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一个藏族男人》by钟柳[全文完结 [5]
的教师,一辈子循规蹈矩,交际圈小的令人惊叹。我考大学时的专业方向是父亲给我定的,至于我感不感兴趣,他好像并不关心。我自小十分聪明,学习于我并不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很轻松就可以排到全班前几名,考大学也很容易就考到了首都的一所高校,在学习方面我一直是父母的骄傲。由于成长的过程过于顺利,一直在赞美和掌声中长大,我的个性极端懒散和脆弱。到了大三,我谈了一场在我自己看来轰轰烈烈的恋爱,对方是我们学校学生会的主席,文艺体育交际样样都好,就是学习一塌糊涂。跟他在一起,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本来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的我,竟然挂了好几门课。父亲在大三的那个暑假看了我的成绩以后,便不再和我说话,我如坐针毡地在家呆了两个星期后,便返回了学校,更加不敢跟他们谈起学生会主席的事情,本来他俩也禁止我在大学里谈恋爱,早就说过他俩会给我物色老友或者世交家的少年有为的男孩作未来的夫君,根本用不着我自己操心。回到学校后,我发了几个月的狠,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可是就是这几个月,学生会主席也找了一个刚进校的大一女生。我并不很痛苦,因为首先我不用再担心找工作的问题,而且父母已经又原谅我了。可是在后来的日子里,虽然总有追求我的男生,我都不再对感情有多大的兴趣,我讨厌呆在学校里,想要进入社会,不想总和学生绞在一起。好容易熬到硕士毕业,因为实在不想再呆在学校,我坚决拒绝了老师们要求我硕博连读的好意,只想快点挣钱,养活我自己。毕业前,我偷偷跑回C市,去一家知名的咨询公司应聘,他们对我的伶俐口齿和清晰的思路十分感兴趣,立刻开出具有诱惑力的底薪。可是父亲坚决不同意我拿到硕士文凭就工作,非要我再读一个博士学位,从小到大,我不知道怎样对他们说不,虽然我讨厌高校,喜欢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还是回到学校参加了博士生入学考试。因为英语好我很容易又考上了,师从材料学一位著名的教授,老人十分喜欢我的英语水平,很想我能够有一番作为,结果我就是那种糊不上墙壁的烂泥,厚着脸皮整日里混日子,最后他也拿我没法子,便早点打发我毕了业,再也不提要我继续进博士后工作站作博士后的事。博士毕业后,好像不进高校当老师就不正常了,连研究生都没有愿意去。我班上的所有同学都去了不同地区的高校,我也随波逐流地投了很多简历,很快就被C市的X大相中。父母也很高兴,离他们近,又是高校教师,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我进什么外企,只认为公务员和教师是正当职业,坚决要求我只能进高校,当然进S大更好,可是我心里已经烦透了,我终于第一次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撒谎告诉他们说S大根本不要女博士,进了二流大学X大。
在X大我过着相对比较惬意的生活,不必总和一堆男女博士们聚在一起谈论那几个乏味的话题,无非就是说各自导师的坏话,挑同门的刺,议论谁谁谁又发了高档次的文章。实际上我把混日子的地点改到了X大,我也知道应该奋发图强,向职称努力,可是我总是无法静下心来做学问。男博士已经评上了副教授,而我由于文章的数目不够,初评都没过。没办法,在这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高校环境里,除了教学还能让我产生一点兴趣外,其余任何事情包括科研我都不感兴趣。我并不是那种为了学术可以与人世隔绝的人,相反,我渴望去体会外面精彩的世界。可是真要离开这个我早已熟知的环境,我实在缺乏勇气。我不像李一,可以承担由于自己的选择而带来的一切后果。仅仅大三时成绩不像样子,我就承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违反自己的意愿去考了研,尽管我根本不知道考研是为了什么。
在感情上我更是一塌糊涂,和学生会主席分手以后,我对任何男性都提不起兴趣,他们全是我所熟悉的高校环境中的人物,不知是有成见还是什么原因,我一听见他们谈论写文章、影响因子什么的就头疼,常常借故离开饭桌。我班上的同学都以为我是怪物,不求进取,可惜了一颗聪明的头脑。工作以后,和我一起进校的博士们都受到了重用,只有我,但凡领导一找我,就一定要找理由推脱。我只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上好自己应该上的课,有时间就将博士期间的数据略加整理,写写文章,没办法,职称还是要评的,因为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啊。可是基本上,我真的不知道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林礼钧看起来活得自在的多,难道生长环境的不同,可以给人造成这么大的差异?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经历过什么风雨,我是娇气脆弱而任性的。男博士之所以令我厌烦,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太相似了,都是这样一帆风顺地读到博士毕业,他从来就想不到我是个女性,也需要被人宠爱和照顾,以为我至多是个类似于课题组成员的角色,在我们的关系中根本不需要加入浪漫和温情的色彩。虽然我早已不是小女孩,可是成熟女性所应该具有的睿智、坚强、宽容、平和,我一样都没有。我缺乏成长为这样女性所需要遇到的挫折,我渴望这些挫折,渴望能够像那些成功女性一样,自由自在地活着,能够支配自己的命运,可是我为什么总是要瞻前顾后,我的勇气都到哪里去了?
