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n - 亲前婚后 [9]
,算是完了。”
这又算不算是兽性大发时候的表白,“一见钟情”这四个字发音真的那么困难?永远不按理出牌的缇先生。
当天晚上,我们在人们暧昧的目光中离开,我看到白瑞特的惊讶,看到付小姐鄙视中的嫉妒。
当天晚上,我在肯亚的树顶酒店,在大象斑马的听证下,第一次强烈体验到什么叫小别盛新婚。
第二天早晨,我瘫在床边抓着一堆火红色的破布,欲哭无泪,“缇墨非,怎么会这样?”
缇先生对着镜子边打领带边说,“都是这件衣服惹的祸,。”
……
“其实,缇墨非,你是不是当初对我一见钟情?”
“有吗?我什么时候说过。”
我的宝地
上帝把贫穷与疾病留给非洲,却赋予了这个不得宠的孩子世上最美丽的土地。在这里,浮躁的人心得到净化,仿佛重归大地母亲怀抱,找到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每个人心中都有有一块宝地,就在肯亚,因为在这里,我收获了我的爱情。
我在灰暗的雨夜带着帆布背包孤独来到这里,回去的时候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旁边多了一个承诺与我相持到白头的老公。
我永远记得肯亚透着绿色清香的土地,我永远记得肯亚没有一丝沉重的天空。以至在离现在也很远的很多年后,我对一个有着和他父亲相同茶色头发的青年说:“肯亚是我的宝地,以后把我的骨灰也撒在哪里吧。”
来到肯亚的第二天,因为头天晚上那场大雨,我开始重感冒。缇墨非于是取消了接下来几天的行程,和我待在酒店房间里。所谓的重感冒,在我看来只是多打几个喷嚏,多流几滴鼻涕,多些性感沙哑的鼻音。在缇墨非看来,仿佛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个案。
晚上睡到半夜,他会突然用梦游的声音念,把被子盖好;早晨起来,他会在给我拿药的时候绊着地上的衣服把自己摔清醒;中午他会拴着围裙在厨房里,一边看稀饭火候一边靠着厨台打盹,(他坚持酒店的羊片太膻,自己去十里外的超市买了青豆回来熬粥);到了晚上,他会看我半天然后突然冲进浴室冲冷水澡,再然后找出各种借口赖在沙发上过夜。
原来一场不痛不痒的病可以让懒猪变成老黄牛;还可以让野兽变成绅士。
我于是意识到,如果他喜欢多办实事少废话,有没有那句“我爱你”又有什么差别呢。
这样无比享受的过了五天,我的感冒被他完全驱逐出境,我的幸福时光也就此打住。
懒猪果然是懒猪,永远江山易该本性难移,他又开始变本加厉的梦游;野兽果然是野兽,他又开始找出各种借口重新挤上床然后把我吃个精光。
我当初追来肯亚的第一动机完全变成了多余,可怜的如花小姐,无数个提议无数次被无条件拒绝。
最后某个清晨,在缇先生的睡眠时间被坚持不懈的门铃声打断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付小姐,肯亚之行是我的私人时间,我没有必要也不愿意履行任何普杜的公关义务。”于是,当天下午如花小姐终于打倒回府,虽然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她离开的时候眼眶为什么是红的。
我只好问缇先生,缇先生一边重新往床上倒一边说,“她的红眼病发了。”
我不知道他是在发梦还是在说清醒话。不过我相信有个关于红眼病的故事曾经在肯亚发生。他没说,我也没有继续追问。
幸福没有冲昏我的头脑,天晴的时候也要记得在车里放一把雨伞。是时候解决变种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恩怨情仇了,就在两天后我的生日那天。
------------------------------------------------------------------
今天是我的生日,是跟缇墨非一起庆祝的第一年,也希望不是最后一年,这是我许下的最诚实的生日愿望。
早上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缇先生理所当然还在外太空梦游。两个人待久了才会发现,他睡相颇好,一个人静静的睡,不打呼噜,不流口水;只是有个习惯,上半夜喜欢朝着左边睡,下半夜就换成对着右边,但不论朝那边都要抱一个枕头。我常常坏心的想,或许时光倒流二十年,他手上的就不是枕头而是小熊或布娃娃。我曾经试过在他睡着后,轻易拖走那个宝贝枕头,搞笑的是,第二天醒来,枕头又奇迹般的回到他身上去了。
现在是早上时间8 :30,我睡意全无,已经在脑子里对今天的安排重复确认了三遍。
我今天会穿他最喜欢的蓝色,化他最中意的自然妆,去可以看到天上红鸟飞过的湖边喝咖啡,然后一起去布鲁园区看斑马,当然还有动物园里少见的纯种野猪;再然后我会找一个非常祥和宁静的地方,坦白从宽。
唉,听起来像流水帐,实在不怎么样。可我在这里完全沦为他的附属,人生地不熟,没钱没门路(又心疼的想起花了三千大洋,被他销毁的礼服),再好的打算也是空想,只能一切从简,倘若最后万事顺利,就谢天谢地了。
两个小时后,缇墨非醒来时,我已经蓝衣飘飘的坐在他面前,“早安,墨非甜心。”我给了他一个有史以来最淑女的微笑。
大概是我看错了,他居然瑟索了一下。可怜的家伙,起床气还没过吧。
“衣服都给你准备好了,清新自然的白T 恤,休闲舒适的浅灰色长裤,成熟稳重的卡其布白球鞋,来,需要我帮你穿吗?”
