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伦敦单身日记 [7]
,那你以后也不能再批换其余的部分。
我说,知道了。
然后我说,就这样换吧,明天我就要走,没时间了。
她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办完。
离开银行的时候我把没有换完的几扎人民币还给妈妈,说这些钱我不用了,你自己留着吧。实际上那部分钱本来也是她的,我自己的钱不够,家里给了我很大的支持。但事实我已经有心理准备,除了学费,其他的生活费我自己可以挣出来。
下午5点半的时候走出银行所在的国贸A座,大部分的写字楼都已经下班,长安街上挤满了匆匆而过的下班的人群。车辆穿梭而过,不断地堵车,不断地停下。酷热的夏天,炽热的阳光晃动在眼前,城市的高楼建筑无限疯长。傍晚,一阵风吹过远处的天边。
伦敦。我想。那样陌生的一个城市,和国度。
如果早些时候我想出国,就不会从高考后放下英语,到这时候已经将近荒废了10年。
但是那时候我没有。我从来就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来到英国。就像刚毕业的时候,如果我要申请去美国读书也并不会太困难。但是那时候没想过要出国。
第33节:9月13日:从晚夏到初秋(3)
那时候刚刚毕业,21岁,毕业分配到一家中央直属的新闻机构。一去就被分派做栏目的首席编辑,自己完全负责一个专栏的组稿和发版,没有任何人管我,只直接对主编负责。同样是21岁,拿到中国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正式记者证。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证件有多厉害,直到很久以后参加一个外省的活动,才知道它是无冕之王,江湖利剑无所不往。22岁,自己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出版,在传真上第一次看到那个模糊的封面。出版社的编辑打来电话说,他几乎是花了一个下午一口气读完的。同样是22岁,因为一次采访莫名其妙地得了一个四大部委颁发的优秀新闻传播奖,收到颁奖仪式通知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连主编助理都以为获奖的人是主编。
可以说我是一帆风顺的,那时候很多人羡慕我。拿着一个月几千元的高薪,在百货商场里选着自己喜欢的昂贵的裙子,几乎没有任何生活压力。那时候我买了很多的名牌,不管是穿的还是用的,我几乎买过所有的名牌化妆品,CD,兰蔻,资生堂,雅诗兰黛,倩碧,伊丽莎白雅顿,有一盒CD的粉盒我一直用到了现在。很少用粉,我最喜欢用的是护肤品和洁面乳,还有香水和睫毛膏。从来不画眉毛。我最喜欢的香水是CD的毒药,深紫色的那种。还有一款叫做神秘蓝沙,我只在明星会里买到过。
但是,那时候我过得并不快乐。
我可以告诉你我现在的生活。现在,我住在伦敦,每个星期付着昂贵的房租,这里我租一间房间的房租,可以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租一个两居室的外销公寓。我每天坐巴士上学,无论刮风下雨,从巴士站到学校还要走10分钟左右的路。每天自己做饭,晚上放学回来要做好一天的饭菜,吃一半,然后用饭盒装下另一半,放到冰箱里存起来,第二天早上去学校的时候再从冰箱里拿出来,这样中午的时候就可以吃自己带去的午餐,虽然只能吃冷的。
我带着一叠打印好的简历去找工作,在伦敦最繁华的大街上一家一家地敲门,然后进去问:我可以在这里找到part-time 的工作吗?店员小姐开始大多不太相信,以为我是来买东西的顾客,直到我重复第二遍的时候她们才会说,哦,对不起,没有。
第34节:9月13日:从晚夏到初秋(4)
由于我找的都是售货员和服务生一类的工作,所以简历写得非常简单,否则怕把他们吓着了:一看你这么高的学历,在英国读的也是顶极名校,这样的人怎么会来这里做清洁工?即使做了也不会稳定。然后人家就会觉得不合适而放弃录用。
我仍然没有找到任何工作。
在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充分体验到了在异乡漂泊的滋味。这时候我的感觉很像一个独自在北京漂泊的外地打工妹,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工作,举目无亲,没有任何的依靠,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就是回家睡个好觉。
不过和她们比起来,我的确要幸福得多,至少我还可以在孤独的时候和学校的同学聊天,不管他是来自法国还是中国,至少我还可以在想家的时候给家里打个电话。最严重的一次,我在莱斯特广场的公用电话亭拿起电话就打了一个多小时,挂断电话一查电话卡余额,才知道那天我跟我妈说了80多分钟。直到说得口干舌燥,声音沙哑。
妈妈不断地说,挂电话吧,你怎么不怕花钱啊。
我说,没关系,这是打的电话卡里的钱,没有用我的现金。
妈妈说,你现在是在公用电话亭吗?
我说,是啊,我现在是在莱斯特广场,伦敦市中心最热闹的一个广场,伦敦的唐人街就在这里,我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近。这是我刚刚在中国城里买的电话卡,可以打两百多分钟。
妈妈说,你那边天气还好吗?
