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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非正式男人》作者:慕北 [15]

By Root 376 0
么怪异,她不仅吃苹果与众不同,连她走路的姿势,看人的眼神都十分古怪。
  她喜欢将双腿绷得笔直,用眼睛的余光扫视四周。男人的直觉告诉我,这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或许小美是个同性恋吧,跟卿宴一样。在我脑子里,似乎所有的女强人都是同性恋,因为她们说话的语气和做事的风格都极像男人。
  小美整个下午一共削了三只苹果,自己吃了两只,准确点说是浪费了两只,因为她只吃里面的核。她把第三只苹果给我,我摇了摇头,我说我不吃水果的,我吃维生素。我举起手中的小药瓶对她晃了晃。她不再理我,又一刀刀削那只没皮的苹果,这次她削到一半就扔了,似乎是没了兴致,又似乎是累了。我们没有说话,所以我不得而知。客厅里一下静了下来,除了翻书的声音,家里没有半点动静。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共处一室,我安静不下来,脑子里全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小说里荒谬的情节走马灯似的在我眼底跑过,完全没有印象。我讨厌这个女人,她在我家里如鱼得水地呼吸着原本属于我的空气,她让我窒息。
  9089小美还是一直住在我家。两个月过去,公司已经筹备完毕,她开始忙碌起来,有时候深夜才回家,在卫生间里洗澡时,我常听见她重重的叹息。我开始失眠,因为压抑。不光是小美,还有夜里的气息,秋天快来了,树木在黑夜里嘤嘤地哭泣,我感到恐慌,莫名的有种不祥之感,一个恶魔正悄悄潜入我的生活。
  在压抑的氛围中我疯狂地看小说,兴致来了自己也写点东西。两个月后我写了一个长篇,联系了几家出版社,别人的回复都一样:自己掏钱就出。我心里很气,差点把一大叠稿子付之一炬。小美有次在我的电脑上做图形设计,发现了我的小说,她看了很久,然后敲开我的门对我说,“你的小说写得不错,但有些变态。”
  我听前半句还很受用,但后半句让我吐血,变态居然也能用来形容小说?这是小美第一次主动同我说话,通常情况下她只用眼神和手势来表达她的意思,所以她来我家几个月里,一直没和我说过话。我也不理她。她是个奇怪的女人,她穿黑色的内衣,阳台上经常晾满她的乳罩和三角裤,全是黑色的,那些刺目的东西张扬地在那儿悬挂着,装饰了我家的阳台,却强奸了我的眼睛。
  在家实在压抑,我给黑炭打了个电话,约他们一起唱KTV ,兄弟们如约而至。
  大家都是老样子,只有大灰狼胖了,说是提前就业,在他老子的工厂里跑销售,山珍海味吃得太多,自然也就胖了。大家很久没聚,都有些感慨,唏嘘不停地诉说着就业的种种艰辛。
  黑炭说,“我去一家公司应聘,那女公关问我是不是党员,是党员我们就要你。我说我不是党员。我是处男,你们要么?那女公关气得哇哇大叫,保安!保安!有人耍流氓!”
  大家笑黑炭什么时候变幽默了,真是长进不少。
  林原在一旁奸笑,“黑哥,我帮你这个忙,哪天我带你去大世界玩,把你的处男生涯给结了,以后就不会那么麻烦,而且还可以向小姐讨个红包。”
  大家又是一阵狂笑。
  黑炭涨红了脸,拿起酒瓶子给林原倒了满满一杯泸州老窖,“林原你不把这杯喝了,我就去法院告你,告你狗日的乱伦!”
  林原是何等酒量,眼都没眨一下就喝了个底朝天。林原撅了撅舌头,问我,“南哥,你最近有乱伦吗?”
  我说我家来了个女人,但我很讨厌。刘小好问我是谁,我说你上次见过的那位,我哥的那个女司机。
  刘小好眼睛里放出绿光,“曰!那个酷女啊?你没打来吃么?”
  我很佩服刘小好的想像力,在他脑子里似乎所有女人都能成为我的下酒菜。我说,“我不喜欢啃老玉米!”