“不需要”,他赶紧说。然后古怪的看我半天,又接着冒出一句,“安安,生日快乐!”
于是,战斗的一天在“生日快乐”中正式拉开序幕。
一切按计划进行,我们来到苏络湖畔,他要了数十年如一日的无糖黑咖啡,我要了清淡的桔子茶。
他起身去买我最爱的香蕉蛋糕,我赶紧摇头,今天不吃了。他皱眉头问为什么,我说从现在开始要减肥。
“你再减就变排骨了!”他看起来居然有点生气。完了,也不理我,自己进去买了一大袋东西出来,巧克力玛芬,苹果克松,香蕉蛋糕,外加一杯热巧克力。“吃了!”
某人的沙猪病又犯,算了,看在我今天低人一等的份上,帐留到以后算。
我不情不愿的拿了香蕉蛋糕,开始嘀咕,“人家这几天又肥了好几磅……”
“看得出来,胸部大了,我喜欢就行了。”
“可是屁股也大了,看起来好丑。”
“那更好,反正就我一个人看。”
我忍,我忍他!忍到下午,忍过今晚上。
唉,这就是进展不尽如人意的咖啡时间。还有,据说本该红鸟成群飞的天上,连乌鸦也没出现一只。
接下来,是布鲁园的斑马时间。
今天一定是老天爷故意跟我开玩笑,两个小时的车程来到这里,那么大一片空草地上,居然只有三匹斑马,有一匹还特别的老。
其它的呢?
向导笑嘻嘻的说,可能睡觉去了。
睡觉?我好像从来没看到过睡觉的斑马。只能仰天长叹,我的斑马王子……偷瞄缇墨非,没什么反应耶。也是,喜欢逛动物园的男人老早绝种了,只能看,不能瞄准射击,多没意思啊。
在好不容易转了几个圈来到野猪园后,我已经沮丧得没了语言。
这次倒是真的在睡觉,只看到几个尾巴有一扇没一扇的猪屁股。
“墨非~~~ 怎么会这样嘛”,我用连自己都听得快呕吐的声音对缇墨非撒娇。
是的,这就是从> 的书里学来的第三招。
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在心里把那个作者的祖宗十八代XX了无数遍。因为撒娇这一招完全没用,我这次没有看错,缇先生确实在抖,估计因为我那几句恐怖的“墨非”
早就抖落了一地鸡皮疙瘩。
“安安,”他忽然朝我走来,拉着我头也不回的往前走,走到一块空地时,他总算停了下来。
“安安,你今天到底要怎样,有话直说!”
我观望四周环境,天哪,除了几块丑陋的石头,全是光秃秃的草地。没有浪漫的红色,没有清新的绿色,更没有平静的蓝色,简直就是用来决斗时当场血溅三尺的破地方……
“安安!”缇墨非开始丧失耐心,“咖啡也喝了,斑马野猪也看了,我实在绞尽脑汁也想不透,你今天到底哪根神经出了问题?”
“我……我们换个环境,这地方不适合讲话!”
“怎么不适合?”
