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游历 [91]
扈黠。”我用手逗了逗小宝宝,小宝宝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看到我真的非常的喜欢扈黠,大家也都没有再说什么。看到小宝宝后,我心满意足的拉着岚曜走出了药剂店,向下一个目标进发。
第三十章 事实真相(一)
爱美是女子的天性,我也不会例外。况且今天有个很有品位的人在我身边,我怎么会错过这个良好的机会呢?!我一向对时尚就是了解实在是少之又少,而且对莱德卡德这里人的审美观了解更是不多。我还在故乡的时候,衣服的事情一向来都是母亲在为我打理的,经常是陪同母亲去购买衣物的我只是负责衣物的试穿这一工作而已。我完全没有自己一个人购物的经历,母亲也不会让我一个人去购物,因为我哪怕是同朋友一道去购买衣物,也往往是什么也买不回来。除了我有奇怪的审美观以外,我总是嫌着衣服的样式太前卫时尚不合我的口味,不然就是嫌衣料不好不经穿(妈妈老说我:“你的一件衣服难道要穿到老吗?!”),再不然就是嫌价格太贵划不来。
母亲一直就不明白,我和朋友们到外面去逛了一天回来,看到了琳琅满目的商品,别人都是大包小包的满载而归,为什么我就是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也依旧是两手空空呢?!其实我对衣物的要求其实是很简单的,以舒适耐用为前提,价格合适就可以了。但是看到那些市面上一点都不保暖耐用的衣物,我真的是一点购买欲都提不起来。冬天,我最喜欢的就是毛衣,各种花样特别的毛衣是我的首选,但是看看市面上的毛衣,千篇一律的样式,还不保暖,还没有妈妈为我织的毛衣好看而且温暖。外衣,我一般都是穿最耐磨的外套,冷的话就套羽绒服,完全不介意自己套上宽松的羽绒服看起来同一个棉包没什么两样。裤子,我最喜欢的就是耐磨经脏的牛仔裤。鞋子,旅游鞋是首选,再冷一些的话就穿靴子。夏天,T恤自然是首选,裤子还是牛仔裤,只是都是比较透气的那种布料做的。当然,大部分时间,我都是穿着学校的校服。
母亲总是觉得我的打扮太土气,可是偏偏我就是喜欢这种土气的打扮。加上我向来忙于看书学习(当然,这不是事实,只是她一直这么以为罢了),因此她总是安慰自己,现阶段我以学习为重,就不要太要求我讲究衣物的搭配了。虽然她总是看不惯我总是喜欢在休息的时候穿着用蜡染的布料做成的衬衫和黑色的牛仔裤,脚蹬旅游鞋,挎着个同样是由蜡染布料做的背包,摇头晃脑的邀上三两个朋友去爬山,而且那衬衫和背包都是她根据我的设计做的。她总认为我的眼光太过时了,一点也不像个现代人。可谁叫我就是不喜欢穿那些胡里花俏的衣物呢?!
