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 《圣徒》(完结)作者:奥丁般虚伪 [9]
惊叹,虽然不是纯种马,但至少也是纯种马三代内的子孙,用它们拉车,实在是奢华的行为。
“请考虑下,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马车启动时,佩姬把头伸出车厢,说道。
今晚的夜色很阴沉,黄昏时的乌云一直遮掩着月亮,福兰站在街旁,准备找辆空闲的马车回家,但一会后,他决定还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着思考,实在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游呤诗人的传唱中,经常能听到这般的诗词,“提尔的王者悄然静坐,视线穿过最远的云端,狂野的思绪在脑海挣扎翻腾,坍塌的权柄,顷颓的皇冠,他即将一无所有。日出直至日落,王凝固的身躯终于微微颤动,他离开御座,吩咐随从,于雪夜前行,去那神圣的安诺企求宽恕。”
但真正思考时,静止的动作会让你的大脑产生类似便密的堵塞。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位在记载中,裸身跪在教皇厅门前三个昼夜,最终获得加冕的国王,在做出痛苦的选择前,会狂乱地摔碎手边的一切东西,无奈叹息着在房间里来回行走。
福兰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条街道。
年轻的检控官无不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大人物,但成为某个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来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并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装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摆脱不了被扯线操纵的命运。
“找个委婉的理由拒绝吧。”福兰决定,然后在转角处,他停了下来,店铺橱窗里的泡芙、朱古利蛋糕正散发着诱人食欲的色泽。
“给安玫买几块,她爱吃甜品。”数了数钱包里的零钱,福兰走进糕点房,满屋子香甜的气味马上将他包围,让没填饱的胃又开始蠢蠢欲动。
在那种讲究礼仪蹩手蹩脚的酒店里,面对着烩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饱。
“丫头泡咖啡的手艺不错,正好用蛋糕来搭配。”提着糕点房的小盒子,福兰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轻快。
※ ※ ※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人类总是有着各式各样永无止境的欲望。
那是娇嫩鲜花上的虫子、燃烧万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坏之后,只留下残缺的花瓣,和焦黑,永无希望的废土。
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为人类,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欲望所吞噬。
在人世间,法律约束着大多数人的行为,相对公平地让社会归于守序。
就连国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个例外。
“世俗的法律无法对神眷之民产生影响。”从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坦然地这么认为,能够审判他们的,惟有宗教法庭与异端审判所。
如果教廷将这种认知,只限于内部,当然皆大欢喜。
但显然,教廷已经影响和妨碍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护权。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后门的门檐上都悬挂着木制十字架,那是逃亡者获得安全的标志。
任何非异教徒,哪怕是十恶不赦的通缉犯,只要触摸到门上的十字架,高声呼喊,“请求庇护”,然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奉献给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护。
没人敢进去修道院里进行抓捕,“教堂是尘世之天国,神灵在这里生息活动”,教廷绝不允许对神权的践踏。
当然,请求庇护的人这辈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里,走出大门,就代表庇护权失效。
