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62]
与利,就无阴谋不能存活,孰不知这一朝君臣纵有冷静智慧,其实也是很简单的人。一点点信任,一点点心许,尽可以将一腔心血交付,至死方休。
毕竟,这是一个凭着胸襟气度立身处世的时代。
再没有一个时代有着这样海阔天空般的从容。
这也是史书中那个独一无二的盛世中华所存在的缘由。
这一日,欢宴至深夜。
皇帝单独召见了宁国公,说了些什么,没人知晓。即使是后世的史书上,也未曾留下片言只语。
缓步踱出皇城,润之深吸一口凉凉的夜风,心怀不由一畅。
恍然间觉得,这般的星夜似曾相识,这般的宁静也似曾相识。
西疆之事当然不是到此为止,许多劳心之事尚在后头。莫说对这三十四族既要一视同仁,又要分出个亲密间疏来已是不易,就是那说来轻巧的“移民”、“互市”之策,当真实行起来,只怕一二十年内也未必能见成效。
只是,这些事,已不是非自己去做不可的了。华朝毕竟不是一个人的华朝,真正的盛世王朝,不会也不能倚仗于任何一人。况且,功高震主,权深扰政,再留于朝中,不仅没什么意义,只怕还是弊大于利了。此番的再度涉政已是扰乱了朝中的正常秩序,莫说让百官无所适从,就是君王亦不知如何自处。如今西疆战事既了,自己的存在,就已成了朝中最大的弊端。
记得卓沉鹰曾说过,诸事利弊,并非当时能够正确判断。如今想来,倒是让他说中了。只是不知那即将在西疆施行的“移民”、“互市”之策,百千年后,是否亦有弊端?
不经意间抬眼,恰见一抺婀娜的身影,润之怔了怔,笑道:“夫人怎地来了?”
李华含笑微嗔道:“怎么?为妻的就不能来接一回自家夫君?”
润之失笑道:“岂敢!”
李华笑着为润之掸了掸衣衫,取过披风来,口中道:“文秀文佩皆出嫁了,没了文佩随时提醒着,你也疏忽了许多。”
润之这才觉出一丝寒意来,接披风披了,微微一笑:“二妹也随江峰来了,过一会完了宴,想必还会回府一叙,咱们也早些回去吧。”
李华一笑点头,招过轿来。待得润之上了轿,这位华朝第一美人笑容微敛,芙蓉般的玉面上,终于闪过了一抺惆怅。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自己的发尚是乌黑漆亮,润之的发,却有几缕白了呢。
世人只会津津有味地说着徐相爷如何如何撒豆成兵、呼风唤雨大败西狄,或是徐润之如何如何杀弟立兄、嫁妹和亲,却不知这一代名相,竟然也心血用尽,未老头先白了。
如此的夜明风清、众人环簇,却为何,却为何一腔的心酸,就这般涌上心头呢?
——*——
“总算是结束了……”
润之换下那一身雍容繁复的国公服饰,疲倦地一笑,问夫人:“丹玛来了么?”
“来了,在快哉亭。”李华担忧地看着润之,“歇一会吧!”
润之微笑摇头:“还是一鼓作气,把该了的事情都了了罢。”
“阿依兰!”丹玛躬身下拜。
润之并不受她的礼,淡然道:“强加个称呼给我,是没用的,丹玛。”
丹玛黯然道:“玛尔斯对您是真心的!”
润之沉默半晌,微瞑双目:“我知道了!有什么话就说吧!”
丹玛默然,过了一会儿,轻声道:“没有了!”
润之睁开眼来,静静地看着丹玛。
她茫然道:“听说您今天以爵臣的服饰出席大朝仪,从此不再涉政,所以,玛尔斯的话,已经不必再说了。”
润之眸色一沉,沉吟片刻,缓缓道:“还是说来听听吧。”
“玛尔斯让我问您:知不知道我们剩余的族人到哪儿去了?”
润之想了想,点头道:“我一直奇怪,卓沉鹰说卓伦族有近万之众,我在山里却只见到数千,而且只余老弱妇孺,那些青壮年都到哪儿去了?现在看来,他们都在我华朝境内罢?”