我看着林礼钧,任凭自己的思想四处驰骋,我在这个人面前很放松,一点儿也不需要伪装,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和他发生什么。林礼钧也看着我,毫不掩饰心中的温情,“在这个地方没有到D县的始发车,我们只能在这里等过路车,可是过路车总是没有座位,我怕你受不了。要不咱俩搭顺风车吧。”“搭顺风车?”“是搭那些往D县方向走的司机的车,搭多少公里算多少公里,下车后又换另一辆继续朝那个方向走的车,每次把油钱给人家就行了。这样我们就不必在这里等车,而且刚才那儿塌方了,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呢。”“可是人家会让我们搭车吗?”“当然啦,”他笑“有你这么漂亮的汉族姑娘,他们巴不得呢。”可恨的家伙,我脸红了,他们康区男人总是这么直接吗?从前只是觉得他们爱盯着人看而已。
“脸红什么啊?”他起身,一把抓住我的手,“我可得看紧你,免得被人家抢走了。”以前四处旅游时从没搭过顺风车,总是事前确定好所有的路线和细节,我确实也想试试这种新方式。“那路上你得和车上其他人说汉语,不许说藏语。”“好,好,我的仙女,只要你肯跟我走,我什么都答应你。是不是怕我把你拐卖了,我怎么舍得。”“你再这么胡说八道,我就不去了,不信你试试。”我气急败坏。“好,不说了,咱们走吧。”林礼钧背上我的登山包,提起他那个包,回头微笑着对老板娘说了几句话,和我来到大街上。
他在街旁挥手,果然那些路过的车总是会停下来,这和C市以及首都是多么不同啊。我们搭上了一辆往D县方向走的车,并谈好需要的油钱,途中还有人搭车,看来这种方式在这里十分常见。“他们只翻过这座山,到对面的那个镇,我们到了那里再换车。”我点头同意,车很小,是那种叫北斗星的小车,开车的是两个藏族男人。林礼钧果然不和他们说藏语,三个人很快聊到一起,好似多年的老友。
我仔细观察那两个藏族男人,发现他们的皮肤比林礼钧更黑一些,轮廓非常分明,有着康区男人典型的高鼻梁和大眼睛,身材高大,黑发自然卷曲,身上充溢着野性健康的气息。
这两个男人是两兄弟,看起来他俩对我和林礼钧甚有好感,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俩认为我们俩是很有文化的人。尤其是对林礼钧,他俩羡慕不已,一个劲儿夸他聪明,命好,有能耐,弄得林礼钧很不好意思。之后他俩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问我是干什么的,林礼钧解释说我是个大学老师,他俩更是惊叹不已,在他俩的心目中,林礼钧这个大学毕业生就已经是很有学问的人了,更不用说我居然还是他的老师。我第一次感到有人对教师是如此的尊重,这种发自内心的感受在我所熟悉的环境中已经消失好久了,教师长期就是穷酸、固执和完全不能适应社会的代名词。而我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环境中混着一成不变的日子,林礼钧是什么,我已经不觉得他是一个企图将我带入不可想象的可怕的未来的魔鬼,而更像是一个拉着我回到自己天性的天使。我的心理在不知不觉地发生变化,这变化快的令我吃惊。也许,林礼钧早已想到这些,所以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来到他的家乡。
我们开始翻越那座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山,在这条进藏的通道上,我们总是在翻山越岭。两个男人轮流开着车,也不停地和我们聊着天,精力好的令人吃惊。快到山顶的时候,我开始有高原反应,林礼钧伸臂搂住我,并将车窗摇上,我在他怀中晕晕沉沉,觉得头痛的厉害。海拔一超过三千米,我就会有高原反应,睡觉时我会觉得有大石头压在胸口上,我很想下车去看看,在这个高度,能够看见神奇的雪山,童话般的森林,清澈透明的蓝天,可是我根本无法下车,一下去我就会倒在地上。两个男人见我脸色苍白,开始打趣林礼钧。
