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异世淘宝女王作者:柳暗花溟 [12]
然孤儿从没看它喷过。不过它体形格外宠大,起飞时,翅膀扇动卷起的气流堪比运输直升机,在陆地上飞,体重轻一点的人不敢靠近,在海上飞的时候能把海浪扇起好高,就连它走几步路,小点的石头都给它震得乱滚。
人们都怕它,因为它是一条巨龙,和大陆上其他被训练为飞龙骑的龙不一样,人们总是惧怕庞大的东西。不过孤儿不怕,倒不是她胆子特别大,是因为这条龙还在龙蛋状态时,她就认识它了。
说是认识,其实不过是七年前她第一次穿越,就落到了这个深坑中,这里原本是一个荒弃的龙窝,不知道为什么龙妈妈离开时扔掉了这只龙蛋。
龙蛋是与众不同的橙色,蛋壳上布满鳞片,像一个表面粗糙的巨大桔子,诱人而鲜艳,孤儿穿越时恰巧坐在龙蛋上,当时龙才啄破蛋壳,她一屁股坐到了小龙的脑袋上。
当她摔倒在地并能够使眼神聚焦时,小龙湿漉漉的大脑袋和黑溜溜的大眼睛把她吓个半死。
为了拉关系,为了不被吃掉,她把自己带的巧克力给了龙吃,但拒绝所谓的稚鸟心理,拒绝当这小龙的干妈,只是为它起了个名子叫小蛇。
因为依照中国的传统说法,小龙等于蛇。
小蛇的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发指,仅靠本能的寻找食物,和孤儿偶尔给它送一点残羹剩饭就长成了庞然大物,也不知道它是怎么长的。不过因为孤儿的穿越比较定向定时,每回都落在它的窝里,又每回给它带回几十斤巧克力,所以小蛇现在为孤儿服务,也算孤儿的半个魔宠。
“小蛇,你是一头恶龙,别总傻了巴几的。”看到小蛇摇动大尾巴,把周围的石头击得粉碎,孤儿不禁教导道,“人家都怕你,哪知道你是迎宾龙,见谁都开心。”
孤儿拍了拍巧克力袋子,然后打了个向下的手势,那是她看驯大象节目中学到的。只见小蛇开开心心的跪伏在地,让孤儿和小猪爬上它宽大粗糙的背,然后又衔起孤儿的两个背包,动作熟练极了,可见经常这么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孤儿从不坐小猪横渡飞轮海,虽然这海虽然风平浪静,更像个避风港似的地方,但毕竟也是海,孤儿怕小猪这种不牢靠的东西把她摔到海里。
再说了,明天一早要启程去自由贸易城邦参加当当拍卖大会,路上要走三天。一般情况下,皮特大管家会带着奴隶先行一步,她则骑着龙舒舒服服的飞过去,只要半天时间就行。
小猪没有飞行的耐久力,除了携带方便,没有其他优点。小蛇就不同了,不仅可以长途飞行,到了拍卖地点,还可以帮助孤儿向买家展示奴隶的素质。孤儿之所以平常带着小猪而不是小蛇,只是因为小猪吃得少点,可以省钱,但关键时刻还是得小蛇出场。
小蛇极其善良,或者说是脑残,但是它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毛病,喜欢叼了东西甩出去。它觉得这是游戏,可是附近家里养着魔宠或者幼龙的人家都特别恨它。
人家如果带着自己的幼龙或者魔宠出行,一定会小心避开它,因为只要让它看到,它就一定会冲过去,兴奋地叼着人家宝贝的后颈,远远的甩出去,才不管对方落地时会不会摔断了腿,撞碎了脑袋。
做为小蛇的监护人,孤儿不知道接到了多少告状,后来她干脆废物利用,即让小蛇甩个过瘾,又帮助了自己的事业。
她虽然什么生意都做,是钱就会赚,但最主要的营生之一是贩卖战争奴隶。那都是各大家族,他们称之为各大国家之间互相征伐的所造成的“剩余价值”。这些奴隶原本是骑士、士兵、加入部队的农民、或者是监狱的罪犯,当然,他们也都是男人。