丹玛愣了愣,答道:“是!也不止是华朝,玛尔斯命他们散布各方,尽可能掌握各地的绿林力量。”
润之淡淡一笑:“知道了。卓沉鹰想用这绿林的平静,换我什么呢?”
“换您退出朝廷,永不干政!”
润之眸光一闪,薄唇边露出一抹微笑:“哦,选江峰为下一任的卓伦王,让朝廷以为可以借着这个有一半汉人血统,又娶了汉人妻子的人来控制卓伦,实际上,卓伦族却在依葛尔的控制之下。而江峰的性子,却一定会帮着隐瞒朝廷。再换我退出朝政,另加上二妹的缘故,至少我不会去点醒朝廷,如此一来,卓伦就得到了绝佳的发展良机了。”
丹玛小声道:“玛尔斯也说了,您这次锋芒太露,会招皇帝的忌讳,退出朝政,对您也有好处。”
润之不语,原来,他也早考虑到这一点了。
这个人行事,从来不只为达到一个目的,处处心机,能为她安排到这样的地步,着实是不容易了。
只是,与他交手,总是处于被动,未免让人于心不甘了些。
“既然我已经自行退出了朝政,你们的交换条件就算是无效了。”润之沉吟着,自怀中取出一本东西来,交给丹玛,“你且看看这个……”
丹玛翻开本子,不由一愣,满纸似字非字的符号,让她不明所以。
润之取回本子,含笑道:“我用这本东西,换你们潜伏势力的平静,以及另外一个要求。”
“这是什么?”
润之以指尖蘸了茶水,在石桌上写了起来,她的书法本就佳妙,几个字写得笔意淋漓,酣畅之极,然而细看起来,却是个个似汉字而非汉字,一个字也认不出来。
丹玛隐隐猜到了什么,忍不住再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润之叹一口气,“这是……”她轻轻吐出了一句卓伦语。
丹玛神色大变,言语居然也无法连贯了:“阿依兰,您……您要换什么要求?”
“百年之内,为我朝找到治淮的人才!何时找到了这样的人,何时来找我的后人拿它。”
“治淮?”
“是,找到有能力治理淮河的人,来换这纸上之物。”
丹玛看着润之手中的簿本,再看看石桌上的字迹,重重地点下了头。
看着丹玛离去的身影,润之的心弦松了下来。
费尽心血的造就的东西,果然能够牵制住卓伦族呢。其实,若他们倾所有心力造字,百年之内,必能有成,如今,却被自己的条件吸引了所有注意力,更要花大力气与汉人接触了。
卓沉鹰啊,卓沉鹰,不是我徐文英刻意压制卓伦,而是这个能坦然“来于天地,归于天地,取于生命,还于生命”的民族让人不能不心生警戒,各为其族,你想必也不会怪我。
——*——
李华来到快哉亭时,润之已伏在石桌上睡着了。
灯光静静地跳跃着,映得润之面上明暗不定。
润之近日来,着实是太累了。
李华为她披了件厚些的衣衫,也坐了下来,默默地看着她宁静的睡颜。
发髻有些散了呢。
李华轻手轻脚地为润之取下碧玉冠,解开发髻,小心地将那些白发拢进里面,给润之重新挽了个髻。
润之一直没有醒来。
李华就这样看着她,不知不觉间,也沉沉睡去。
直到风拍枝叶的声音惊醒了李华。她恍然抬头,发现灯已灭了,夜色沉沉的天际隐隐透着琉璃青的色泽,天快亮了。
怎么就睡着了呢?
李华忙站起身来,想叫醒润之。
触手处,一片冰凉。
“润之……润之……”李华小心地唤着。
没有人回应她的呼唤。
风冷冷地吹过已然了无痕迹的石桌。
天很冷,但是,天色渐渐亮了起来。
李华却怔怔地站在润之身侧。
她清楚地知道,远方,有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
但是,但是她的丈夫、她的姐妹,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人,却已经睡去了。
华——番外——傻姑娘
“阿帝—雅——玛斯——”
九岁的丹雅靠在药草堆上,放声唱着昨天才听来的歌。
天高云走,丹雅的歌声又甜又美,不知比昨天那位姑娘唱得好听了多少倍。
她的枣红马儿在一边吃草,天很蓝,云很白,一切都那么美好。
偏偏有个讨厌的家伙从药草堆后跳了出来,大叫:“丹雅妹妹的歌声真好听!