“啧啧,你老婆晕山啊。我们还想在这山顶停一下,好好玩玩呢。”林礼钧紧紧搂着我,“你们下车吧,把车窗和车门关好就行了。”“我说兄弟,我有个好法子教你,你一定要照着做。三个月后,你老婆就不晕了,到时候比你跑的还快啊。”“我老婆原来也晕山的,那是因为贫血,你用天麻蒸鸡蛋,每天早晨给她吃一个,三个月后她就好了。”“真的吗,那我回去就做给她吃。”我很想挣扎着告诉他们我并不是林礼钧的老婆,可是没有力气,也没有精神。那两个人关好车门和窗,下了车,在山顶上撒着欢子跑着,跳着,唱着歌。我羡慕的很,有气无力地要林礼钧也下车去玩玩。林礼钧搂着我,“回去我就给你蒸鸡蛋,山上有野生天麻,我去给你挖,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到雪山顶上去玩。”我虚弱地看着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喜欢。只要是为你做事,我就开心。发自心底的快乐。”我一直以为被人爱是件很快乐的事情,直到遇到林礼钧,我才知道,其实爱人远比被人爱幸福的多,当然,相爱则是幸运了。被人爱,幸福的感觉在别人心里,而爱一个人,幸福的感觉在自己心里,就像佛教中有云,人一见佛,便心生欢喜。那种内心充溢着喜悦的感觉,只有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
我很遗憾我怎么没有这样刻骨铭心地爱过,就算是大三时对学生会主席,感觉上也只不过是喜欢和他在一起,觉得玩的很开心。没有这么纯净无私,发自肺腑,忘我的爱,更加没有只要是为他做事,就觉得很幸福,很快乐的感觉,记得那时还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争闹不已。
而林礼钧,他对待我的方式本来就不是正常的方式,而我也没有必要按正常的方式对待他。
在X大我过着相对比较惬意的生活,不必总和一堆男女博士们聚在一起谈论那几个乏味的话题,无非就是说各自导师的坏话,挑同门的刺,议论谁谁谁又发了高档次的文章。实际上我把混日子的地点改到了X大,我也知道应该奋发图强,向职称努力,可是我总是无法静下心来做学问。男博士已经评上了副教授,而我由于文章的数目不够,初评都没过。没办法,在这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高校环境里,除了教学还能让我产生一点兴趣外,其余任何事情包括科研我都不感兴趣。我并不是那种为了学术可以与人世隔绝的人,相反,我渴望去体会外面精彩的世界。可是真要离开这个我早已熟知的环境,我实在缺乏勇气。我不像李一,可以承担由于自己的选择而带来的一切后果。仅仅大三时成绩不像样子,我就承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违反自己的意愿去考了研,尽管我根本不知道考研是为了什么。
在感情上我更是一塌糊涂,和学生会主席分手以后,我对任何男性都提不起兴趣,他们全是我所熟悉的高校环境中的人物,不知是有成见还是什么原因,我一听见他们谈论写文章、影响因子什么的就头疼,常常借故离开饭桌。我班上的同学都以为我是怪物,不求进取,可惜了一颗聪明的头脑。工作以后,和我一起进校的博士们都受到了重用,只有我,但凡领导一找我,就一定要找理由推脱。我只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上好自己应该上的课,有时间就将博士期间的数据略加整理,写写文章,没办法,职称还是要评的,因为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啊。可是基本上,我真的不知道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林礼钧看起来活得自在的多,难道生长环境的不同,可以给人造成这么大的差异?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经历过什么风雨,我是娇气脆弱而任性的。男博士之所以令我厌烦,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太相似了,都是这样一帆风顺地读到博士毕业,他从来就想不到我是个女性,也需要被人宠爱和照顾,以为我至多是个类似于课题组成员的角色,在我们的关系中根本不需要加入浪漫和温情的色彩。虽然我早已不是小女孩,可是成熟女性所应该具有的睿智、坚强、宽容、平和,我一样都没有。我缺乏成长为这样女性所需要遇到的挫折,我渴望这些挫折,渴望能够像那些成功女性一样,自由自在地活着,能够支配自己的命运,可是我为什么总是要瞻前顾后,我的勇气都到哪里去了?
