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大学那点B事儿 [5]
“恩。”
“叫什么?”
“乌拉……”萧天有气无力地。
风筝显然很感激他的恩人:“靠,你别给人家起外号。”
“……”萧天懒得回答他。
对于乌拉的到来最为欣喜的显然是赵大路,两个志同道合很快迸发出火花。
“你也有龙虎豹?”
“恩,还有藏春阁,我香港朋友给我邮过来的。”
“够牛逼的。你怎么把龙虎豹的彩页夹在课本里?”
“对呀,这样我才有兴趣看书。可以说,龙虎豹是我的心灵鸡汤。”
“高,实在是高!”
“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个鳖亲家。”萧天恨不得把这两个淫贼象掐小鸡儿一样统统捏死。
“老天啊,可怜可怜113吧,你就不能赏给我们一个天使?”
老天很快就响应了萧天的请求,不过萧天认为老天在赏赐他的时候一定是嗑摇头丸过量了,否则“佛爷”也不可能走进113的生活。
--- 3℃
【楼主】 (4):第五章 论霸道,谁最霸道?义气
世界上有很多悲剧性人物,他们一生唯一值得为后人称道的就是将一个NB人物引入历史舞台或者使其英雄事迹发扬光大,三国时期的颜良、文丑就是此类的代表。这两个倒霉蛋一生所做的就是让自己很生猛很生猛,然后再在1/10秒内配合关羽把自己脑袋切下来,连罗贯中介绍他们都懒得费笔墨,一句河北名将匆匆带过。后人提到他们的时候最高的评价也不过是“哦,就是那两个被武圣人一刀喀嚓的SB。”
98预科的斑马就是这么一个人物。
自从跨进预科门槛的一刹那,斑马就疯狂地迷上了半自动射击队的林仙儿。两个月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林仙儿已经连续13次请斑马撒泡尿照照自己再来示爱。可能是斑马最近有点上火,尿液的反光度不是很高,于是在得到第14次同样的答案后,斑马彻底郁闷了。于是寝室的兄弟陪斑马出去借酒浇愁,于是斑马喝高了,于是回来后,斑马在98预科每个寝室的门上都印下14个脚印作为失恋14次的纪念。
98预科从来就不缺各种沾火就着的战士,除了113以外,115的狼人和坦克,111的核桃和阿房,107的弹头,122的翅膀,230的水果……但是这些NB人物对斑马的疯狂都没有反映,毕竟成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何必和一个失恋的一般见识。如果所有的人都这么想,那么斑马也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N年之后,他还可以在酒桌上搂着儿子吹牛逼:“想当年,你老爸我踢遍98预科没一个敢站出来说个不的……”可是斑马今天犯的唯一的错误就是对110也一视同仁,因为佛爷就蜗居在这里。
斑马发威的时候秦力并没在寝室,通常这个时间段象他这种江湖大哥正和H大附近各类流氓在饭店里吆五喝六,今天也不例外。当佛爷晃晃悠悠地回来,同寝的油条正在乒乒乓乓地修门。
“靠,油条你小子总不带钥匙,咱们的门都快被你踢烂了。”佛爷很不爽油条经常用脚开锁。
“佛爷,这次可不是我。126的斑马喝高了,每个寝室都被那小子踹了。”
白光大炽,佛爷的头发立了起来,愤怒地变身为超级塞亚人第二阶段。油条知道事情闹大了,但是为时已晚。
“操他妈的!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佛爷“呼”地站起来就要往外冲。
110的几个人赶快把佛爷拦下来,“算了,佛爷,跟他一般见识多不值,再说王八蛋今儿喝多了……”
“给我起来,今天我谁的面子都不给。”佛爷的头发暴长,升级为超级塞亚人第三阶段,寝室都不敢吱声。
佛爷随手抄起电话:“喂,火球啊,我不管你现在在哪儿,赶紧过来,能拉多少人就拉多少,有人骑在我头上拉屎呢,别TMD那么多废话,你快点!”
十分钟后,34栋的走廊里挤满了人,萧天估计即使NIKE
全场一折也不过如此。佛爷腆着肚子堵在斑马寝室的门口:“你TMD是不是吃屎吃多了,就凭你还想在这儿立棍儿!”
