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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樱桃错》 [8]

By Root 339 0

“嘿嘿,不知道!”他笑着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说嘛。”我撒赖般搂住他脖子不放。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学着孙悟空与紫霞仙子,我俩拌起嘴来。拌着拌着,突然相视大笑。的确,爱一个人,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若想“百年好合、花好月圆”,或许还是需要一点点理由的。看着寒酸简陋的地下室,我又不禁长长叹气,自言自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好日子啊?”
“我们现在就很好啊!”加贝随口说。
“好的话,为什么我连两天吊瓶都不敢打?”我冷笑。一语既出,加贝立即闭上嘴巴,低着头默不作声地搅拌梨羹。过了好一会儿,他赌咒般坚定地说:“樱桃,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不想给他压力,我温柔地抚抚他的长发,笑着说:“只要能从地下搬到地上,我也就满意啦!”
“不,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的。咱们俩一起装修、一起刷墙。我们也会有自己的车,最好是绿色吉普,可以越野。当然,我们还会有——”
“还会有什么?”
他挠挠脑袋,不好意思地笑:“还会有——自己的女儿,像你!”
“天,越说越邪了!”我捂住耳朵。
然而,我们俩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还没持续到傍晚便被现实粉碎了。下午,居委会大妈过来收下一个月的房租。又交了七百元后,钱包瘪得如沙漠中风干的酒袋。
为了挣外快,加贝决定去后海酒吧唱歌。他说如果有些收入,我们找工作时会从容许多。我双手赞成。这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最重要的是,还来钱。我立刻爬起来,找出一张橘红色的美术纸,加贝用漂亮的美术字写上自己熟悉的中英文歌曲名,他还在歌名四周画了五线谱与小蝌蚪作修饰。
吃过晚饭,加贝背起吉他就要出门。尽管此时我还有些低烧,仍然忙不迭地穿上棉衣,戴上毛线帽子跟他跑出去。
刚走出地下室,远远地,我便看到一对气度不凡的男女走过来。女的一袭黑羊绒长裙,肩上披着精致的披肩,桃红色滚边,桃红色流苏,非常高贵。男的则是传统的黑西装,一看便是吓死人的牌子,笔挺的领口打着与女人披肩同样色系的暗花领带。俨然一对被上帝眷顾的璧人。我恋恋地看着,待他们稍微走近一点,我不禁大吃一惊。
女人竟然是杜思嘉!
思嘉显然早已经看到我们,想躲开时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她只好朝我们走来,似笑非笑。
“思嘉啊!”我啧啧称叹。怎么也无法把面前这位成熟优雅的女士与大学时那个格子衬衫背带裤,一脸傻笑着打羽毛球的女生联系在一起。还不到一年功夫啊!时间真是可怕。
“嗯。樱桃。”思嘉似乎也对自己这一身行头不适应,声音有些僵硬,“昨天招聘会怎么样?”
“都是货真价实的外企。可是我的条件不太符合,找工作真郁闷死了。”
“找工作?”站在她身边的男人好奇地插了一句。男人的声音很细,面孔白净得不可思议,五官还算端正,鼻梁上架着精巧的眼镜,他的眼神像深潭一样深不可测。
我不喜欢这种眼神的男人,太深奥。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那个苗乡男孩小武了。黧黑的面孔、诚实的目光、笑时露出一对洁白的虎牙。
“是的,我们刚到北京,还没有找到工作。”加贝解释。
看我一脸奇怪的表情,思嘉似乎不太情愿地介绍:“这是江教授,协和医学院的医学教授。这是樱桃与加贝,我的大学同学。”
“教授?!”我和加贝同时瞪大眼睛。面前这个男人,虽说成熟稳重,可怎么也不像两鬓斑白的教授形象。
“哈哈,我上学早,八十年代末就去德国留学了,去年才回来。不过既然是嘉嘉的朋友,你们就叫我江帆吧。”男人矜持地笑。
“嘉嘉”,这个称呼让我听得实在别扭,感觉只有小武和杜妈妈这样亲昵地叫过她。
“你们干吗去?还背着吉他。”思嘉边走边问我。
“后海唱歌去。你们呢?”
思嘉没说话,倒是江帆说:“去保利剧院听音乐会。维也纳爱乐乐团来中国演出了。”说着,他竟然还郑重其事地提醒一句:“哦,就是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的那个乐团。”
我们谁也没理他。我觉得这个江帆一定是作惯了教授,只懂得让别人看自己的脸色,从来不学学看别人的脸色。
估计察觉出气氛尴尬,思嘉打圆场:“你们也够浪漫的,竟然去后海唱歌。”
“不是唱歌,是卖唱。”加贝非常认真地强调一句。
我们坚决拒绝了江帆的好意,没有搭他的顺风车。看着那辆白色本田在夜幕中绝尘而去,加贝愣愣地问:“这个江帆,是思嘉的亲戚吗?”
