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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某鸡 - 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 [4]

By Root 318 0
丝失望的感觉油然从心底升起。
  “我去拿车,你在这里等我。”家谦说。
  我吸了吸鼻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低下头,我看到我的手,它死死的拽着家谦的手不愿意放开。真是没骨气啊!我鄙视的看着它,我的手比我的心诚实。
  家谦也低下头,看着我的手,笑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笑。家谦笑起来还是这么好看,他的声音异常温柔,“小涵,”他说,“你等我,我去拿车。”
  我能说什么呢?只好点头。
  家谦松开我的手,大步向停车场走去。
  空出的手心顿时被寒风灌满,被冰冷的空气一激,我的理智顿时回来了。
  我看着他的高大的身影渐渐远去,然后,我后退一步,再后退一步。
  我看着远处的家谦走向一辆银灰色的宝马,他拉开车门,坐进车内。
  我看着车子就要向我驶来。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
  撒丫子跑掉了。
  程家谦
  打转方向盘调转车头,家谦无意间扫过刚刚她停留的地方。怔住。
  刚刚她站的地方现在一个人都没有,孤零零一盏路灯伫立在街头,几只蛾子奋不顾身朝那一点幽光扑去,撞出“啪啪”的响声。
  他迅速下车,四顾茫然。
  手心的温暖仍在,人却已经不知道去了何处。
  “林涵!”他喊了一声,悠悠荡荡的尾音被夜晚凛冽的寒风打了个七零八落,无人回应。
  明明,他明明吩咐了她在这里等他,而她也明明是答应得好好的啊!
  可为什么就在他一放手,一转身的一瞬,人就不见了,如同从来未有出现过一样。
  家谦高大的身躯倚着车门,怔了半晌,才缓缓点燃一支烟。
  清淡的烟雾萦绕在指间,他看到远处人行道上有三三两两的情侣嘻笑着行过,十指紧扣。
  记得刚开始恋爱的时候,她就老喜欢把他严严实实的抓在身边,片刻不离。他打个电话,发个信息,她都要以怀疑一切的目光审视个半天。有一次他被她弄烦了,故意板起脸说道:“林涵,你怎么就这么不相信我呢!”
  她看他半天,确定了他真的生气了之后,换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哭丧着脸,说:“家谦啊家谦,这方圆百里的谁不知道你程家谦是支潜力股啊!和你在一起我压力有多大你知不知道啊,眼看咱离法定结婚年龄还长着呢,夜长梦多你知不知道?夜长梦多啊……”说到这里,她突然一改先前惨兮兮的样子,灵光一闪:“不如这样吧家谦,咱们不如趁早先把婚给结了,然后等到了年龄再去把手续给办齐全你说好不好啊?”
  ……亏她想得出来!家谦实在忍无可忍了,伸出手在她头上敲了个爆栗,大声呵责:“林涵,你知不知羞!我什么时候招惹过其他女人了!”
  她摸着被敲痛的额头,委委屈屈的说:“是是是,我也知道你程家谦是再世柳下惠,面对美色引诱坐怀不乱啊,”他点点头,知道就好。“可、可是……”她继续说,“可是家谦你是一多么嫩根小水葱儿啊,我怎么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你就这样掉进火坑里去,被那群狂蜂浪蝶就这样吃干抹净呢!”说到最后,竟然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前半句还勉强听得下去,后半句就……家谦哭笑不得。
  那个时候年少,他好像没有对她说过,他其实是很享受她那种紧张兮兮的追问。那个时候,也真的想过一夜之间长大,然后拉着这个想嫁给他想疯了的女人去民政局,签下一生一世的诺言。
  可当初那个恨不得立刻就收拾包袱嫁给他的人呢?现在她在哪里?
  “先生,先生。”
  思绪被蓦然打断,他不由得有些恼火。回头。
  看停车场的老头被这个年轻人的眼神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问:“先、先生,你你是掉了什么东西吗?我看你站在这里好久了。”
  家谦怔了怔,伸手抚额,声音异常苦涩:“对,我掉了很重要的东西。”
  老头的样子迅速从惊讶转为同情,关切的问:“那您掉啥东西了?不见多久了?”
  不见多久了?
  他抬头看着一片漆黑的夜幕,喃喃道:“不见了十年了。”
  “……啊?”老头使劲的挖了挖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家谦收回目光,向他苦笑一下,“十年了。”
  然后不理会老头不可思议的眼神,他坐进车内。
  银灰色的宝马车缓缓驶上公路,他握方向盘的手有些抖。
  当初说一生一世的那人是谁?
  可如今始乱终弃的人又是谁?
