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你的世界我来过 [2]
统统自动忽视。”
安然理直气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就是喜欢帅哥怎么着?”
薄荷翻了个大白眼,能怎么着?谁也不能把她怎么着!
安大美女下定决心后,该出手时就出手,很快将傅正同志手到擒来。薄荷来到这座海滨城市,跟安然接上头后,她迫不及待地跟她吹嘘她的警察男友:“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
薄荷忍俊不禁,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请问他的名字是不是叫至尊宝,抑或是孙悟空?”
安然十分骄傲:“虽然不叫至尊宝或孙悟空,但是同样干的是‘除妖降魔’的活。我的警察哥哥除暴安良造福一方呢,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约了时间见面后,安然带着警察帅哥来献宝,让薄荷评评如何,就如同高中时她们一起评论学校的那些男生。
傅正确实是很不错的一个年轻人,高大英武,身上有一股职业赋予的沉着冷静,却又不失年轻人的活力。他的自我介绍很风趣:“我叫傅正。我爸爸姓傅,我妈妈也姓傅,所以我的名字是傅正,傅傅得正。”
薄荷对傅正印象很好,暗中对安然说:“这个傅正确实不错,相貌端正,人品也正,不是那种徒有其表的人。以后你就收了心跟着他吧,有了这棵树,你可以不用在森林里继续浪费时间了!”
安然大学四年谈过恋爱N次,没一次动过真格的,像狗熊掰棒子似的,掰一个看一看,不中意了就随手一扔。且振振有辞:“森林里那么大,我怎么知道哪棵树是最适合我的?当然要好好挑一挑找一找了。”
薄荷轻易不夸哪个男人,她对傅正的评价让安然十分高兴,马上大力点头,笑嘻嘻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就准备吊死在他这棵树上了。”
薄荷用傅正来威胁安然完全不起作用,她满不在乎:“他不会介意的,他知道我来自‘不花痴就会死星球’。对了,薄荷你在哪看到了席睿南?”
薄荷简单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听得安然又大呼小叫:“你那个名义上的哥哥一开车门就刚好撞上了席睿南,哇,这可真是太巧了!我真没想到席睿南原来也在这座城市。”
确实很巧,薄荷咬着下唇想,如果不是她不耐烦打了那个电话,季风也就不会匆忙开车门时一不留神撞上他。这一次的重逢,实在很偶然。
第8节:如果他真的落魄了(8)
很多的事情看似非常偶然,一切均在不经意间发生。起初或许只是云淡风清的一句话,只是漫不经心的一个动作,到最后,却可能会蝴蝶效应成一场风暴,让生命进入一场狂风暴雨的历程。
“九年不见,席睿南现在什么样子呀?当年我封他为清州一中的‘莱昂纳多’,前段时间看报纸,莱昂纳多都老了,还发了福,简直不能再入眼,帅哥人老珠黄比美人迟暮还要惨不忍睹。不过他老了,席睿南可是长大了,一定由小帅哥长成了大帅哥吧?”
安然关心的问题薄荷避而不答,只对她说:“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落魄了。”
刚才的短短一面中,薄荷轻易就看出席睿南那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不是什么好货色。而以前他用的东西,无一不是好东西。记得高中时他骑的那辆名牌山地车,都够买好几辆普通单车了。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他家境依然富裕,没理由会用便宜货的。
安然很惊讶:“落魄了?怎么会呢,他们家以前不是很有钱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许被经济危机搞垮了吧。”
“如果是真的,那他可就太倒霉了。过了富日子再来过穷日子的话,很难熬的。”
薄荷冷冷一哼:“难熬吗?可我还想让他更难熬呢。”
“什么意思呀?”安然不解。
“安然,你让你们家傅正发动他的警察圈子帮忙查一查,看能不能查出席睿南在这座城市哪一处落脚。如果他真的落魄了,我要去痛打落水狗。”
安然哇哇大叫:“薄荷你不是吧?雪上加霜那是小人才做的事,你一直都是个大度的人……”
薄荷不由分说地打断她的话:“大度要看对谁了,对于席睿南这个家伙,我就是要这么小人、这么小器。以前他仗着家里有钱不可一世,为所欲为。现在他落魄了,我一定要落井下石。我要一棒子打翻他再踩上一万脚,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席家家境富裕,有钱能使鬼推磨,薄荷纵然恨席睿南恨得牙痒痒,也奈何不了他。而如今……或许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时候了。
【4】
把季云送到学校后,季风开车回家换衣服,下午准备去工作。何婉一见了他就问:“薄荷的生日过得怎么样,还开心吗?”