“恐怕不是。或许是相亲的。”
“胡说!思嘉怎么看得上他?”
“思嘉为什么看不上他?”
“他们不合适。”
“什么叫合适?她和小武就叫合适?”
“至少他们很相爱。相爱就是合适。”
“唏——”我嗤之以鼻,“相爱又怎么样?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茱丽叶可能在二十一世纪的北京上演吗?”
加贝停住脚步,面对我,双手捧起我的脸,故作惊讶状:“樱桃,怎么一场发烧把你烧成刺猬了?”
我苦笑,拂开他的手,不理他。
11
后海果然香艳。
但是,如同大音稀声、大象无形一样,美,其实也是不需要修饰的。光看那一汪静水与四周深深浅浅的胡同院落,以及古老的国槐榆树,你也可以想象得出,后海,曾经拥有多么好的天资。只不过,现在的她,如同一个蠢姑娘,涂抹过重的脂粉,披挂太多珠翠,这样的粉饰让她尽显俗艳,赔尽静美。
紧紧拉着手,加贝牵着我慢慢走在人头攒动的人群中。酒吧真多,星罗棋布。戴着魔鬼羽毛面具的服务员拍着巴掌拉扯客人,抱着琵琶的女人坐在船上哼哼唧唧“何日君再来”,还有啃着鸡爪、灌着啤酒的红男绿女们肆无忌惮地大声划拳。
“怎么这么闹?”鼎沸的人声中,加贝喃喃自语。
“闹了好,闹了我们才有生意。”我安慰他,其实内心也有三分怯意。
在大学时,加贝也经常去学校附近的酒吧唱歌,但那时的动机纯粹是为了放松或混免费啤酒,像今天这样纯粹为了“钱”的卖唱,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难怪他有些不自在。
鼓起十万分的勇气,我们俩走进一家看上去比较安静的酒吧。这是一个静吧,里面没有乐队,暧昧的灯光下,几对情侣模样的男女在沙发里相拥着窃窃私语。
刚绕过酒吧的屏风,一个身着燕尾服的男人伸出手掌挡在我们面前:“出去,我们这里不允许卖唱。”
我俩讪讪离开。
再寻找下一个酒吧时,我们便长了个心眼儿。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于是我笑盈盈地问站在门口的服务生:“先生,我们能否进去唱两支歌?”
染着金发、打着鼻钉的男孩毫不客气地上上下下打量我们好久,最终,手一挥,让我们进去。
我们非常高兴。这也是一个静吧,放着舒缓的爵士乐,吊着藤秋千,客人们正舒舒服服半躺在秋千上说话。
估计是怕我尴尬,加贝不让我跟他,强把我按在一个椅子上,冲我眨眨眼,然后,拎着歌牌,走向一对正在吃爆米花的恋人。
“您好,请问要不要点歌?”加贝低着头,低声下气地问。
两人看都没看他一眼,摆摆手,让他离开。
幸好酒吧里的灯光暗,否则我们俩一定同时是个大红脸。我跳起来跟在他身后,加贝怎么推也推不走我。我坚信两个人尴尬比一个人尴尬好受一些。
我们第二个目标是一群正在玩骰子的男女,玩得热火朝天。看我们走过来,他们竟然主动拍起巴掌。“好啊好啊!伴奏的来了。”他们嘻嘻哈哈地嚷嚷,“来段黑豹、雪村、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一二三四五六七……哈哈哈——”
原来他们想让加贝用摇滚为他们的赌博伴奏!我们收起歌单,头也不回地走开。背后,一个尖细的嗓音笑骂:“这卖唱的还挺清高!”
一无所获地离开这家酒吧后,我们颇有些受打击。但我们紧紧捏住对方的手,相互打气。因为后海的酒吧大部分都有自己的乐队,于是我们便到外面吃烧烤的人群中寻找生意。已经春天了,吃烧烤的人非常多,卖唱的也不少,有的还拎着扩音箱与摇铃,全幅武装的样子。
拎着歌牌,我们俩在食客中慢慢走。当经过一群围住满满一桌烤肉的顾客时,一个满脑肥肠的男人叫住我们:“你们俩谁唱啊?”
“我唱。”加贝说。
“姑娘呢?姑娘为什么不唱?”
“对不起,我唱得没有他唱得好。”我抱歉地笑。
男人托住油汪汪的下巴,用牙签剔着牙缝中的肉,色迷迷地望着我:“没关系,小伙弹,姑娘唱,我就听。”说着,一桌人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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