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139]
想,嘴里却说,“你喜欢我摆贵族作派,我就给你摆呀,别到头来又讨厌我才好。”
阿德斯不和孤儿斗嘴,一指前方,把“伯爵小姐的神眼”递给她,同时掩上了一点窗帘。
孤儿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长得像阿凡提的人从南向北来,骑着一匹小瘦马,身上的白布衫外套着件格子外套,上面绣了个大大的族徽章,像一个中国古式的笔架,类似于W型,正是文曲家的标志。那这人定然是文曲公爵钱左乐了,可这名字怎么听怎么像“欠揍了”地谐音,人也长得很有喜感,有点点狡猾的劲头,身材比较瘦小。
而另一个人正由北向南去,却是个大胖子,比福临家的阿孟大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和“阿凡提”对应着看,简直是一个巴依老爷。这人气色倒是红润,虽然没有阿孟大叔的神气和和蔼,但总体上看应该不是个严厉的人。他身上地族徽像个金色的海锚,看着给人感觉和他地人一样沉甸甸的,正是尊贵家的领主奥西。
这两人是从一南一北而来,眼看着越来越接近了,却没有半点互相问候的样子,到后来就那么擦肩而过,连个照面也没打,更别提交流几句了。不过由此也可看出,这两大家族确实闹得挺僵的,因为换做平时,就算一直征战的敌对家族,表面上的礼仪还是保持着。
料想楼下的众人一定挺失望吧,但相信也会让他们更兴奋,因为这二位公爵大人的表现充分说明了不久后就将开始的选美比赛,会非常精彩激烈。
可是,这二位都长成这样子,他们的女儿和妹妹能有多美呢?每个人心中都有疑问。
“看够了没?”阿德斯见孤儿站在窗边好久了,不禁问道。
“这两个人真的不和到这个地步呀。”孤儿好事的说,“你说是奥西的女儿莉莉获胜,还是钱左乐的妹妹会赢?”
“无聊的事,不猜。”
“诶,你这人很没有情趣呀,还不如追风家的粉红老头。”孤儿想起那番夸奖的话,虽然知道是故意捧她,但还是有些高兴,“他说:驿马家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哈哈,他夸我哪,你就没夸过。”
“无聊,快回去睡觉。”阿德斯又把孤儿押回到她自己的房间,但心里对那个粉红老头儿的话却深以为意,他只是不喜欢孤儿提起追风家,因为追风家有路易。说………………
五更完成。
对我的指责我无语,但我要说的是,虽然时间上有出入,但我从没食言过,说过多少更就多少更。
只是我不是在山洞中写书,经常有意外打扰,或者以后我不做承诺了,免得挨骂。
想想我怕大家看到关键处难受,提前加更的时候,看在这个面子上,能原谅我吗?
谢谢。
卷三之第三十七章 爱西搬过来了
选美大会定于五天后举行,之前的几天,来到黄金城的人进入了集体狂欢之中,逛街、游乐、喝酒成了主要的日常生活行为。到处是人,而第二天早上,孤儿在楼上就听到吵闹声,还以为又有人想出了什么新鲜段子玩乐,到楼下一看,实在气坏了。
是爱西!不知道她本来住在哪里,但她现在正搬进盈禄商队所住的这间客栈。孤儿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也知道爱西同她一样,是花了大价钱和别人换的住处,但她无法阻止。
早知道如此,开一家盈禄连锁客栈多好,那样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里,还能把讨厌的人挡在门外。对,这件事一定要提上日程,等搜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办。
可是现在,她只能忍耐着爱西闯进她的生活里。
她站在楼梯上,俯视着一身黑色,但妖娆撩人的爱西,爱西则站在客栈大堂中,一边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视,一边挑衅性的看着孤儿。两个女人互不说话,但整个客栈的磁场都变了,简直是火花四溅,就差直接拿着刀硬拼了。
最可恶的事,爱西的房间在阿德斯的隔壁,这让孤儿总有些可怕的联想,脑海中不停出现爱西施展残余魔法,穿墙而过,挤上阿德斯的床。
于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换房间,阿德斯却坚决不肯,闹得孤儿很生气,甚至气得掉了两滴眼泪。。16K小说网电脑站。而在餐厅里、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门边,只要阿德斯出现,爱西也一定会出现,并且一定会上来打招呼,表现得非常熟稔亲热、甚至谈笑风生,好像四处炫耀他们的过往。
阿德斯虽然和爱西不多说话,也尽量保持距离。但却并没有完全拒绝她,让那个女人总有机可乘,孤儿赶不得、气不得、怨不得,气闷极了。全城的人都很开心,唯独她每天患得患失,气鼓鼓的。
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身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的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地。
厚,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透了。可她偏偏拿这种人没有办法。
“你这个奴隶不错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爱西时,这个女人见左右无人,轻佻的说,“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小姐放着这样的好货色。只怕是早就尝过了吧?”