“它,它会听到!”我指大石头后面一只探头探脑的肥野兔。
缇墨非脸色开始发青,他几步走到石头边坐下,“安安,今天话不讲清楚,我们哪儿也不去,就这样。”
好吧,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豁出去了!
“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我开始高声念,我甚至不敢看缇墨非得表情,一鼓作气接着道:“人挡杀人,鬼阻杀鬼,正气在中间!”
缇墨非站起来了,大步迈到我面前,大掌探上我的额头,脸色发白,“安安,你哪里不舒服?头痛不痛,心跳很快么,过来,先坐下……”
我挣脱他的手跳到一边,“缇墨非,这几句话是老虎堂的旗号,你听过没有?”
“我他妈见鬼的没听过!”他吼了起来,又过来拉我。
“那安小虎呢?听过没有?”我的声音很轻,周围仿佛忽然静了下来,静得只能听见心跳的声音。
我第一次那么仔细的看他睁大的眼睛,不是人们常见的棕色,是非常,非常漂亮的黑色,黑玛瑙一般的颜色,这双眼睛,今天以后还会再那么专注的看我么?我鼓足勇气,继续往下说:“十年前黑道上以亡命闻名的老虎堂,你应该还有印象吧,绑架过缇伯母,就是你母亲的老虎堂……”
“你是安小虎的……女儿?”
“是。”完了吧,一切都完了。“因为绑架你母亲那票案子,我爸爸被抓了,加上之前的几桩伤人案,杀人案,一共判了二十年,爸爸现在还待在江安监狱里。”
缇墨非转过身。
我绝望的继续,“我出生在老虎堂,成长在老虎堂,直到十年前老虎堂解散,我的前半生跟你的,是全然不同的两种颜色。”
缇墨非回过头来,目光里没了平日的全无所谓,神情里是我从未见过的凝重,“如果我没有记错,安小虎最初是我阿姨简白的男朋友。”
“你知道?”
“因为简白,安小虎认识了我的母亲。然后出现了所谓的绑架,实质是两个人的私奔。”
难以置信,简白十年来日防夜防的事,他居然根本就知道。
“这都是那天在医生宿舍才知道的?”
“不,是母亲临走前告诉我的,安小虎被抓后不久,我母亲就离开缇家,加入了红十字救援会当义工,三年前
这又算不算是兽性大发时候的表白,“一见钟情”这四个字发音真的那么困难?永远不按理出牌的缇先生。
当天晚上,我们在人们暧昧的目光中离开,我看到白瑞特的惊讶,看到付小姐鄙视中的嫉妒。
当天晚上,我在肯亚的树顶酒店,在大象斑马的听证下,第一次强烈体验到什么叫小别盛新婚。
第二天早晨,我瘫在床边抓着一堆火红色的破布,欲哭无泪,“缇墨非,怎么会这样?”
缇先生对着镜子边打领带边说,“都是这件衣服惹的祸,。”
……
“其实,缇墨非,你是不是当初对我一见钟情?”
“有吗?我什么时候说过。”
我的宝地
上帝把贫穷与疾病留给非洲,却赋予了这个不得宠的孩子世上最美丽的土地。在这里,浮躁的人心得到净化,仿佛重归大地母亲怀抱,找到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每个人心中都有有一块宝地,就在肯亚,因为在这里,我收获了我的爱情。
我在灰暗的雨夜带着帆布背包孤独来到这里,回去的时候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旁边多了一个承诺与我相持到白头的老公。
我永远记得肯亚透着绿色清香的土地,我永远记得肯亚没有一丝沉重的天空。以至在离现在也很远的很多年后,我对一个有着和他父亲相同茶色头发的青年说:“肯亚是我的宝地,以后把我的骨灰也撒在哪里吧。”
来到肯亚的第二天,因为头天晚上那场大雨,我开始重感冒。缇墨非于是取消了接下来几天的行程,和我待在酒店房间里。所谓的重感冒,在我看来只是多打几个喷嚏,多流几滴鼻涕,多些性感沙哑的鼻音。在缇墨非看来,仿佛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个案。
