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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风云录 [387]

By Root 2692 0
①说:

粱米八斗,直百六十,粟米三石,直四百五十。(EJT21:3、4)

综合以上六简的粮价,可以列表如下:

粱米石价200钱(6)

黍米石价150钱(2)

粟米石价150钱(6)

粟石价130钱(1)

粟石价120钱(1)

粟石价110钱(3)

粱粟石价110钱(5)

大麦石价110钱(5)

粱粟石价105钱(5)

谷石价100钱(4)

现在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这种石价百余钱的粮食价格,是一种什么样的价格?它与文献记载上的粮价是什么关系?为此,我们首先要找出汉代粮食的平价,然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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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文物》1978年第1期图版捌。

与河西的粮价进行比较。

我们知道,战国的粮食平价是有明确记载的。《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引《计然》说:“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计然》相传为春秋末年的书(也有人认为计然是人名),实际上这里讲的是战国的情况,即是说战国粮食的平价在三十至八十钱之间。这与李悝为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户计算开支时,把粟的石价折算为三十钱是一致的。粟石三十钱,即平价中的最低价。

可是在文献中却找不到汉代粮食平价的记载。汉代文献中关于粮价的资料很多。这些材料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偶然出现丰年,粮价大贱,史学家们借此作文章来歌颂统治者的功德,什么“粟石数钱”、“百姓殷富”、“人给家足”等等。二是由于灾荒,特别是由于统治者的残酷压榨与统治者之间的混战,如秦、西汉、东汉三个王朝的末年,生产破坏,战祸连年,以致出现粮价腾贵,谷石万钱,民人相食的状况。可是独独没有关于粮食平价的记载。为求得汉代粮食的平价,我们只好就有关资料进行考证。

我们在两汉有关资料中发现,在西汉时,凡是谈到粮食石价数十钱时,必有赞美之辞,言其太贱,凡是谈到石价百余钱、数百钱时,则有责谴之辞,言其太贵;东汉时,凡谈到石价百余钱时,就有赞言之辞,言其太贱,而谈到千余钱时,才有责谴之辞,方言其太贵。可以推想,平价当在这太贱与太贵之间。

所谓“文景之治”时,粮价很贱。史称当时“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①这里虽未说明粟多少值十余钱,但据上下文观察,应是指粟一石来说的。另一条材料则说当时谷石数十钱:“汉文帝躬俭约,修道德,……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②粟谷石价十余钱、数十钱,无非是讲粮价甚贱,而平价必是在这个价格之上。

二百年后,情况有很大的变化,到东汉中叶,谷石贵达百余钱,竟亦称为“盛事”,值得史学家的赞扬。如顺帝时,第五访为张掖太守,“轻骑循行田亩,劝民耕农,其年谷石百钱。”③由此可知,当时谷石百钱已是非常罕见的了,因此第五访才得到“循吏”的称号,可是,就是同一个张掖,在西汉中叶,粮价石百钱不仅得不到赞美,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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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二五《律书》。

②《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桓谭《新论》,影宋本《御览》无“十”字。

③《后汉记》卷十九。

要受到皇帝的谴责。例如赵充国就因为搞得“张掖以东,粟石百余,刍稾束数十,转输并起,百姓烦扰。”①而给皇帝“以书敕让(批评)”的。

至于谷石价至二百、三百钱,在西汉时即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汉书》卷七九《冯奉世传》说:“岁比不登,京师谷石二百,边郡四百,关东五百,四方饥馑。”又《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云:“元帝即位,……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谷价达到石二、三、四百,就已经是“四方饥馑”,“民多饿死”,可见西汉时粮价平价必在石二百钱以下。

然而,从西汉末到整个东汉一代,就再也见不到谷石数百即已嫌其太贵的记载了。这时,一般要贵至石价一千钱以上,才会嫌其太贵,才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如《东观汉记》卷一《世祖光武皇帝纪》说:“王莽时,雒阳以东,米石二千。……民饿死者十七八,人民相食。”《后汉书》卷七三《朱晖传》说:“建初中,南阳大饥,米石千余。”又同上书卷五《安帝纪》注引伏侯《古今注》云:“永初二年时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民相食,老弱相弃道路。”《后汉书》卷八八《虞诩传》注引《续汉书》说到,虞诩被任为武都郡守,才到郡时,由于前任吏治腐败,郡政混乱,民不聊生,以至“谷石千,盐石八千。”②东汉时,如果遇见了谷石数百钱的价格,必定是大大丰收,值得史学家们大歌大颂了。

综上所述,从文献中看,西汉一代,粮价石数十称其太贱,百余钱则称其太贵;东汉,石价数百钱已称其太贱,千钱以上才称其太贵。那么我们可以推断,西汉粮食的平价在石百钱上下,而东汉则上涨到数百钱了。上面引到的汉简所载石价百钱至百余钱的粮价,都是西汉时的平价。

汉简中,目前只发现两枚简记载的粮价不合上述推断。其一是《居延汉简甲编》第1574简:

