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羊降狼记 by梨花烟雨 [10]
了望天色,宠溺的笑道:“苏苏,冬日天短,虽然是下午,但天黑的也快,我先让白水去准备东西。”说完他闪身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道:“行了,有人去准备材料了,留白你也坐,你是县衙的师爷,讨论案情理应将你算在内吧。”
燕留白在椅子上坐了,有伺候的丫鬟奉上茶来,夜千度喝了一口,便继续道:“我之前到了十八爷的屋子后,便觉的有些不对劲,当时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如今倒是想起来了,试问,十八爷是一个武夫,通常练铁砂掌这种外门功夫的人,都是粗莽之辈,或许会识字,但若让他们附庸风雅,赏花观月,恐怕是不可能的。而且十八爷的日子过得虽然不是三餐不继,却也绝不富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粗鄙的汉子,更不会去养什么花了,而他为什么却会养一盆水仙在家里呢?”
燕留白沉吟道:“这话说得没错,十八爷的确不像是一个会养花的人。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让他养了这盆花吗?”
夜千度呵呵笑道:“这倒未必,那只是盆普通的水仙而已,又不是什么食人花,我是这样推断的,之前我们说十八爷或许是知道了一个秘密,或许是即将得到某一笔财富,才会忽然间变得心情奇好,不须每天在铁块上发泄,而且出手也变得无比大方。而他在死前,又用力的将自己手指掰成了花的形状,那个形状决不是水仙花。可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十八爷得知秘密或是得到财富的那个人,就是一个养花人,或许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那个养花人便随便送了盆水仙给十八爷,表示主动亲近之意,至于是这个人有心毁约还是事到临头,答应十八爷的事情忽然间无法兑现,抑或是这人起了独吞之心将十八爷黑吃黑了,我们无从得知,总之他是将十八爷杀害了,而十八爷在临死的时候,掰断了自己的手指给我们暗示,但却被那人发现,仓促之间他只能来得及将手指关节拨回原状,待尸体僵硬后,不细心查察也就不会发现指骨已经断掉,就算发现了,大概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手掌如花的形状,那么凶手便可轻易的逃脱了。”
傅苏双目中射出无比崇拜的光芒:“啊,千度,你实在是太厉害了,没错,一定是这样的没错,恩,你每一步都说的非常清楚,就好像是你当时在现场看到一样。”他忽然跳了起来:“啊,难道说你当时真的在现场吗?否则你怎会说得就和你亲眼见到一样?”
“拜托,我当时在哪里你已经忘记了吗?”夜千度翻了个白眼:“恩,我倒是记得非常清楚,我似乎正拿着剑横在你的脖子上吧,不然就是我付银票给你们的时候。”他说完,傅苏也知道自己刚才闹笑话了,挠挠头呵呵笑道:“我当然记得了,我刚刚……恩,刚刚是故意这么说得,嘿嘿,谈论案情实在太严肃了,我……我想让大家笑一笑了,嘿嘿,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了。”
“你如果真会这样想就好了。”夜千度叹气,将傅苏圈进自己怀里坐在他的大腿上,趁对方反应过来之前继续道:“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就应该是那个在我们吃早点时来关注那条狗的花小哥儿了……”不等说完,傅苏已经认真的纠正道:“千度,那条狗叫做小白,你不记得它的名字了吗?”
“哦,记得,不过一条狗嘛,用得着每次说名字吗?”夜千度不以为然,却立刻惹得傅苏不高兴起来:“你这叫什么话,如果有人只叫无法无天大灰狼,而不喊它的名字,你会喜欢吗?”
第十三章
“没有什么不喜欢的啊。”夜千度奇怪的望向傅苏:“无法无天本来就是一只大灰狼,个头大,颜色是灰的,还是狼,叫它大灰狼有什么不对?”
