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21]
又起——他不可能死,不可能就到这里结束。
她果断地伸出手去,指尖被一阵温热的气息包裹,心才落到实处。
“去拿车钥匙,送去医院,”自辉说。
她跌跌撞撞地跑进屋里,再出来,自辉已背起他,往车库去。
车上,医院里,等候他醒来的时间里,她一言不发,心一阵一阵的抽紧。这是她第一次正视事实——他快死了。如同父亲离世的前一天,她犹不相信他会离开,仍笃定地相信,到了明天,病房里的那些笨重的医疗器械都会撤走,而他会醒过来,会跟她道歉,这些年来没有好好陪她。
正是那样的信心满满,她安心地回家了,由得她那个讨厌的、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守在病床前。
第二天,却是那个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转告了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只有六个字:等不到你来了!
今天也会是这样么?
她打定主意,除非是自辉打晕她,否则绝不离开医院一步。
狠狠地咬住下唇,冰冷的手指被一双温暖的手掌包住,她抬起头,对上自辉温柔的眼神。
“没这么快的,你别太紧张。”
是说准扬没这么快离开,自辉也是这样的想法啊?
她的嘴唇略有松动,眼神也不若之前的那样狂乱,静静地任他握着,任由掌心的温度由她的指尖渡到四肢百骸。
天亮前,他醒过来了,神智清醒地看着因狂喜反而神智不清的她和自辉。
眼泪这才滴落,落到他白皙的手背上。
“别再固执了,放下那些模型,静养身体。”
可能是极少看到她掉泪的原因,他有些激动,嘴唇张了好几次,才艰难地说出话。
“我曾经想,”他看着她,“我每设计一台车,便要送你一辆,所以我们要建一个很大的车库,专门停放你的车。”
她的眼泪若泉水涌出,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嘴里溢出细微的呜咽。
“江紫末,让我尽我所能。”
她哽咽着点头。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这章给好友看过,提出的意见是,这个男2好偏执~~~嗯,也许他应该要常态一点,外表冷漠绝情,内心如火如荼,不计一切代价,甚至是不惜以伤害女主的方式将她逼离自己身边,然后一个人静静地等死,但天不遂人愿,死前偏让女主找到藏身之处,然后悲情地握着女主的手,咳出一口鲜血:“你何苦啊!天爷!”第二天早上,他们拥抱的地方多了两座新坟,呃~~言情小说变灵异了~~越扯越远,赶紧拉回来。纪准扬就是个偏执狂,执念太深,至死无法超脱的人…其实跟那些悭钱佬,权力狂没啥差别~~HOHO~~也许不讨喜吧,但我的希望他的性格特征跃然于纸上~~所以,姐妹们手下留情别砸他,人死为大嘛,就冲他这种性格,这会儿估计正在阿鼻地狱跟阎王叫板儿要回人间,抢回爱人呢~~就让他至死都抓住紫末的手不放吧(反正也活不了多久,总妨碍不到那两只以后的幸福……)可怜的,放他一马好了~~
chapter 29
冷风拍打着冰冷的脸颊,江紫末摸摸脸,却没有摸到眼泪。一度她以为自己落泪了,然而心一次次地牵痛,却更像是听了一个伤心的故事。记起的片断很明晰,但前因后果却模模糊糊,如同另一个人的人生,只目睹他的现在,而无法循出它的前传后续。
她甚至怀念那些事真是亲身经历过的吗?为什么对那段回忆如此陌生?假如她就是那个江紫末,为什么她没有感受到一种切肤之痛?
又假如,她当初没有找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没有触摸到那些真实的模型,她真的会怀疑,那是别人的故事。
她用手支着额头,全然不理会自己已经快被冻成冰块了,一迳坐着,仿若一尊雕塑。
冻死以前,手机铃声终于打断她的追忆与苦思。
屏幕上来电姓名让她嘴角扬起,心也温暖起来,接通,听到那边温柔的声音:“买好了吗?”
“嗯。”
“那现在是在家?”
哎,溜号这么久,是实话实说呢?还是撒谎迷路了?
略微沉吟,她说:“我在咖啡馆,就是租凭我们房子的这家。”
听筒里沉寂了几秒钟,她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他应该很不高兴吧,只是来买牙刷的,却在这里耗了这么久,难保他不多心。
正要解释,听见他说:“会开完了,现在去接你。”
“好啊,我在路口等你。”
她并不想他再来到这里,这个地方,也许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是他们后来几年痛苦的源头。
仍然如从前一样,假装什么也想不起来,假装自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22岁小姑娘,与儿子斗嘴,被老公欺压,安然而甜蜜的日子,仿佛可以就此绵延至遥远的人生尽头。
只在街口喝了二十分钟冷风,自辉的黑色轿车便停在了她身前。从缓缓放下的车窗里,全窥到他英俊的脸,出门前是她替他打理的头发,经过几小时的冗长会议仍纹丝不乱,熨贴的西服襟口处平整,领带是她选的,一面闻着他呼出的气息,一面替他打了一个适合出席商务会议的领带结。
到底还有没有人跟他一样,可以时时维持一个干净体面风度翩翩的形象?
