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爱死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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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死你 作者:江南
新言情主义掌门、男性写手江南“爱死你”
李瑛
在今天谈论爱情,
需要吞吞吐吐,
需要顾左右而言他,
需要一点也不正经,
需要很不爱情地描述爱情
一提起言情小说,大多数读者能够联想到的可能还是琼瑶、岑凯伦、席娟这些港台的女作家,不过本月一本名为《爱死你》的作品却赫然打出了“新言情主义”的旗号,而该书作者,1999年毕业于北大并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至今的江南也被几大网站评为“新言情主义掌门人”,成为内地首个贴上言情标签的男性写手。
其实江南对于大多数浏览文化网站的读者来说并不陌生,据了解,他是2002年网络上最受欢迎的写手,而他的第一部作品《此间的少年》至今仍然是各大论坛的热门文章。新浪读书频道编辑介绍说,此前他们曾试图将其位置让位给一些新作,却因读者的抗议而不得不取消这种尝试。记者了解到,江南的新作《爱死你》(原名《死神的一千零一夜》)带给读者一个唠叨的死神,而这个人物形象几乎满足了女人对男人的所有幻想。出身世家(尽管是死神世家),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拥有艺术气质和十足的温情。在故事里的死神不是万能的,于是他选择了用自己的生命和地狱里的生活去换取所爱的人的平安与幸福……
穿越北大在美国师从国际化学界大腕,江南的经历可以说简单而带有一些模范力量,而正是因为他经历的单纯,江南的作品中的爱情一直给人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对于自己被评为“新言情主义掌门人”,江南认为每个时代都需要有言情存在,就如同20世纪80年代跳迪斯科爱上一个人,90年代爱上一个擦肩而过的人等等,城市每天都会发生某一个人爱上其他人的故事。“新言情也具有古典主义的内核,纯净、温馨、荡气回肠,只是对情感的理解方式与旧言情不同罢了。”江南认为,在今天谈论爱情,需要吞吞吐吐,需要顾左右而言他,需要一点也不正经,需要很不爱情地描述爱情。也许爱情这种稀有动物今天依然存在,只是戴上了一张羞涩的假面具。这个时代的新爱情,离开了面具就要见光死。江南认为《爱死你》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爱情童话,在牺牲与奉献中透出爱情的温暖和希望。而新言情主义,顾名思义就是隔着那层面具抚摸爱情的言情主义,让爱情依稀完美和单纯……
另外,记者了解到,知名漫画作者鞋垫在听到死神的故事被江南娓娓道来时,便当即决定为《爱死你》配图,“我感觉自己回到了那个曾经天真、曾经勇敢、曾经纯粹的时代……”这些与文字相得益彰的漫画插图,读者可以从网络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而这种出版物与手机彩信互动的传播方式在国内的出版业还是首次尝试。
《爱死你》是个很美的童话。记得小时候读童话,喜欢格林而不喜欢安徒生。王子和公主总是终成眷属,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因此读“海的女儿”,第一次发现我们的小人鱼没得到王子却变成了泡沫,好伤心,因此不喜欢安徒生。长大后才明白格林兄弟送给我们一个梦想而安徒生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世界。江南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完美的引入,给我们塑造了这么一个可爱的死神和这样感人肺腑的爱情。正象江南自己评价的,这篇童话有安徒生的味道:虽然悲剧的结尾有点伤感,可爱的牺牲与奉献总透着一丝温暖和希望。(这里我也想谈一下王尔德,江南说他的东西凄厉,我觉得更甚,简直就是残忍。看他把快乐王子破碎的心扔进垃圾箱,把小燕子用生命染红的红玫瑰扔进烂泥碾个粉碎。告诉你最珍贵的爱心,最执着的牺牲,也温暖不了世人冷酷的心,拯救不了贪婪的灵魂。别人的悲剧是将美的东西撕破了给人看,王尔德则将最美的东西打个粉碎,扔进烂泥,告诉你那是一滩狗屎。)
成人童话,带你回到曾经的纯真年代新浪读书
1
天使圣阿格尼丝的睡前祈祷:上帝啊!我发誓,曼弗雷德是我见过的最不称职的家伙,将是他们家族永远的耻辱。他愚蠢、懒惰、健忘、自以为是、贪吃贪睡、对我不理不睬,还喜欢冒充艺术家……
要是您再让他继续做这份工作,迟早有一天您自己会愤怒的跳起来把雷霆扔在他脑门
上!