“算了,和你这种不喜欢爱护动物的人说不清楚。”傅苏嘟着嘴巴转过头,明明生气的样子,却显得可爱无比。
夜千度又有些心猿意马起来,刚想凑到那头乌黑的发上嗅一嗅或者亲一下,忽然傅苏猛的跳了起来,后脑勺一下子撞上了他直挺的鼻子,夜千度“啊”的一声惨叫,摸着自己可怜的鼻子,一只手去摸傅苏的后脑勺:“怎么样?有没有撞痛?你是又想起什么了?一惊一乍的。”
“啊……”傅苏也抚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一边急急的道:“千度你刚才说什么?你说凶手是花小哥儿?这根本不可能了,我们刚来的那一天,他还不知道我们是县令和师爷,见我们问路就热心的指给我们,还请我们到他的花房里去喝茶吃点心呢,他的面貌忠厚老实,绝对不可能是凶手了,留白你说对不对?”
燕留白点头道:“没错,一个爱花并且将全部心血都花费在花草上的人,他一定是善良的,他决不会杀人的,何况他不过是个养花人,那个十八爷却是武林高手,他怎么可能杀得了十八爷呢?”
夜千度冷笑一声道:“你们不懂武功,也难怪会看走眼,那个花小哥儿是轻功高手,这点是肯定的,而一般轻功高的人,他其他的功夫应该也会不错,恩,这个不急,等到有时间我试他一试就知道了。”
燕留白和傅苏都瞪大眼睛,怎么也想不到花小哥儿竟然会是个懂武功的人。燕留白眨了眨眼道:“不对,我还是不相信花小哥儿是凶手,何况他就算是武功高手,一个将全部心力都花在花草上的人他能有什么利益可以分给十八爷,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夜千度点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武林中人你们不了解,一个要饭的可能富可敌国,一个浪子可能拥有他师傅留给他的整座宝藏,但是如果花小哥儿真的是凶手的话,他那天早上就不应该过来问我们白狗的事情,那简直就是等于主动招惹我们的怀疑。当然了,若他是一个心思十分缜密的凶手,可能会和我们玩心理招术,利用这种最容易惹人怀疑的方式将自己排除在怀疑之外。但第一,他不是心思这么缜密的人,因为他的案子留下了太多漏洞。第二,他并不了解我们这里有我这个推理高手,你说他心思缜密的话,他怎么会想不到,万一摊上苏苏和留白你这样的半吊子手,不一下就把罪招到自己身上了吗?”
傅苏和燕留白正听得津津有味,结果越听越不对劲儿,燕留白和傅苏同时站起来道:“喂喂喂,你说清楚,谁是半吊子呢?”
夜千度忍着笑道:“是是是,我半吊子行了吧?我半吊子,好了,我们三个半吊子赶紧去吃饭吧。软脚虾大概都烤好了呢。”说完不等傅苏和燕留白扑过来,他一个“分光拂影”的绝顶身法避了过去,气的傅苏和燕留白都哇哇大叫:“啊,真卑鄙,竟然和我们来武功。”
风雅山庄的晚餐自然不是县衙里的饭菜可比,就算燕留白的手艺再好,但因为金钱的限制,他也舍不得每顿多做几个菜,夜千度之前已经充分领略到燕留白在这方面的天才了。他们县衙里的碟子都是特别平的那一种,铺上薄薄的一层菜或者骨头,看上去像是满的,其实根本没有多少东西,属于让客人看起来很丰盛但吃起来却填不饱肚子的那种。
傅苏一看见那桌丰盛的饭菜,架在地桌上的炭火和铁丝网以及上面穿着的烤虾烤肉,眼睛就直了,夜千度乘机问他:“现在还后悔来风雅山庄吗?”他的头也摇得拨浪鼓似的:“不后悔不后悔,早知道我应该早点来的,啊,那肉骨头吃剩下不能全喂无法无天,也得给小白留一些。”
正在拨弄炭火的竹叶青愕然抬起头来:“骨头?无法无天不吃骨头的,它只吃肉。”说完傅苏就跳了起来:“什么?一只狼竟然吃肉?这太奢侈了,肉是该给人吃的,怎么能喂狼呢?”