我看着林礼钧,任凭自己的思想四处驰骋,我在这个人面前很放松,一点儿也不需要伪装,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和他发生什么。林礼钧也看着我,毫不掩饰心中的温情,“在这个地方没有到D县的始发车,我们只能在这里等过路车,可是过路车总是没有座位,我怕你受不了。要不咱俩搭顺风车吧。”“搭顺风车?”“是搭那些往D县方向走的司机的车,搭多少公里算多少公里,下车后又换另一辆继续朝那个方向走的车,每次把油钱给人家就行了。这样我们就不必在这里等车,而且刚才那儿塌方了,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呢。”“可是人家会让我们搭车吗?”“当然啦,”他笑“有你这么漂亮的汉族姑娘,他们巴不得呢。”可恨的家伙,我脸红了,他们康区男人总是这么直接吗?从前只是觉得他们爱盯着人看而已。
“脸红什么啊?”他起身,一把抓住我的手,“我可得看紧你,免得被人家抢走了。”以前四处旅游时从没搭过顺风车,总是事前确定好所有的路线和细节,我确实也想试试这种新方式。“那路上你得和车上其他人说汉语,不许说藏语。”“好,好,我的仙女,只要你肯跟我走,我什么都答应你。是不是怕我把你拐卖了,我怎么舍得。”“你再这么胡说八道,我就不去了,不信你试试。”我气急败坏。“好,不说了,咱们走吧。”林礼钧背上我的登山包,提起他那个包,回头微笑着对老板娘说了几句话,和我来到大街上。
他在街旁挥手,果然那些路过的车总是会停下来,这和C市以及首都是多么不同啊。我们搭上了一辆往D县方向走的车,并谈好需要的油钱,途中还有人搭车,看来这种方式在这里十分常见。“他们只翻过这座山,到对面的那个镇,我们到了那里再换车。”我点头同意,车很小,是那种叫北斗星的小车,开车的是两个藏族男人。林礼钧果然不和他们说藏语,三个人很快聊到一起,好似多年的老友。
我仔细观察那两个藏族男人,发现他们的皮肤比林礼钧更黑一些,轮廓非常分明,有着康区男人典型的高鼻梁和大眼睛,身材高大,黑发自然卷曲,身上充溢着野性健康的气息。
这两个男人是两兄弟,看起来他俩对我和林礼钧甚有好感,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俩认为我们俩是很有文化的人。尤其是对林礼钧,他俩羡慕不已,一个劲儿夸他聪明,命好,有能耐,弄得林礼钧很不好意思。之后他俩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问我是干什么的,林礼钧解释说我是个大学老师,他俩更是惊叹不已,在他俩的心目中,林礼钧这个大学毕业生就已经是很有学问的人了,更不用说我居然还是他的老师。我第一次感到有人对教师是如此的尊重,这种发自内心的感受在我所熟悉的环境中已经消失好久了,教师长期就是穷酸、固执和完全不能适应社会的代名词。而我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环境中混着一成不变的日子,林礼钧是什么,我已经不觉得他是一个企图将我带入不可想象的可怕的未来的魔鬼,而更像是一个拉着我回到自己天性的天使。我的心理在不知不觉地发生变化,这变化快的令我吃惊。也许,林礼钧早已想到这些,所以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来到他的家乡。
我们开始翻越那座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山,在这条进藏的通道上,我们总是在翻山越岭。两个男人轮流开着车,也不停地和我们聊着天,精力好的令人吃惊。快到山顶的时候,我开始有高原反应,林礼钧伸臂搂住我,并将车窗摇上,我在他怀中晕晕沉沉,觉得头痛的厉害。海拔一超过三千米,我就会有高原反应,睡觉时我会觉得有大石头压在胸口上,我很想下车去看看,在这个高度,能够看见神奇的雪山,童话般的森林,清澈透明的蓝天,可是我根本无法下车,一下去我就会倒在地上。两个男人见我脸色苍白,开始打趣林礼钧。
“啧啧,你老婆晕山啊。我们还想在这山顶停一下,好好玩玩呢。”林礼钧紧紧搂着我,“你们下车吧,把车窗和车门关好就行了。”“我说兄弟,我有个好法子教你,你一定要照着做。三个月后,你老婆就不晕了,到时候比你跑的还快啊。”“我老婆原来也晕山的,那是因为贫血,你用天麻蒸鸡蛋,每天早晨给她吃一个,三个月后她就好了。”“真的吗,那我回去就做给她吃。”我很想挣扎着告诉他们我并不是林礼钧的老婆,可是没有力气,也没有精神。那两个人关好车门和窗,下了车,在山顶上撒着欢子跑着,跳着,唱着歌。我羡慕的很,有气无力地要林礼钧也下车去玩玩。林礼钧搂着我,“回去我就给你蒸鸡蛋,山上有野生天麻,我去给你挖,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到雪山顶上去玩。”我虚弱地看着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喜欢。只要是为你做事,我就开心。发自心底的快乐。”我一直以为被人爱是件很快乐的事情,直到遇到林礼钧,我才知道,其实爱人远比被人爱幸福的多,当然,相爱则是幸运了。被人爱,幸福的感觉在别人心里,而爱一个人,幸福的感觉在自己心里,就像佛教中有云,人一见佛,便心生欢喜。那种内心充溢着喜悦的感觉,只有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
我很遗憾我怎么没有这样刻骨铭心地爱过,就算是大三时对学生会主席,感觉上也只不过是喜欢和他在一起,觉得玩的很开心。没有这么纯净无私,发自肺腑,忘我的爱,更加没有只要是为他做事,就觉得很幸福,很快乐的感觉,记得那时还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争闹不已。
而林礼钧,他对待我的方式本来就不是正常的方式,而我也没有必要按正常的方式对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