“不是很好,”季风如实相告:“她好像遇上了一个让她非常不愉快的人。”
和大多数的男孩子不同,季风和继母处得很好。因为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不到一年就病逝了,他对生母没有丝毫印象。长到六七岁,何婉嫁入季家后,像个真正的母亲那样关心爱护他。所以他和继母感情非常融洽,和季云一样亲热地叫妈妈,有什么事也基本上都不瞒她。
何婉听季风大概地讲了一下中午的那一幕后,也有些费解:“应该是她在清州认识的人吧,你说那个年轻人很帅,或许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也说不定。”
季风也是这么猜的,因为薄荷和那个年轻人明明相识,却表现得那样形同陌路,冷漠中甚至有着仇恨与敌意,这应该不会是普通朋友的反目成仇。
第9节:如果他真的落魄了(9)
“妈,薄荷以前在清州的事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何婉无奈地摇摇头:“我跟她爸爸离婚后,他就带着薄荷马上搬了家,不肯让我再见到女儿。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
“直到去年薄叔叔查出得了晚期肺癌,他才带着薄荷来找你。其实他这种做法很不对,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干吗让小孩子失去母爱。”
何婉黯然,薄家庆是个大老粗,他不懂这些。他只知道何婉坚持要离婚的话,就别想再见到女儿。薄荷那年才四岁,她这个做母亲的就从女儿的生长岁月中缺了席。一直到二十年后,才重又见到长大成人的女儿。她陪着父亲来这座海滨城市最著名的一家医院看病,她接到薄家庆的电话赶去时激动无比。在洁白的病房里,第一眼看到薄荷,话未出口她就忍不住哽咽了。
与之相反,薄荷看到她却非常平静,像接待一个鲜有来往的亲戚般客客气气地说:“您好,来了,坐吧,喝茶。”
几乎没有超过两个字以上的话。不是刻意的冷淡,而是实实在在的,二十年漫长岁月拉开的距离,让她对她这个母亲感觉生疏。她甚至不怨恨她,因为不在乎。在乎而得不到的,才会心怀怨恨。没有母亲,对她的生活显然没有什么影响,她一直享受着父亲丰盛如金杯满斟般的爱。
所以,二十年后的母女重逢,薄荷只是客气礼貌地打招呼。既不抱头痛哭,也不满脸怨恨,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让何婉无比沮丧与伤感。
跟安然通过电话后,薄荷直接回了家。
这个家,是季家以前住的一套小公寓。两室两厅的格局,装修得十分温馨雅致。薄何陪父亲来这座海滨城市看病后,何婉起初想要接她回现在的住宅,她执意不肯。再怎么说是亲人,在她看来也是别人家,她会住得浑身不自在的。
最后何婉只得安排她独自住进了这套小公寓。从小住,住成了长住,父亲去世后,这儿变成了她的第二个家。
墙上挂着父亲薄家庆的遗像。一张黑瘦的脸,挂着和善的微笑。她走近前看了半天,轻声说了一句:“爸,我今天遇见了席睿南,您还记得他吗?”
