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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风云录 [382]

By Root 2844 0
战争期间派出由将军率领的临时编组的作战部队。将军下有长史、司马辅助,部分若干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部下设曲,曲由军候率领,曲下有屯设屯长。

考察东汉军制要分东汉和汉末三国。汉末三国是东汉名存实亡到九品中正确立的时间。

东汉军制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千人一部,有司马或校尉为正司马为副。

都尉校尉中郎将平级,各有职所,三国志中都尉至校尉至中郎将都是拜,而不是迁,同一武将任职有拜、有迁,不能一同考察,而且并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三个职位。裨将原是名称不是职位,即处于辅佐地位的将军,汉末三国才出现。

偏将军两汉之交一度出现,随后不存,汉末三国再次出现。

汉末,四征四镇将军为杂号将军,无实权,位在前后左右之下。三国曹魏,为重镇将军,大权在握,出掌一方军事,总领数州征伐,遂位在前后左右之上。从书中来看,已仅次于三公级的四大将军了。

北军五校尉是东汉的兵种部队,已无中垒校尉。屯骑校尉掌骑兵,越骑校尉掌善骑射之骑兵,步兵校尉掌步兵,射声校尉掌弓弩手,长水校尉掌胡骑。西汉尚有虎贲校尉掌轻车,撤消。胡骑校尉掌胡骑,并入长水校尉。加上中垒校尉,合称北军八校尉。西汉北军有北军中尉总领,另有中垒校尉掌北军营垒事。东汉改中尉为执金吾,不掌北军。中垒校尉后改北军中侯,比六百石,不领北军五校,仅有监察之能,一如比六百石之刺史监察二千石之郡守。

城门校尉负责洛阳城门的守卫工作,总领洛阳十二城门司马,十二城门每一城门设一城门司马,把守城门,称**门司马,领兵数百不等。

东汉罢地方都尉。

将军有军府为指挥机构,但应注意军府和相府三公府的不同。三公府是固定的职能机构,固定于一个地点,也可认为三公府就是一所房子。军府是临时的指挥机构,随同将军行动,而不能看成一所固定的房子。

关于官职称呼。中郎将是中郎将,应称呼为某某中郎将而不能简称某某中郎。中郎是皇帝身边的侍卫武官,后成为文职。中郎将是包括中郎在内的各种“郎”的首领,也可以认为“将中郎者,中郎将也”。

征北将军介绍中的“资深者为大将军”中的资深者是指征北将军,即资深的征北将军为征北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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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 湖湘蛮夷书友的北疆兵制七策

七策

为解决镇北军粮饷问题以及建设强大北疆,提出如下七策供参考

1.建立步兵营兵制。(实际应该叫府兵制,但在汉代府还没演化到唐代的那种含义。所以用府字不太合适)将以黄巾为主的步兵集体转为营兵。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授田百亩。边耕地边训练,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以充作军饷,但多余的粮食要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作为军粮。自行购置弓一张、矢五十和刀一把。长矛、盔甲、强弩等在训练或出征时才由镇北军府统一配发。每年定期组织武艺考核,考核以射为主,开弓一石七斗(五十公斤),百步(汉一步1米38)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蹶张强弩六石七斗(约200公斤),二百步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超过有赏,不合格者除营。

参考的唐代府兵制度,可以说是合理的,而且负担比唐代府兵负担还要轻,唐代府兵除弓刀外还要自备军粮。这里不自备军粮,不过种出来的粮食都必须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卖出或作为军粮。不过改革兵制不在镇北将军职权范围之内。

2.改革军制。汉代军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改革之后,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耕种驻扎和作战,各营授予荣誉称号,并由镇北军府直接领导,校尉以上有中郎将,视情况需要调拨数营指挥。

都尉和中郎将本不该出现,但书中已经出现了,按书中情节便宜从事。军制改革本不属镇北将军职权,但之前改了无数次,只能继续下去。

3.游牧骑兵募兵制。迁阎柔为护乌恒中郎将(六郡乌恒),徐荣为护鲜卑中郎将(鲜卑舞叶部已经很充实了),张燕为护羌中郎将(领东羌和狂风沙部落),领护北疆境内各少数民族。游牧骑兵平时也无需训练,根本不用纳入发饷的常备军,只有征募作战时才发军饷。每战则各征发一万游牧骑兵出战,按民族编组,徐荣领一万鲜卑骑兵,鞠义领一万匈奴骑兵。阎柔领一万乌恒骑兵,张燕领一万羌胡骑兵,如此就是四万游牧骑兵,还可临时调拨步兵营兵指挥。游牧骑兵有饷可拿,必然为一万名额争相应募,有利于提高游牧骑兵素质。如此平时无养兵之费,战时则有四万游牧骑兵可用。

这个基本跟当时情况符合,只是当时征发游牧骑兵而不发饷,出战征发,战后即罢。李弘仍然是征发,但改为拿饷的,而且由于战争不停一直背井离乡,该找空隙让他们回次家了,有军饷可发,不愁没人应募,且战后即罢免去离家之苦。现在变为拿饷的自主的临时应募兵。

