衣的男人方桐,眼中一片冰寒,大有叶羽翔摇个头,他就一枪崩了她的意思。
密如羽扇的睫毛轻轻颤动两下,叶羽翔缓缓的睁开眼眸,对于抵在她额头上的手枪仿佛视而不见。平静无波看不出丝毫情绪的黑眸打量了一下男人,轻轻的说出了两个字:“夺魄。”
不是疑问而是极其的肯定。
方桐冰寒的眼眸微微收缩,他不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竟然被人一扫之下就看穿。
有名的医生,他们全都“请”过了,却没有一个人能治好大哥的病。最后万不得已才来找这个“盛名在外”的叶医生,千里迢迢赶来,“请”她给大哥看病。
“我讨厌被人用枪指着。”叶羽翔极其平静的开口,平淡的语气中听不出丝毫恐惧。没有办法,这样的事情她见惯了,真搞不懂,有枪很了不起吗?这么喜欢拿着抢指着别人吗?
还个个以为自己是生在西部呢?当牛仔也先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条件,别贻笑大方了!
方桐收起了抢,要不是刚刚气极了小小助理的阻拦,他也不会如此失去冷静,大哥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没有时间耽搁。
“你不要浪费时间,只要你医治好了我们大哥,自然你以后的生活有夺魄罩着,没有人敢动你!”方桐冷声说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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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士、幻士、君尊士、帝皇士、天宗士……
一级分为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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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器有剑、晶石,剑士与灵师都是以上的级别分类,唯一不同的是,剑士为白色光芒,灵师为绿色光芒。
魂器为火的是器师,炼师等级:器师、炼器师、圣器师、神器师
还有没有魂器的药剂师,等级为:药剂师、灵剂师、圣剂师、神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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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清风与明月相伴,一场抵死缠绵后,他的眉眼依然冷戾,笑,依然无温,“小佛儿,魔鬼是没有眼泪的,懂么?”可他却能为了她的亲姐姐屠虐整个大宋江山…而她,只是一个顺手的女人,一颗很好用的棋子,一个有趣的玩物?
那一日,大理的天空碧洗如玉,他笑如暖絮,目光凌厉,狂霸依旧,“做我的女人,换大理五百万人命,你只有这一个选择。”他对她,好像从来只有一个劲地索讨…可现在,她已不知道自己还能给他什么?
十年,是折磨,是心疼,是想念,是索求,还是深深纠缠不休的孽恨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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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难选,女儿心事,托付何方?
玉同尘,一个崛起于青楼的书生,一个斗酒诗百篇的才子,一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超级军师。天下的男子都将他作为偶像,天下的女子都将他当做梦中情人,天下的父母都将他作为教育子女的榜样。他的故事被好事书生编成歌词,四处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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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归元不知道,所以他很烦恼。
蓝十三不敢肯定,所以他也很烦恼。
林子陌不敢相信,所以他也很烦恼。
风行烈稀里糊涂,所以她非常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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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牢里,寒气森森,冰冷阴暗,她蜷缩在铺着一片稻席的石台上,凌乱的长发无力地软在地上,衣袍血迹斑斑。
艳阳天下,鼓乐阵阵,隐约传入地牢。
她痛彻心肺:今日,她的夫君喜迎新人,新人美如玉。
曾经,他爱意横怜地说,她是唯一一个站在他身边,分享他所有荣誉和骄傲的女人。
如今,她心如刀绞,不甘和怨恨吞噬了她心底最后一丝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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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的一声巨响,房门被人粗鲁的踹开,同时她助理的声音也急急的响了起来:“你们不可以打扰叶小姐的午休。”
“啊--”助理的声音以一个单音节的“啊”字结束,听起来像是被人敲晕。
“叶医生,给我们大哥治病!”冰冷的手枪抵在叶羽翔的额头上,一身黑衣的男人方桐,眼中一片冰寒,大有叶羽翔摇个头,他就一枪崩了她的意思。
密如羽扇的睫毛轻轻颤动两下,叶羽翔缓缓的睁开眼眸,对于抵在她额头上的手枪仿佛视而不见。平静无波看不出丝毫情绪的黑眸打量了一下男人,轻轻的说出了两个字:“夺魄。”
不是疑问而是极其的肯定。
方桐冰寒的眼眸微微收缩,他不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竟然被人一扫之下就看穿。
有名的医生,他们全都“请”过了,却没有一个人能治好大哥的病。最后万不得已才来找这个“盛名在外”的叶医生,千里迢迢赶来,“请”她给大哥看病。
“我讨厌被人用枪指着。”叶羽翔极其平静的开口,平淡的语气中听不出丝毫恐惧。没有办法,这样的事情她见惯了,真搞不懂,有枪很了不起吗?这么喜欢拿着抢指着别人吗?
还个个以为自己是生在西部呢?当牛仔也先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条件,别贻笑大方了!
方桐收起了抢,要不是刚刚气极了小小助理的阻拦,他也不会如此失去冷静,大哥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没有时间耽搁。
“你不要浪费时间,只要你医治好了我们大哥,自然你以后的生活有夺魄罩着,没有人敢动你!”方桐冷声说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