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192]
,我的身份是奴隶,但她从不限制我的自由,也从不侮辱我的尊严。她曾经说过,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时离开,并要赠与我金钱,并发给释放证书。
对于奴隶而言,她是最好的主人,虽然在开始阶段,她也会采取手段,防止奴隶逃跑,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在保护奴隶,因为没有释放证书的奴隶只有在山林里当土匪一条路,就算混在零人中也可能被抓起来,再度被转卖,那些专门抓逃奴的人是非常凶残的,那样的生活生不如死。
也正因为如此,我反而真心诚意把她当成我的主人,从不离弃她、背叛她、并且希望永远守护着她。
我从没想过在她那里得到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不配,但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好,看着她、跟着她、保护着她、为她服务、直到为她献出生命的一天。
没错,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她,不仅是作为一个主人,还作为一个女人。我的爱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纯洁和坚定,我甚至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我心中的感情,这样她不会有负担,而我得到了爱她的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也可以娶妻生子。只是我的心将永远属于她。
我成为奴隶是因为两个家族地战争,那两个家族是谁,我根本不愿意提起,我只是一个沦为铁匠的小贵族,参与这场战争不过是因为我所在的家族领主强迫我,还有就是为了生存。=君子堂首发=
塔撒大陆的十大家族经常互相之间争斗不止,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也许除了福临家和盈禄家。因为福临家代表着好运,没有人敢去打扰,而盈禄家异常软弱。可以任人掠夺而不吭一声。
在这场无聊的战争中,我参与的一方战败了,而我不幸成为了俘虏。我只是没落的贵族,家里如果有钱赎我,就不会任我去参军了,所以我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作为俘虏,这就是我的结局,除此之外就是死亡。战胜的一方不会浪费粮食来养我们,也不会浪费兵力来看我们,所以要么杀死我们。要么把我们卖个好价钱,贴补一下战争地花费。
所以,我和一群本来具有独立人格的男人丧失了一切尊严和自由,被一个奴隶贩子买走了。一场根本没有必要的战争。那个大领主除了面子,没有失去什么,而我们这些兵,则从一个自由人成为了别人的财产。诸神公平吗?谁有权利决定我们的人生?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我不愿意屈服于命运,因此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逃。何况买走我们的奴隶贩子是个该下地狱的混蛋。为了省钱,也为了防止强壮俘虏们的反抗,他每三天给我们一点吃的,每天只给一罐淡水,用船押送我们到了自由贸易城邦的港口。
在那里,我找到了逃跑地机会,可一个同行的奴隶为了换取一点面包而出卖了我。
我被抓回来了,被吊在船头的甲板上示众,同时接受鞭打。而布鲁斯。也就是小姐称为小三三的,因为为我说了句公道话而被吊在一起受罪。我们两个人,都奄奄一息,如果没有人救,死亡就是我们地命运。做为货物,奴隶比贵重物品还要便宜。损失一、两个奴隶。对奴隶贩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那一刻我好恨。恨所有买卖奴隶的人,我发誓有朝一日得到自由,我就要杀掉所有侮辱过我的人。
可是,买我的人是小姐。那是七年前。
她当时并不是来买奴隶的,她才接手了盈禄家地事务,当上盈禄伯爵小姐,成为这个勤劳但胆小家族的领主。她是来自由贸易城邦是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她想让自己的家族强大起来。大概是被鞭打我的声音惊动了,她带着大管家皮特来到贩奴场。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丽所折服,她与塔撒大陆女人不一样的相貌,她的娇柔与文雅,是我一辈子也没见过的。
她喝止那个奴隶贩子打我,因为她觉得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可奴隶贩子说就算他杀掉我,别人也管不着,除非小姐买下我。可是当时小姐没有带这么多钱,而那个奴隶贩子要卖地奴隶还有不少,而且个个都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于是小姐当场脱掉了她的鞋子,塔撒大陆上的人从没见过的鞋子。她说这叫运动鞋,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一双,名叫阿迪达斯。还有,她拿下了脖子上挂的红宝石,听说是福临家地阿孟候爵为了庆祝她继承盈禄家而送地。那不仅贵重,而且代表了极度的好运。