“你以为人人像你吗?没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孤儿冷冷讽刺。
爱西根本不以为意,“是啊,我的床上没有男人。1 6 K小说网.手机站我就是活得不舒服。我从十三岁有了意识,就不能没有男人了,这有什么不可以吗?既然诸神让天下人分为男女,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一起的。反倒是你,难道不需要男人吗?干脆请诸神封你圣处女得了。”说完还哈哈大笑。
孤儿很想问,肉体很重要,那心灵呢?性爱很重要,但爱情呢?但她终于没有问出口。因为爱西这种接近于动物的女人是不懂这些的。或者她不如动物,因为她不单纯,从她那双漂亮如红宝石地眼睛里,孤儿看出了她的算计、阴谋和卑鄙无耻的气息。
忍耐了两天,孤儿终于忍无可忍了。因为阿德斯和小四四虽然并不太理会爱西,但似乎也没有很绝决的拒绝。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视爱西为透明,爱西有时和他打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不理。
小四四是个忠厚人,不懂拒绝这样会缠人地女人还有情可原,阿德斯的举动就奇怪了,这让孤儿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爱西曾经是阿德斯情妇的事,一想到他们曾经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大陆的贵族养情妇的习俗,也不禁感到难受。
而第三天地傍晚,当她看到阿德斯在浴室门口和爱西低声交谈,看样子还是说一些私密话的时候,她突然有了捉奸在床的感觉。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澡也不洗了,找店老板弄了一套男装和一件很大地斗篷,随便伪装了一下就跑出了客栈。
这种斗篷的风帽想当深,就是那种不摘下风帽,就算近距离对视也看不到脸的那种。这身打扮很隐秘,却不会引人注目,因为黄金城的人中来了很多不想露出真面目的人,虔诚的修士也会是这种打扮,人们见怪不怪了。
她是在赌气,想让阿德斯找不到她的时候焦急。他应该是会焦急的吧?假如当爱西出现后,他还能想到她地存在。她不理智的想着,找了家看来很低级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她以为酒馆应该很热闹,毕竟在人满为患的黄金城,傍晚时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拥挤地,但这里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酒客,其中有两个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语,也穿着她这样地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静,她想要四周喧嚣嘈杂、人声鼎沸,这样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静的落泪。
“这么少人?”她咕哝了一句,找了个位子坐下。
或者这小酒馆太破烂、酒也太差了,所以没有人来?但她在城里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惫极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态度明确一点,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于这样气苦,和旧识说几句话没关系,就算她心里不爽,至少还找得到理由劝自己,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可是,他没有发过明确的爱的信号给她,让她怎能安定?