晚上睡到半夜,他会突然用梦游的声音念,把被子盖好;早晨起来,他会在给我拿药的时候绊着地上的衣服把自己摔清醒;中午他会拴着围裙在厨房里,一边看稀饭火候一边靠着厨台打盹,(他坚持酒店的羊片太膻,自己去十里外的超市买了青豆回来熬粥);到了晚上,他会看我半天然后突然冲进浴室冲冷水澡,再然后找出各种借口赖在沙发上过夜。
原来一场不痛不痒的病可以让懒猪变成老黄牛;还可以让野兽变成绅士。
我于是意识到,如果他喜欢多办实事少废话,有没有那句“我爱你”又有什么差别呢。
这样无比享受的过了五天,我的感冒被他完全驱逐出境,我的幸福时光也就此打住。
懒猪果然是懒猪,永远江山易该本性难移,他又开始变本加厉的梦游;野兽果然是野兽,他又开始找出各种借口重新挤上床然后把我吃个精光。
我当初追来肯亚的第一动机完全变成了多余,可怜的如花小姐,无数个提议无数次被无条件拒绝。
最后某个清晨,在缇先生的睡眠时间被坚持不懈的门铃声打断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付小姐,肯亚之行是我的私人时间,我没有必要也不愿意履行任何普杜的公关义务。”于是,当天下午如花小姐终于打倒回府,虽然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她离开的时候眼眶为什么是红的。
我只好问缇先生,缇先生一边重新往床上倒一边说,“她的红眼病发了。”
我不知道他是在发梦还是在说清醒话。不过我相信有个关于红眼病的故事曾经在肯亚发生。他没说,我也没有继续追问。
幸福没有冲昏我的头脑,天晴的时候也要记得在车里放一把雨伞。是时候解决变种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恩怨情仇了,就在两天后我的生日那天。
------------------------------------------------------------------
今天是我的生日,是跟缇墨非一起庆祝的第一年,也希望不是最后一年,这是我许下的最诚实的生日愿望。
早上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缇先生理所当然还在外太空梦游。两个人待久了才会发现,他睡相颇好,一个人静静的睡,不打呼噜,不流口水;只是有个习惯,上半夜喜欢朝着左边睡,下半夜就换成对着右边,但不论朝那边都要抱一个枕头。我常常坏心的想,或许时光倒流二十年,他手上的就不是枕头而是小熊或布娃娃。我曾经试过在他睡着后,轻易拖走那个宝贝枕头,搞笑的是,第二天醒来,枕头又奇迹般的回到他身上去了。
现在是早上时间8 :30,我睡意全无,已经在脑子里对今天的安排重复确认了三遍。
我今天会穿他最喜欢的蓝色,化他最中意的自然妆,去可以看到天上红鸟飞过的湖边喝咖啡,然后一起去布鲁园区看斑马,当然还有动物园里少见的纯种野猪;再然后我会找一个非常祥和宁静的地方,坦白从宽。
唉,听起来像流水帐,实在不怎么样。可我在这里完全沦为他的附属,人生地不熟,没钱没门路(又心疼的想起花了三千大洋,被他销毁的礼服),再好的打算也是空想,只能一切从简,倘若最后万事顺利,就谢天谢地了。
两个小时后,缇墨非醒来时,我已经蓝衣飘飘的坐在他面前,“早安,墨非甜心。”我给了他一个有史以来最淑女的微笑。
大概是我看错了,他居然瑟索了一下。可怜的家伙,起床气还没过吧。
“衣服都给你准备好了,清新自然的白T 恤,休闲舒适的浅灰色长裤,成熟稳重的卡其布白球鞋,来,需要我帮你穿吗?”
“不需要”,他赶紧说。然后古怪的看我半天,又接着冒出一句,“安安,生日快乐!”
于是,战斗的一天在“生日快乐”中正式拉开序幕。
一切按计划进行,我们来到苏络湖畔,他要了数十年如一日的无糖黑咖啡,我要了清淡的桔子茶。
他起身去买我最爱的香蕉蛋糕,我赶紧摇头,今天不吃了。他皱眉头问为什么,我说从现在开始要减肥。
“你再减就变排骨了!”他看起来居然有点生气。完了,也不理我,自己进去买了一大袋东西出来,巧克力玛芬,苹果克松,香蕉蛋糕,外加一杯热巧克力。“吃了!”