唉,还有那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不想了,再想下去她又要开始疑惑,到底他是怎么沦落成她老公的?
上车,还未系安全带,她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童自辉一路过来,一直担着心,见她这么热情,倒是放了心。猜到她也许是不想回家跟父亲相处,才故意在外逗留的,正好老街到咖啡馆也不远,去那里坐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握着她的手,他皱一皱眉,开了暖气,“怎么冻成这样?”
“等你等的呗!”江紫末无赖地咧开嘴一笑,趁他还没发动汽车,又扑过去亲了一口,“快说你内疚吧,说你心疼我吧,这样才不辜负我故意在冷风中站了二十分钟。”
自辉不理会她发疯,撇了撇唇,发动汽车,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咦?不回家吗?”
“今天陪你溜号,先去吃中饭,再到公园散步,五点钟直接去学校接童童回家。”
确实有很久都没有两个人的独处时间了,江紫末想,除了老妈把童童和小惠接走那次,两个人的独处时间只在大家都睡了以后的深夜,那点时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她虽然很向往两个人独处的时光,但也明白养育孩子的责任,心里并无抱怨。何况,童童带给她的快乐实在太多,相信自辉也如是想,所以即使没有独处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依然快乐。
当下,自辉既然主动提出,而她则是想起家里那个公公嫌弃的表情就浑身发冷,何不顺从心意贪图这短暂的快活?
她才想清楚,车却停在了老街路边。见自辉已拔下车钥匙,她不解地问:“怎么啦?”
自辉指着街对面那块乌黑的“和记炒面”招牌,“好久没吃过那里的面了。”
说完打开车门,紫末也只好跟着下车。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着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性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么?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与其说喝,不如说是灌,自己灌自己。”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头,对着正用筷子挑出鸭脑髓的紫末笑道:“我也搞不懂一些人为什么抱着动物的头颅还啃得津津有味,先不说残不残忍,单是看着那双被挖掉眼珠子的眼睛就挺渗人的。”
“噗——”,半边鸭头从紫末的嘴边滚落,再看向桌上的那些被剖成两半的鸭头,一只只空洞的眼睛仿佛都极为扭曲而痛苦地盯着她,她只觉得脖子忽起一阵奇痒,伏在桌边干呕不止。
太狠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不准别人吃。
chapter 30
缓过神来,她眼神哀怨地盯着自辉,却吃惊地看到他拿起半个鸭头送到嘴边,极之“优雅”地啃了起来。那么体面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吃这种粗鲁的食物,可正是这种怪异让
她果断地伸出手去,指尖被一阵温热的气息包裹,心才落到实处。
“去拿车钥匙,送去医院,”自辉说。
她跌跌撞撞地跑进屋里,再出来,自辉已背起他,往车库去。
车上,医院里,等候他醒来的时间里,她一言不发,心一阵一阵的抽紧。这是她第一次正视事实——他快死了。如同父亲离世的前一天,她犹不相信他会离开,仍笃定地相信,到了明天,病房里的那些笨重的医疗器械都会撤走,而他会醒过来,会跟她道歉,这些年来没有好好陪她。
正是那样的信心满满,她安心地回家了,由得她那个讨厌的、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守在病床前。
第二天,却是那个没有任何血缘的弟弟转告了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只有六个字:等不到你来了!
今天也会是这样么?
她打定主意,除非是自辉打晕她,否则绝不离开医院一步。
狠狠地咬住下唇,冰冷的手指被一双温暖的手掌包住,她抬起头,对上自辉温柔的眼神。
“没这么快的,你别太紧张。”
是说准扬没这么快离开,自辉也是这样的想法啊?
她的嘴唇略有松动,眼神也不若之前的那样狂乱,静静地任他握着,任由掌心的温度由她的指尖渡到四肢百骸。
天亮前,他醒过来了,神智清醒地看着因狂喜反而神智不清的她和自辉。
眼泪这才滴落,落到他白皙的手背上。
“别再固执了,放下那些模型,静养身体。”
可能是极少看到她掉泪的原因,他有些激动,嘴唇张了好几次,才艰难地说出话。
“我曾经想,”他看着她,“我每设计一台车,便要送你一辆,所以我们要建一个很大的车库,专门停放你的车。”
她的眼泪若泉水涌出,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嘴里溢出细微的呜咽。
“江紫末,让我尽我所能。”
她哽咽着点头。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这章给好友看过,提出的意见是,这个男2好偏执~~~嗯,也许他应该要常态一点,外表冷漠绝情,内心如火如荼,不计一切代价,甚至是不惜以伤害女主的方式将她逼离自己身边,然后一个人静静地等死,但天不遂人愿,死前偏让女主找到藏身之处,然后悲情地握着女主的手,咳出一口鲜血:“你何苦啊!天爷!”第二天早上,他们拥抱的地方多了两座新坟,呃~~言情小说变灵异了~~越扯越远,赶紧拉回来。纪准扬就是个偏执狂,执念太深,至死无法超脱的人…其实跟那些悭钱佬,权力狂没啥差别~~HOHO~~也许不讨喜吧,但我的希望他的性格特征跃然于纸上~~所以,姐妹们手下留情别砸他,人死为大嘛,就冲他这种性格,这会儿估计正在阿鼻地狱跟阎王叫板儿要回人间,抢回爱人呢~~就让他至死都抓住紫末的手不放吧(反正也活不了多久,总妨碍不到那两只以后的幸福……)可怜的,放他一马好了~~
chapter 29
冷风拍打着冰冷的脸颊,江紫末摸摸脸,却没有摸到眼泪。一度她以为自己落泪了,然而心一次次地牵痛,却更像是听了一个伤心的故事。记起的片断很明晰,但前因后果却模模糊糊,如同另一个人的人生,只目睹他的现在,而无法循出它的前传后续。
她甚至怀念那些事真是亲身经历过的吗?为什么对那段回忆如此陌生?假如她就是那个江紫末,为什么她没有感受到一种切肤之痛?