想想我以前就是这样度过我的大部分时光,现在,我对衣物的看法依旧是如此。我是不怎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但是总得有一两件可以穿得出大场面的衣服吧?!总不可能老是翻出那些歌姬和魔法师的衣物去吧?!买能够上档次的衣服,自然是需要带上有眼光的人去帮忙参考的,我选中了岚曜,而且相信身为魔族贵族的他也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拉着他,我向爱丽斯魔法学院最出名的服饰店走去。
各种各样的衣物看得我是眼花缭乱,我摇着岚曜的手,要他为我挑衣物,还不忘表示要是他愿意为我的服装付钱我是绝对不会反对的。看着我难得一见的向他撒娇,岚曜微笑着默许了我的行为,反正他也不缺钱。在我们两有说有笑的挑着衣服的时候,岚曜突然将我推到衣服堆里去。
“干什么呢你?!”我揉着刚刚被撞到的脑袋,伸出脑袋问他。
“有人,先别出来。”他一把把我给推了回去。
半晌,他才拨开挡在我面前的衣物,把我给拉了出来。“这里当然不只有我们两个客人!这里是商店,有人进来有什么好稀奇的?!”我不满的撅着嘴。
“是光明神殿的人。”他为我轻轻的拍掉身上的灰尘。
“那又怎样?!”我不解的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的紧张。
“光明神殿的见习祭司夏娜·德拉法一家被杀,光明神殿一直在追查杀害他们一家的凶手,并且还动员各个国家帮忙通缉凶手。”他看着我,定定的说道。
“那又如何?!”我还是一脸的不明白。
“难道你不知道他们通缉的那个人是你吗?!”他依旧定定的看着我。
“哦!”我了然的点了点头。“现在知道了。”
“所以,你最好是避开他们。虽然他们不见得还能认出你来。”他温柔的将我的头发给顺了顺。“但是小心一些总是没有错的。麻烦自然是越少越好的。”
“哦!”我听话的点了点头。“那我们的衣服还买不买呀?!”我抬头看他。
“不买了!”他拉起我的手,将我拉出了服饰店。“反正里面也没有适合你的气质的衣物。”
“可是我需要能够穿得出场的衣服呀!”我扯了扯他的衣袖,说。
“过阵子,我会让人专门为你准备衣服的。不用担心。”他回头亲了亲我的脸颊。“我的宝贝的衣物自然是要最好的。” 我听了他的话,只是憨憨的笑了。
“你不问我为什么要杀害光明神殿的见习祭司夏娜·德拉法一家吗?!”已经回到红13楼的我俩,现在正窝在我的卧房里。
“你要是想告诉我,你自然会说的。”他闭着眼,躺在我的床上。
“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的。”我抱着飞濂坐在床的另一头。“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为什么?!”他依旧闭着眼。
“因为,连我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低着头,呆呆的看着慵懒的窝在我的怀里的飞濂。
“什么?!”他睁开了双眼,凝视着我。
“很好笑是不是?!”我苦着个脸看着他。“我这个凶手居然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很好笑是不是?!”
“怎么回事?”他问我。
“我真的不知道。等我的思维恢复正常了以后,我才发现我的记忆出现了问题。我不知道我都干了些什么。”我还是苦着个脸。
“不要怕!”他将我搂入了怀中,安慰道:“没事的。你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讲起,你就不要讲了。我不希望你感到害怕。那样,我会心疼的。”
“我在那天晚上因为睡不着,所以无意中偷听了发现夏娜·德拉法她们一家的对话,发现他们已经发现了我亡灵法师的身份,他们想把我给杀了。乘我没有防备的时候,将我杀了。因为亡灵法师是该死的。”我紧紧的搂着岚曜。“我还不想死,我真的还不想死。于是,我先动手杀了他们。因为我的老师告戒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于是我就杀了他们。”
第三十一章 事实真相(二)
我一直就认为人总是有劣根性的。无论怎样的掩饰,但是人内心的贪婪总是存在的,是无法消除的。记得我利用暑假去打暑假工的时候,有一次参加面试,负责面试的那位经理曾经问我这样的一个问题:你怎么看到你故乡的人希望通过购买彩票一夜致富的这种想法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当时的回答以及他对我的看法所表示的不赞同。
我是这样说的,我告诉他,我认为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
他却说,这是一种非常之不正常的想法,财富理所当然是应该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取的,有这种想法的人是贪婪而且懒惰的。
我告诉他,没有一个人是不希望自己能够不劳而获的。不错,面对现实而言,每一个人都意识到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靠自己的双手去获取财富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无论那个人如何的认识到这一事实,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总还是会藏着期待一夜致富的奢望。
我就不这么想。他打断我的话,这么说道。
我只是笑着说,你只是没有想过,或者说,你根本就不愿意这么去想罢了。
