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玻璃鞋》作者:谬斯 [74]
。”
方可言狠刮了我一眼,“你一人去吧,我要走了。”
“别啊,好不容易逮个休息日,不如一起去玩吧。”我牢牢地勾着她的肩膀,不让她逃。
细细看着对面的方可语面色由红转青。
一副极力忍耐的样子,好玩极了。
这俩姐弟,还真是极品。
“不了,我是顺道来看看的,我回去了。”方可语说着,忽然盯着我,那冷冷的目光像把利剑,狠狠扫过我。我哪能示弱?扫回去!
小样!怕你不成,你姐迟早是我的!
在我幸灾乐祸的几天后,我没想到,会被一群小孩堵截。
为首的,是那个青涩的少年,方可语!
我笑了,扫视了眼面色不善的几个小男孩,脱下了身上的外套。
我一边撸袖子一边问:“一个个来还是一起上?”
方可语大概被我的镇定懵到了,他拿着根棍子向前走了几步:“只要你以后离我姐远点,我就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那不羁的小摸样装得到挺像模像样。
我笑着摆摆手,说:“不用了,你姐是注定逃不过我的,而你,要是想阻止我,先打赢我再说。来~来~”
我不屑的样子,激怒了方可语。
他轮着棍子冲了上来。
我冷笑,我打架的时候,他还指不定在哪儿呢~
跟我斗,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
没两下他就被我放倒在地,其余的看情况不对,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群架啊,唔~还真有点怀念喃。
自从那次用非正常手段抢了云子浅,快活了一阵后,就再也没打得这么痛快了。
这次,真是满足了我挤压已久的破坏欲望。
心情愉悦,伸手也变灵活了许多。
这几个小混混明显没什么战斗力,我东闪西躲的戏谑了一阵后,抡起拳头痛下杀手。
没几分钟,几个小奶娃子就捂着痛处,倒在地上呜呜哼着。
我走到方可语跟前,只手提起他的衣领,说道:“小子,今天好像是星期三喃,你这时候是不是该呆在学校好好读书哇?!”
方可语被我拎着,双脚不好着地,一张脸憋得通红:“你,你放开我!”
“要不要我带你去看你姐,嗯?我想她大概会很高兴见到你的。”
“哼,你别得意,迟早收拾你。”
“哦,那走吧,你姐现在正在休息呢!”我说着揪着他的衣领就朝车边走去。
“放开我,你这人渣。你们这些有钱的人渣就喜欢玩弄别人,你明明有那么多女人,为什么还要招惹我姐,我姐是个好女人,她经不起玩弄的。”他大吼着,揪着自己的衣服,企图把它从我手中挣脱出来。
我将他丢进车里,锁上车门。
“你怎么知道我有很多女人?”我问。
他气愤地哼了一声,“长了眼睛的都知道好不好,你以为你隐藏得很好?”
我摇摇头:“不对,我从没隐藏过。对于你姐,我也是真心的。”
“你——”他讪讪地瞪了我一眼,随即软下口吻:“我求你了还不行吗,你放了她。她又不是什么大美女,干嘛这样玩着她,还是她欠你什么?我来替她还,只要你放了她。”
他那滑稽的样子逗笑了我。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我欠她的,还是她欠了我的,反正就这么纠缠不清了。
我说:“我不会放开她的,我要等她——”我睨着他,笑得有点苦涩:“你姐她喜欢的那个人早就不要她了,所以,我要代替那个人好好保护她。你,明白吗?”
方可语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好半天才呐呐地回过神。
“你,你是说他们分开了?”