别去做什么喀兰达了,来当我的阿依兰吧!”
丹雅刷地羞红了脸,跳起来骑上自己的枣红马,高傲地别过脸去:“帝亚斯,你想得美!嫁马儿也不嫁给你!”
骏马飞驰,时光飞逝。
十九岁的丹雅跳下马来,哥哥卓雅牵住了她的马头:“丹雅妹妹,玛尔斯他
……从中原带了新娘来啦!”
丹雅倒退一步,马鞭“啪”地一甩,“和我有什么关系?”
帝亚斯成婚的那天晚上,他的汉人新娘穿着卓伦传统的白底红花的嫁衣,非
常非常地美丽。
丹雅醉了。
她穿着火红的衣裳,一团火一样烧到帝亚斯身边,咬着他的耳朵:“要想我
承认她是阿依兰,今晚就和我好!”
帝亚斯推开她:“丹雅妹妹,你醉了。”
丹雅醉红着脸,高傲地一扬头:“你是什么东西,值得我为你醉么?”
星空颠倒旋转起来,时光依然飞逝。
二十九岁的丹雅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九岁的阿帝斯在一旁摇着她的手:
“妈妈,为什么父亲是玛尔斯,你却不是阿依兰?”
丹雅抬起手来抚摸着儿子的头:“因为妈妈很傻啊……”
遥遥的歌声飘渺而来,在心底回旋,回旋……
烧红着脸的丹雅轻轻哼唱起来:
“阿帝—雅——玛斯——”
天空啊,你为什么这么清澈?
云朵啊,你为什么这么洁白?
风儿啊,你为什么这么温柔?
阳光啊,你为什么这么灿烂?
傻姑娘啊傻姑娘,那是因为你在恋爱……
〈全文完结〉
毕竟,这是一个凭着胸襟气度立身处世的时代。
再没有一个时代有着这样海阔天空般的从容。
这也是史书中那个独一无二的盛世中华所存在的缘由。
这一日,欢宴至深夜。
皇帝单独召见了宁国公,说了些什么,没人知晓。即使是后世的史书上,也未曾留下片言只语。
缓步踱出皇城,润之深吸一口凉凉的夜风,心怀不由一畅。
恍然间觉得,这般的星夜似曾相识,这般的宁静也似曾相识。
西疆之事当然不是到此为止,许多劳心之事尚在后头。莫说对这三十四族既要一视同仁,又要分出个亲密间疏来已是不易,就是那说来轻巧的“移民”、“互市”之策,当真实行起来,只怕一二十年内也未必能见成效。
只是,这些事,已不是非自己去做不可的了。华朝毕竟不是一个人的华朝,真正的盛世王朝,不会也不能倚仗于任何一人。况且,功高震主,权深扰政,再留于朝中,不仅没什么意义,只怕还是弊大于利了。此番的再度涉政已是扰乱了朝中的正常秩序,莫说让百官无所适从,就是君王亦不知如何自处。如今西疆战事既了,自己的存在,就已成了朝中最大的弊端。
记得卓沉鹰曾说过,诸事利弊,并非当时能够正确判断。如今想来,倒是让他说中了。只是不知那即将在西疆施行的“移民”、“互市”之策,百千年后,是否亦有弊端?
不经意间抬眼,恰见一抺婀娜的身影,润之怔了怔,笑道:“夫人怎地来了?”
李华含笑微嗔道:“怎么?为妻的就不能来接一回自家夫君?”
润之失笑道:“岂敢!”