虽然从此就要过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无路的人,在最后关头仍然会选择这条道路。活着,能继续感受日出日落,总比去亲吻断头台永远湿淋淋的镰刀好。
诺森.菲利浦骑士就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诺森是个残忍贪婪的冒险家,贵族与骑士的精神于他而言,显然是个笑话。
他曾经组织私掠队,对敌国的商队进行骚扰和掠夺,在拜伦人的眼中,是个英雄。酒会上,诺森身上的累累伤疤,时常引来仕女们爱慕的惊叹。
直到某天,私掠队一名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的队员,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着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的金纽扣后,英雄变成了通缉犯人。
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热库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纽扣,本应属于伯爵家的一位年轻成员。而这位成员,在几年前带着扈从出外游玩时,和他随身携带的满腰包金币,一同失去踪影,再也没在世人面前出现。
据卖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儿,此刻正安静地躺某片不知名树林里三尺深的地下??一个后脑勺被打开花的人当然会安静地待在那儿。
指使这一罪行的人,就是诺森骑士。
巡警队和伯爵家愤怒的私人卫队,还没出发,精明的骑士就带着几箱财宝躲进了费都的大教堂。
钱财让教堂主教眉开眼笑,他圣洁地宣布,光明之印庇护了这名罪人,他将用余生的全部时间,在教堂里忏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无法撼动神权。
于是凶手,安然地在教堂里渡过了二十年。
这名杀人犯的证供,对福兰手头的一桩案子至关重要。
福兰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当年就是诺森私掠队的成员。
“得想办法把他揪出来。”福兰合上案卷,皱着眉头想。
※ ※ ※
隔天下午,巡警厅,探长莱姆接到了私人秘书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弗莱尔先生希望与您会面。”
“请他进来,不过事先知会一声,因为事务繁忙,只能给这位先生一刻钟。”
莱姆不喜欢和大检控官打交道,这些从不站在最前线的官僚们总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谋你们还没找到么。”他们总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如果抓到了,又会说,“喔,犯人在你们手上,从嘴巴里再多挖点证据出来,并不算难事吧。”
这种不体恤他人的态度,很让巡逻队上上下下的探员恼火。
现在连只是助理检控官的学徒也找上门来,莱姆不耐烦地喝了口水,临时改变决定,“只给他十分钟就够了。”
十秒钟后,福兰打开了莱姆的办公室大门。莱姆探长五十岁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严,一看就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骑士家族出身。
“是个办实事的人。”福兰想。
“有何贵干?”莱姆做了个请坐下的手势,直接问道。
“关于二十年前,热库伯爵的侄子被谋杀,凶手用庇护法躲开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询些意见。”福兰也没有说正经事前先客套一番的习惯。
“嗯,是有这么回事。”莱姆回忆了下,“那时我还是巡逻队的普通队员,不过没法子,教堂有庇护权。”
“不得不承认,菲利浦骑士是个很警觉的家伙,我的探员注意到他经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马车出来,但如众人所知,教廷宣称马车也属于教堂的延伸,他从不下车,就没办法抓捕。”
黑十字马车是教廷主教级神职官员的专用马车,以车厢上漆着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围马车,强迫车上的人下来,会被视为挑衅。
“事实上,伯爵视这为家族最可悲的耻辱,有证据表明,他曾经想到过用贿赂的方式,让教会将凶手驱逐出来,但没有哪位神职人员,会有胆量接受这么赤裸裸地交易。”
“总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愿的意志。大摇大摆从教堂走出来,他就能逍遥法外。”莱姆探长看了看怀表,准备结束这次谈话。
“如果我能让他自愿出来呢?”福兰说。
莱姆肯定自己听错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时,咱们能好好谈论下我的计划。”