我觉得你们这里的人有这种想法是非常的要不得的,所以我不喜欢你们这里的人,老是期望着不劳而获,天下根本就没有那好事。他又说。
我并不认为有这种想法有什么的不对,而且我也不认为有这种想法对我将来是否努力工作有什么影响。既然您这样说,我看您大概是不愿意聘用我这样的人的了。那么请您归还我的个人简历吧!我就不打扰您了,先告辞了。说完,我很有礼貌的向他点了点头,拿了他手中的简历就离开了那所公司。
我原本的确是很希望能够得到那份工作的,但是听完那位经理的那番话之后,我想,我宁可自己从来就没有来过这里。我是来应聘的,不是来这里同他探讨人的内心的。既然他非常的不喜欢我,那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呢?!我不希望自己去附和他的看法,也不想去附和他的看法。我认为人是自私的,大公无私的人不是没有,只是他更看重的是他人的利益罢了。纵然是日后我看了数之不尽的关于人性和修身养性的书籍,我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来到克姆莱拉这个世界的我,早就习惯了独善其身,保持一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心态。原本我并我介意与人交往的,抱着平和的心与人相处,希望我不害你,你也不要伤害我。我完全没有想到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听到有人要杀自己。我当时就有种青天霹雳的感觉,我从来就不知道自己有这么的招人讨厌,讨厌到居然要至我于死地的地步。我一下就蒙了,反应过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先下手为强”。
我当时其实是相当的害怕的,我几乎没有杀人的经验,我很担心以一敌三,自己是否真的有胜算。但是害怕到了一定的程度后,我意识到自己杀也是死,不杀也是死,偷袭得手的话,也许就有一线活命的机会,但是要是什么都不做的话,就一定是必死无疑的。那么,自己采取主动的话,就算是死,也能够拉个垫背的。想着,胆子就大了起来,所谓的致死地而后生,大概指的就是我当时的境地吧?!当我冲入房间内,以措手不及之式向他们发出偷袭,就已经占了先机让事情变得对自己有利,加上他们一家都没有料到我远远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厉害。愤怒而且激动的我将自己的潜力短时间内给激发了出来,狗急跳墙,完全可以形容我但是的状态。
但是我的记忆在我残酷的屠杀了他们一家之后,就出现了断裂的状况。我只是隐约的记得自己后来变得越来越渴望鲜血,想看到和得到更多的鲜血,接着就杀了很多的人。要不是后来唐诗硬给我套在左手臂上的‘维涞娜娅的眼睛’传来的刺痛,让我难受得跪了下来,渐渐的让我恢复了理智,我都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现在想来还真是后怕。满屋鲜血的味道让我觉得难受无比,我慌乱之中通过时空转移魔法阵转移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山里。再后来,我就开始发现自己身上发生了异状。
看到我真的非常的喜欢扈黠,大家也都没有再说什么。看到小宝宝后,我心满意足的拉着岚曜走出了药剂店,向下一个目标进发。
第三十章 事实真相(一)
爱美是女子的天性,我也不会例外。况且今天有个很有品位的人在我身边,我怎么会错过这个良好的机会呢?!我一向对时尚就是了解实在是少之又少,而且对莱德卡德这里人的审美观了解更是不多。我还在故乡的时候,衣服的事情一向来都是母亲在为我打理的,经常是陪同母亲去购买衣物的我只是负责衣物的试穿这一工作而已。我完全没有自己一个人购物的经历,母亲也不会让我一个人去购物,因为我哪怕是同朋友一道去购买衣物,也往往是什么也买不回来。除了我有奇怪的审美观以外,我总是嫌着衣服的样式太前卫时尚不合我的口味,不然就是嫌衣料不好不经穿(妈妈老说我:“你的一件衣服难道要穿到老吗?!”),再不然就是嫌价格太贵划不来。
母亲一直就不明白,我和朋友们到外面去逛了一天回来,看到了琳琅满目的商品,别人都是大包小包的满载而归,为什么我就是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也依旧是两手空空呢?!其实我对衣物的要求其实是很简单的,以舒适耐用为前提,价格合适就可以了。但是看到那些市面上一点都不保暖耐用的衣物,我真的是一点购买欲都提不起来。冬天,我最喜欢的就是毛衣,各种花样特别的毛衣是我的首选,但是看看市面上的毛衣,千篇一律的样式,还不保暖,还没有妈妈为我织的毛衣好看而且温暖。外衣,我一般都是穿最耐磨的外套,冷的话就套羽绒服,完全不介意自己套上宽松的羽绒服看起来同一个棉包没什么两样。裤子,我最喜欢的就是耐磨经脏的牛仔裤。鞋子,旅游鞋是首选,再冷一些的话就穿靴子。夏天,T恤自然是首选,裤子还是牛仔裤,只是都是比较透气的那种布料做的。当然,大部分时间,我都是穿着学校的校服。
母亲总是觉得我的打扮太土气,可是偏偏我就是喜欢这种土气的打扮。加上我向来忙于看书学习(当然,这不是事实,只是她一直这么以为罢了),因此她总是安慰自己,现阶段我以学习为重,就不要太要求我讲究衣物的搭配了。虽然她总是看不惯我总是喜欢在休息的时候穿着用蜡染的布料做成的衬衫和黑色的牛仔裤,脚蹬旅游鞋,挎着个同样是由蜡染布料做的背包,摇头晃脑的邀上三两个朋友去爬山,而且那衬衫和背包都是她根据我的设计做的。她总认为我的眼光太过时了,一点也不像个现代人。可谁叫我就是不喜欢穿那些胡里花俏的衣物呢?!