我说,很好,很好啊,北京已经立秋了吧,这边也已经是秋天了。我穿两件长袖衣服有时还觉得冷。和北京一样,早晚的温差比较大。我说我现在这边是中午,现在电话亭外全都是阳光,伦敦天气很好,你不用担心我,我在这边一切都好。
第35节:10月18日:窗前明月(1)
10月18日 大学公寓
窗前明月
这是我搬进学校宿舍住的第二天。刚刚在两个香港同学的帮助下知道了怎么在房间里用宽带上网。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很多在别人身上很简单的事情,我一碰到简直就成了弱智。
我在合用的厨房碰到他们,我正在喝水,其中一个中国男生突然用英文对我说:
“我见过你。”
我立刻怔住,抬起头来看着他,怎么看怎么也想不起来见过。
“在哪里?”我问,“在这里吗?”
“在巴士上。”他说,“还记得我帮你搬那个微波炉吗?”
我立刻想了起来,那是发生在两个星期以前的事,但是我已经忘了个一干二净。两个星期以前,我住在Earlsdon,那里的房东没有准备微波炉,我因为要做饭,只好自己去Agoes买了一个。回来的时候搬着那么沉的东西上公共汽车,实在是为难死了我,正在车站愁眉苦脸呢,旁边两个同样在等车的男生主动说,我帮你搬上去吧。
我非常感谢他们,在车上问他们读什么专业,从哪里来,他们说他们来自香港,在这里念本科的第一年,两个人学的都是金融。
我只记得他们一个穿着黑色的T-shirt,一个穿着白色的。现在我看到的人却是穿着灰色的衬衫,像周杰伦一样戴着低低的帽子。
“上次你穿的不是这件衣服。”我说,“我记得你穿的是黑色。”
他笑了:“我不记得我穿的什么衣服了。”
“我记得。”我笑了起来,“我记不清楚你长得什么样子,但是我记得你穿着黑色的衣服,他穿的是白色。”
他们两个人都笑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很好笑。
“你们也住这里吗?”我问。
“不,我们住在Lakeside,”他回答,然后他示意厨房里另一个正在做饭的香港女孩子说,“她是我的朋友。”
“啊。”我豁然开朗,“我认识她。” 昨天我搬家的时候就已经碰到她。
正在忙碌的女孩回过头来对我笑了笑。
“你们好。”我对他们说,“昨天我刚刚搬进这里。”
学校在某个上午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要我去住宿部登记,有一个学校的空房间给我,一时间我简直不知所措。几个月前,还没入学的时候,我就在申请这个校内的房间,而且还交了3000元的订金,但即使是这样,我仍然收到他们的邮件通知,说今年的学生太多,学校的宿舍已经住满了。
第36节:10月18日:窗前明月(2)
我只好自己到外面找房子住,中间的艰难经历就不说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外国女孩子,独自一个人在外面满大街地找着出租广告,打了无数的电话,和房东谈价钱,然后又问地址坐巴士去看房。如是几天下来,简直就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偏偏连这样的地方都没有,因为没有住的地方。
找房子的那几天我住在学校同学的房间里。正好有个女孩住的是双人间,空了一张床,我就在那里住了两天。找房子找到第三天的时候我已经疲惫不堪,所有的房子不是太远就是太贵,还有的条件太差,要和五六个人合住在一起,好容易看中了一个相对可以住的,第二天给房东打电话,却被告知我看中的那个房间昨天晚上已经被人订走了。
一时间我灰心丧气。我一个人从这里走到那里,像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一样到处流浪。
算了。我想,不找了,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
那时候我的家还在伦敦,在SOHO,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那么昂贵的房租,白白地空了那么多天。一个人寄人篱下地寄住在别人的房间,为打投币电话换的硬币就有将近300块。
我终于决定坐巴士回家。什么房也不找了,等以后开学再说吧,反正再找下去我就要死了。我买好回家的车票,在巴士站灰头土脸地等着下一趟车。
在等车的时候我突然看到车站贴着一个新贴的广告。可能是今天刚贴上的,因为昨天晚上我看房子回来路过这里的时候还没有这个广告。像所有A4纸一样打印的招租广告,上面只写了是个很好的房间,在一栋合住的别墅里面,和两个女孩,然后是电话号码,但是没有价钱。
管他呢,我想,反正也要走了,反正也在等车。
然后我就在旁边的投币电话里打通了那个电话。我带着几乎绝望的口气问她们,房子还在吗?