我憎恨那个奴隶贩子盯着小姐美丽地光脚看,但我无能为力,直到那个混蛋意识到红宝石和运动鞋都是极为贵重的东西,当场答应用卖剩下的所有奴隶来换。其中包括我,小三三,小一和小二二,这四个后来成为小姐心腹的人。
我们被买了下来,而且被允许洗热水澡,吃饱饭,换上温暖的衣服,甚至还允许我们在大车店里睡觉。这不算是最好的待遇,但起码她拿我们当人对待。
但直到那时,我对小姐也没存了好心。我想利用她的善良,找到逃跑的机会就走,还要偷走她一大笔钱。不过,她给我们戴了一种魔法石做成的手链,我每当走出一定的范围就会头脑发昏,最后又走了回来。
因为这,我痛恨过她,觉得她是虚伪的人,假好心,既然同情奴隶,为什么不放我们走?但随着我随她东奔西走的做生意,渐渐的,我开始了解了她。
她是真的反对这种贩奴的制度,她把每一个奴隶当成平等的人看。后来她自己也开始贩奴,因为她改变不了大陆上的风气,所以想让奴隶们能过得好一点。当自由贸易城邦的所有奴隶都希望被她贩卖,我开始真心为她折服,最后爱上了她。
七年,七年的时间不长不短,但多少次生死与共,多少次她真心的信任,多少次我们度过最艰苦的日子,到后来,我发现我逃跑的心愿已经完全消失了,更不用提我要利用她的初衷。现在的我只想待在她身边,如果有机会,就成为盈禄家的人,和她同在一个家族。
这就是我全部的心愿。
后来,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保护她的责任就不是我的了,我很失落,但是只要小姐能够幸福,我就满足了。我看得出,那个男人虽然可怕,但对小姐真心一片。我是男人,我可以了解,当一个强横的人肯为一个女人柔软,那么这一生,他也不会辜负她。
所以,我放心了。
不知道盈禄家的领主会不会换成小姐的弟弟,但无论如何,和小姐一起风风雨雨走过七年,就足够我用一生去回味和追忆。我将成为盈禄家正式的族民,小姐还说会给我一块封地,让我成为盈禄家的属臣。
对此,我无所谓,小姐高兴怎样就怎样吧,只要她记得我,偶尔对我微笑,我就满足了。她释放了我,可是我却成为她心灵的奴隶,可是我甘之如饴。
诸神在上,愿她得到幸福。说………………
HOHO,明天的更新,会写一个大家绝想不到的人。期待吧。
另外,起点的BUG修复了,这次没投我女频盛典票的人可以投了。
就是说上次投过,但这次一投,就说同一IP只能投一次情况已经修改好,大家请投我第一项和第三项。
谢谢。
外篇之 月色撩人(上)
嘶叫一声,我奔跑起来。要问我是谁?我只能给你如下形容词汇,最帅的、最漂亮的、最酷的、独一无二的、简直好到没边的、天下第一的--呃--大马,霜雪。
唉,不过我这天上无二,地上无双的超级好马却遇到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坏主人,阿德斯。还死神阿德斯呢?切,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磨磨叽叽、有事全闷在心里,明明爱一个女人爱到极致,却偏偏不说出来的闷葫芦,真是急死活人,不,是急死活马。
想当初,他对人家孤儿小姐垂涎三尺,心里爱得不得了,却不敢动手动脚的时候,我给他创造了多好的机会,他居然没把握住,急得我抓耳挠腮,恨不得我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男人,上前直接把孤儿小姐推倒,这不就结了?
唉,可怜我风华正茂、年轻健壮、正是交配播种好时期的大公马,找不到可爱的小母马,有心给主人做个媒吧,他还那么没用。
想当初,我那主人阿德斯初遇我时,我根本看不起他。人类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是神马,有了神格的动物比人类就强。何况我听说我祖上是龙马,后来退化了就是了,但血统绝对一级高贵。
那时,我还不是成年马,就在深山的野马群中隐隐有了马王的趋势。只要再等一年半载,马王就是我的了,所有的母马随我挑选,我想要哪个就哪个,那日子。指不定多么风流快乐呢。
不过阿德斯这家伙真狠,杀气腾腾就冲我来了,骑在我背上,任我怎么甩也甩不脱。**JunZitang.coM**我不服,满山遍野的驰骋,想摆脱他地控制,好多马儿在山谷四周观看,窃窃私语说要借机学习我的玩人术,还说没有人能成为我的主人。
可是最后,它们全体失望了。在这一场力量、技巧与意志的较量中,我的力量率先消失,尽管我多么不愿意,我再也成不了马王,因为我有了主人。
这就是身为马儿的悲哀,我们有天然的法则,一旦有人征服我们,我们就认其为主人,并终生效力,忠诚不变。
就这样。我从未来的野马王成了塔撒大陆的首席战马。好在我的主人是死神阿德斯,听起来我也跟着威风,不算太跌份。不过跟随了他那么多年,才知道他不过是个傻男人罢了。泡妞地手段超级烂,要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恐怕一辈子也讨不到老婆。
每当看他样子,我就无比懊悔被他抓到,否则我一定还在山林中快活。成为一代风流马王,和所有母马都恩爱一遍,让我的子嗣遍布塔撒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我也混个万马之父当当。
可怜我这身力气,如今无处发泄,因为我这个主人自己不要女人,也不给我找老婆,而且我还倒霉的跟他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唉,我的青春时光啊。我的旺盛精力呀,就这么像流水一样过去,好在我还保持年轻,不然撞栏而死的心都有。=君 子 堂 首 发=
顺便说一句,孤儿小姐真漂亮,还可爱的不得了。如果她是一匹小母马。我一定先让她做了我老婆,有什么事回头再慢慢说。行动胜于语言嘛。
我主人心里爱着孤儿小姐,可是一直没行动,在春色撩人之夜也没做出什么事来,看得我在一边干着急。后来还是孤儿小姐主动,我这主人才敞开心扉。