“外面怎么回事儿?”老夫问正在门口扒眼儿的猩猩。
“我靠,斑马要挂”,猩猩显得异常兴奋,“他刚才耍酒疯把110的门踢烂了,现在佛爷要干他。”
“你看清楚了,真是斑马?”老夫很严肃。
猩猩丝毫没注意到老夫的反映:“错不了,我看斑马熬不过这个坎儿,谁让王八蛋瞎得瑟,活该。”113的门也被斑马踢了,所以猩猩有点不乐意。
“猩猩你也别幸灾乐祸的,98预科闹内讧,传出去多丢人。” 风筝正坐在床上钻研《多情剑客无情剑》,脑袋对过是捧着《欢乐英雄》的萧天。
“六哥,你别在外面看热闹,小心让人当成斑马的小弟给顺手捎带了。”性格躺在下铺翘着二郎腿。
老夫狠狠地吸了口烟,随手一弹,烟屁股划着漂亮的弧线,在辛航的鞋窠里完美着陆。抬头看了看寝室里的诸位,老夫没说什么,拉开门走了出去。113们没有注意到老夫的异常举动,如果有人看到老夫此刻决绝的表情,只有感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老夫挤进126的时候,佛爷正忙着把脚从一滩烂泥中拔出来。
斑马现在就象一滩烂泥。
其实斑马今天晚上还没有喝到失去理智的地步,一个真的喝高的人怎么会如此准确地在每个门上都印上14脚?所以当佛爷及其同伙凶神恶煞地杀过来的时候,斑马当时就酒醒了。“真TMD红颜祸水,斑马呀斑马,你说你为了那么个娘儿们你值得吗?”如果契诃夫知道斑马此刻的心理活动,他绝对会把自己著名的短篇小说更名为《变色马》。
“镇定,镇定,斑马,你一定要镇定。”斑马的眉头皱成“intel
inside”的标准LOGO,脑筋计算速度令国家计算机中心的主机望尘莫及。现在的斑马应该有三条路好走:
一,
好汉做事好汉当,哪怕胸口面对带血的刺刀,“事是我做的,要门没有,要命一条,今儿我这100多斤就交给你了,你看着办吧!”再三衡量,多半一顿胖揍是免不了了,Pass;
二, 手握一把菜刀,威风凛凛堵在寝室门口,“靠,谁不要命就TMD过来!”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能够作为不畏强暴反抗黑恶势力的典型永远活在人民心中,幸运的话自己的英雄事迹说不定可以加载五年制小学生课本;二是如果林仙儿知道自己是徇情而死的也许会每年四月一日在34栋门前为他点燃三根吉庆以寄托一缕哀思。不过首先菜刀是隔壁地雷切火腿肠用的,不一定肯借给自己砍人;其次就算地雷肯借,自己也未必敢动手;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江湖传言为林仙儿缺胳膊断腿半身不遂高位截瘫帕金森氏症的各路风流侠少不下二十位,从来没有听说林仙儿对此有任何官方表态。斑马不是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所以牺牲这个词在只是脑海里闪现了一下也被Pass了;
三,
等秦力一进来就抱住他的大腿痛哭流涕并表示斑马我今天是吃屎吃多了佛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您老今儿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我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您今后的长生祠家族宗庙贞洁牌坊金身再塑就包在我身上啦……心中激烈斗争了好长时间——太丢人了,Pass。
斑马毕竟是斑马,他很快就选择了第四条也是最明智的办法:继续装醉,是生是死就随佛爷了,一般来说,佛爷不会太为难一个死人的,所以这种办法赢面比较大。
佛爷已经准备大开杀戒了。
秦力这个人就好象生活在RPG游戏中,不参与战斗他的经验值就原地踏步,所以平静了好一段的大学生活让他很有危机感,而斑马这种倒霉蛋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佛爷升级的必须品。
佛爷刚进来的时候发现没有遭遇任何抵抗还以为中了斑马的空城计,不过他很快发现自己面对的是比与诸葛亮为敌还棘手的情况。在给了烂泥两脚以后,佛爷索然无味,正犹豫着是该让烂泥继续烂下去,还是替看门的神灯尽尽义务,直接把烂泥倒进下水道。
在决定斑马命运的一刻,贵人出现了。
老夫还没有开口,佛爷就感觉到身后致命的压迫感。
这是一种高手对高手的压迫。
佛爷不敢回头,因为对手在背后悄无声息地出现,已经在“势”上占有先机。佛爷一出手就要置对手于死命,至少也得有七成把握,他才会出手。
所以他必须“等”!
等对方露出破绽,露出弱点,等对方给他机会——他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能等得更久。
老夫也可以等,虽然他等的不是很久,但是绝对不会比佛爷等的更短。
老夫饶有兴趣地盯着佛爷的后脖子,对他而言,那是个很容易下手的地方。
对高手来讲,是致命的诱惑。
但是老夫是来救人的,不是来博命的。
所以他不能等。
他只有出手。
动的不是手,是腿——老夫岂非一向对自己的腿很有信心?
老夫抬腿就给了瘫在床上的斑马一脚:“操,就你个逼样还跟佛爷得瑟,你TMD活腻歪了?”
在老夫抬腿的一刹那,佛爷终于有机会转过身来。刚一回头,就看到老夫把脚从斑马的脸上摘下来。
佛爷乐了,很残酷的那种。
老夫乐了,很无奈的那种。他知道,这一脚下去,不是把斑马活着带走,就是自己也陪进去。
斑马也乐了,很SB的那种。心中问候老夫祖宗无数遍:“操,丁老三,你TMD趁火打劫落井下石过河拆桥念完经打和尚吃饱了饭骂子……”
佛爷带来的火球们也认为老夫是来蹭脚的,所以当老夫一开口,空气马上凝固了。
“佛爷,看我面子,放斑马一马吧。”
“凭什么?”
“斑马是我朋友。”
“我TMD要是不呢?”
佛爷的小弟“呼”地拥了过来,老夫甚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