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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爱的是你,不是北京 [3]

By Root 482 0
小屋朴素而温馨,离清华北门才二、三百米左右的路程。房子正是罗京京替他租下的。以前他都住在圆明园,那儿由于象他这样的流浪画家的聚居,而形成一个后来世人皆知的“画家村”。但画家们于去年被遣散,说是由于治安问题。他当然也被迫撤离。有着不错的社会关系,被他称为他的“经纪人”的罗京京迅速地给他找到了房子。
  去了欧洲一个多月,房子还保留着。他跟房东大嫂打了招呼,从她那儿拎了壶热水,就开锁进门。
  “我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
  “OK!”
  他送走罗京京,把门锁上,揭开床罩,躺到床上,望着天花板,开始发呆。飞机上这个可怕的预感使他对杨妮顾念不已。枕头底下杨妮以前的信还在,他取出来又读一遍,不祥的感觉始终笼罩。喂,陪我去北京,敢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
  “去了就不回来喽。”
  “什么意思?”
  “我想到北京去,我觉得我们这么大了,应该出去了,出去自由飞翔。飞呀飞呀自由自在地飞,像翅膀刚刚丰满的小鸟那样‘突’地飞走。”杨妮把手往天空一指。
  “我不想去。”当时他正在画即将新上映的电影《有话好好说》的海报。
  “老在这儿,老在一个小城有什么意思呢?你应该出去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我是再也不想呆在这儿啦。你不走我一个人也会走。”
  “可我觉得这样活着也挺好,每个星期画几张海报,然后随便干点别的。”他往穿警服的葛优的脸上勾了几笔说。
  “你这样画呀画呀有什么意思呢?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你得有出息,连我都想做个红歌星,你就更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啦。你得有。你让自己有,好不好?”杨妮走到面前,遮住托着瞿颖的脸的姜文噘着嘴说。
  “你非得让我有出息不可?”
  “唉,”她说,“当然也不是要有出息没出息,我的意思只是我们得争取自由,然后可以满世界地走。”
  他在这个中等城市的某家渐趋衰败的电影院做美工,杨妮则在差不多已经衰落的地方剧团拉二胡。他们都毕业于省城一家艺术学院,一年前毕业回了这儿。
  “可是,太突然了。”他停下笔,画面上姜文只戴着半顶帽子。
  “不突然,说起来很简单:我要去北京,你陪我去。就这么简单。”
  “可是你也太突如其来了。”他站起来,拉过一条长木凳,让她坐下。她崇拜三毛,向往流浪,一直有出去的念头,这他知道,可他没料到她会突如其来地要去北京。
  “那么多的外地歌手,在北京都出名了,你看,张楚、艾敬、解晓东、孙悦……到了那里我先争取做个歌星,然后呀,我可以背一支吉他,穿越撒哈拉大沙漠。”
  “我看你是迷三毛迷得走火入魔了。”
  很多很多年前,11月份,三毛来中国大陆,当时还是很小的毛丫头杨妮就见过她。她后来,也许会毕生,对那一童年场景记忆犹新。
  当时杨妮正在读中学,当她放学回家,打开她的小收音机,得知三毛正在他们的省城时,毫不犹豫地缠着她的老爸带她去了省城,并且使尽一个漂亮小女孩所能使的一切手段,和三毛见了一面。
  “这跟三毛无关,没有她我照样走我的路。你到底敢不敢去?不敢去我一个人去。”
  “你真想好了?准备辞职?让我也辞职?你妈妈怎么办?到了北京我们又怎么生活呢?”
  “你怎么管这么多?我们年纪轻轻,我会唱歌、你会画画,怎么会生活不下去;妈妈有自己的工作,也有自己的麻将伙伴,有什么好担心的。你到底愿不愿意陪我去?”
  “既然你已经想好了,我有什么好说。去就去!”
  她开心地笑起来:“我就知道你会依着我的,不然,我也不会喜欢你啦。”
  “可是,你对唱歌有把握吗?”
  “你知道的嘛。”
  的确,他觉得她也许真会成功。她不但歌唱得颇有香港王菲的风格,甚至也会自己作词作曲。她写过不少歌,自己在磁带上录了几首给别人听,听过的人都说好。
  就这样,经过几天的谁备,他们竟然真的双双辞了职,踏上了一条流浪之路。
  他常常想,要是不来北京呢?在南方那个单调的小城市,我们会怎么样?在那里没有艺术的氛围,甚至没有文化的气息,人们只有一个心愿,并从小到大,从年轻到年老,从生到死地力求实现它,那就是:物质生活要比人家稍微丰富一些,至少不能比别人差。如此之外,别无所求。他也是这样的人,除了物质,别无所求,画画只是一种职业。这么过下去,一切都是平静的,在没有波澜的物质追求中,度过一生。虽是单调,常常会有空虚和无聊,但不至让人时不时地心惊魄动,并随时想到生和死、爱情和背叛。
  他猛然地又想:在到北京的路上,我们说了些什么来着?
  “哇,到北京的路这么远,简直没有尽头嘛!”