其实有时候也挺为他们高兴的,毕竟
对于奴隶而言,她是最好的主人,虽然在开始阶段,她也会采取手段,防止奴隶逃跑,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在保护奴隶,因为没有释放证书的奴隶只有在山林里当土匪一条路,就算混在零人中也可能被抓起来,再度被转卖,那些专门抓逃奴的人是非常凶残的,那样的生活生不如死。
也正因为如此,我反而真心诚意把她当成我的主人,从不离弃她、背叛她、并且希望永远守护着她。
我从没想过在她那里得到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不配,但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好,看着她、跟着她、保护着她、为她服务、直到为她献出生命的一天。
没错,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她,不仅是作为一个主人,还作为一个女人。我的爱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纯洁和坚定,我甚至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我心中的感情,这样她不会有负担,而我得到了爱她的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也可以娶妻生子。只是我的心将永远属于她。
我成为奴隶是因为两个家族地战争,那两个家族是谁,我根本不愿意提起,我只是一个沦为铁匠的小贵族,参与这场战争不过是因为我所在的家族领主强迫我,还有就是为了生存。=君子堂首发=
塔撒大陆的十大家族经常互相之间争斗不止,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也许除了福临家和盈禄家。因为福临家代表着好运,没有人敢去打扰,而盈禄家异常软弱。可以任人掠夺而不吭一声。
在这场无聊的战争中,我参与的一方战败了,而我不幸成为了俘虏。我只是没落的贵族,家里如果有钱赎我,就不会任我去参军了,所以我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作为俘虏,这就是我的结局,除此之外就是死亡。战胜的一方不会浪费粮食来养我们,也不会浪费兵力来看我们,所以要么杀死我们。要么把我们卖个好价钱,贴补一下战争地花费。
所以,我和一群本来具有独立人格的男人丧失了一切尊严和自由,被一个奴隶贩子买走了。一场根本没有必要的战争。那个大领主除了面子,没有失去什么,而我们这些兵,则从一个自由人成为了别人的财产。诸神公平吗?谁有权利决定我们的人生?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我不愿意屈服于命运,因此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逃。何况买走我们的奴隶贩子是个该下地狱的混蛋。为了省钱,也为了防止强壮俘虏们的反抗,他每三天给我们一点吃的,每天只给一罐淡水,用船押送我们到了自由贸易城邦的港口。
在那里,我找到了逃跑地机会,可一个同行的奴隶为了换取一点面包而出卖了我。
我被抓回来了,被吊在船头的甲板上示众,同时接受鞭打。而布鲁斯。也就是小姐称为小三三的,因为为我说了句公道话而被吊在一起受罪。我们两个人,都奄奄一息,如果没有人救,死亡就是我们地命运。做为货物,奴隶比贵重物品还要便宜。损失一、两个奴隶。对奴隶贩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那一刻我好恨。恨所有买卖奴隶的人,我发誓有朝一日得到自由,我就要杀掉所有侮辱过我的人。
可是,买我的人是小姐。那是七年前。
她当时并不是来买奴隶的,她才接手了盈禄家地事务,当上盈禄伯爵小姐,成为这个勤劳但胆小家族的领主。她是来自由贸易城邦是看有什么生意好做,她想让自己的家族强大起来。大概是被鞭打我的声音惊动了,她带着大管家皮特来到贩奴场。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丽所折服,她与塔撒大陆女人不一样的相貌,她的娇柔与文雅,是我一辈子也没见过的。
她喝止那个奴隶贩子打我,因为她觉得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可奴隶贩子说就算他杀掉我,别人也管不着,除非小姐买下我。可是当时小姐没有带这么多钱,而那个奴隶贩子要卖地奴隶还有不少,而且个个都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于是小姐当场脱掉了她的鞋子,塔撒大陆上的人从没见过的鞋子。她说这叫运动鞋,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一双,名叫阿迪达斯。还有,她拿下了脖子上挂的红宝石,听说是福临家地阿孟候爵为了庆祝她继承盈禄家而送地。那不仅贵重,而且代表了极度的好运。