  林涵,林涵……
  PART 5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徐志摩《偶然》
  脑子里就一直回荡着这首酸诗。
  我躲在阴影处看着家谦从车子里出来,叫我的名字。我看着他抽了一根烟,跟看车的老头说了几句话,然后再次钻进车内,发动车子。银灰色的宝马优雅的转身,缓缓驶上公路。
  直到他消失不见,我还是没走。我沿着墙根慢慢坐下来,摸出一支烟。细小的火苗在寒风中哆哆嗦嗦,我好不容易才点着。狠狠的吸了一口,再吸一口,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
  我不敢回“怡红”,不知道在这个阴冷潮湿的蹲了多久,直到双腿麻木,把兜里的烟都给抽光了之后,一架尾班飞机轰鸣着从我头上掠过,瞬间只剩下一个一闪一闪的小红点,消失在夜空之中。
  不知道家谦是不是坐在这架飞机上。
  我站起来拍拍屁股,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算了吧,忘了吧。
  拖着沉重的步伐,我回到我的小破屋。
  打开水龙头,热水哗哗流出,淌过我刚刚被寒风吹得皱得紧紧的皮肤,渐渐舒缓,渐渐松散,渐渐崩溃。
  我胡乱的洗了把脸就睡下了。
  被冷风吹了一晚上的头巨疼,我突然发现枕头太软,床太硬,滚了好几滚都睡不着。于是我翻身下床,打开抽屉,拿了几粒巴比妥类干吞下去。然后翻箱倒柜的终于在角落找出来一包不知名的香烟。
  我坐在床沿又开始抽起烟来。
  其实我已经好久没吃镇静药了,只是刚刚离开家谦那阵子,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后来才慢慢发现,巴比妥类+香烟是最好的安眠药。我也知道巴比妥类比较危险,特别是对我这种比较粗心的人来说,不定哪天我神经短路,塞多了几粒到嘴里,那就真是长眠不醒了。
  可事实证明我的担心纯粹多余,因为直到我戒掉吃镇静药这个习惯,我还是那么生龙活虎的。是啊,生活要继续,我要吃饭,我要工作,我要挣钱,我要把“怡红”发展成全城第一妓院,谁有空天天叽叽歪歪的怀念来啊感叹去啊的?因此,很多时候,即使那疮疤还在,可你只要不刻意的去揭开它,竟也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有。
  巴比妥类是戒掉了,可香烟却戒不掉,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戒。因为我固执的认为,离开了家谦,我总要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一些什么,这跟有些人交一个男朋友就去打一个耳洞是一样的道理。可打耳洞啊纹身啊之类血淋淋我又怕疼,因此只好以这种无关痛痒的形式来纪念我的家谦了。
  其实我觉得爱情和烟瘾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首先它不致命,你看过吸毒吸死的还没见过抽烟抽死的吧?除去那些抽得引来山火自焚的傻逼,你别跟我说抽烟肺癌!现在干什么不得癌啊?你吃菜农药致癌,吃肉蛋白质致癌,你放个屁他空气质量监测局还说什么其中有害气体含量超标了,难道你还不呼吸?致癌的东西多了去了,不差抽烟这一样。
  爱情也是如此,现在的人越来越功利,越来越浮华,一对恋人可以顺顺当当的结了婚,三五十年的不离婚就不错了,你还想有个爱你爱到和你殉情的人?做梦!
  可就是这么一样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你无聊的时候会想起它,走着走着路会想起它,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它,开心的时候会想起它,不开心的时候也会想起它。看不见,它却深深的根植在你内心深处,摸不着,却无论如何割舍不去。
  就好像周星星说的:我真的时时刻刻都会想着他,有时候撒尿都会突然间停一下,然后想起他,心里甜甜的,跟着那半泡尿就忘了尿了。
  这才是最可怕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一包烟已经抽完了,我还是没有睡着。
  “嘀嘀嘀……”床头幽暗的电子钟叫了三下,凌晨三点了。
  左边邻居呯呤乓啷一阵过后,准时响起巴赫的《圣母颂》,曲调悠扬神圣,净化人的心灵。
  可惜我没这么走运,在圣母还没来得及搭救我的时候,右边适时响起了哥特的死亡音乐,暴烈的电子贝斯把我脆弱的小心肝儿震得四分五裂永不超生。
  二手楼就是这个样子,邻居素质都高不到哪儿去,大部分居民都是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但我这两位邻居嘛,相比之下就有点特别了。我的左邻丫是一先锋诗人,天天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逢人便谈马列主义然后大叹生不逢时,否则必会大有一番作为云云。为了避免被他抓住,搞得我现在连到个垃圾都要在猫眼上先观察个半天,确定了那厮已经倒过了以后才敢“嗖”的一下窜出去倒。
  我的右李没接触过,但在他的服装打扮上我也猜到八九分,就是那种所谓的摇滚青年,留着火红的鸡冠头,黑色摩托皮夹克、身裹紧身黑衣、脚蹬尖头皮靴,手上脖子上叮叮当当挂着大堆的纹路复杂的银饰,常年一张苦大仇深的脸,好几次我晚上回来都看到这厮在楼梯口午夜梦徊,差点没把我吓得滚下楼梯去。
  俩都搞艺术创作的热血小青年无论品味抑或志向都无一相同,可偏偏这作息时间却是出奇的一致,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有规有律的。本来这样相安无事的也不错,可偏偏这两孩子暗地里谁也不服谁,在这音乐上较上劲了。
  沟通无效后,我天天晚上左耳哥特右耳巴赫的入睡,灵魂在天堂与地狱中,天使与魔鬼间不断徘徊又徘徊。
  李萧萧曾经问过我,问我为什么我手里握着一间这么大的怡红还要住在这些贫民窟的地方。我说也许是我天生草根命吧,我喜欢听楼下的师奶们为了一毛几分钱跟卖菜的小贩争吵半天转头又为儿子女儿弹钢琴的兴趣不惜一掷千金;我喜欢看楼上任性的小媳妇生起气来丁零当啷的摔锅盆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又为老实木讷的丈夫结好领带再三叮嘱跟单位的同事要好好相处;喜欢看对门无儿无女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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