莱姆凝视着福兰,助理检控官坦然接受着探长目光的洗礼,一会后,探长高声朝门外叫道,“秘书,给弗莱尔先生端一杯水来,另外,通知探员们,会议推迟一小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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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八章 圣冢
费都大教堂,是建筑艺术上的传奇。
这栋伟大的建筑,完全抛弃了建筑学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线与厚实的拱券被唾弃。十二根巨大优雅的圆柱塔楼与无数细密的拱柱支撑着整个教堂的重量,教堂内部四十二间小礼拜堂全部由倾斜的柱子支撑,所有的平面组成了复杂的波浪线。
十二塔楼轻盈的尖顶上,雕刻着圣徒的塑像,他们居高临下,威严宛若主宰般俯视着全城。
外围看到不到砖块与水泥的半点痕迹,惟有的,只有出至名家之手的浮雕。怀抱圣子的圣母、神话中天使与恶魔的战役、圣经故事里的一个个场景,这建筑几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艺品堆砌而成。
它最极至地追求着视觉上的美感。
破坏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梁柱,也得被镂空刻上蜿蜒的花纹。
事实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预言这教堂不到十年就会崩溃,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历史,见证着这奇迹的存在。
“费都的皇冠”,主教们经常用朗诵赞美诗般的语气来描述它。
但费都的市民私下给它起了个绰号:“圣冢”,因为在夜色笼罩时,眺望这森然气派的建筑,总觉得它如同世间最巨大的墓碑,像尸骨般嶙峋可畏,充满梦魇般的残酷华美。
诺森.菲利浦在圣冢后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岁,脸上的皱纹重重叠叠。长期清水与豆子的饮食让他瘦得仿佛骷髅,坚硬的干豆子使牙釉质严重磨损,每当这个老头张开嘴时,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齿叫他仿佛地狱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这种食物,他们用生活与肉体上的磨难来表明精神的无比虔诚。
“贪婪得像猪一样的主教,我捐献的财富,能享用一辈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时,诺森扒拉着盘中的豆子,总要嘀咕上这么几句。
整个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请求庇护的逃犯担任,没有正而八经的神职人员愿意干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评定地区主教是否称职的一项依据。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将灵魂奉献给主的人。”民间和教廷上层,都这么认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总是用抽签的方式,半年一轮换地担当这要命的职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签的神甫,沮丧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费都地区主教伊格,聪明地把庇护者一股脑全赶进了苦修所。
在下属神甫们的眼中,伊格伟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赞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总算摆脱这鬼差事了。”他们虔诚地歌颂着。
诺森
“请考虑下,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马车启动时,佩姬把头伸出车厢,说道。
今晚的夜色很阴沉,黄昏时的乌云一直遮掩着月亮,福兰站在街旁,准备找辆空闲的马车回家,但一会后,他决定还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着思考,实在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游呤诗人的传唱中,经常能听到这般的诗词,“提尔的王者悄然静坐,视线穿过最远的云端,狂野的思绪在脑海挣扎翻腾,坍塌的权柄,顷颓的皇冠,他即将一无所有。日出直至日落,王凝固的身躯终于微微颤动,他离开御座,吩咐随从,于雪夜前行,去那神圣的安诺企求宽恕。”