  大家笑得岔气,一致认为我说的是实话,因为我不啃老玉米,我只啃玉米芯子。
  玩笑之后,大家又开始发泄,鬼哭狼嚎的歌声在狭小的房间里来回乱蹿,像尖叫的蝙蝠,呼啦啦地刺激着听觉神经。
  记得小时候老师总教育我们说“世界是你们的,未来也是你们的”,可是临近大学毕业,在我周围的朋友身上,我却丝毫看不出他们所拥有的未来,他们如我一样,行走在命运的边缘,摸索着前进的方向,却总是跌倒。是生活改变着我们?还是我们改变着生活?我不得而知,希望时间能告诉我。
第三十三节  
  黑炭他们都忙着找工作,我也在家写小说,偶尔发一下呆,会想起贺昔,想起鲍帅,还有那些浩如烟海的诸多往事。
  9291大哥总是给我打电话,我也总是给鲍帅写信。大哥没说要我去他公司的事,他知道我不会去;我也从不跟鲍帅讲鲍叔那次醉倒在街头差点被汽车撞死的事,我知道鲍帅不会难过。鲍帅恨他老子,他认为他老子是个废物,受点挫折就一蹶不振,完全不像个爷们儿。听老妈说鲍帅案子宣判后的第二天,鲍叔还在小餐馆的地板上烂醉如泥地躺着睡觉,鲍妈妈晕倒在家门口,是被邻居送到医院的。所以鲍帅的恨也是有的放矢,不是因为他老子的无能,而是恨他的自甘堕落。
  我也是个堕落的人,可鲍帅并不恨我,看来被一个人恨也是要讲资格的,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被一个人恨。如果恨一个人,就一定要让他知道,否则就白恨了,因为他不会因此而痛苦。我恨很多人,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憋在心里。在梦里我无数次幻想着手刃仇人的快感。一刀下去,砍下无数个脑袋,脑袋们睁着眼睛看我,我也看他们,我吐他们一口浓痰,再飞起一脚,将脑袋们踢进茅坑。脑袋们叫,“我们要报仇!”我拍拍手,一笑,不理他们,心里升起一股快意——终于有人恨我了。
  杀人的事只能想想,当不了真的,所以也就不能快意恩仇。我还是那样懦弱,在亲情友情爱情的漩涡里,我吐着泡泡,无力地挣扎,没有人来救我。大哥与我之间,是割不断的亲情,我和鲍帅之间,是带着亏欠的友情,大哥令我尊重,鲍帅使我内疚。我想偿还一些给他们,可我总找不到合适的方式。不像林原他们,可以嬉笑打骂,可以讽刺揶揄,对于深入骨髓的感情,永远不能赎还。感情与现实其实是两条平行线,永远笔直,永不相交。
  我常在一张白纸上写下我所认识的人的名字,有时想起一个人,却许久想不起名字。那天我又想不起一个人的名字了,那个人我认识,我叫她小美,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偷看了她放在桌上的文件,签名的地方很优美地写着两个字——舒美。
  迅速抄下,却又飞快擦掉。不知为什么,想了解一个人的欲望在我心底翻滚,小美的神秘和古怪令我讨厌,同时也令我着迷,就像有毒的蘑菇,远远地捂着鼻子观望,又想上前探个究竟。再次写下两个字——舒美,觉得那两个字孤零零地站在纸上怪可怜的,就又在中间加了一个“尔”字,似乎很熟悉,想想是卫生巾,心里不由得乐了。难怪这女人总让我感到压抑,原来她本就是个霉星。
  舒美真是人如其名,她果然是个霉星。那天下午我正在厕所拉屎,老妈打我手机,让我快去医院,我以为老头子出了事,吓得连屁股都没擦,提上裤子就准备往外冲。幸好老妈补充了一句,记得把小美的毛衣带上,天凉了。我气得暴跳,我还没拉完你急什么急!屎拉到一半被人打断的感觉,就像写文章被人打断思路一样,浑身不爽。我意犹未尽地擦干净屁股,手也没洗就到小美的房间找衣服,她的东西很整齐,没费半点工夫,我找到了她的毛衣。还是那种炫目的黑色,一种令我恐惧的颜色。我把小美的毛衣揉进一个塑料口袋,极不耐烦地往医院赶去。
  小美躺在病床上,左腿上了石膏,脚脖子上缠着绷带,吊在支架上的小脚丫没穿袜子,褐色的指甲油在白炽灯光下熠熠地泛着鬼魅的颜色。我把毛衣拿给老妈后转身就要出门,老妈把我喝住,“你不会叫人啊?”我说我已经叫过你了,老妈指着床上的小美冲我使眼色。我看见小美白皙的面容枕在床头,似乎不是平日里那张死板得毫无生气的脸,有些柔弱,还有点楚楚动人的味道。刘小好说得对,小美是个漂亮的女人。可惜漂亮的女人不对我胃口,否则我可能会对小美热情些,可谁让她长那么漂亮。女人的漂亮其实是种罪过。
  9493我望着小美,有点不知所措。她也望着我,似乎我是她眼中的王子,她在等我说那三个字。
  我终于忍住了极大的恶心说出那三个字,“还好吗?”小美笑了笑,算是回答。
  得!我可算是还了她一个人情,她说我的小说很变态,我还问她好,似乎她赚了不少。
  小美一直在医院住着,医生说这腿被汽车撞得够准,没伤着骨,没伤着肉,就把脚脖子拧了一个方向,估计得一两个月后才能下床。我幸灾乐祸地偷笑,这回再没人和我抢厕所了。
  独自在家的感觉总是很好,老妈在医院照看小美,老头子没事儿就去街边看人下棋。我一个人在家,天气虽然有些转凉,但我还是喜欢裸着身子在房间里转悠。
  从书房到卧房,从厨房到卫生间,我晃动着肥硕的老二,走过来走过去,像笼子里的野兽,偶尔对着窗户外的风景咆哮两声,发泄一下精神的愤懑。小美住院后,大哥派了个大胡子的广东佬来接手她的工作。老头子对我旧话重提,让我去大哥的公司帮忙。我忍着巨大的愤怒回绝他——好话不说二遍!
  那天一个编辑打来电话,问我的小说改得如何了,我说改好了,按你的吩咐加了若干段性事的情节,还把女主人公写死了。那个笑声像李莲英的老编对我说,改了就好,你再发给我,我给你申请书号。我说不必了,我都擦屁股用了,剩下点给了街边拾垃圾的老太婆。电话那端传来嘟嘟的响声,我想那老头摔电话的时候肯定把手给摔疼了。
  家里能看的书都被我翻破了,当然,那些教科书不在此列,因为那根本就算不上是书,最多算是写满字的卫生纸。实在闷得慌,就到处瞎逛。街上美女如云,看着养眼不说,还能抒发爱国情怀,不是有“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男人累弯腰”的说法吗。看美女眼累,腰不累,划算。可是我看美女大都不是带着欣赏的眼光,我老是想抓一坨狗屎,在那些妖艳的脸上抹上一把,然后逃之夭夭。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变态。
  无聊之中看见一则广告:电视台要招新闻记者,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有扎实的文笔功底。
  我欣喜若狂地跑回家,找出那些被我揉得皱巴巴的稿子,还有一大堆的报纸和杂志,那上面有我写的小说。我兴致勃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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