“今天广场那边,两大美人在拉票呢,所以大家都跑去了那里。”一个人搭了腔,孤儿这才发现有一个男人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因为穿着深褐色的粗布衣服、戴着同色软边帽,又一动不动,心情不好的孤儿根本没注意到他,还以为他是一把高背椅子。
看到孤儿望向他,这个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励,抬起屁股走了过来,直接坐到孤儿的对面,害得她一阵后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热闹中不受打扰的安静想心事。
“先生,你觉得哪位小姐最美呢?”他低声道,酒气逼人。
孤儿不禁侧过了头,顺便打量了一下这男人。普通的下层属民装扮,要么就是零人,大约四十来岁了,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枯黄的面色,配一个酒糟鼻,指甲缝中有黑泥,身上有土和植物的气味,有一根手指还隐隐发绿,应该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职业酒鬼,主业应该是园丁。
孤儿不说话,只摇了摇头,因为声音会暴露她是女人的秘密。
………………六六有话要说…………………昨天太晚了,抱歉,好在五更完成,希望大家继续,推荐票快了,会三更的,涩女那边也会加更。
谢谢。
卷三之第三十八章 原来是朋友
那人好像根本不在乎孤儿说什么,他只是想找个人听他说话而已,所以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起来。
“跟你说吧,我就是尊贵公爵大人家的园丁,所以见过莉莉小姐,可真是个美人哪。”他啧啧赞叹,“不过呢,这美人和花朵一样--你可别小看我,公爵大人家的花草全是我料理,我连公爵府种了多少棵龙眼木,另有多少根白树、多少根苹果树、多少朵骄阳玫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对花朵和美女是很有发言权的。”
孤儿点了点头,恨不得他快说完快走。
那人得到“鼓励”,继续道,“美女就像花,虽然也有艳冠群芳的,但基本上各有各的美丽,是不能评定谁最美的。所以这个选美会简直就是个白痴聚会,我根本不会参加,我比--尊贵和文曲两位公爵大人都聪明。他们两个为了谁家人最美和那片破--破沼泽地不断的争来争去,真是吃饱了撑的。其实,奥西大人好色,钱左乐大人喜欢钱,只要钱左乐大人把妹妹尼科儿小姐送给奥西大人当情妇,奥西大人把那片能让钱左乐大人生钱的沼泽地做为聘礼,不就--不就什么
阿德斯不和孤儿斗嘴,一指前方,把“伯爵小姐的神眼”递给她,同时掩上了一点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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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身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的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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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耐了两天,孤儿终于忍无可忍了。因为阿德斯和小四四虽然并不太理会爱西,但似乎也没有很绝决的拒绝。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视爱西为透明,爱西有时和他打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不理。
小四四是个忠厚人,不懂拒绝这样会缠人地女人还有情可原,阿德斯的举动就奇怪了,这让孤儿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爱西曾经是阿德斯情妇的事,一想到他们曾经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大陆的贵族养情妇的习俗,也不禁感到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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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在赌气,想让阿德斯找不到她的时候焦急。他应该是会焦急的吧?假如当爱西出现后,他还能想到她地存在。她不理智的想着,找了家看来很低级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她以为酒馆应该很热闹,毕竟在人满为患的黄金城,傍晚时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拥挤地,但这里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酒客,其中有两个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语,也穿着她这样地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静,她想要四周喧嚣嘈杂、人声鼎沸,这样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静的落泪。
“这么少人?”她咕哝了一句,找了个位子坐下。
或者这小酒馆太破烂、酒也太差了,所以没有人来?但她在城里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惫极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态度明确一点,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于这样气苦,和旧识说几句话没关系,就算她心里不爽,至少还找得到理由劝自己,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可是,他没有发过明确的爱的信号给她,让她怎能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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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孤儿望向他,这个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励,抬起屁股走了过来,直接坐到孤儿的对面,害得她一阵后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热闹中不受打扰的安静想心事。
“先生,你觉得哪位小姐最美呢?”他低声道,酒气逼人。
孤儿不禁侧过了头,顺便打量了一下这男人。普通的下层属民装扮,要么就是零人,大约四十来岁了,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枯黄的面色,配一个酒糟鼻,指甲缝中有黑泥,身上有土和植物的气味,有一根手指还隐隐发绿,应该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职业酒鬼,主业应该是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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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点了点头,恨不得他快说完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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