不过,看在他上次教我画画的份上,我就不去天堂告诉您了。可是我也不能瞒着您,所以我在我的祈祷里对您说……反正您现在已经睡了,我想您不会听见我的祈祷吧?
夜深了,圆月把无边的光辉洒在利顿城堡的塔楼上。我就坐在塔楼的边缘,特意侧过身子让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风上。黑丝绒的披风在月光下有着华贵的光泽,偶尔来一阵微风吹起它,那感觉就更好了。
这种感觉就叫飘逸。
我一直认为这样很有风采,可是阿格尼丝怎么也不明白。她居然说我这样坐在摇摇欲坠的塔上,一身漆黑的袍子在风里飘飘乎乎的样子很诡异、很阴森。没办法,漂亮的天使们都缺乏艺术气质,小的时候爷爷说得没错。
屁股下坐着我的镰刀,黑色的巨镰,银色的刃,这就是我吃饭的家伙,精美得象一件艺术品。不要想错了,我不是庄稼汉出身,我至今也分不清燕麦和鼠尾草。我的镰刀不是用去收割粮食,而是生命。走到背后,用镰刀轻轻勾过人们的喉咙,灵魂就会跟着我走了。或者去天堂,或者去地狱,那由上帝和天使长们决定。我的工作只是把灵魂带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干这份工作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叫做死神。
而我,就是一个死神,死神曼弗雷德,我为上帝工作。
我父亲是死神,爷爷是死神,父亲的爷爷是死神,爷爷的父亲当然也是死神,总之我们摩尔巴勒家每一代都是死神,我也只好继承这份祖业。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而且收入也不错。可是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精通美学,而且学贯东西,美学帮我分辨灵魂的美和丑。我的哲学功底也很不错。前些天我还在读一个东方哲学家的书,他的名字叫庄子。哲学帮我分辨灵魂的善和恶。有了这些广博的学识我很高兴,我终于知道这些灵魂也是不一样的。勾魂的生活也就不再单调乏味了,每天都有新鲜感。可是长辈们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而已。
无论善恶美丑,生命不能超越我们的镰刀,这是死神的准则。
我听见微微的风声,应该是阿格尼丝回白云间睡觉的时候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做一个长得不能再长的睡前祷告,展开那双雪白的羽翼滑翔在空中。我从来不知道她在嘀咕些什么,不过看她那样飘来荡去我心里就发凉,总觉得那话和我有关……而且不是什么好话。
阿格尼丝是巡视利顿城堡的天使,我则是在利顿城堡收获生命的死神。阿格尼丝的任务之一是监视死神,不让我们用镰刀随意的剥夺生命,所以她也算我的上司。不过我想她不会去上帝那里告我。一是我很懒,没事的时候不会傻到挥舞沉重的镰刀去勾魂,谁有兴趣总做那苦力活?二是阿格尼丝总是傻乎乎的,就是她想告我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身边就站着一个卫兵,当然他看不见我,除了将死的人,普通人是看不见我的。我从怀里摸出梳子,就着他明亮的铠甲梳了梳头。梳完以后我摆出严肃的表情端详了自己一番。
我觉得盔甲照出的那家伙还很英俊,唯一的问题就是脸色实在汤神,死神曼弗雷德,我为上帝工作。
我父亲是死神,爷爷是死神,父亲的爷爷是死神,爷爷的父亲当然也是死神,总之我们摩尔巴勒家每一代都是死神,我也只好继承这份祖业。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而且收入也不错。可是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精通美学,而且学贯东西,美学帮我分辨灵魂的美和丑。我的哲学功底也很不错。前些天我还在读一个东方哲学家的书,他的名字叫庄子。哲学帮我分辨灵魂的善和恶。有了这些广博的学识我很高兴,我终于知道这些灵魂也是不一样的。勾魂的生活也就不再单调乏味了,每天都有新鲜感。可是长辈们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而已。
无论善恶美丑,生命不能超越我们的镰刀,这是死神的准则。