又假如,她当初没有找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没有触摸到那些真实的模型,她真的会怀疑,那是别人的故事。
她用手支着额头,全然不理会自己已经快被冻成冰块了,一迳坐着,仿若一尊雕塑。
冻死以前,手机铃声终于打断她的追忆与苦思。
屏幕上来电姓名让她嘴角扬起,心也温暖起来,接通,听到那边温柔的声音:“买好了吗?”
“嗯。”
“那现在是在家?”
哎,溜号这么久,是实话实说呢?还是撒谎迷路了?
略微沉吟,她说:“我在咖啡馆,就是租凭我们房子的这家。”
听筒里沉寂了几秒钟,她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他应该很不高兴吧,只是来买牙刷的,却在这里耗了这么久,难保他不多心。
正要解释,听见他说:“会开完了,现在去接你。”
“好啊,我在路口等你。”
她并不想他再来到这里,这个地方,也许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是他们后来几年痛苦的源头。
仍然如从前一样,假装什么也想不起来,假装自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22岁小姑娘,与儿子斗嘴,被老公欺压,安然而甜蜜的日子,仿佛可以就此绵延至遥远的人生尽头。
只在街口喝了二十分钟冷风,自辉的黑色轿车便停在了她身前。从缓缓放下的车窗里,全窥到他英俊的脸,出门前是她替他打理的头发,经过几小时的冗长会议仍纹丝不乱,熨贴的西服襟口处平整,领带是她选的,一面闻着他呼出的气息,一面替他打了一个适合出席商务会议的领带结。
到底还有没有人跟他一样,可以时时维持一个干净体面风度翩翩的形象?
唉,还有那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不想了,再想下去她又要开始疑惑,到底他是怎么沦落成她老公的?
上车,还未系安全带,她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童自辉一路过来,一直担着心,见她这么热情,倒是放了心。猜到她也许是不想回家跟父亲相处,才故意在外逗留的,正好老街到咖啡馆也不远,去那里坐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握着她的手,他皱一皱眉,开了暖气,“怎么冻成这样?”
“等你等的呗!”江紫末无赖地咧开嘴一笑,趁他还没发动汽车,又扑过去亲了一口,“快说你内疚吧,说你心疼我吧,这样才不辜负我故意在冷风中站了二十分钟。”
自辉不理会她发疯,撇了撇唇,发动汽车,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咦?不回家吗?”
“今天陪你溜号,先去吃中饭,再到公园散步,五点钟直接去学校接童童回家。”
确实有很久都没有两个人的独处时间了,江紫末想,除了老妈把童童和小惠接走那次,两个人的独处时间只在大家都睡了以后的深夜,那点时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她虽然很向往两个人独处的时光,但也明白养育孩子的责任,心里并无抱怨。何况,童童带给她的快乐实在太多,相信自辉也如是想,所以即使没有独处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依然快乐。
当下,自辉既然主动提出,而她则是想起家里那个公公嫌弃的表情就浑身发冷,何不顺从心意贪图这短暂的快活?
她才想清楚,车却停在了老街路边。见自辉已拔下车钥匙,她不解地问:“怎么啦?”
自辉指着街对面那块乌黑的“和记炒面”招牌,“好久没吃过那里的面了。”
说完打开车门,紫末也只好跟着下车。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着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性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么?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与其说喝,不如说是灌,自己灌自己。”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头,对着正用筷子挑出鸭脑髓的紫末笑道:“我也搞不懂一些人为什么抱着动物的头颅还啃得津津有味,先不说残不残忍,单是看着那双被挖掉眼珠子的眼睛就挺渗人的。”
“噗——”,半边鸭头从紫末的嘴边滚落,再看向桌上的那些被剖成两半的鸭头,一只只空洞的眼睛仿佛都极为扭曲而痛苦地盯着她,她只觉得脖子忽起一阵奇痒,伏在桌边干呕不止。
太狠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不准别人吃。
chapter 30
缓过神来,她眼神哀怨地盯着自辉,却吃惊地看到他拿起半个鸭头送到嘴边,极之“优雅”地啃了起来。那么体面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吃这种粗鲁的食物,可正是这种怪异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