显然,他也是知道明轩这号人的。
我点点头,不予否认。
自那次推心置腹的谈话后,方可语对我的戒心明显已降低了很多。
他说:“我姐过得很辛苦,我不想她一辈子都这样。”
他这样说的时候,神色是哀伤的。
那是一种不符龄的忧伤,就像打架的时候那不符龄的狠戾,他……跟她姐姐一样令人捉摸不清。
我自始至终也没在方可言面前提起,我跟她弟弟干过一架的事情。
也觉得没什么必要。
生活依旧灿烂如花般的继续着。
无聊了就去撩拨撩拨她。
累了,就找个女人来安慰安慰。
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这样自相矛盾的存在着。
我不想在她面前表现得多急切。
如果,我不想她在我生命力消失,那就只能如她所愿,做个普通朋友或许来得比较长久。
凌风番外(五)
夏天就快要过去了。
我约了个朋友在皇庭会面,刚下车,就看到她呆呆的坐在花坛边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看到她正手捧着一杯冰激凌,有一下没一下的划拉着。
我见她心情恹恹,大概遇上什么不顺心的事。
于是,我夺过那杯冰激凌,笑着说:“哇,你暴敛天物啊,正好我口渴。”
她很显然地被我吓了一跳,还神经质的跳了起来,一脸惶恐的看着我。
我挑了一勺冰激凌塞进嘴里,无辜地问:“你还要吗?”
她白了我一眼,跟着坐在花坛边:“你吃吧,可别撑死了。”
“心情不好?那个王八蛋惹你了,我替你报仇去~”我说着又挖了一勺。
唔~
好像是香草味啊。
难怪那么甜,我皱着眉吞了下去,再也挖不下去第三勺。
香草味不是我喜欢的口味,我喜欢带点苦苦的巧克力咖啡味,这种甜腻的味道,不大适合我的味觉。
她没有回答我,只静静的呆着。
大概是见我没怎么动,她回过头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中的冰激凌。
一丝了悟滑过她的脸庞。
她笑着说:“不是口渴么,吃吧,吃完我再去买。”
她以折磨我为乐。
我以被她折磨为喜。
这是一种病态的相处模式。
偏偏我却一再沉溺,直至泥足深陷仍旧不愿意离开。
我咂咂嘴唇,那甜腻的感觉淤积在心,实在提不起食欲再吃下去。
但见她难得目光灼灼地看我一次,于是……
我皱着眉,一勺一勺把冰激凌吃了个精光。
“你喜欢这种味道?”我顺了顺心,问道。
“我不喜欢甜食。”她盯着我回答。
“那你——”我晃着手中的空杯,疑惑地问。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
难怪见她刚才吃得心不在焉,原来她根本就不好这一口。
既然这样,为毛还要买来虐待自己,我不懂。
不过,很久以后我才懂。
原来,那是她米缅怀过去的一种方式。
吃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从未离去过。
喝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还在自己身边。
保留着那个人送的东西,就当自己还一如既往的被那个人爱恋着。
我说:“方可言,你真是个蠢女人。”
她说:“是啊,我愿意蠢一辈子。”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令我有种错听的幻觉。
我转过头看她,
她微抿的唇边漾出一抹微笑,轻轻的,淡淡的,像掺了蜜糖的开水,看似平淡却又十分甘甜。
我TM彻底无语了。
我承认我嫉妒了。
什么时候,也会有个女人能为我这样啊!
操!
人比人,气死人!
长久以来的放荡生活,终于引起了我那麻木不仁的老爹的注意。
一通电话扫过来。
我扔下美丽的花花世界,悲戚地远赴欧洲。
到了巴黎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个中转站。
老爹交给我一项任务,要我去找一个小屁孩。
为毛?