照片中的薄家庆只是安详地看着她微笑。
窗外,是芳菲处处的初夏,梧桐擎满一树透明的碧,一群飞鸟拍着双翅从树梢飞向蓝天,清脆悦耳的鸟鸣声像吉它弦上一个接一个的流利音符,跳动在午后最灿烂的阳光中。
薄荷走到窗前微微阖上双眼,阳光温暖地在眼皮上覆盖一层红热。时间海的日潮夜汛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沧海桑田悄然转换,而太阳的红光与热度却始终未变。一如多年以前的那个初夏,那样暖暖地覆盖着她……
那个初夏,薄荷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正在上学前班。中午放学时,她的父亲薄家庆来接她去吃酒席。
得知有酒席吃时薄荷雀跃无比。小孩子都是爱热闹的,最喜欢跟着大人去吃酒席,因为又好吃又好玩。
第10节:如果他真的落魄了(10)
那天吃的是薄家庆老板席文谦家的酒席。席文谦是个年轻有为的人物,最初他只是清州市商业系统中的一个普通科员,看准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大胆果断地放弃铁饭碗辞职下海,很快就掘到第一桶金,紧接着顺风顺水地发了。这回他过三十五岁生日,在清州最好的酒店摆寿宴,宾客满座,还一再地加桌。富在深山都会有远亲,何况席家是富在州城,特意前来捧场攀附的人比比皆是。
席家的酒席是薄荷吃过的酒席中最好吃的一顿,很多菜她以前见都没见过,比如白灼虾和清蒸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吃。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清州这样的内陆小城里,普通人家的饭桌上几时有过海鲜啊,很多人连见都没见过。薄荷拿着一个螃蟹腿就一口咬下去,差点崩掉了一颗小乳牙。还是薄家庆作为小车司机跟着席文谦见过些世面,知道这些海鲜要怎么吃,赶紧一点一点剥给女儿吃。
吃酒席的时候,小孩子永远最快吃饱。因为嘴馋,菜一上桌就猛吃,上到一半就吃饱了,再吃不下,便下桌跑来跑去地玩。薄荷也是如此,肚子一吃饱马上下桌去玩。与席的宾客有好几个带了小孩子,陆续下桌玩在了一起。
五六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几乎都是女孩。除了薄荷是短发运动衫外,其他的个个都梳着好看的辫子,穿着好看的裙子,打扮得像一个个小花仙子。没办法,薄家庆是个大老粗,不会打扮女儿。他不懂得怎么给她梳辫子,所以一直给她剪短发。裙子倒是买过几条,但是薄荷从小跟着街坊里一群孩子
安然理直气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就是喜欢帅哥怎么着?”
薄荷翻了个大白眼,能怎么着?谁也不能把她怎么着!
安大美女下定决心后,该出手时就出手,很快将傅正同志手到擒来。薄荷来到这座海滨城市,跟安然接上头后,她迫不及待地跟她吹嘘她的警察男友:“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
薄荷忍俊不禁,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请问他的名字是不是叫至尊宝,抑或是孙悟空?”
安然十分骄傲:“虽然不叫至尊宝或孙悟空,但是同样干的是‘除妖降魔’的活。我的警察哥哥除暴安良造福一方呢,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约了时间见面后,安然带着警察帅哥来献宝,让薄荷评评如何,就如同高中时她们一起评论学校的那些男生。
傅正确实是很不错的一个年轻人,高大英武,身上有一股职业赋予的沉着冷静,却又不失年轻人的活力。他的自我介绍很风趣:“我叫傅正。我爸爸姓傅,我妈妈也姓傅,所以我的名字是傅正,傅傅得正。”
薄荷对傅正印象很好,暗中对安然说:“这个傅正确实不错,相貌端正,人品也正,不是那种徒有其表的人。以后你就收了心跟着他吧,有了这棵树,你可以不用在森林里继续浪费时间了!”
安然大学四年谈过恋爱N次,没一次动过真格的,像狗熊掰棒子似的,掰一个看一看,不中意了就随手一扔。且振振有辞:“森林里那么大,我怎么知道哪棵树是最适合我的?当然要好好挑一挑找一找了。”
薄荷轻易不夸哪个男人,她对傅正的评价让安然十分高兴,马上大力点头,笑嘻嘻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就准备吊死在他这棵树上了。”
薄荷用傅正来威胁安然完全不起作用,她满不在乎:“他不会介意的,他知道我来自‘不花痴就会死星球’。对了,薄荷你在哪看到了席睿南?”