某人的沙猪病又犯,算了,看在我今天低人一等的份上,帐留到以后算。
我不情不愿的拿了香蕉蛋糕,开始嘀咕,“人家这几天又肥了好几磅……”
“看得出来,胸部大了,我喜欢就行了。”
“可是屁股也大了,看起来好丑。”
“那更好,反正就我一个人看。”
我忍,我忍他!忍到下午,忍过今晚上。
唉,这就是进展不尽如人意的咖啡时间。还有,据说本该红鸟成群飞的天上,连乌鸦也没出现一只。
接下来,是布鲁园的斑马时间。
今天一定是老天爷故意跟我开玩笑,两个小时的车程来到这里,那么大一片空草地上,居然只有三匹斑马,有一匹还特别的老。
其它的呢?
向导笑嘻嘻的说,可能睡觉去了。
睡觉?我好像从来没看到过睡觉的斑马。只能仰天长叹,我的斑马王子……偷瞄缇墨非,没什么反应耶。也是,喜欢逛动物园的男人老早绝种了,只能看,不能瞄准射击,多没意思啊。
在好不容易转了几个圈来到野猪园后,我已经沮丧得没了语言。
这次倒是真的在睡觉,只看到几个尾巴有一扇没一扇的猪屁股。
“墨非~~~ 怎么会这样嘛”,我用连自己都听得快呕吐的声音对缇墨非撒娇。
是的,这就是从> 的书里学来的第三招。
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在心里把那个作者的祖宗十八代XX了无数遍。因为撒娇这一招完全没用,我这次没有看错,缇先生确实在抖,估计因为我那几句恐怖的“墨非”
早就抖落了一地鸡皮疙瘩。
“安安,”他忽然朝我走来,拉着我头也不回的往前走,走到一块空地时,他总算停了下来。
“安安,你今天到底要怎样,有话直说!”
我观望四周环境,天哪,除了几块丑陋的石头,全是光秃秃的草地。没有浪漫的红色,没有清新的绿色,更没有平静的蓝色,简直就是用来决斗时当场血溅三尺的破地方……
“安安!”缇墨非开始丧失耐心,“咖啡也喝了,斑马野猪也看了,我实在绞尽脑汁也想不透,你今天到底哪根神经出了问题?”
“我……我们换个环境,这地方不适合讲话!”
“怎么不适合?”
“它,它会听到!”我指大石头后面一只探头探脑的肥野兔。
缇墨非脸色开始发青,他几步走到石头边坐下,“安安,今天话不讲清楚,我们哪儿也不去,就这样。”
好吧,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豁出去了!
“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我开始高声念,我甚至不敢看缇墨非得表情,一鼓作气接着道:“人挡杀人,鬼阻杀鬼,正气在中间!”
缇墨非站起来了,大步迈到我面前,大掌探上我的额头,脸色发白,“安安,你哪里不舒服?头痛不痛,心跳很快么,过来,先坐下……”
我挣脱他的手跳到一边,“缇墨非,这几句话是老虎堂的旗号,你听过没有?”
“我他妈见鬼的没听过!”他吼了起来,又过来拉我。
“那安小虎呢?听过没有?”我的声音很轻,周围仿佛忽然静了下来,静得只能听见心跳的声音。
我第一次那么仔细的看他睁大的眼睛,不是人们常见的棕色,是非常,非常漂亮的黑色,黑玛瑙一般的颜色,这双眼睛,今天以后还会再那么专注的看我么?我鼓足勇气,继续往下说:“十年前黑道上以亡命闻名的老虎堂,你应该还有印象吧,绑架过缇伯母,就是你母亲的老虎堂……”
“你是安小虎的……女儿?”
“是。”完了吧,一切都完了。“因为绑架你母亲那票案子,我爸爸被抓了,加上之前的几桩伤人案,杀人案,一共判了二十年,爸爸现在还待在江安监狱里。”
缇墨非转过身。
我绝望的继续,“我出生在老虎堂,成长在老虎堂,直到十年前老虎堂解散,我的前半生跟你的,是全然不同的两种颜色。”
缇墨非回过头来,目光里没了平日的全无所谓,神情里是我从未见过的凝重,“如果我没有记错,安小虎最初是我阿姨简白的男朋友。”
“你知道?”
“因为简白,安小虎认识了我的母亲。然后出现了所谓的绑架,实质是两个人的私奔。”
难以置信,简白十年来日防夜防的事,他居然根本就知道。
“这都是那天在医生宿舍才知道的?”
“不,是母亲临走前告诉我的,安小虎被抓后不久,我母亲就离开缇家,加入了红十字救援会当义工,三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