夜千度无奈的拍拍他的肩膀:“苏苏,风雅山庄不是你们那个破县衙了,你想吃肉,你看桌子上不是很多吗?红烧清蒸白切,你看,这都有的,还有烤鸡,八宝鸭子,松鼠鳜鱼……你看你看,都是给你吃的。”
傅苏扑到桌子边儿,站在一边的杏花村碰碰白水,悄声道:“看见没?这位瞅着饭菜的眼光,可比无法无天绿多了。”一句话让白水忍不住笑出声来,而燕留白则面无表情的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道:“丢脸的家伙,等到将来你把自己喂了狼,就不会去关心那些喂狼的肉了。”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夜千度已经给傅苏的碗里夹了几十块肉,听他一边吃一边喋喋不休的道:“千度你知道吗?小时侯家里穷,我就一边读书一边去帮小工,如果赶上哪家办红白喜事,主人家心善的话,会给你盛一碗白饭,上面放几块大肥肉,哎呀那个滋味,吃到嘴里就别提有多么香了……”
夜千度虽然是魔族,但毕竟是高级魔族,而且也是修者,对肉类本来并不喜欢,可是听傅苏这样说,不知不觉的食欲也被提了上来。听见燕留白低语道:“吃你的饭菜吧,这么美味的东西也堵不住你的嘴吗?谁喜欢听你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他示威的一笑,骄傲道:“苏苏你继续说,我喜欢听。”一边说一边夹了一块风味骨头放到傅苏碗里:“来,尝尝这个。”
燕留白撇嘴道:“怎么魔宫主人一沾上爱情两个字,也变得这么白痴……”他说完面色忽然暗下来,心说自己在不平什么呢?是嫉妒傅苏吗?大概是吧,如果那个人……那个人也会因为爱情而变得白痴一些,该有多好。他又苦笑了一下,暗道自己怎么还在做梦呢?爱情?那个人对自己有过爱情吗?
傅苏和夜千度并没有注意到燕留白的脸色,傅苏正将骨头夹回夜千度的碗里,一边摇头道:“不吃不吃,有肉吃谁吃骨头啊,又硬又难啃。”他说完,秋月就凑过来看了看,然后奇怪道:“傅公子,这风味骨头的味道很好的,是这里厨子的拿手菜,你……你不用吃骨头,你吃上面的肉就行了。”
“秋月你真是不懂货,骨头上面哪有肉啊,就算沾点肉也是很少的。”傅苏不屑的撇嘴:“一看就知道是大小姐,连这个都不知道。”他不等说完,燕留白头上的冷汗就下来了。
秋月为大师傅鸣不平,还待分辩,却见自家主人一挥手,呵呵笑道:“秋月你不用说了,我曾经吃过留白做的排骨,那真是世间难觅的排骨啊,真亏他怎么做到的。”他将骨头递到傅苏面前:“苏苏你看看,这骨头上是有肉的,我剥给你看啊。”
这骨头煮了许久,肉早已熟烂无比,轻轻一扯就扯下一大块。傅苏瞪大眼睛看着夜千度从那块骨头上剥下一大块一大块或瘦或肥的肉块,最后惊叫道:“啊,留白留白你快看,千度家里的骨头都是长这种样子的,都是有很多肉的呢。”
“咕咚”一声,秋月和杏花村一起摔倒,白水瞪着眼睛:“不……不是傅公子,不是我们魔宫
燕留白在椅子上坐了,有伺候的丫鬟奉上茶来,夜千度喝了一口,便继续道:“我之前到了十八爷的屋子后,便觉的有些不对劲,当时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如今倒是想起来了,试问,十八爷是一个武夫,通常练铁砂掌这种外门功夫的人,都是粗莽之辈,或许会识字,但若让他们附庸风雅,赏花观月,恐怕是不可能的。而且十八爷的日子过得虽然不是三餐不继,却也绝不富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粗鄙的汉子,更不会去养什么花了,而他为什么却会养一盆水仙在家里呢?”
燕留白沉吟道:“这话说得没错,十八爷的确不像是一个会养花的人。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让他养了这盆花吗?”