我憎恨那个奴隶贩子盯着小姐美丽地光脚看,但我无能为力,直到那个混蛋意识到红宝石和运动鞋都是极为贵重的东西,当场答应用卖剩下的所有奴隶来换。其中包括我,小三三,小一和小二二,这四个后来成为小姐心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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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直到那时,我对小姐也没存了好心。我想利用她的善良,找到逃跑的机会就走,还要偷走她一大笔钱。不过,她给我们戴了一种魔法石做成的手链,我每当走出一定的范围就会头脑发昏,最后又走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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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真的反对这种贩奴的制度,她把每一个奴隶当成平等的人看。后来她自己也开始贩奴,因为她改变不了大陆上的风气,所以想让奴隶们能过得好一点。当自由贸易城邦的所有奴隶都希望被她贩卖,我开始真心为她折服,最后爱上了她。
七年,七年的时间不长不短,但多少次生死与共,多少次她真心的信任,多少次我们度过最艰苦的日子,到后来,我发现我逃跑的心愿已经完全消失了,更不用提我要利用她的初衷。现在的我只想待在她身边,如果有机会,就成为盈禄家的人,和她同在一个家族。
这就是我全部的心愿。
后来,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保护她的责任就不是我的了,我很失落,但是只要小姐能够幸福,我就满足了。我看得出,那个男人虽然可怕,但对小姐真心一片。我是男人,我可以了解,当一个强横的人肯为一个女人柔软,那么这一生,他也不会辜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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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无所谓,小姐高兴怎样就怎样吧,只要她记得我,偶尔对我微笑,我就满足了。她释放了我,可是我却成为她心灵的奴隶,可是我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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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他对人家孤儿小姐垂涎三尺,心里爱得不得了,却不敢动手动脚的时候,我给他创造了多好的机会,他居然没把握住,急得我抓耳挠腮,恨不得我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男人,上前直接把孤儿小姐推倒,这不就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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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我那主人阿德斯初遇我时,我根本看不起他。人类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是神马,有了神格的动物比人类就强。何况我听说我祖上是龙马,后来退化了就是了,但血统绝对一级高贵。
那时,我还不是成年马,就在深山的野马群中隐隐有了马王的趋势。只要再等一年半载,马王就是我的了,所有的母马随我挑选,我想要哪个就哪个,那日子。指不定多么风流快乐呢。
不过阿德斯这家伙真狠,杀气腾腾就冲我来了,骑在我背上,任我怎么甩也甩不脱。**JunZitang.coM**我不服,满山遍野的驰骋,想摆脱他地控制,好多马儿在山谷四周观看,窃窃私语说要借机学习我的玩人术,还说没有人能成为我的主人。
可是最后,它们全体失望了。在这一场力量、技巧与意志的较量中,我的力量率先消失,尽管我多么不愿意,我再也成不了马王,因为我有了主人。
这就是身为马儿的悲哀,我们有天然的法则,一旦有人征服我们,我们就认其为主人,并终生效力,忠诚不变。
就这样。我从未来的野马王成了塔撒大陆的首席战马。好在我的主人是死神阿德斯,听起来我也跟着威风,不算太跌份。不过跟随了他那么多年,才知道他不过是个傻男人罢了。泡妞地手段超级烂,要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恐怕一辈子也讨不到老婆。
每当看他样子,我就无比懊悔被他抓到,否则我一定还在山林中快活。成为一代风流马王,和所有母马都恩爱一遍,让我的子嗣遍布塔撒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我也混个万马之父当当。
可怜我这身力气,如今无处发泄,因为我这个主人自己不要女人,也不给我找老婆,而且我还倒霉的跟他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唉,我的青春时光啊。我的旺盛精力呀,就这么像流水一样过去,好在我还保持年轻,不然撞栏而死的心都有。=君 子 堂 首 发=
顺便说一句,孤儿小姐真漂亮,还可爱的不得了。如果她是一匹小母马。我一定先让她做了我老婆,有什么事回头再慢慢说。行动胜于语言嘛。
我主人心里爱着孤儿小姐,可是一直没行动,在春色撩人之夜也没做出什么事来,看得我在一边干着急。后来还是孤儿小姐主动,我这主人才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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