但真正思考时,静止的动作会让你的大脑产生类似便密的堵塞。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位在记载中,裸身跪在教皇厅门前三个昼夜,最终获得加冕的国王,在做出痛苦的选择前,会狂乱地摔碎手边的一切东西,无奈叹息着在房间里来回行走。
福兰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条街道。
年轻的检控官无不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大人物,但成为某个家族的附庸,以家族的利益来代替司法上的公正和自由,并不是他的追求。
被金箔包装得再精美的木偶,哪怕是在舞台上扮演帝王,也摆脱不了被扯线操纵的命运。
“找个委婉的理由拒绝吧。”福兰决定,然后在转角处,他停了下来,店铺橱窗里的泡芙、朱古利蛋糕正散发着诱人食欲的色泽。
“给安玫买几块,她爱吃甜品。”数了数钱包里的零钱,福兰走进糕点房,满屋子香甜的气味马上将他包围,让没填饱的胃又开始蠢蠢欲动。
在那种讲究礼仪蹩手蹩脚的酒店里,面对着烩羊眼,是不太容易吃饱。
“丫头泡咖啡的手艺不错,正好用蛋糕来搭配。”提着糕点房的小盒子,福兰愉快地想,步伐愈加轻快。
※ ※ ※
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人类总是有着各式各样永无止境的欲望。
那是娇嫩鲜花上的虫子、燃烧万物的野火,在肆意破坏之后,只留下残缺的花瓣,和焦黑,永无希望的废土。
所以有了律法,有了法庭和法官,因为人类,也害怕被自身饕餮的欲望所吞噬。
在人世间,法律约束着大多数人的行为,相对公平地让社会归于守序。
就连国王的意志,也得被律文所限制。
但教廷是个例外。
“世俗的法律无法对神眷之民产生影响。”从教皇到最下等的神父,都坦然地这么认为,能够审判他们的,惟有宗教法庭与异端审判所。
如果教廷将这种认知,只限于内部,当然皆大欢喜。
但显然,教廷已经影响和妨碍了法治。
最著名的,就是庇护权。
每座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后门的门檐上都悬挂着木制十字架,那是逃亡者获得安全的标志。
任何非异教徒,哪怕是十恶不赦的通缉犯,只要触摸到门上的十字架,高声呼喊,“请求庇护”,然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奉献给光明之印,就能得到不容侵犯的保护。
没人敢进去修道院里进行抓捕,“教堂是尘世之天国,神灵在这里生息活动”,教廷绝不允许对神权的践踏。
当然,请求庇护的人这辈子只能生活在修道院里,走出大门,就代表庇护权失效。
虽然从此就要过上苦修士的生活,但走投无路的人,在最后关头仍然会选择这条道路。活着,能继续感受日出日落,总比去亲吻断头台永远湿淋淋的镰刀好。
诺森.菲利浦骑士就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
在第一庭的案卷中,诺森是个残忍贪婪的冒险家,贵族与骑士的精神于他而言,显然是个笑话。
他曾经组织私掠队,对敌国的商队进行骚扰和掠夺,在拜伦人的眼中,是个英雄。酒会上,诺森身上的累累伤疤,时常引来仕女们爱慕的惊叹。
直到某天,私掠队一名因为赌博欠下高利贷的队员,迫不得已出售了一枚雕刻着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的金纽扣后,英雄变成了通缉犯人。
四只黑色直立狮子,热库伯爵家的家徽。
而那枚金纽扣,本应属于伯爵家的一位年轻成员。而这位成员,在几年前带着扈从出外游玩时,和他随身携带的满腰包金币,一同失去踪影,再也没在世人面前出现。
据卖家的招供,伯爵的小侄儿,此刻正安静地躺某片不知名树林里三尺深的地下??一个后脑勺被打开花的人当然会安静地待在那儿。
指使这一罪行的人,就是诺森骑士。
巡警队和伯爵家愤怒的私人卫队,还没出发,精明的骑士就带着几箱财宝躲进了费都的大教堂。
钱财让教堂主教眉开眼笑,他圣洁地宣布,光明之印庇护了这名罪人,他将用余生的全部时间,在教堂里忏悔罪孽。
即便是伯爵的怒火,也无法撼动神权。
于是凶手,安然地在教堂里渡过了二十年。
这名杀人犯的证供,对福兰手头的一桩案子至关重要。
福兰相信,他正要指控的一名嫌疑犯,当年就是诺森私掠队的成员。
“得想办法把他揪出来。”福兰合上案卷,皱着眉头想。
※ ※ ※
隔天下午,巡警厅,探长莱姆接到了私人秘书的通知。
“第一庭的助理检控官弗莱尔先生希望与您会面。”
“请他进来,不过事先知会一声,因为事务繁忙,只能给这位先生一刻钟。”
莱姆不喜欢和大检控官打交道,这些从不站在最前线的官僚们总是抱怨多多。“天,我就要上庭了,嫌疑犯的同谋你们还没找到么。”他们总这么轻描淡写地说,如果抓到了,又会说,“喔,犯人在你们手上,从嘴巴里再多挖点证据出来,并不算难事吧。”
这种不体恤他人的态度,很让巡逻队上上下下的探员恼火。
现在连只是助理检控官的学徒也找上门来,莱姆不耐烦地喝了口水,临时改变决定,“只给他十分钟就够了。”
十秒钟后,福兰打开了莱姆的办公室大门。莱姆探长五十岁左右,身材魁梧,表情威严,一看就是有着优良传统的骑士家族出身。
“是个办实事的人。”福兰想。
“有何贵干?”莱姆做了个请坐下的手势,直接问道。