因为,那个小屁孩是他某个铁哥们儿的遗孀,一个遗失在外的孩子。
好吧,只要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我怕个啥。
于是,我收拾行囊赶赴澳洲。
我没想到,这趟澳洲之行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
也没想到会在那里遇到那个令方可言眷恋不已的男人——明轩
白家与我家是世交,还粘带了点亲戚关系。
老爹临走时特地交代我,要上白家来拜访拜访。
于是,我来澳洲第一件事就是来拜访白晓岚。
白晓岚也是个不安分的主,一次意外中父母双亡。
自此后被叔叔监管了企业,还监雇她的监护人。
利益当前,什么手足情深都是鸟话。
谁都知道,那场很不是意外的意外究竟意味着什么。
于是,白晓岚在参加完父母的葬礼后,便被她的叔叔白天源丢到澳洲,好吃好喝地供着任其自然生长。
今天来得有点不凑巧,白晓岚不在家。
我在客厅等得有点无聊,便渡着步子欣赏起风景来。
白家小花园内,有个男人坐在一株红玫瑰前。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我却从他身上感觉不到一点点生机。
他蜿蜒的侧脸很俊朗,也看着有些眼熟。
于是我走上前问候道:“你好,我是凌风。”
他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又不甘愿地垂下眼帘,继续盯着那株快要绽开的红玫瑰。
他那专注的样子,令我想搞一搞破坏。
于是,我伸手就要去摘了那朵玫瑰。
然而,手还没触到,却被他捏起了手腕。
我笑笑,说:“好花堪折直须折……”
他冷冷的看着我:“这不是你的,你没权利。”
我没权利么?!
我笑!
“我是在为你惋惜,现在花期正好,若要等到花谢了再来折,又有什么意思?!”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却淡出一抹冷笑来:“凌风?我似乎不认识你。”
“你当然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不仅认识你,还很恨你,恨得牙齿都痒痒了”我说。
“是吗?!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有什么值得你这么怨恨的?”他说着垂下眼帘,声线淡淡。
我收回手,站直了身体,叹道:“我是在替某人恨你。”
话音刚落,就见他原本佝偻的身体猛的一震,有一些不属于他的情绪逐渐在他周围氤氲开来。
我忽然发现,他像是死而复生般,活了。
但过了一会儿,他又恢复了刚开始那副淡漠的死样子。
我开始以为,刚才那一瞬的生机不过是我眼花。他根本就没动过。
然而,那线生机却那么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
我不懂,非常不懂。
我问:“你把方可言当做什么了,她为了你,活得很辛苦。”
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的说:“久了,就会淡忘的。”
然后,他站了起来,看着我的眼中平静无波:“她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说完,咸淡的转身离去。
我看
方可言狠刮了我一眼,“你一人去吧,我要走了。”
“别啊,好不容易逮个休息日,不如一起去玩吧。”我牢牢地勾着她的肩膀,不让她逃。
细细看着对面的方可语面色由红转青。
一副极力忍耐的样子,好玩极了。
这俩姐弟,还真是极品。
“不了,我是顺道来看看的,我回去了。”方可语说着,忽然盯着我,那冷冷的目光像把利剑,狠狠扫过我。我哪能示弱?扫回去!
小样!怕你不成,你姐迟早是我的!
在我幸灾乐祸的几天后,我没想到,会被一群小孩堵截。
为首的,是那个青涩的少年,方可语!
我笑了,扫视了眼面色不善的几个小男孩,脱下了身上的外套。
我一边撸袖子一边问:“一个个来还是一起上?”
方可语大概被我的镇定懵到了,他拿着根棍子向前走了几步:“只要你以后离我姐远点,我就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那不羁的小摸样装得到挺像模像样。
我笑着摆摆手,说:“不用了,你姐是注定逃不过我的,而你,要是想阻止我,先打赢我再说。来~来~”
我不屑的样子,激怒了方可语。
他轮着棍子冲了上来。
我冷笑,我打架的时候,他还指不定在哪儿呢~
跟我斗,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
没两下他就被我放倒在地,其余的看情况不对,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群架啊,唔~还真有点怀念喃。
自从那次用非正常手段抢了云子浅,快活了一阵后,就再也没打得这么痛快了。
这次,真是满足了我挤压已久的破坏欲望。
心情愉悦,伸手也变灵活了许多。
这几个小混混明显没什么战斗力,我东闪西躲的戏谑了一阵后,抡起拳头痛下杀手。
没几分钟,几个小奶娃子就捂着痛处,倒在地上呜呜哼着。
我走到方可语跟前,只手提起他的衣领,说道:“小子,今天好像是星期三喃,你这时候是不是该呆在学校好好读书哇?!”