薄荷简单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听得安然又大呼小叫:“你那个名义上的哥哥一开车门就刚好撞上了席睿南,哇,这可真是太巧了!我真没想到席睿南原来也在这座城市。”
确实很巧,薄荷咬着下唇想,如果不是她不耐烦打了那个电话,季风也就不会匆忙开车门时一不留神撞上他。这一次的重逢,实在很偶然。
第8节:如果他真的落魄了(8)
很多的事情看似非常偶然,一切均在不经意间发生。起初或许只是云淡风清的一句话,只是漫不经心的一个动作,到最后,却可能会蝴蝶效应成一场风暴,让生命进入一场狂风暴雨的历程。
“九年不见,席睿南现在什么样子呀?当年我封他为清州一中的‘莱昂纳多’,前段时间看报纸,莱昂纳多都老了,还发了福,简直不能再入眼,帅哥人老珠黄比美人迟暮还要惨不忍睹。不过他老了,席睿南可是长大了,一定由小帅哥长成了大帅哥吧?”
安然关心的问题薄荷避而不答,只对她说:“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落魄了。”
刚才的短短一面中,薄荷轻易就看出席睿南那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不是什么好货色。而以前他用的东西,无一不是好东西。记得高中时他骑的那辆名牌山地车,都够买好几辆普通单车了。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他家境依然富裕,没理由会用便宜货的。
安然很惊讶:“落魄了?怎么会呢,他们家以前不是很有钱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许被经济危机搞垮了吧。”
“如果是真的,那他可就太倒霉了。过了富日子再来过穷日子的话,很难熬的。”
薄荷冷冷一哼:“难熬吗?可我还想让他更难熬呢。”
“什么意思呀?”安然不解。
“安然,你让你们家傅正发动他的警察圈子帮忙查一查,看能不能查出席睿南在这座城市哪一处落脚。如果他真的落魄了,我要去痛打落水狗。”
安然哇哇大叫:“薄荷你不是吧?雪上加霜那是小人才做的事,你一直都是个大度的人……”
薄荷不由分说地打断她的话:“大度要看对谁了,对于席睿南这个家伙,我就是要这么小人、这么小器。以前他仗着家里有钱不可一世,为所欲为。现在他落魄了,我一定要落井下石。我要一棒子打翻他再踩上一万脚,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席家家境富裕,有钱能使鬼推磨,薄荷纵然恨席睿南恨得牙痒痒,也奈何不了他。而如今……或许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时候了。
【4】
把季云送到学校后,季风开车回家换衣服,下午准备去工作。何婉一见了他就问:“薄荷的生日过得怎么样,还开心吗?”
“不是很好,”季风如实相告:“她好像遇上了一个让她非常不愉快的人。”
和大多数的男孩子不同,季风和继母处得很好。因为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不到一年就病逝了,他对生母没有丝毫印象。长到六七岁,何婉嫁入季家后,像个真正的母亲那样关心爱护他。所以他和继母感情非常融洽,和季云一样亲热地叫妈妈,有什么事也基本上都不瞒她。
何婉听季风大概地讲了一下中午的那一幕后,也有些费解:“应该是她在清州认识的人吧,你说那个年轻人很帅,或许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也说不定。”
季风也是这么猜的,因为薄荷和那个年轻人明明相识,却表现得那样形同陌路,冷漠中甚至有着仇恨与敌意,这应该不会是普通朋友的反目成仇。
第9节:如果他真的落魄了(9)
“妈,薄荷以前在清州的事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何婉无奈地摇摇头:“我跟她爸爸离婚后,他就带着薄荷马上搬了家,不肯让我再见到女儿。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
“直到去年薄叔叔查出得了晚期肺癌,他才带着薄荷来找你。其实他这种做法很不对,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干吗让小孩子失去母爱。”