李华笑着为润之掸了掸衣衫,取过披风来,口中道:“文秀文佩皆出嫁了,没了文佩随时提醒着,你也疏忽了许多。”
润之这才觉出一丝寒意来,接披风披了,微微一笑:“二妹也随江峰来了,过一会完了宴,想必还会回府一叙,咱们也早些回去吧。”
李华一笑点头,招过轿来。待得润之上了轿,这位华朝第一美人笑容微敛,芙蓉般的玉面上,终于闪过了一抺惆怅。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自己的发尚是乌黑漆亮,润之的发,却有几缕白了呢。
世人只会津津有味地说着徐相爷如何如何撒豆成兵、呼风唤雨大败西狄,或是徐润之如何如何杀弟立兄、嫁妹和亲,却不知这一代名相,竟然也心血用尽,未老头先白了。
如此的夜明风清、众人环簇,却为何,却为何一腔的心酸,就这般涌上心头呢?
——*——
“总算是结束了……”
润之换下那一身雍容繁复的国公服饰,疲倦地一笑,问夫人:“丹玛来了么?”
“来了,在快哉亭。”李华担忧地看着润之,“歇一会吧!”
润之微笑摇头:“还是一鼓作气,把该了的事情都了了罢。”
“阿依兰!”丹玛躬身下拜。
润之并不受她的礼,淡然道:“强加个称呼给我,是没用的,丹玛。”
丹玛黯然道:“玛尔斯对您是真心的!”
润之沉默半晌,微瞑双目:“我知道了!有什么话就说吧!”
丹玛默然,过了一会儿,轻声道:“没有了!”
润之睁开眼来,静静地看着丹玛。
她茫然道:“听说您今天以爵臣的服饰出席大朝仪,从此不再涉政,所以,玛尔斯的话,已经不必再说了。”
润之眸色一沉,沉吟片刻,缓缓道:“还是说来听听吧。”
“玛尔斯让我问您:知不知道我们剩余的族人到哪儿去了?”
润之想了想,点头道:“我一直奇怪,卓沉鹰说卓伦族有近万之众,我在山里却只见到数千,而且只余老弱妇孺,那些青壮年都到哪儿去了?现在看来,他们都在我华朝境内罢?”
丹玛愣了愣,答道:“是!也不止是华朝,玛尔斯命他们散布各方,尽可能掌握各地的绿林力量。”
润之淡淡一笑:“知道了。卓沉鹰想用这绿林的平静,换我什么呢?”
“换您退出朝廷,永不干政!”
润之眸光一闪,薄唇边露出一抹微笑:“哦,选江峰为下一任的卓伦王,让朝廷以为可以借着这个有一半汉人血统,又娶了汉人妻子的人来控制卓伦,实际上,卓伦族却在依葛尔的控制之下。而江峰的性子,却一定会帮着隐瞒朝廷。再换我退出朝政,另加上二妹的缘故,至少我不会去点醒朝廷,如此一来,卓伦就得到了绝佳的发展良机了。”
丹玛小声道:“玛尔斯也说了,您这次锋芒太露,会招皇帝的忌讳,退出朝政,对您也有好处。”
润之不语,原来,他也早考虑到这一点了。
这个人行事,从来不只为达到一个目的,处处心机,能为她安排到这样的地步,着实是不容易了。
只是,与他交手,总是处于被动,未免让人于心不甘了些。
“既然我已经自行退出了朝政,你们的交换条件就算是无效了。”润之沉吟着,自怀中取出一本东西来,交给丹玛,“你且看看这个……”
丹玛翻开本子,不由一愣,满纸似字非字的符号,让她不明所以。
润之取回本子,含笑道:“我用这本东西,换你们潜伏势力的平静,以及另外一个要求。”
“这是什么?”
润之以指尖蘸了茶水,在石桌上写了起来,她的书法本就佳妙,几个字写得笔意淋漓,酣畅之极,然而细看起来,却是个个似汉字而非汉字,一个字也认不出来。
丹玛隐隐猜到了什么,忍不住再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润之叹一口气,“这是……”她轻轻吐出了一句卓伦语。
丹玛神色大变,言语居然也无法连贯了:“阿依兰,您……您要换什么要求?”
“百年之内,为我朝找到治淮的人才!何时找到了这样的人,何时来找我的后人拿它。”
“治淮?”