方可语被我拎着,双脚不好着地,一张脸憋得通红:“你,你放开我!”
“要不要我带你去看你姐,嗯?我想她大概会很高兴见到你的。”
“哼,你别得意,迟早收拾你。”
“哦,那走吧,你姐现在正在休息呢!”我说着揪着他的衣领就朝车边走去。
“放开我,你这人渣。你们这些有钱的人渣就喜欢玩弄别人,你明明有那么多女人,为什么还要招惹我姐,我姐是个好女人,她经不起玩弄的。”他大吼着,揪着自己的衣服,企图把它从我手中挣脱出来。
我将他丢进车里,锁上车门。
“你怎么知道我有很多女人?”我问。
他气愤地哼了一声,“长了眼睛的都知道好不好,你以为你隐藏得很好?”
我摇摇头:“不对,我从没隐藏过。对于你姐,我也是真心的。”
“你——”他讪讪地瞪了我一眼,随即软下口吻:“我求你了还不行吗,你放了她。她又不是什么大美女,干嘛这样玩着她,还是她欠你什么?我来替她还,只要你放了她。”
他那滑稽的样子逗笑了我。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我欠她的,还是她欠了我的,反正就这么纠缠不清了。
我说:“我不会放开她的,我要等她——”我睨着他,笑得有点苦涩:“你姐她喜欢的那个人早就不要她了,所以,我要代替那个人好好保护她。你,明白吗?”
方可语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好半天才呐呐地回过神。
“你,你是说他们分开了?”
显然,他也是知道明轩这号人的。
我点点头,不予否认。
自那次推心置腹的谈话后,方可语对我的戒心明显已降低了很多。
他说:“我姐过得很辛苦,我不想她一辈子都这样。”
他这样说的时候,神色是哀伤的。
那是一种不符龄的忧伤,就像打架的时候那不符龄的狠戾,他……跟她姐姐一样令人捉摸不清。
我自始至终也没在方可言面前提起,我跟她弟弟干过一架的事情。
也觉得没什么必要。
生活依旧灿烂如花般的继续着。
无聊了就去撩拨撩拨她。
累了,就找个女人来安慰安慰。
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这样自相矛盾的存在着。
我不想在她面前表现得多急切。
如果,我不想她在我生命力消失,那就只能如她所愿,做个普通朋友或许来得比较长久。
凌风番外(五)
夏天就快要过去了。
我约了个朋友在皇庭会面,刚下车,就看到她呆呆的坐在花坛边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看到她正手捧着一杯冰激凌,有一下没一下的划拉着。
我见她心情恹恹,大概遇上什么不顺心的事。
于是,我夺过那杯冰激凌,笑着说:“哇,你暴敛天物啊,正好我口渴。”
她很显然地被我吓了一跳,还神经质的跳了起来,一脸惶恐的看着我。
我挑了一勺冰激凌塞进嘴里,无辜地问:“你还要吗?”
她白了我一眼,跟着坐在花坛边:“你吃吧,可别撑死了。”
“心情不好?那个王八蛋惹你了,我替你报仇去~”我说着又挖了一勺。
唔~
好像是香草味啊。
难怪那么甜,我皱着眉吞了下去,再也挖不下去第三勺。
香草味不是我喜欢的口味,我喜欢带点苦苦的巧克力咖啡味,这种甜腻的味道,不大适合我的味觉。
她没有回答我,只静静的呆着。
大概是见我没怎么动,她回过头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中的冰激凌。
一丝了悟滑过她的脸庞。
她笑着说:“不是口渴么,吃吧,吃完我再去买。”
她以折磨我为乐。
我以被她折磨为喜。
这是一种病态的相处模式。
偏偏我却一再沉溺,直至泥足深陷仍旧不愿意离开。
我咂咂嘴唇,那甜腻的感觉淤积在心,实在提不起食欲再吃下去。
但见她难得目光灼灼地看我一次,于是……
我皱着眉,一勺一勺把冰激凌吃了个精光。
“你喜欢这种味道?”我顺了顺心,问道。
“我不喜欢甜食。”她盯着我回答。
“那你——”我晃着手中的空杯,疑惑地问。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
难怪见她刚才吃得心不在焉,原来她根本就不好这一口。
既然这样,为毛还要买来虐待自己,我不懂。
不过,很久以后我才懂。
原来,那是她米缅怀过去的一种方式。
吃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从未离去过。
喝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还在自己身边。
保留着那个人送的东西,就当自己还一如既往的被那个人爱恋着。
我说:“方可言,你真是个蠢女人。”
她说:“是啊,我愿意蠢一辈子。”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令我有种错听的幻觉。
我转过头看她,
她微抿的唇边漾出一抹微笑,轻轻的,淡淡的,像掺了蜜糖的开水,看似平淡却又十分甘甜。
我TM彻底无语了。
我承认我嫉妒了。
什么时候,也会有个女人能为我这样啊!