董次入谷六十六石,直钱二千三百一石,入钱二千一百八十七,凡钱四

千四百九十七。

其二,《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244页:

水千秋入谷六十六石六斗六升大,直二千一百廿三,出钱千二百,凡钱

三千三百廿三。〔(15)192,3990,6490,4519,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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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

②《太平御览》卷八六引《续汉书》作“各石千五百”。

这两例的石价均为三十五钱。这应该是很特殊、很个别的例子,大概是因为当时居延地区粮食大大丰收,以致粮大贱,贱到石价三十五钱了。不过因为它们只是原始的帐单,没有史学家们的褒扬之辞附载其后罢了。

1974年居延新出土的“粟君所责寇恩事”简册①,有“卖肉十斤,直谷一石,石三千”(EPF22∶13)、“市谷决石四千”(EPF22∶16、27)的记载,这是由于当时(东汉初年)币制混乱,用所谓“时行钱”计价的,并非常例。(关于“时行钱”,非一句话所能说清,当作专文讨论。)

四牲畜价

汉简所载牲畜价格,有马、牛、羊、犬等几种。牲畜以头为计算单位,同一种牲畜有大小,有优劣,有肥瘦,故价格极不一致。今分次论述,以见大概。

第一,马价。

马不仅是生产中的重要工具,而且在战争中致用,故在汉简中,马价有耕马、车马和战马的区别。一般说来,战马贵,耕马、车马贱。从汉简中看,耕马、车马的一般价格,贱者匹价四五千钱,贵者一万以上。上第二节列举侯长礼忠的家产,有:

用马五匹,直二万。

每匹仅值四千。又《居延汉简释文》卷二第51页:“马,五千三百。”这样的马价,同《九章算术》所举马价相近。该书卷八说:“问牛、马价各几何?答曰:马价五千四百五十四钱十一分钱之六,牛价一千八百一十八钱十一分钱之二。”这种四五千钱一匹的马,应是指劣马、老马而言的。

一般较好的耕马、车马的匹价,当在一万钱上下。《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175页云:“共平宣马直十千,令宣偿宗,宣立以□钱千六百付宗。”〔(465)229·2〕十千,即一万,当是一匹马的价。又《流沙坠简释文》卷二第12页有一简云:“言律曰:畜产相贼杀,参分偿和,令少仲出钱三千,及死马骨肉,付循请平。”这大约是一张判决书(汉代称为爰书)的一部分,意思是说:循的马被少仲的马给咬死了,循去告状,所以判决少仲出三分之一的马价三千钱给循请和。罗振玉考释说:“钱三千者,马价三分之一,则一马直九千。”又,《居延汉简甲编》第245简:“第廿三侯长赵备,责居延阳里常池马钱九千五百,移居延收责,重。”九千五百亦应是一匹马之价。以上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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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照片和释文均见《文物》1978年第1期。

匹价都在一万上下。

至于战马的价格,汉简中未见记载。仅《居延汉简甲编》第177简云:

又使从吏高等持书请安:听入马十匹贵九□三万三千,安又听广德姊

夫弘请为入马一匹贵千万贾故贵荳故。

这一简错脱甚多。前面说“马十匹贵九□三万三千”,应是十匹马的共值,但因缺文字数不清,无法判明所缺为何字。后“马一匹贵千万贾”,则是讲的一匹马的价格,但一马价格千万钱,殊属不可理解,疑“千”字为“十”字的误笔。如果这种推测不错,则一马值十万,比好的耕马、车马还要贵十倍以上,这种马当然是战马。

匹价十万,当是西汉时战马的平价。《汉书》卷十七《景武昭宣元成臣表》记载过这么一件事:“梁侯当千,太史四年,坐卖马一匹,价钱十五万,过平,臧(赃)五百以上,免。”这里的“臧五百以上”,是汉代的一个法律术语,是一个坐罪等次的量刑界限①。一匹马卖十五万,即因赃获罪免侯,那么实赃是多少呢?过平了多少呢?匹马的平价又是多少呢?我们知道,在梁侯当千免侯的二十多年前,即汉武帝元狩六年,出于对匈奴战争的需要,朝廷曾下令提高战马的平价,以鼓励养马。《汉书》卷六《武帝纪》说:“天下马少,平牝马匹二十万。”注引如淳曰:“贵平牝马价,欲使人竞畜马。”参考前面所引汉简中的战马价格,假定原先平价是匹十万,则是把战马的平价提高了一倍,不过这条法令似乎不久就废除了,否则梁侯当千卖马一匹才得价十五万,低于平价,不致因“过平”获罪。

第二,牛价。

上第二节所引侯长礼忠、[队灬]长徐宗的家产:

服牛二,六千。

用牛二,直五千。

就是说,牛一头,价在二三千钱。这种价格可以和《九章算术》中牛价相印证。该书卷七、卷八列举了三种牛价:

(1)牛价一千八百一十八钱十一分钱之二。

(2)牛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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