何婉黯然,薄家庆是个大老粗,他不懂这些。他只知道何婉坚持要离婚的话,就别想再见到女儿。薄荷那年才四岁,她这个做母亲的就从女儿的生长岁月中缺了席。一直到二十年后,才重又见到长大成人的女儿。她陪着父亲来这座海滨城市最著名的一家医院看病,她接到薄家庆的电话赶去时激动无比。在洁白的病房里,第一眼看到薄荷,话未出口她就忍不住哽咽了。
与之相反,薄荷看到她却非常平静,像接待一个鲜有来往的亲戚般客客气气地说:“您好,来了,坐吧,喝茶。”
几乎没有超过两个字以上的话。不是刻意的冷淡,而是实实在在的,二十年漫长岁月拉开的距离,让她对她这个母亲感觉生疏。她甚至不怨恨她,因为不在乎。在乎而得不到的,才会心怀怨恨。没有母亲,对她的生活显然没有什么影响,她一直享受着父亲丰盛如金杯满斟般的爱。
所以,二十年后的母女重逢,薄荷只是客气礼貌地打招呼。既不抱头痛哭,也不满脸怨恨,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让何婉无比沮丧与伤感。
跟安然通过电话后,薄荷直接回了家。
这个家,是季家以前住的一套小公寓。两室两厅的格局,装修得十分温馨雅致。薄何陪父亲来这座海滨城市看病后,何婉起初想要接她回现在的住宅,她执意不肯。再怎么说是亲人,在她看来也是别人家,她会住得浑身不自在的。
最后何婉只得安排她独自住进了这套小公寓。从小住,住成了长住,父亲去世后,这儿变成了她的第二个家。
墙上挂着父亲薄家庆的遗像。一张黑瘦的脸,挂着和善的微笑。她走近前看了半天,轻声说了一句:“爸,我今天遇见了席睿南,您还记得他吗?”
照片中的薄家庆只是安详地看着她微笑。
窗外,是芳菲处处的初夏,梧桐擎满一树透明的碧,一群飞鸟拍着双翅从树梢飞向蓝天,清脆悦耳的鸟鸣声像吉它弦上一个接一个的流利音符,跳动在午后最灿烂的阳光中。
薄荷走到窗前微微阖上双眼,阳光温暖地在眼皮上覆盖一层红热。时间海的日潮夜汛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沧海桑田悄然转换,而太阳的红光与热度却始终未变。一如多年以前的那个初夏,那样暖暖地覆盖着她……
那个初夏,薄荷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正在上学前班。中午放学时,她的父亲薄家庆来接她去吃酒席。
得知有酒席吃时薄荷雀跃无比。小孩子都是爱热闹的,最喜欢跟着大人去吃酒席,因为又好吃又好玩。
第10节:如果他真的落魄了(10)
那天吃的是薄家庆老板席文谦家的酒席。席文谦是个年轻有为的人物,最初他只是清州市商业系统中的一个普通科员,看准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大胆果断地放弃铁饭碗辞职下海,很快就掘到第一桶金,紧接着顺风顺水地发了。这回他过三十五岁生日,在清州最好的酒店摆寿宴,宾客满座,还一再地加桌。富在深山都会有远亲,何况席家是富在州城,特意前来捧场攀附的人比比皆是。
席家的酒席是薄荷吃过的酒席中最好吃的一顿,很多菜她以前见都没见过,比如白灼虾和清蒸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吃。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清州这样的内陆小城里,普通人家的饭桌上几时有过海鲜啊,很多人连见都没见过。薄荷拿着一个螃蟹腿就一口咬下去,差点崩掉了一颗小乳牙。还是薄家庆作为小车司机跟着席文谦见过些世面,知道这些海鲜要怎么吃,赶紧一点一点剥给女儿吃。
吃酒席的时候,小孩子永远最快吃饱。因为嘴馋,菜一上桌就猛吃,上到一半就吃饱了,再吃不下,便下桌跑来跑去地玩。薄荷也是如此,肚子一吃饱马上下桌去玩。与席的宾客有好几个带了小孩子,陆续下桌玩在了一起。
五六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几乎都是女孩。除了薄荷是短发运动衫外,其他的个个都梳着好看的辫子,穿着好看的裙子,打扮得像一个个小花仙子。没办法,薄家庆是个大老粗,不会打扮女儿。他不懂得怎么给她梳辫子,所以一直给她剪短发。裙子倒是买过几条,但是薄荷从小跟着街坊里一群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