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烟花烫 [3]
爱情这东西,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尽相同。在我看来,爱情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柳峰可不这样想,他觉得爱情这东西多多益善,越多越好。有一次,在会友轩吃烧烤时,他给我讲了个很深奥的道理。他说,爱情就像修水管儿。手艺高的人,屁大功夫就修好了;技术不好的,越修越往外冒水。
你属于哪种人呢?我问他。
他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第一种啦,那还用问啊。
我没和他抬杠。因为我十分清楚,他属于第二种人,技术不好,还总喜欢到处找水管儿修,屡败屡战,乐此不疲。
柳峰是个没有秘密的人。种种迹象表明,他和何雨恬偷偷好上了。
为了表示庆祝,他俩商量好请我吃饭,然后一块去江边玩儿。饭后,趁何雨恬去洗手间的工夫,柳峰很认真地对我说,这回我可动真格的了,我爱上她啦,想和她结婚。你说下一步该咋办?
我没有正面回答,仰脖把手中的矿泉水咕嘟嘟喝掉半瓶,随便问了一句:你爸妈同意吗?她爸妈同意吗?你做好失去单身的自由过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连说梦话咬牙放屁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生活吗?
“我没想过。”柳峰诚惶诚恐地答道。
“没想过?那现在你认真想想吧。”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儿,一个人还没做好思想准备前就贸然结婚,对双方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可是,说一千道一万,还得他自己拿主意,毕竟婚姻的幸福不是可以预期的。
柳峰没言语,他的眼神直勾勾盯着我身后的方向,我猜何雨恬肯定从卫生间里出来了。果然,她及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很淑女地弯腰拿起坤包,像抓俘虏似的挎住柳峰的胳膊。随后,她声音袅袅地对我说:“李哥,咱们走吧,去划船,我最喜欢划船了。”
“嗯,到码头再说吧,我怕水,还是你俩划吧。”我说。
坐在江边的长椅上,我望着他们划船。我没和他们一起去划,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不想做电灯泡;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怕水,深深的惧怕。小时候我去乡下玩,光屁股捞鱼不小心掉进水溏深处,被水淹过头顶,几乎淹没气了。把我救出水塘的是一条狗,它至今还在我的手臂上留了一圈牙印,而我惟一答谢过它的东西是块硬邦邦的苞米面大饼子,当时它吃得很兴奋,不停地冲我摇尾巴。
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每当在生活中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时,我经常会想到它。它叫狼青,非常热爱生活,至少比我看见过的一些在网络里东游西逛的人更加热爱生活。
进入十二月,这个城市的天空接连下了几场大雪,路边槐树上残留的树叶被寒风吹起,三三两两地落了下来,越过低矮的灌木,散落在街道上。叶片有黄的,也有半黄半绿的,在阳光照耀下反射着忽明忽暗的光亮。
凝视着雪中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早晨上班途中的一张张面孔,他们走路时的表情看上去形态各异,犹如一个个忙于赶路的叶子,在奔向不同的目的地。
报社的窗口正对着大街,我经常斜靠在椅子上,注视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消磨时光。一些人的面孔由陌生变得熟悉,偶尔也会有人向窗口里的我报以虚无缥缈的微笑,更多的人则永远保持着正在步行的姿势,从左到右,或者从右到左。
我经常在这样的日子里想起萧蔷,和她留给我的生活片段。早些时候,我去过她曾经住过的房子,房主说她已经搬走很长时间了。房间里的摆设基本没有动,还是原来的样子,单人床、布艺沙发、电脑桌以及书架都还健在,只有主人不知了去向。
在这个冬季,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她,想起我们曾经度过的短暂的快乐时光。有一天晚上,不知过了多久,我可能是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在床上,突然感觉到有人抱住我,是萧蔷!那温暖的身躯和淡淡的香水味是我所熟悉的,在黑暗中,她拥抱着我,抚摸着我的脊背,她的手指滑过之处都会使我一阵阵的发烫,我伸出胳膊紧紧拥抱着她,嘴唇沿着她的额头、面颊、脖颈,一路往下游走。我们像蛇一样互相缠绕,互相取暖,在最后的一秒,我感觉灵魂在一寸寸地升起,然后坠落!
伤感和迷失的情绪围绕着我,逐渐放大成一个无法派遣的叹息。恍然之间,我醒了。
第三章
记得大周曾经说过一句名言:生活就是他妈的瞎折腾!折腾明白了就是龙,折腾不明白就是虫!