“关于二十年前,热库伯爵的侄子被谋杀,凶手用庇护法躲开追捕的案子,我想咨询些意见。”福兰也没有说正经事前先客套一番的习惯。
“嗯,是有这么回事。”莱姆回忆了下,“那时我还是巡逻队的普通队员,不过没法子,教堂有庇护权。”
“不得不承认,菲利浦骑士是个很警觉的家伙,我的探员注意到他经常在夜晚乘坐黑十字马车出来,但如众人所知,教廷宣称马车也属于教堂的延伸,他从不下车,就没办法抓捕。”
黑十字马车是教廷主教级神职官员的专用马车,以车厢上漆着黑色十字架而得名。包围马车,强迫车上的人下来,会被视为挑衅。
“事实上,伯爵视这为家族最可悲的耻辱,有证据表明,他曾经想到过用贿赂的方式,让教会将凶手驱逐出来,但没有哪位神职人员,会有胆量接受这么赤裸裸地交易。”
“总之,只要菲利浦一天不以自愿的意志。大摇大摆从教堂走出来,他就能逍遥法外。”莱姆探长看了看怀表,准备结束这次谈话。
“如果我能让他自愿出来呢?”福兰说。
莱姆肯定自己听错了,“你能?”
“如果再有一小时,咱们能好好谈论下我的计划。”
莱姆凝视着福兰,助理检控官坦然接受着探长目光的洗礼,一会后,探长高声朝门外叫道,“秘书,给弗莱尔先生端一杯水来,另外,通知探员们,会议推迟一小时进行。”
-------------------------------
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八章 圣冢
费都大教堂,是建筑艺术上的传奇。
这栋伟大的建筑,完全抛弃了建筑学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线与厚实的拱券被唾弃。十二根巨大优雅的圆柱塔楼与无数细密的拱柱支撑着整个教堂的重量,教堂内部四十二间小礼拜堂全部由倾斜的柱子支撑,所有的平面组成了复杂的波浪线。
十二塔楼轻盈的尖顶上,雕刻着圣徒的塑像,他们居高临下,威严宛若主宰般俯视着全城。
外围看到不到砖块与水泥的半点痕迹,惟有的,只有出至名家之手的浮雕。怀抱圣子的圣母、神话中天使与恶魔的战役、圣经故事里的一个个场景,这建筑几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艺品堆砌而成。
它最极至地追求着视觉上的美感。
破坏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梁柱,也得被镂空刻上蜿蜒的花纹。
事实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预言这教堂不到十年就会崩溃,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历史,见证着这奇迹的存在。
“费都的皇冠”,主教们经常用朗诵赞美诗般的语气来描述它。
但费都的市民私下给它起了个绰号:“圣冢”,因为在夜色笼罩时,眺望这森然气派的建筑,总觉得它如同世间最巨大的墓碑,像尸骨般嶙峋可畏,充满梦魇般的残酷华美。
诺森.菲利浦在圣冢后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岁,脸上的皱纹重重叠叠。长期清水与豆子的饮食让他瘦得仿佛骷髅,坚硬的干豆子使牙釉质严重磨损,每当这个老头张开嘴时,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齿叫他仿佛地狱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这种食物,他们用生活与肉体上的磨难来表明精神的无比虔诚。
“贪婪得像猪一样的主教,我捐献的财富,能享用一辈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时,诺森扒拉着盘中的豆子,总要嘀咕上这么几句。
整个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请求庇护的逃犯担任,没有正而八经的神职人员愿意干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评定地区主教是否称职的一项依据。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将灵魂奉献给主的人。”民间和教廷上层,都这么认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总是用抽签的方式,半年一轮换地担当这要命的职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签的神甫,沮丧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费都地区主教伊格,聪明地把庇护者一股脑全赶进了苦修所。
在下属神甫们的眼中,伊格伟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赞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总算摆脱这鬼差事了。”他们虔诚地歌颂着。
诺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