我听见微微的风声,应该是阿格尼丝回白云间睡觉的时候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做一个长得不能再长的睡前祷告,展开那双雪白的羽翼滑翔在空中。我从来不知道她在嘀咕些什么,不过看她那样飘来荡去我心里就发凉,总觉得那话和我有关……而且不是什么好话。
阿格尼丝是巡视利顿城堡的天使,我则是在利顿城堡收获生命的死神。阿格尼丝的任务之一是监视死神,不让我们用镰刀随意的剥夺生命,所以她也算我的上司。不过我想她不会去上帝那里告我。一是我很懒,没事的时候不会傻到挥舞沉重的镰刀去勾魂,谁有兴趣总做那苦力活?二是阿格尼丝总是傻乎乎的,就是她想告我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身边就站着一个卫兵,当然他看不见我,除了将死的人,普通人是看不见我的。我从怀里摸出梳子,就着他明亮的铠甲梳了梳头。梳完以后我摆出严肃的表情端详了自己一番。
我觉得盔甲照出的那家伙还很英俊,唯一的问题就是脸色实在太苍白了。我只能摇摇头叹了口气。这付糟糕的脸色是死神家族的遗传,而且我们也讨厌白天的阳光,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血管里没有那鲜红的血。
轻轻跃出了塔顶,风展动我的黑袍。我一振黑袍,简直如同风里的一片落叶,翻转飘动着,无声无息的落在了利顿公爵的阳台上。我坐在大理石的栏杆上,旁边有一只大理石的花盆,几枝淡绿色的玫瑰躺在里面,微微绽放的花瓣上凝着清寒的夜露。玫瑰是为公爵夫人奥莉薇亚准备的,当她来到阳台上看星星的时候,她喜欢看见淡绿色的玫瑰花。
今天晚上的星星特别的明亮,让我觉得满天的星星都摇摇欲坠,最后一定会把我淹没在星星的海洋里。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会这么想。
“别想了,艺术家。它们不会把你淹没在星星的海洋里。它们都象大块的钻石一样,会狠狠地砸在你的脑袋上,你会成为第一个被钻石砸死的死神。”淡绿色长裙的少女趴在我身边的栏杆上漫不经心的说,她有个称号叫做公爵夫人,不过我一般都叫她的名字——奥莉薇亚。
我面无表情的转头看着她:“给钻石砸死?很荣幸啊!”然后保持冷酷的表情回过头来继续看星星。奥莉薇亚笑了,笑的时候精致的小鼻子皱起来,就象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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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死你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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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江南对于大多数浏览文化网站的读者来说并不陌生,据了解,他是2002年网络上最受欢迎的写手,而他的第一部作品《此间的少年》至今仍然是各大论坛的热门文章。新浪读书频道编辑介绍说,此前他们曾试图将其位置让位给一些新作,却因读者的抗议而不得不取消这种尝试。记者了解到,江南的新作《爱死你》(原名《死神的一千零一夜》)带给读者一个唠叨的死神,而这个人物形象几乎满足了女人对男人的所有幻想。出身世家(尽管是死神世家),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拥有艺术气质和十足的温情。在故事里的死神不是万能的,于是他选择了用自己的生命和地狱里的生活去换取所爱的人的平安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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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记者了解到,知名漫画作者鞋垫在听到死神的故事被江南娓娓道来时,便当即决定为《爱死你》配图,“我感觉自己回到了那个曾经天真、曾经勇敢、曾经纯粹的时代……”这些与文字相得益彰的漫画插图,读者可以从网络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而这种出版物与手机彩信互动的传播方式在国内的出版业还是首次尝试。
