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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风云录 [506]

By Root 2879 0
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意思是男女不使用同一口水井,不使用同一间浴室,不使用同一张寝席,不相互借还物品,不相互混穿衣裳,闺门内的话不传出门外,外面的议论不带进闺门,等等。

此外,还有许多在礼仪场合的专门用语,如《曲礼》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由于‘死‘是很忌讳的字眼,对于尊者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天子死要说‘崩‘,诸侯死要说‘薨‘,大夫死要说‘卒‘,士死要说‘不禄‘,只有庶人才用‘死‘字。类似的规定很多,都是必须熟悉的常识。

再如在礼仪场合执持物品,一定要显示出内心敬重的不同程度,《曲礼》说:‘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凡捧持物品,双手的高度要与心齐平;如果是提拎物品,则手的高度要与腰带齐平。如果是捧持天子的器物,则手的高度要高于胸口;如果是国君的器物,双手与胸口齐平;如果是大夫的器物,则双手低于胸口;如果是士,单手提着就可以了。如果不了解这些常识,就必然会有失礼的举止,从而贻笑于公众。

如此等等,不惮繁举。由于《礼记》是中国古代士人必读的著作,播迁极广,所以,《曲礼》等篇的内容作为礼仪常识流传千年,形成了我国民间的礼仪传统,对于国民素质的养成和提高,有过十分深远和广泛的影响。

二、《颜氏家训》

颜之推,字介,琅邪临沂人,《北齐书·文苑传》说颜门‘世善《周官》、《左氏》,颜之推‘聪颖机悟,博识有才辨‘。颜真卿《颜氏家庙碑》说颜之推官至北齐黄门侍郎、待诏文林馆、平原太守、隋东宫学士。颜氏的生卒年不详,据钱大昕考证,生于梁中大通三年辛亥(531),卒于隋开皇中(《疑年录》卷一)。

颜颜之推身逢末流之世,国家分裂,兵燹不断,自己常年漂泊,饱经忧患,目睹了太多大起大落的人物和事件,可谓阅尽人间沧桑。自己家族的子弟多生于戎马之间,没有机会系统地接受教育,教导他们如何在此乱离之世安身立命、保持节操,成为晚年的颜之推最关心的问题。他以长辈的身份,将自己对人生的理解,以及如何治家、如何为人、如何为学等,结合古今史事,娓娓道来,著为七卷、二十篇,这就是著名的《颜氏家训》。

卷一开首为‘序致‘篇,讲述撰作此书的缘起和主旨。颜氏将自己一生的成就,归结于幼年所受的教育,‘吾家风教,素为严密‘,家庭礼仪教育非常系统,‘晓夕温凊,规行矩步,安辞定色,锵锵翼翼,若朝严君焉‘。颜氏认为,《大戴礼记·保傅》所记古代帝王的教育方法是非常正确的,从帝后开始怀孕,就行胎教之法,‘声音滋味,以礼节之‘,使之有好的禀性;及至孩提时代,师保又用‘孝仁礼义导习之‘;稍长,则教以分辨是非,‘使为则为,使止则止‘。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若自然‘,正是看到了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品性对于人生之路的极端重要性。颜氏说,他撰此书的主旨正是为了‘整齐门内,提撕子孙‘,为颜氏家族垂范立训。

颜氏注重对子女的教育:‘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在于父母。颜氏十分赞赏儒家的教育方法,‘吾观礼经,圣人之教,箕帚匕箸、咳唾唯诺、执烛沃盥,皆有节文,亦为至矣‘,认为古人对每一个仪节都经过精心设计,都赋予了深刻的含意,是非常成功的经验。但颜氏又指出,礼仪必须与时俱变,因此,他加入了某些新的礼仪知识,并在教子、兄弟、后娶、治家、风操、慕贤等篇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如何教育子女的问题,今日读之,依然富于启迪。

除家礼教育之外,《颜氏家训》还有许多知识性的篇章,如卷六为‘书证‘,论考据之学;卷七为‘音辞‘,论声韵之学;当是颜氏自己在这些领域的学术总结,希望传之子孙;此外还有书法、绘画、天算、医方、琴瑟、投壶等方面的内容。最末一篇为‘终制‘,犹今之遗嘱,要求子女为之简葬,止用松棺二寸,不用明器等,以此为子孙作则。

《颜氏家训》是我国教育史上的里程碑之一,历来受到学者的好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誉之为‘古今家训,以此为祖‘;王钺《读书丛残》称赞它‘篇篇药石,言言龟鉴,凡为人子弟者,可家置一册,奉为明训‘,影响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三、司马光的《书仪》与《家范》

从南北朝到隋唐,知识界都比较重视家庭的礼仪规范,表现之一,就是私家仪注大量出现。这些仪注中,除书信格式之外,每每有家庭礼仪程式。《新唐书·穆宁传》提到穆宁‘居家严,事寡姊甚恭,尝撰《家令》,训诸子,人一通。‘但这一时期的仪注,内容都比较简略,大多属于个人行为。到了宋代,家庭礼仪开始向社会行为的方向发展。