贩卖奴隶和贩卖牲口是一样的,一般人都会挑聪明强壮的买,有时还会拍卖出很高的价钱,但是所有这些素质除了从外观上判断,其他全是口说无凭,所以孤儿想到了个绝招。
她从地球那边弄来了降落伞,提前给奴隶们做一些简单的、理论上的技术培训,比如打开伞拉左边绳子,调整方向拉右边绳子之类的。然后到达拍卖现场附近,让奴隶们背起伞包,再由兴奋得昂昂直叫的小蛇依次叼起他们,甩得又高又远。奴隶们为了活命,到达最高点就会打开伞包,以从天而降的姿态让买家检阅。
强壮而聪明的奴隶着陆时又稳又准,表现欲强一点的还会摆个POSE什么的,差一点的就人仰马翻,最差的可能会摔伤,孤儿称其为自然损耗。摔死的情况倒没有发生过,因为小猪的作用在这里体现,它速度快,完全可以接住某些自由落体。
这种心明眼亮又别具一格的拍卖方式兼具了贸易和娱乐两大内容,因此大受欢迎,甚至要竞拍孤儿贩卖的奴隶需要买票才能入场,有的人不买奴隶也会进场看天降飞人,所以孤儿又赚了一笔门票钱,所以孤儿的奴隶都会卖到最高的价钱,也所以她成了全大陆最大的奴隶贩子。
只不过在训练小蛇能定点甩出奴隶,而不是随意乱甩的时候,颇费了孤儿一番心力。不过赚钱嘛,哪有不付出劳力的道理。
越过波光鳞鳞的飞轮海,小蛇稳稳的落在特意为它修建的“停机坪”中。皮特大管家早就等在一旁了,一见孤儿就立即跑上来迎接,带着一脸狗腿的神色。
孤儿的四个贴身保镖就跟在皮特身后,其中力大无穷的小四四拿起了孤儿的背包,至于那包巧克力则归小蛇自己当家作主。
“大当家,一路安好?”皮特殷勤的问,态度虽然诚恳,可是七年来总说这一句,孤儿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只点了点头,骑上她那匹灰白相间的大马,那是为她早就准备好的。
其实按照这里的习俗,她应该被称为盈禄伯爵小姐,因为早在多年前紫金家族称王的时候,分封了其他九大家族继承人永久世袭的王位和领地,盈禄家得到了飞轮海和伯爵的头衔。
虽然现在大陆是混战之局,没有统一的统治者,也没有人承认紫金家族的王者地位,但大家还是习惯性的这样称呼,其他九大家族也是一样。可是孤儿不喜欢这种西方的称呼,所以在她的领地,大家全被迫改成了东方腔的东方称谓。
“都准备好了吗?”她问,一带马缰,朝着自己的住处――灰色城堡而去。
“按照您的吩咐和我们平常的习惯,所有奴隶都授过课,也打扮得整齐干净,明天一早就坐船前往自由贸易城邦――不破之城。”皮特边走边说,始终保持在孤儿左后侧一米之遥的地方,显得恭敬极了,“这次的奴隶是尊贵家族和精灵家族为了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的战争中彼此俘虏的,因为都是新兵,年轻得很,长得不错,身材也好,一定会卖个好价钱。他们交换战俘时只交换了贵族,可是让我们做了一笔大生意。”
“这是为他们好,俘虏不投降就会被杀掉,被卖去做工总比没了脑袋强。那几个伤残的就留下吧,给巴雷铁匠当学徒,或者和马倌养马。”孤儿吩咐,策马前行,小猪在马后紧紧跟随,而远方码头传来小蛇满足的叫声。
她本想回到城堡再询问冰封骑士的事,以显得不那么在意,但她在家的这一个月中,几乎每天都会在飘着白雪的黑色梦境中醒来,每次,她都会看到那个黑衣骑士冰冷的看着她,蓝眼睛里杀气腾腾,之后举起他的巨剑。
这让孤儿很不安,也很生气,因为塔撒大陆还是挺迷信的,总做这样的怪梦意味着有不吉利的事会发生。可是别人从瓶子中放出个恶魔,就可以满足一个愿望,擦一下神灯就可以得到神奴,为什么她挖出一个人,却没有得到利益?