《爱死你》是个很美的童话。记得小时候读童话,喜欢格林而不喜欢安徒生。王子和公主总是终成眷属,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因此读“海的女儿”,第一次发现我们的小人鱼没得到王子却变成了泡沫,好伤心,因此不喜欢安徒生。长大后才明白格林兄弟送给我们一个梦想而安徒生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世界。江南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完美的引入,给我们塑造了这么一个可爱的死神和这样感人肺腑的爱情。正象江南自己评价的,这篇童话有安徒生的味道:虽然悲剧的结尾有点伤感,可爱的牺牲与奉献总透着一丝温暖和希望。(这里我也想谈一下王尔德,江南说他的东西凄厉,我觉得更甚,简直就是残忍。看他把快乐王子破碎的心扔进垃圾箱,把小燕子用生命染红的红玫瑰扔进烂泥碾个粉碎。告诉你最珍贵的爱心,最执着的牺牲,也温暖不了世人冷酷的心,拯救不了贪婪的灵魂。别人的悲剧是将美的东西撕破了给人看,王尔德则将最美的东西打个粉碎,扔进烂泥,告诉你那是一滩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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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您再让他继续做这份工作,迟早有一天您自己会愤怒的跳起来把雷霆扔在他脑门
上!
不过,看在他上次教我画画的份上,我就不去天堂告诉您了。可是我也不能瞒着您,所以我在我的祈祷里对您说……反正您现在已经睡了,我想您不会听见我的祈祷吧?
夜深了,圆月把无边的光辉洒在利顿城堡的塔楼上。我就坐在塔楼的边缘,特意侧过身子让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风上。黑丝绒的披风在月光下有着华贵的光泽,偶尔来一阵微风吹起它,那感觉就更好了。
这种感觉就叫飘逸。
我一直认为这样很有风采,可是阿格尼丝怎么也不明白。她居然说我这样坐在摇摇欲坠的塔上,一身漆黑的袍子在风里飘飘乎乎的样子很诡异、很阴森。没办法,漂亮的天使们都缺乏艺术气质,小的时候爷爷说得没错。
屁股下坐着我的镰刀,黑色的巨镰,银色的刃,这就是我吃饭的家伙,精美得象一件艺术品。不要想错了,我不是庄稼汉出身,我至今也分不清燕麦和鼠尾草。我的镰刀不是用去收割粮食,而是生命。走到背后,用镰刀轻轻勾过人们的喉咙,灵魂就会跟着我走了。或者去天堂,或者去地狱,那由上帝和天使长们决定。我的工作只是把灵魂带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干这份工作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叫做死神。
而我,就是一个死神,死神曼弗雷德,我为上帝工作。
我父亲是死神,爷爷是死神,父亲的爷爷是死神,爷爷的父亲当然也是死神,总之我们摩尔巴勒家每一代都是死神,我也只好继承这份祖业。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而且收入也不错。可是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精通美学,而且学贯东西,美学帮我分辨灵魂的美和丑。我的哲学功底也很不错。前些天我还在读一个东方哲学家的书,他的名字叫庄子。哲学帮我分辨灵魂的善和恶。有了这些广博的学识我很高兴,我终于知道这些灵魂也是不一样的。勾魂的生活也就不再单调乏味了,每天都有新鲜感。可是长辈们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而已。
无论善恶美丑,生命不能超越我们的镰刀,这是死神的准则。