与‘独尊儒术‘的两汉相比,唐宋两代最大的特点是儒、佛、道三教并立。三教中,佛教最盛,它有寺庙作为固定的传教场所,有彼岸世界可以吸引信徒,其理论则是玄妙虚远。桑门茶毗之法,道士风水之说,风靡一时,乡俗民风,多被其化,儒家文化受到极大冲击。长此以往,中国本位文化就有被外来文化替代的危险。为了捍卫本位文化,一些有识之士一方面深入发掘儒家文化,将它发展为一种缜密的理论体系--理学,以与佛教理论抗衡;另一方面提倡儒家礼仪,使之能在社会层面上传承。

宋代学者中最早制订私家礼仪规范的学者有程颢、程颐和张载等,他们在家庭中实施古代的儒家礼仪,以表明自己的文化立场,可惜其仪轨都不成体系,也没有成书。最早编撰成书的家庭礼仪,是司马光的《书仪》和《家范》。

司马光《书仪》的最大贡献在于,对繁琐的古代礼仪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删减。儒家的《礼经》,文古义奥,连古文大家韩愈都说‘难读‘,而且仪节繁缛,自古有‘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荘子·天下》)之叹。如果要兴复古礼,就必须简化其节文。司马光的以《仪礼》为本,芟芜存要,从中选择冠、婚、丧、祭四礼作为家庭基本礼仪,同时参酌宋代习俗。既能存古礼之大要,又能与时俱变,极有识见,后世家礼的格局无不仿此。又将公私文书的格式和礼仪用语制为范式,极便日用。《四库提要》誉之为‘礼家之典型‘,诚为不刊之论。

如果说《书仪》十卷重在家庭礼仪的程式,则《家范》十卷重在治家思想,卷一引《周易》、《大学》、《孝经》等文献,论述圣人之治,以‘家行隆美‘为尚,总述治家之要。卷二为祖,卷三为父母,卷四、卷五为子,卷六为女、孙、伯叔父、侄,卷七为兄弟、姑姊妹、夫,卷八、九为妻,卷十为舅甥、舅姑等。行文与《颜氏家训》相仿佛,谈古论今,并广引《曲礼》、《内则》仪节,以及经史所载圣贤修身齐家之语,夹叙夹议,以‘轨物范世‘、‘遗泽后世‘。

司马光将建立和谐的伦常关系看作是治国的不二法门,而礼是最好的工具。他说:‘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治家莫如礼。‘

司马光认为,处理伦常关系的核心,是要‘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他批评许多做长辈的只考虑子孙的营生,千方百计从物质上加以满足,‘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连坊曲,粟卖盈囤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也。施施然自以为自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则向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

司马光反复谈到父母如何爱子女的问题:‘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这些问题,颜之推大多已经涉及,而司马光的论述又更深一层,读者不妨取来一阅。

四、朱子《家礼》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哲,是孔子之后最杰出的学者。朱熹之学博大精深,几乎无所不窥,但晚年好礼,认为礼是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每每与弟子讨论家乡、侯国、王朝之礼,希冀兴复三代之坠典,大有将礼学作为毕生学术的归宿之意。他从六十一岁起,开始编撰《仪礼经传通解》,希望将古今礼制打通,重新打造一个百代不废的典制。这一工作朱熹至死不辍。

朱熹认为,社会风气的不振,关键在于礼之不行,‘士大夫幼而未尝习于身,是以长而无以行于家。长而无以行于家,是以进而无以议于朝廷、施于郡县;退而无以教于闾里,传之子孙,而莫或知其职之不修也。‘朱熹对司马光的《书仪》非常赞赏,但又有些许不满。儒家之礼自古为贵族之礼,是所谓‘礼不下庶人‘。《大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皆煌煌礼典,但多为皇族、品官之礼,庶民不得僭用。对于宋代庶民接受礼的知识水平和经济能力,司马光似乎没有清醒的估计,因此,他的《书仪》虽经删削,但节文依然比较复杂,堂室之广、仪物之盛,令人‘未见习行而已有望风退怯之意‘。因此,《书仪》尽管刊印流传,但‘徒为箧笥之藏,未有能举而行之者也‘,难以之通行于寻常百姓家。所以,朱熹打算在司马光《书仪》的基础上,参考诸家之说,裁订增损,‘使览之者得提其要以及其详,而不惮其难行之者。虽贫且贱,亦得以具其大节,略其繁文,而不失其本意也。‘(《跋三家礼范》)。朱熹在《仪礼经传通解》中设了‘家礼‘一门,打算撰写一部可以下于庶人的家庭礼仪。朱熹丁母忧时,曾潜心研究丧礼,并有所著述。但是,朱熹关于家礼的书稿被小孩偷走,不知去向。

朱熹死后,突然出现了一部题为《家礼》的著作,共五卷,卷一为‘通礼‘,说祠堂、深衣之制,后附《司马氏居家杂仪》。卷二为‘冠礼‘。卷三为‘昏礼‘。卷四为‘丧礼‘。卷五为‘祭礼‘。另有‘附录‘一卷。这部《家礼》以《书仪》为底本,再加删削,又离析仪文,分别节次,文字简洁,大纲明了。如冠礼仅存告于祠堂、戒宾、宿宾、陈冠服、三加、醮、字冠者、见尊长、礼宾等大节目,礼文仅一百五十字。婚礼,《书仪》本诸《仪礼》,犹存六礼的节目,《家礼》唯纳采、纳币、亲迎等三个仪节。丧礼,《书仪》简至卅七节,《家礼》再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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