她心中对那冰封骑士好奇得不得了,简直忍耐不住,此时假作无意的问道:“那天在鬼影森林――后来我叫你打听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冰封骑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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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飞轮海本来是台湾一个偶像团体的名子,被本六忍不住恶搞,用于本书中海洋之名。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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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阿德斯军团
更新时间2008-7-2 13:28:43 字数:0
听到这个话题,皮特驱马向前,和孤儿并排而行,把四个保镖甩在身后,神秘兮兮的道,“大当家,这可算是个惊人的消息了。我派出了四个探子,花了二十个金币才搜集到一些消息。”
“别卖关子,讲吧。我的账目全是你管,你已经抽了不少油水,你猜我会不知道吗?所以别和我提金币的事,我不会补给你的。”
皮特有点尴尬,咳了两声道,“身为管家,为大当家效劳是应当的,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示消息的珍贵性和真实性的程度。”他又沉吟了一下,才说,“当天我们离开的时候,听到过幻鬼可怕的叫声,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怪物不是为了去吃掉冰封骑士的,而是追随他。”
这答案正是孤儿所期待的,但她还是吃了一惊。
只听皮特继续说道,“幻鬼的叫声持续了一夜,惊得森林附近的猎户和农民不敢入睡,连牲口都被吓死了好几头。这些没教养的下流坯子,问几个问题罢了,居然叫我赔偿了损失。”他仍然忍不住抱怨自己花了多少钱。
不过孤儿不理他,他只得往下说,“后来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手持巨剑、黑得像幽灵,带着一队黑衣骑兵,后面跟随着大群的幻鬼。他们从鬼影森林中出来,静悄悄的没有声音,然后就消失了。那些下等人们认为那是传说中死灵骑士,带着他的阴兵路过那里,而死灵骑士的出现是邪恶和灾难将临的象征。我奇怪的是,传说幻鬼已经灭绝了,前些日子不仅出现,咱们还遇到了那么一大群――也许幻鬼也是死灵重生。唉,这么说来,塔撒大陆――”
皮特后面说的话,孤儿根本没有入耳,她满脑子都在想那名冰封骑士的事。
死灵骑士吗?不像啊。因为不会有死灵拥有那样一双湛蓝深邃的眼睛,像火一样燃烧的。
而且,她挖他出来的时候,明明只是一个人,哪来的高头大马?哪来的大队骑兵?也许这只是农民和猎户,甚至皮特的夸张说法,可是他究竟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传说中凶残且灭绝许久的幻鬼会出现并拥护他呢?
“听说他的马也是幽灵马,全身都披着护甲,高大得像龙,眼睛像两盏灯,根本是为战而生的。所以我说,亲爱的小姐,我的大当家,咱们这回可闯了大祸,但愿那死灵骑士不要查出我们是谁,否则他来找麻烦可怎么办?就算他想感谢,我们也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我不管他是谁,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奴隶,他属于我。”孤儿语调稳定的宣布。
皮特大吃一惊。他知道他的这位主人对金币的热爱超越一切,但这样要钱不要命的行
人们都怕它,因为它是一条巨龙,和大陆上其他被训练为飞龙骑的龙不一样,人们总是惧怕庞大的东西。不过孤儿不怕,倒不是她胆子特别大,是因为这条龙还在龙蛋状态时,她就认识它了。
说是认识,其实不过是七年前她第一次穿越,就落到了这个深坑中,这里原本是一个荒弃的龙窝,不知道为什么龙妈妈离开时扔掉了这只龙蛋。
龙蛋是与众不同的橙色,蛋壳上布满鳞片,像一个表面粗糙的巨大桔子,诱人而鲜艳,孤儿穿越时恰巧坐在龙蛋上,当时龙才啄破蛋壳,她一屁股坐到了小龙的脑袋上。
当她摔倒在地并能够使眼神聚焦时,小龙湿漉漉的大脑袋和黑溜溜的大眼睛把她吓个半死。
为了拉关系,为了不被吃掉,她把自己带的巧克力给了龙吃,但拒绝所谓的稚鸟心理,拒绝当这小龙的干妈,只是为它起了个名子叫小蛇。
因为依照中国的传统说法,小龙等于蛇。