操!
人比人,气死人!
长久以来的放荡生活,终于引起了我那麻木不仁的老爹的注意。
一通电话扫过来。
我扔下美丽的花花世界,悲戚地远赴欧洲。
到了巴黎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个中转站。
老爹交给我一项任务,要我去找一个小屁孩。
为毛?
因为,那个小屁孩是他某个铁哥们儿的遗孀,一个遗失在外的孩子。
好吧,只要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我怕个啥。
于是,我收拾行囊赶赴澳洲。
我没想到,这趟澳洲之行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
也没想到会在那里遇到那个令方可言眷恋不已的男人——明轩
白家与我家是世交,还粘带了点亲戚关系。
老爹临走时特地交代我,要上白家来拜访拜访。
于是,我来澳洲第一件事就是来拜访白晓岚。
白晓岚也是个不安分的主,一次意外中父母双亡。
自此后被叔叔监管了企业,还监雇她的监护人。
利益当前,什么手足情深都是鸟话。
谁都知道,那场很不是意外的意外究竟意味着什么。
于是,白晓岚在参加完父母的葬礼后,便被她的叔叔白天源丢到澳洲,好吃好喝地供着任其自然生长。
今天来得有点不凑巧,白晓岚不在家。
我在客厅等得有点无聊,便渡着步子欣赏起风景来。
白家小花园内,有个男人坐在一株红玫瑰前。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我却从他身上感觉不到一点点生机。
他蜿蜒的侧脸很俊朗,也看着有些眼熟。
于是我走上前问候道:“你好,我是凌风。”
他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又不甘愿地垂下眼帘,继续盯着那株快要绽开的红玫瑰。
他那专注的样子,令我想搞一搞破坏。
于是,我伸手就要去摘了那朵玫瑰。
然而,手还没触到,却被他捏起了手腕。
我笑笑,说:“好花堪折直须折……”
他冷冷的看着我:“这不是你的,你没权利。”
我没权利么?!
我笑!
“我是在为你惋惜,现在花期正好,若要等到花谢了再来折,又有什么意思?!”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却淡出一抹冷笑来:“凌风?我似乎不认识你。”
“你当然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不仅认识你,还很恨你,恨得牙齿都痒痒了”我说。
“是吗?!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有什么值得你这么怨恨的?”他说着垂下眼帘,声线淡淡。
我收回手,站直了身体,叹道:“我是在替某人恨你。”
话音刚落,就见他原本佝偻的身体猛的一震,有一些不属于他的情绪逐渐在他周围氤氲开来。
我忽然发现,他像是死而复生般,活了。
但过了一会儿,他又恢复了刚开始那副淡漠的死样子。
我开始以为,刚才那一瞬的生机不过是我眼花。他根本就没动过。
然而,那线生机却那么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
我不懂,非常不懂。
我问:“你把方可言当做什么了,她为了你,活得很辛苦。”
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的说:“久了,就会淡忘的。”
然后,他站了起来,看着我的眼中平静无波:“她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说完,咸淡的转身离去。
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