  “以后路还要更远哩。”
  “怕啦?”杨妮眯着一只眼笑他。
  “怕?”他说,“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你怕我。”她说,从她的铺位上伸过手来刮他的鼻子。他把她的手拨拉回去:“我怕你?嘁。”
  列车发出低沉的哐当哐当声,一片片原野、一个个山岗、一棵棵树木、一个个村庄、一座座城市从外面哗哗地无声掠过,就象关了音量的电视机中的长江流水一般。
  “我来唱一首歌吧?”杨妮从身边拿过吉他,翻身坐起。卧铺车厢里的乘客们都伸长了脖子看她。
  她会拉二胡,当然也会弹吉他。在她洁白纤细的手指的轻轻弹拨下,吉他发出了他没有听到过的曼妙的乐曲。在乐曲声中,她看着窗外飞速流逝的风景,轻轻吟唱:
  北京北京你怎么那么远
  走了一千里一万里
  还没有走到你的身边
  我走过长江
  我走过黄河
  我走过城市和村庄
  走过平原和高山
  走过昨天
  走过我会唱歌的学生时代
  走过我拉二胡的二十岁
  走过现实和梦幻
  走了一千里一万里
  还没有走到你的身边
  北京北京你怎么那么远
  …………
  “没啦!”突然一声喊,伴以一个重重的音符,把所有听得入迷的旅客吓了一跳。他惊讶地抬头看她,她正调皮地笑着,把吉他放到吉他袋里去。
  “才一半嘛!”他说。
  “没啦,”她歪歪头,“只能作一半,余下的绉不下去了。绉呀绉呀绉不下去喽。”说完嗬嗬地笑。
  “你应该先把这一半歌词记下来,以后把整首作完。”
  “对,我得把它记下来。”她从包里取出一支铅笔和一个小本本,“你帮我回忆。”
  他们一句一句地回忆着,时不时地旁边的乘客提醒一句或者半句。等她把所有已经唱出的的歌词和曲调记录到本子上,他说:
  “你瞧第一段的曲调有了,就意味着第二段的曲调也有了。现在重要的是把后面的歌词续好。”
  “可是,我想算啦!我已经没兴趣了。”
  “没兴趣了?那也得把它完成。”
  “算了算了。”她摆摆手,躺到铺位上,不出声了。
  他心有不甘,摇摇她说:“可以做下去的事情,就得做下去,把它做完。嗯?”
  “我就不。我没这个习惯,从来就没有。”她说。
  “我真担心明天早晨到了北京火车站你突然又说不喜欢北京了,要回去了。”
  “说不定。”
  “我还担心有一天你会彻底放弃唱歌。”
  “说不定。”
  “那这一切都是干什么呢?你想过没有?”
  “自由。”
  “自由,太抽象了吧?”
  “我只能这么回答,因为我表达能力有限。”
  “你表达能力还有限?说话时总是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有头有尾,生动曲折,还表达能力有限?”他冷笑。7这是他记得的当时在火车上的情形。她从来凭着兴致做事,一旦没了兴致,一辆列车拉她她都不动。这半首歌至今还是半首吧?因为后来没在她的专辑当中见到。半首歌的乐曲飘浮在周围,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屋子里还有一个女孩的气息,当然不是她的,而是罗京京的。此刻杨妮会在哪儿呢?她把他拉来了北京,自己却飞去欧洲,还说她要 周游世界,不知道什么回来。
  这个可恶的杨妮!
  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为什么会认识这个狐狸精聂小倩、这个女妖塞壬、这个跳来跳去的小炸药包、这个云里雾里的小飞机、这个捉弄人类的小计算机?
  那年他们都是十九岁,都在南方那个著名的风景城市、亦即他们的省城的一个艺术学院读书。她学音乐,而他学美术。他常常听她在操场边的草坡上拉二胡或是弹吉他。他记得那时她常常穿一条嗽叭状的蓝色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粉红色的高腰毛衣,两臂伸展时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展开了翅膀,青春气息浓得不可收拾,而且在他心中象美神一般放射着光芒。开始的时候,他在操场上踢球,常常故意把球踢到她的旁边去,随后跑到她那儿去拣,同时总是抓住机会看她。有一次,正当他拣了球,不失时机地看了一眼她的长发,她突然抬头,妖媚地一笑说:
  “故意的吧?”
  他一下慌了,说不出话来,急忙一个转身,撒腿就跑。她在后面哈哈大笑。
  可第二天黄昏她还在那儿,拨拉着吉他,哼哼呀呀地唱着歌。这会他只敢远远地眺望她,不敢再走近。可是他踢了一会,却注意到她一直在看他,等他也远远地迎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她竟向他招了招手!他的胸口“咚咚”直响。他站在那儿,不知所措。
  “叫你呢!”她喊出声来。
  “……?”他指指自己的鼻子。
  “嗯!”她在那儿使劲地点头。
  他立时喜笑颜开,马上一边踢着球,一边向她那儿跑过去。
  “什么事?”他停在她的身边。
  “嗯?”她依然弹着吉他,一边抬头,用狐疑的眼光看着他。
  “你、你不是叫我吗?”
  “我叫你?我叫你干吗?”她又哈哈地大笑起来。他大吃一惊,脸涨得通红,忙看周围,幸好,虽然人不少,但他们都是自己在玩自己的。他狠狠地一踢球,仓皇离去。
  大概是出于好奇心,也出于对她的朦胧思念,接下去的那个黄昏他依然照常去踢球,而她,也依然照常在那儿──这会是在拉二胡。这回他没有再把球踢到她的身边去,只顾自己在那儿踢。他们艺术学校,爱好体育的人不多,所以常常是他一个人踢,很少有人一起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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