小蛇的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发指,仅靠本能的寻找食物,和孤儿偶尔给它送一点残羹剩饭就长成了庞然大物,也不知道它是怎么长的。不过因为孤儿的穿越比较定向定时,每回都落在它的窝里,又每回给它带回几十斤巧克力,所以小蛇现在为孤儿服务,也算孤儿的半个魔宠。
“小蛇,你是一头恶龙,别总傻了巴几的。”看到小蛇摇动大尾巴,把周围的石头击得粉碎,孤儿不禁教导道,“人家都怕你,哪知道你是迎宾龙,见谁都开心。”
孤儿拍了拍巧克力袋子,然后打了个向下的手势,那是她看驯大象节目中学到的。只见小蛇开开心心的跪伏在地,让孤儿和小猪爬上它宽大粗糙的背,然后又衔起孤儿的两个背包,动作熟练极了,可见经常这么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孤儿从不坐小猪横渡飞轮海,虽然这海虽然风平浪静,更像个避风港似的地方,但毕竟也是海,孤儿怕小猪这种不牢靠的东西把她摔到海里。
再说了,明天一早要启程去自由贸易城邦参加当当拍卖大会,路上要走三天。一般情况下,皮特大管家会带着奴隶先行一步,她则骑着龙舒舒服服的飞过去,只要半天时间就行。
小猪没有飞行的耐久力,除了携带方便,没有其他优点。小蛇就不同了,不仅可以长途飞行,到了拍卖地点,还可以帮助孤儿向买家展示奴隶的素质。孤儿之所以平常带着小猪而不是小蛇,只是因为小猪吃得少点,可以省钱,但关键时刻还是得小蛇出场。
小蛇极其善良,或者说是脑残,但是它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毛病,喜欢叼了东西甩出去。它觉得这是游戏,可是附近家里养着魔宠或者幼龙的人家都特别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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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特有点尴尬,咳了两声道,“身为管家,为大当家效劳是应当的,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示消息的珍贵性和真实性的程度。”他又沉吟了一下,才说,“当天我们离开的时候,听到过幻鬼可怕的叫声,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怪物不是为了去吃掉冰封骑士的,而是追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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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孤儿不理他,他只得往下说,“后来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手持巨剑、黑得像幽灵,带着一队黑衣骑兵,后面跟随着大群的幻鬼。他们从鬼影森林中出来,静悄悄的没有声音,然后就消失了。那些下等人们认为那是传说中死灵骑士,带着他的阴兵路过那里,而死灵骑士的出现是邪恶和灾难将临的象征。我奇怪的是,传说幻鬼已经灭绝了,前些日子不仅出现,咱们还遇到了那么一大群――也许幻鬼也是死灵重生。唉,这么说来,塔撒大陆――”
皮特后面说的话,孤儿根本没有入耳,她满脑子都在想那名冰封骑士的事。
死灵骑士吗?不像啊。因为不会有死灵拥有那样一双湛蓝深邃的眼睛,像火一样燃烧的。
而且,她挖他出来的时候,明明只是一个人,哪来的高头大马?哪来的大队骑兵?也许这只是农民和猎户,甚至皮特的夸张说法,可是他究竟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传说中凶残且灭绝许久的幻鬼会出现并拥护他呢?
“听说他的马也是幽灵马,全身都披着护甲,高大得像龙,眼睛像两盏灯,根本是为战而生的。所以我说,亲爱的小姐,我的大当家,咱们这回可闯了大祸,但愿那死灵骑士不要查出我们是谁,否则他来找麻烦可怎么办?就算他想感谢,我们也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我不管他是谁,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奴隶,他属于我。”孤儿语调稳定的宣布。
皮特大吃一惊。他知道他的这位主人对金币的热爱超越一切,但这样要钱不要命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