想想我以前就是这样度过我的大部分时光,现在,我对衣物的看法依旧是如此。我是不怎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但是总得有一两件可以穿得出大场面的衣服吧?!总不可能老是翻出那些歌姬和魔法师的衣物去吧?!买能够上档次的衣服,自然是需要带上有眼光的人去帮忙参考的,我选中了岚曜,而且相信身为魔族贵族的他也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拉着他,我向爱丽斯魔法学院最出名的服饰店走去。
各种各样的衣物看得我是眼花缭乱,我摇着岚曜的手,要他为我挑衣物,还不忘表示要是他愿意为我的服装付钱我是绝对不会反对的。看着我难得一见的向他撒娇,岚曜微笑着默许了我的行为,反正他也不缺钱。在我们两有说有笑的挑着衣服的时候,岚曜突然将我推到衣服堆里去。
“干什么呢你?!”我揉着刚刚被撞到的脑袋,伸出脑袋问他。
“有人,先别出来。”他一把把我给推了回去。
半晌,他才拨开挡在我面前的衣物,把我给拉了出来。“这里当然不只有我们两个客人!这里是商店,有人进来有什么好稀奇的?!”我不满的撅着嘴。
“是光明神殿的人。”他为我轻轻的拍掉身上的灰尘。
“那又怎样?!”我不解的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的紧张。
“光明神殿的见习祭司夏娜·德拉法一家被杀,光明神殿一直在追查杀害他们一家的凶手,并且还动员各个国家帮忙通缉凶手。”他看着我,定定的说道。
“那又如何?!”我还是一脸的不明白。
“难道你不知道他们通缉的那个人是你吗?!”他依旧定定的看着我。
“哦!”我了然的点了点头。“现在知道了。”
“所以,你最好是避开他们。虽然他们不见得还能认出你来。”他温柔的将我的头发给顺了顺。“但是小心一些总是没有错的。麻烦自然是越少越好的。”
“哦!”我听话的点了点头。“那我们的衣服还买不买呀?!”我抬头看他。
“不买了!”他拉起我的手,将我拉出了服饰店。“反正里面也没有适合你的气质的衣物。”
“可是我需要能够穿得出场的衣服呀!”我扯了扯他的衣袖,说。
“过阵子,我会让人专门为你准备衣服的。不用担心。”他回头亲了亲我的脸颊。“我的宝贝的衣物自然是要最好的。” 我听了他的话,只是憨憨的笑了。
“你不问我为什么要杀害光明神殿的见习祭司夏娜·德拉法一家吗?!”已经回到红13楼的我俩,现在正窝在我的卧房里。
“你要是想告诉我,你自然会说的。”他闭着眼,躺在我的床上。
“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的。”我抱着飞濂坐在床的另一头。“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为什么?!”他依旧闭着眼。
“因为,连我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低着头,呆呆的看着慵懒的窝在我的怀里的飞濂。
“什么?!”他睁开了双眼,凝视着我。
“很好笑是不是?!”我苦着个脸看着他。“我这个凶手居然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很好笑是不是?!”