我们的老社长在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对报社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的改革举措为报社赢来了短暂的热闹,月底一算,发行量和从前没什么两样,报社的仓库却被盗了,库存的纸张丢了不少。气急败坏的社长折腾半宿想出一个好主意,聘请了两名膀大腰圆的保安,负责报社的安全,说白了,就是抓贼。他们两个人的出现对小偷来说,绝对起到了震慑作用,报社的不安定状况得到缓解,然而,我们原来每月五十块钱的出勤奖突然取消了,集中到一块儿成为他们的工资。为这个,社长十分委婉地跟我们解释,他越解释我们越想不开,到后来,他干脆不解释了,我们倒习惯了两个保安的存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认真负责的保安们在发挥他们超常作用的同时,还不时地为我们创造着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们警惕性很高,十分热衷于管闲事,该管的一定要管,不该管的抽时间也跟着搀和。有一天,何雨恬的口红不见了,保安员小张也跟着加入寻找口红的行列,用他福尔摩斯式的大眼睛到处搜索,甚至把报社外面方圆一百米的范围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在询问何雨恬口红的牌子后,小张又去外面寻找,不大一会儿,他还真拿着一管口红回来了。他告诉大家找到了,并且当着报社所有人的面,把口红郑重地交给了何雨恬。
何雨恬说,谢谢你啊.小张当时的表情很复杂,笑容里带有一种很含蓄的喜悦。可是,还没过十分钟,他因此得到的喜悦就变成了尴尬。何雨恬不和时宜地又找到了属于她的口红,是在她座位旁边的报纸堆里找到的。毫无置疑,小张找到的那管口红是十足的赝品,估计是他跑到对面商店买来的。何雨恬把另一管口红归还给小张的那一瞬间,报社里的一切声响突然消失了,大家仿佛都能听到小张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真他妈的愚蠢!我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这句话不是骂小张、也不是骂何雨恬,是在骂我们的生活!人们在口口声声寻找浪漫、寻找归宿、寻找精神家园的同时,已经把内心那一点点感受浪漫的激情消耗殆尽了,不懂得感动,反而对值得感动的事近乎于麻木。
随后的几天里,大家完全把小张当成了笑柄。小张惟一的同事大南瓜也站在了嘲弄他的一方,用鄙夷的口吻说,操,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真他妈的掉链子。
大南瓜说话非常粗俗,他来我们报社当保安前在菜市场卖过猪肉,什么人都见过。由于脑袋挺大,头上的大檐帽和脑袋明显不匹配,所以我们给他起外号叫大南瓜。他姓姜,人挺社会的,对报社的女孩们很不以为然。当然了,他之所以抱着这种态度,和女孩们对他更不以为然有很大关系。
在一次聚会上,何雨恬添油加醋地把口红事件当笑话讲给朋友们听。柳峰在喝啤酒,笑岔了气,半天才缓过劲来。东子和我基本上没咋乐,倒是被周明芳的话给逗乐了。她嘴里一边嚼着排骨一边说:“下回你假装金戒指丢了,看他还能不能找得到。”
趁着大家喝酒讲笑话的空隙,我扭过头问东子,你和她啥时候结婚啊?东子甩甩他莎士比亚式的长发,反问道:“谁啊?我能和谁结婚啊?”
他的表情在说话的瞬间突然暗了下来,就如同他画笔下人物肖像的暗褚色背景。东子是这个小城市里比较有名气的画家,家境殷实,而且相貌英俊,整天跟个大情圣似的,喜欢在各种各样的女人中间飞来飞去。他的私生活里充满了画家们特有的浪漫色彩,说得不客气点,就是生活挺小资的。喜欢吸进口香烟,爱喝红酒、爱玩飞镖、爱泡酒吧,浑身上下都是品牌服装,连说话也爱在句子中间加点洋文。
“她呀。”我冲周明芳的方向努了努嘴。
“她?Why?你能不能不闹!”东子取出打火机往裤子上一蹭,点燃一支三五香烟,深吸一口,然后眼睛眯成缝很惊异地问我。
“周明芳和很多人说,你爱她爱得痴狂,就快结婚了。”我装作没看见他的表情,继续说。
“都是他妈的胡编滥造。我压根就没爱过她,是她先勾引我的。”东子好像急了,一再为自己辩解。看着他恼羞成怒的模样,我连忙岔开了话题。
聚会快结束时,柳峰站起来作个罗圈揖,笑容满面地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他要结婚了。他的好消息赢得朋友们的普遍祝福,东子喝多了酒,说话有点大舌头。他很不高兴地问柳峰:“你也太、太不够意思了,说好了咱哥们三十以后再成家,你先跳出战壕去结婚了,说吧,你结婚缺啥?组合音响还是背投电视,我送你一件。”
“音响电视我都已经买了,你还是送我一幅画吧。”柳峰一仰脖把杯中的白酒先干了。
紧随其后,在座的朋友纷纷把酒干掉,互相握手道别,陆续穿起外衣走出酒店。临上出租车,柳峰问我,你没喝多吧?我说,没有。
“没喝多,你问东子那种问题?”他使劲儿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在旁边都听见了,你就爱管闲事儿,周明芳那个小妖精最不是东西,以后她的话你不要信。”
“你呀,书呆子一个,你可愁死我了。”柳峰还一个劲儿地奚落我,弄得我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其实,我没别的想法,只是随便问问。周明芳毕竟是我同学的前妻,东子这家伙也不能太随便了,难道就白白占人家便宜,总得有个说法吧。
“以后这种事儿你连问都不要问,他们爱他妈咋的就咋的。”柳峰说着话抬脚进了出租车,司机是个老师傅,问他到哪儿?他很不耐烦地挥挥手说:往前开,到地方我告诉你。
望着出租车开走的方向,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真的,柳峰的话也对,连周明芳的前任老公都不管的事儿,我操个什么心呢?纯属多余。
新年后的第一个星期天,柳峰和何雨恬的婚礼在华侨饭店的中餐厅隆重举行。
婚礼刚开始,我就拎着尼康F5相机四处拍照,捕捉美好的瞬间。这架相机的程序被我设在自动档,光按快门就可以,稍微有点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