在。接电话的女孩说。准确地说应该是女人。
我就这样在临走的前两分钟找到了我的房间。两个小时以后,我按照她们说的地址和时间到了那里。一切比我想象得还要好。整整一层的客厅和餐厅,二楼是三个卧室和洗手间。合住的是两个意大利女人,房东是个英国男人
我说,知道了。
然后我说,就这样换吧,明天我就要走,没时间了。
她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办完。
离开银行的时候我把没有换完的几扎人民币还给妈妈,说这些钱我不用了,你自己留着吧。实际上那部分钱本来也是她的,我自己的钱不够,家里给了我很大的支持。但事实我已经有心理准备,除了学费,其他的生活费我自己可以挣出来。
下午5点半的时候走出银行所在的国贸A座,大部分的写字楼都已经下班,长安街上挤满了匆匆而过的下班的人群。车辆穿梭而过,不断地堵车,不断地停下。酷热的夏天,炽热的阳光晃动在眼前,城市的高楼建筑无限疯长。傍晚,一阵风吹过远处的天边。
伦敦。我想。那样陌生的一个城市,和国度。
如果早些时候我想出国,就不会从高考后放下英语,到这时候已经将近荒废了10年。
但是那时候我没有。我从来就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来到英国。就像刚毕业的时候,如果我要申请去美国读书也并不会太困难。但是那时候没想过要出国。
第33节:9月13日:从晚夏到初秋(3)
那时候刚刚毕业,21岁,毕业分配到一家中央直属的新闻机构。一去就被分派做栏目的首席编辑,自己完全负责一个专栏的组稿和发版,没有任何人管我,只直接对主编负责。同样是21岁,拿到中国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正式记者证。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证件有多厉害,直到很久以后参加一个外省的活动,才知道它是无冕之王,江湖利剑无所不往。22岁,自己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出版,在传真上第一次看到那个模糊的封面。出版社的编辑打来电话说,他几乎是花了一个下午一口气读完的。同样是22岁,因为一次采访莫名其妙地得了一个四大部委颁发的优秀新闻传播奖,收到颁奖仪式通知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连主编助理都以为获奖的人是主编。
可以说我是一帆风顺的,那时候很多人羡慕我。拿着一个月几千元的高薪,在百货商场里选着自己喜欢的昂贵的裙子,几乎没有任何生活压力。那时候我买了很多的名牌,不管是穿的还是用的,我几乎买过所有的名牌化妆品,CD,兰蔻,资生堂,雅诗兰黛,倩碧,伊丽莎白雅顿,有一盒CD的粉盒我一直用到了现在。很少用粉,我最喜欢用的是护肤品和洁面乳,还有香水和睫毛膏。从来不画眉毛。我最喜欢的香水是CD的毒药,深紫色的那种。还有一款叫做神秘蓝沙,我只在明星会里买到过。
但是,那时候我过得并不快乐。
我可以告诉你我现在的生活。现在,我住在伦敦,每个星期付着昂贵的房租,这里我租一间房间的房租,可以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租一个两居室的外销公寓。我每天坐巴士上学,无论刮风下雨,从巴士站到学校还要走10分钟左右的路。每天自己做饭,晚上放学回来要做好一天的饭菜,吃一半,然后用饭盒装下另一半,放到冰箱里存起来,第二天早上去学校的时候再从冰箱里拿出来,这样中午的时候就可以吃自己带去的午餐,虽然只能吃冷的。
我带着一叠打印好的简历去找工作,在伦敦最繁华的大街上一家一家地敲门,然后进去问:我可以在这里找到part-time 的工作吗?店员小姐开始大多不太相信,以为我是来买东西的顾客,直到我重复第二遍的时候她们才会说,哦,对不起,没有。
第34节:9月13日:从晚夏到初秋(4)
由于我找的都是售货员和服务生一类的工作,所以简历写得非常简单,否则怕把他们吓着了:一看你这么高的学历,在英国读的也是顶极名校,这样的人怎么会来这里做清洁工?即使做了也不会稳定。然后人家就会觉得不合适而放弃录用。
我仍然没有找到任何工作。
在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充分体验到了在异乡漂泊的滋味。这时候我的感觉很像一个独自在北京漂泊的外地打工妹,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工作,举目无亲,没有任何的依靠,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就是回家睡个好觉。
不过和她们比起来,我的确要幸福得多,至少我还可以在孤独的时候和学校的同学聊天,不管他是来自法国还是中国,至少我还可以在想家的时候给家里打个电话。最严重的一次,我在莱斯特广场的公用电话亭拿起电话就打了一个多小时,挂断电话一查电话卡余额,才知道那天我跟我妈说了80多分钟。直到说得口干舌燥,声音沙哑。
妈妈不断地说,挂电话吧,你怎么不怕花钱啊。
我说,没关系,这是打的电话卡里的钱,没有用我的现金。
妈妈说,你现在是在公用电话亭吗?
我说,是啊,我现在是在莱斯特广场,伦敦市中心最热闹的一个广场,伦敦的唐人街就在这里,我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近。这是我刚刚在中国城里买的电话卡,可以打两百多分钟。
妈妈说,你那边天气还好吗?