“是,找到有能力治理淮河的人,来换这纸上之物。”
丹玛看着润之手中的簿本,再看看石桌上的字迹,重重地点下了头。
看着丹玛离去的身影,润之的心弦松了下来。
费尽心血的造就的东西,果然能够牵制住卓伦族呢。其实,若他们倾所有心力造字,百年之内,必能有成,如今,却被自己的条件吸引了所有注意力,更要花大力气与汉人接触了。
卓沉鹰啊,卓沉鹰,不是我徐文英刻意压制卓伦,而是这个能坦然“来于天地,归于天地,取于生命,还于生命”的民族让人不能不心生警戒,各为其族,你想必也不会怪我。
——*——
李华来到快哉亭时,润之已伏在石桌上睡着了。
灯光静静地跳跃着,映得润之面上明暗不定。
润之近日来,着实是太累了。
李华为她披了件厚些的衣衫,也坐了下来,默默地看着她宁静的睡颜。
发髻有些散了呢。
李华轻手轻脚地为润之取下碧玉冠,解开发髻,小心地将那些白发拢进里面,给润之重新挽了个髻。
润之一直没有醒来。
李华就这样看着她,不知不觉间,也沉沉睡去。
直到风拍枝叶的声音惊醒了李华。她恍然抬头,发现灯已灭了,夜色沉沉的天际隐隐透着琉璃青的色泽,天快亮了。
怎么就睡着了呢?
李华忙站起身来,想叫醒润之。
触手处,一片冰凉。
“润之……润之……”李华小心地唤着。
没有人回应她的呼唤。
风冷冷地吹过已然了无痕迹的石桌。
天很冷,但是,天色渐渐亮了起来。
李华却怔怔地站在润之身侧。
她清楚地知道,远方,有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
但是,但是她的丈夫、她的姐妹,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那一个人,却已经睡去了。
华——番外——傻姑娘
“阿帝—雅——玛斯——”
九岁的丹雅靠在药草堆上,放声唱着昨天才听来的歌。
天高云走,丹雅的歌声又甜又美,不知比昨天那位姑娘唱得好听了多少倍。
她的枣红马儿在一边吃草,天很蓝,云很白,一切都那么美好。
偏偏有个讨厌的家伙从药草堆后跳了出来,大叫:“丹雅妹妹的歌声真好听!
别去做什么喀兰达了,来当我的阿依兰吧!”
丹雅刷地羞红了脸,跳起来骑上自己的枣红马,高傲地别过脸去:“帝亚斯,你想得美!嫁马儿也不嫁给你!”
骏马飞驰,时光飞逝。
十九岁的丹雅跳下马来,哥哥卓雅牵住了她的马头:“丹雅妹妹,玛尔斯他
……从中原带了新娘来啦!”
丹雅倒退一步,马鞭“啪”地一甩,“和我有什么关系?”
帝亚斯成婚的那天晚上,他的汉人新娘穿着卓伦传统的白底红花的嫁衣,非
常非常地美丽。
丹雅醉了。
她穿着火红的衣裳,一团火一样烧到帝亚斯身边,咬着他的耳朵:“要想我
承认她是阿依兰,今晚就和我好!”
帝亚斯推开她:“丹雅妹妹,你醉了。”
丹雅醉红着脸,高傲地一扬头:“你是什么东西,值得我为你醉么?”
星空颠倒旋转起来,时光依然飞逝。
二十九岁的丹雅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九岁的阿帝斯在一旁摇着她的手:
“妈妈,为什么父亲是玛尔斯,你却不是阿依兰?”
丹雅抬起手来抚摸着儿子的头:“因为妈妈很傻啊……”
遥遥的歌声飘渺而来,在心底回旋,回旋……
烧红着脸的丹雅轻轻哼唱起来:
“阿帝—雅——玛斯——”
天空啊,你为什么这么清澈?
云朵啊,你为什么这么洁白?
风儿啊,你为什么这么温柔?
阳光啊,你为什么这么灿烂?
傻姑娘啊傻姑娘,那是因为你在恋爱……
〈全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