4.建设辎重营,以田重为辎重校尉,领兵辎重兵五千,平时保养维护数万辎重车。辎重车很有必要建造,一马的运力是民夫的2.5倍,且粮草消耗只多66%,不到两名民夫的量,而且还不用发饷,省钱省粮,一定要大量推广。如果是配上辎重车,马拉车比马直接负粮更省力,拉的会还要多。这是个节约的好办法。一定要制作大量辎重车。十万民夫可抵4万匹马,4万匹马可能就顶1万五千辆二马拉的辎重车。而且辎重车还可充当武刚车用。战车营的弩车也可以改装到辎重车上,两马拉进行机动。一个辎重兵可管理三辆马车六个民夫六匹马。

辎重车其实是很结实的,不容易被破坏,象我们日常所见的一般木匠所制作拖板车,拆开破坏就很不容易了,作为军用的辎重车,用料更好,结构也更坚固。

5.马政由北疆游牧民族负责,向游牧民族临时征调战马,战后即归还,且出钱给予补贴,战损给予补助。如此则游牧民族乐于养马,且乐于接受征调,不愁没有足够数量的好马可用。如此则平时无养马之费,战时有数十万军马可用。

6.精骑制度。汉军骑兵必须常备,而且不事农耕,是专门拿饷进行训练的精兵。迁鲜于辅为度辽将军,一万度辽骑兵由其直接领导。如此则平时只养一万精骑,战时有以度辽骑兵为核心的五万骑兵可用。另外镇北军府直接领导一支常备骑兵黑豹义从。

汉军骑兵不能不常备,度辽营骑兵也不是李弘可以撤消的,再说也是大汉的王牌,撤消编制了可惜。

7.军械制度。古代军械一向由国营作坊提供,加上原料铁等专卖,没有任何商业成本在内,只有极低的人力成本,主要是工资,成本极低,可以大量生产。一般靠在兵器上刻制作人姓名追究责任的制度以保证质量。目前是向私人作坊购买,成本有所上升,应该改过来。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我在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干什么事,基本上跟个米虫一样,也该行使职能了。

营兵制修改补遗:

营兵制修改补遗:

兵制修改补遗四原则:首先要淘汰老弱病残,其次要淘汰部分黄巾士兵和将领,再次要彻底控制黄巾士兵和征发的游牧骑兵,最后完善镇北军(边军)、军屯、民屯三级体系。

1.营兵制。以自愿为原则,招募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其家属称为营户授田百亩。由于并州现在已经实现了人人有田,授田百亩可能实际意义不大,故而改成保障有田百亩,且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而军械自备改为官给。营兵不耕自己的私田,专心训练,故而汉族步骑兵都可入营,游牧民族不种田,另外考虑。军粮平价收购不提,或许余粮收购制可成为整个北疆的政策,而不局限于营户。黄巾士兵都是活不下去才出来造反的,当兵打仗并非其意愿,只是不得不打。如果能不打仗就填饱肚子,会有很多人不愿意当兵,以及被收编都并非出自自己的意愿。特别是现有军屯兵,很有些不情愿,除选为营兵的外,按自愿原则转为民屯。或许他们可以为大汉抗胡出战,但未必愿意以当兵为职业。所以一个自愿原则基本上能把包括军屯在内的黄巾士兵淘汰个大半,也能使黄巾士兵不再私有,因为黄巾士兵是自愿向镇北军应募,谁都不好阻止。原黄巾军官也按自愿原则进行处理,黄巾小帅成分太杂,绝大部分并不跟张燕杨凤李弘一条心,开出优厚的遣返条件,反正北方四郡会有不少地方都尉县尉的空缺,也算手下有兵,再给钱,给地,给宅,给官,把那些喜欢享福的都踢出去,到地方上去,不让他们上战场,在如此优厚的条件下,估计留下的只是孙亲王当等少数张燕杨凤的死党,腾出位置可以安置原镇北军的军官。孙亲王当等少数不但要留下而且还要转为正式的军官,以作为榜样,李弘应该有任命都尉以下的军官的权力,都尉和都尉以上要由朝廷任命。

除镇北军府直属的主力步兵营外,营兵还应该分出边军。

营兵中间有两万为边军,以部曲为单位分散驻扎在北方边境的各个要点及雁门关上,收回四郡后,雁门关可能连一个营都不要,几个部就够了,派个中朗将坐镇雁门关,统一指挥北部边防军。边防军在边境组织屯田,解决自身生活需要。和主力营兵的区别是,在驻扎地区组织军屯(官田而不是私田),目的是实现粮食自给,不靠内地输送,明代就是如此。

原有军屯太苦,如果按自愿原则,人人都会转为民屯。重整军屯,以在民屯中自愿招募为主,一郡一营,不脱乡、不脱产,三时在家务农,一时集中教战。同样是耕官方田地,但接受招募者要比民屯减免两成的上交粮食,只交三成,寓军屯于民屯中,而不属于营兵。现有两郡和北方四郡共六营三万。一个典农中郎将总领,一个地方都尉管一个营,地方都尉等各级军官专门负责训练,只向主力部队补充兵员,不补充军官,随时保持固定人数,都尉等军官位置安置享福的黄巾军官,不让他们上战场。边军和军屯中一营至少要有五分之一的骑兵。

民屯是重中之重,军粮主要靠民屯提供,民屯有一百六十万,足够了。民屯是招募的流民屯田,田地是镇北军的,不能象营兵一样划到他们自己名下,屯田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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