我说,很好,很好啊,北京已经立秋了吧,这边也已经是秋天了。我穿两件长袖衣服有时还觉得冷。和北京一样,早晚的温差比较大。我说我现在这边是中午,现在电话亭外全都是阳光,伦敦天气很好,你不用担心我,我在这边一切都好。
第35节:10月18日:窗前明月(1)
10月18日 大学公寓
窗前明月
这是我搬进学校宿舍住的第二天。刚刚在两个香港同学的帮助下知道了怎么在房间里用宽带上网。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很多在别人身上很简单的事情,我一碰到简直就成了弱智。
我在合用的厨房碰到他们,我正在喝水,其中一个中国男生突然用英文对我说:
“我见过你。”
我立刻怔住,抬起头来看着他,怎么看怎么也想不起来见过。
“在哪里?”我问,“在这里吗?”
“在巴士上。”他说,“还记得我帮你搬那个微波炉吗?”
我立刻想了起来,那是发生在两个星期以前的事,但是我已经忘了个一干二净。两个星期以前,我住在Earlsdon,那里的房东没有准备微波炉,我因为要做饭,只好自己去Agoes买了一个。回来的时候搬着那么沉的东西上公共汽车,实在是为难死了我,正在车站愁眉苦脸呢,旁边两个同样在等车的男生主动说,我帮你搬上去吧。
我非常感谢他们,在车上问他们读什么专业,从哪里来,他们说他们来自香港,在这里念本科的第一年,两个人学的都是金融。
我只记得他们一个穿着黑色的T-shirt,一个穿着白色的。现在我看到的人却是穿着灰色的衬衫,像周杰伦一样戴着低低的帽子。
“上次你穿的不是这件衣服。”我说,“我记得你穿的是黑色。”
他笑了:“我不记得我穿的什么衣服了。”
“我记得。”我笑了起来,“我记不清楚你长得什么样子,但是我记得你穿着黑色的衣服,他穿的是白色。”
他们两个人都笑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很好笑。
“你们也住这里吗?”我问。
“不,我们住在Lakeside,”他回答,然后他示意厨房里另一个正在做饭的香港女孩子说,“她是我的朋友。”
“啊。”我豁然开朗,“我认识她。” 昨天我搬家的时候就已经碰到她。
正在忙碌的女孩回过头来对我笑了笑。
“你们好。”我对他们说,“昨天我刚刚搬进这里。”
学校在某个上午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要我去住宿部登记,有一个学校的空房间给我,一时间我简直不知所措。几个月前,还没入学的时候,我就在申请这个校内的房间,而且还交了3000元的订金,但即使是这样,我仍然收到他们的邮件通知,说今年的学生太多,学校的宿舍已经住满了。
第36节:10月18日:窗前明月(2)
我只好自己到外面找房子住,中间的艰难经历就不说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外国女孩子,独自一个人在外面满大街地找着出租广告,打了无数的电话,和房东谈价钱,然后又问地址坐巴士去看房。如是几天下来,简直就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偏偏连这样的地方都没有,因为没有住的地方。
找房子的那几天我住在学校同学的房间里。正好有个女孩住的是双人间,空了一张床,我就在那里住了两天。找房子找到第三天的时候我已经疲惫不堪,所有的房子不是太远就是太贵,还有的条件太差,要和五六个人合住在一起,好容易看中了一个相对可以住的,第二天给房东打电话,却被告知我看中的那个房间昨天晚上已经被人订走了。
一时间我灰心丧气。我一个人从这里走到那里,像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一样到处流浪。
算了。我想,不找了,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
那时候我的家还在伦敦,在SOHO,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那么昂贵的房租,白白地空了那么多天。一个人寄人篱下地寄住在别人的房间,为打投币电话换的硬币就有将近300块。
我终于决定坐巴士回家。什么房也不找了,等以后开学再说吧,反正再找下去我就要死了。我买好回家的车票,在巴士站灰头土脸地等着下一趟车。
在等车的时候我突然看到车站贴着一个新贴的广告。可能是今天刚贴上的,因为昨天晚上我看房子回来路过这里的时候还没有这个广告。像所有A4纸一样打印的招租广告,上面只写了是个很好的房间,在一栋合住的别墅里面,和两个女孩,然后是电话号码,但是没有价钱。
管他呢,我想,反正也要走了,反正也在等车。
然后我就在旁边的投币电话里打通了那个电话。我带着几乎绝望的口气问她们,房子还在吗?
在。接电话的女孩说。准确地说应该是女人。
我就这样在临走的前两分钟找到了我的房间。两个小时以后,我按照她们说的地址和时间到了那里。一切比我想象得还要好。整整一层的客厅和餐厅,二楼是三个卧室和洗手间。合住的是两个意大利女人,房东是个英国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