“怎么回事?”他问我。
“我真的不知道。等我的思维恢复正常了以后,我才发现我的记忆出现了问题。我不知道我都干了些什么。”我还是苦着个脸。
“不要怕!”他将我搂入了怀中,安慰道:“没事的。你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讲起,你就不要讲了。我不希望你感到害怕。那样,我会心疼的。”
“我在那天晚上因为睡不着,所以无意中偷听了发现夏娜·德拉法她们一家的对话,发现他们已经发现了我亡灵法师的身份,他们想把我给杀了。乘我没有防备的时候,将我杀了。因为亡灵法师是该死的。”我紧紧的搂着岚曜。“我还不想死,我真的还不想死。于是,我先动手杀了他们。因为我的老师告戒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于是我就杀了他们。”
第三十一章 事实真相(二)
我一直就认为人总是有劣根性的。无论怎样的掩饰,但是人内心的贪婪总是存在的,是无法消除的。记得我利用暑假去打暑假工的时候,有一次参加面试,负责面试的那位经理曾经问我这样的一个问题:你怎么看到你故乡的人希望通过购买彩票一夜致富的这种想法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当时的回答以及他对我的看法所表示的不赞同。
我是这样说的,我告诉他,我认为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
他却说,这是一种非常之不正常的想法,财富理所当然是应该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取的,有这种想法的人是贪婪而且懒惰的。
我告诉他,没有一个人是不希望自己能够不劳而获的。不错,面对现实而言,每一个人都意识到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靠自己的双手去获取财富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无论那个人如何的认识到这一事实,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总还是会藏着期待一夜致富的奢望。
我就不这么想。他打断我的话,这么说道。
我只是笑着说,你只是没有想过,或者说,你根本就不愿意这么去想罢了。
我觉得你们这里的人有这种想法是非常的要不得的,所以我不喜欢你们这里的人,老是期望着不劳而获,天下根本就没有那好事。他又说。
我并不认为有这种想法有什么的不对,而且我也不认为有这种想法对我将来是否努力工作有什么影响。既然您这样说,我看您大概是不愿意聘用我这样的人的了。那么请您归还我的个人简历吧!我就不打扰您了,先告辞了。说完,我很有礼貌的向他点了点头,拿了他手中的简历就离开了那所公司。
我原本的确是很希望能够得到那份工作的,但是听完那位经理的那番话之后,我想,我宁可自己从来就没有来过这里。我是来应聘的,不是来这里同他探讨人的内心的。既然他非常的不喜欢我,那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呢?!我不希望自己去附和他的看法,也不想去附和他的看法。我认为人是自私的,大公无私的人不是没有,只是他更看重的是他人的利益罢了。纵然是日后我看了数之不尽的关于人性和修身养性的书籍,我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来到克姆莱拉这个世界的我,早就习惯了独善其身,保持一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心态。原本我并我介意与人交往的,抱着平和的心与人相处,希望我不害你,你也不要伤害我。我完全没有想到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听到有人要杀自己。我当时就有种青天霹雳的感觉,我从来就不知道自己有这么的招人讨厌,讨厌到居然要至我于死地的地步。我一下就蒙了,反应过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先下手为强”。
我当时其实是相当的害怕的,我几乎没有杀人的经验,我很担心以一敌三,自己是否真的有胜算。但是害怕到了一定的程度后,我意识到自己杀也是死,不杀也是死,偷袭得手的话,也许就有一线活命的机会,但是要是什么都不做的话,就一定是必死无疑的。那么,自己采取主动的话,就算是死,也能够拉个垫背的。想着,胆子就大了起来,所谓的致死地而后生,大概指的就是我当时的境地吧?!当我冲入房间内,以措手不及之式向他们发出偷袭,就已经占了先机让事情变得对自己有利,加上他们一家都没有料到我远远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厉害。愤怒而且激动的我将自己的潜力短时间内给激发了出来,狗急跳墙,完全可以形容我但是的状态。
但是我的记忆在我残酷的屠杀了他们一家之后,就出现了断裂的状况。我只是隐约的记得自己后来变得越来越渴望鲜血,想看到和得到更多的鲜血,接着就杀了很多的人。要不是后来唐诗硬给我套在左手臂上的‘维涞娜娅的眼睛’传来的刺痛,让我难受得跪了下来,渐渐的让我恢复了理智,我都不清楚自己接下来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现在想来还真是后怕。满屋鲜血的味道让我觉得难受无比,我慌乱之中通过时空转移魔法阵转移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山里。再后来,我就开始发现自己身上发生了异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