我听见微微的风声,应该是阿格尼丝回白云间睡觉的时候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做一个长得不能再长的睡前祷告,展开那双雪白的羽翼滑翔在空中。我从来不知道她在嘀咕些什么,不过看她那样飘来荡去我心里就发凉,总觉得那话和我有关……而且不是什么好话。
阿格尼丝是巡视利顿城堡的天使,我则是在利顿城堡收获生命的死神。阿格尼丝的任务之一是监视死神,不让我们用镰刀随意的剥夺生命,所以她也算我的上司。不过我想她不会去上帝那里告我。一是我很懒,没事的时候不会傻到挥舞沉重的镰刀去勾魂,谁有兴趣总做那苦力活?二是阿格尼丝总是傻乎乎的,就是她想告我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身边就站着一个卫兵,当然他看不见我,除了将死的人,普通人是看不见我的。我从怀里摸出梳子,就着他明亮的铠甲梳了梳头。梳完以后我摆出严肃的表情端详了自己一番。
我觉得盔甲照出的那家伙还很英俊,唯一的问题就是脸色实在汤神,死神曼弗雷德,我为上帝工作。
我父亲是死神,爷爷是死神,父亲的爷爷是死神,爷爷的父亲当然也是死神,总之我们摩尔巴勒家每一代都是死神,我也只好继承这份祖业。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而且收入也不错。可是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精通美学,而且学贯东西,美学帮我分辨灵魂的美和丑。我的哲学功底也很不错。前些天我还在读一个东方哲学家的书,他的名字叫庄子。哲学帮我分辨灵魂的善和恶。有了这些广博的学识我很高兴,我终于知道这些灵魂也是不一样的。勾魂的生活也就不再单调乏味了,每天都有新鲜感。可是长辈们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而已。
无论善恶美丑,生命不能超越我们的镰刀,这是死神的准则。
我听见微微的风声,应该是阿格尼丝回白云间睡觉的时候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做一个长得不能再长的睡前祷告,展开那双雪白的羽翼滑翔在空中。我从来不知道她在嘀咕些什么,不过看她那样飘来荡去我心里就发凉,总觉得那话和我有关……而且不是什么好话。
阿格尼丝是巡视利顿城堡的天使,我则是在利顿城堡收获生命的死神。阿格尼丝的任务之一是监视死神,不让我们用镰刀随意的剥夺生命,所以她也算我的上司。不过我想她不会去上帝那里告我。一是我很懒,没事的时候不会傻到挥舞沉重的镰刀去勾魂,谁有兴趣总做那苦力活?二是阿格尼丝总是傻乎乎的,就是她想告我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身边就站着一个卫兵,当然他看不见我,除了将死的人,普通人是看不见我的。我从怀里摸出梳子,就着他明亮的铠甲梳了梳头。梳完以后我摆出严肃的表情端详了自己一番。
我觉得盔甲照出的那家伙还很英俊,唯一的问题就是脸色实在太苍白了。我只能摇摇头叹了口气。这付糟糕的脸色是死神家族的遗传,而且我们也讨厌白天的阳光,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血管里没有那鲜红的血。
轻轻跃出了塔顶,风展动我的黑袍。我一振黑袍,简直如同风里的一片落叶,翻转飘动着,无声无息的落在了利顿公爵的阳台上。我坐在大理石的栏杆上,旁边有一只大理石的花盆,几枝淡绿色的玫瑰躺在里面,微微绽放的花瓣上凝着清寒的夜露。玫瑰是为公爵夫人奥莉薇亚准备的,当她来到阳台上看星星的时候,她喜欢看见淡绿色的玫瑰花。
今天晚上的星星特别的明亮,让我觉得满天的星星都摇摇欲坠,最后一定会把我淹没在星星的海洋里。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会这么想。
“别想了,艺术家。它们不会把你淹没在星星的海洋里。它们都象大块的钻石一样,会狠狠地砸在你的脑袋上,你会成为第一个被钻石砸死的死神。”淡绿色长裙的少女趴在我身边的栏杆上漫不经心的说,她有个称号叫做公爵夫人,不过我一般都叫她的名字——奥莉薇亚。
我面无表情的转头看着她:“给钻石砸死?很荣幸啊!”然后保持冷酷的表情回过头来继续看星星。奥莉薇亚笑了,笑的时候精致的小鼻子皱起来,就象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