夜千度呵呵笑道:“这倒未必,那只是盆普通的水仙而已,又不是什么食人花,我是这样推断的,之前我们说十八爷或许是知道了一个秘密,或许是即将得到某一笔财富,才会忽然间变得心情奇好,不须每天在铁块上发泄,而且出手也变得无比大方。而他在死前,又用力的将自己手指掰成了花的形状,那个形状决不是水仙花。可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十八爷得知秘密或是得到财富的那个人,就是一个养花人,或许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那个养花人便随便送了盆水仙给十八爷,表示主动亲近之意,至于是这个人有心毁约还是事到临头,答应十八爷的事情忽然间无法兑现,抑或是这人起了独吞之心将十八爷黑吃黑了,我们无从得知,总之他是将十八爷杀害了,而十八爷在临死的时候,掰断了自己的手指给我们暗示,但却被那人发现,仓促之间他只能来得及将手指关节拨回原状,待尸体僵硬后,不细心查察也就不会发现指骨已经断掉,就算发现了,大概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手掌如花的形状,那么凶手便可轻易的逃脱了。”
傅苏双目中射出无比崇拜的光芒:“啊,千度,你实在是太厉害了,没错,一定是这样的没错,恩,你每一步都说的非常清楚,就好像是你当时在现场看到一样。”他忽然跳了起来:“啊,难道说你当时真的在现场吗?否则你怎会说得就和你亲眼见到一样?”
“拜托,我当时在哪里你已经忘记了吗?”夜千度翻了个白眼:“恩,我倒是记得非常清楚,我似乎正拿着剑横在你的脖子上吧,不然就是我付银票给你们的时候。”他说完,傅苏也知道自己刚才闹笑话了,挠挠头呵呵笑道:“我当然记得了,我刚刚……恩,刚刚是故意这么说得,嘿嘿,谈论案情实在太严肃了,我……我想让大家笑一笑了,嘿嘿,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了。”
“你如果真会这样想就好了。”夜千度叹气,将傅苏圈进自己怀里坐在他的大腿上,趁对方反应过来之前继续道:“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就应该是那个在我们吃早点时来关注那条狗的花小哥儿了……”不等说完,傅苏已经认真的纠正道:“千度,那条狗叫做小白,你不记得它的名字了吗?”
“哦,记得,不过一条狗嘛,用得着每次说名字吗?”夜千度不以为然,却立刻惹得傅苏不高兴起来:“你这叫什么话,如果有人只叫无法无天大灰狼,而不喊它的名字,你会喜欢吗?”
第十三章
“没有什么不喜欢的啊。”夜千度奇怪的望向傅苏:“无法无天本来就是一只大灰狼,个头大,颜色是灰的,还是狼,叫它大灰狼有什么不对?”
“算了,和你这种不喜欢爱护动物的人说不清楚。”傅苏嘟着嘴巴转过头,明明生气的样子,却显得可爱无比。
夜千度又有些心猿意马起来,刚想凑到那头乌黑的发上嗅一嗅或者亲一下,忽然傅苏猛的跳了起来,后脑勺一下子撞上了他直挺的鼻子,夜千度“啊”的一声惨叫,摸着自己可怜的鼻子,一只手去摸傅苏的后脑勺:“怎么样?有没有撞痛?你是又想起什么了?一惊一乍的。”
“啊……”傅苏也抚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一边急急的道:“千度你刚才说什么?你说凶手是花小哥儿?这根本不可能了,我们刚来的那一天,他还不知道我们是县令和师爷,见我们问路就热心的指给我们,还请我们到他的花房里去喝茶吃点心呢,他的面貌忠厚老实,绝对不可能是凶手了,留白你说对不对?”
燕留白点头道:“没错,一个爱花并且将全部心血都花费在花草上的人,他一定是善良的,他决不会杀人的,何况他不过是个养花人,那个十八爷却是武林高手,他怎么可能杀得了十八爷呢?”
夜千度冷笑一声道:“你们不懂武功,也难怪会看走眼,那个花小哥儿是轻功高手,这点是肯定的,而一般轻功高的人,他其他的功夫应该也会不错,恩,这个不急,等到有时间我试他一试就知道了。”
燕留白和傅苏都瞪大眼睛,怎么也想不到花小哥儿竟然会是个懂武功的人。燕留白眨了眨眼道:“不对,我还是不相信花小哥儿是凶手,何况他就算是武功高手,一个将全部心力都花在花草上的人他能有什么利益可以分给十八爷,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
夜千度点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武林中人你们不了解,一个要饭的可能富可敌国,一个浪子可能拥有他师傅留给他的整座宝藏,但是如果花小哥儿真的是凶手的话,他那天早上就不应该过来问我们白狗的事情,那简直就是等于主动招惹我们的怀疑。当然了,若他是一个心思十分缜密的凶手,可能会和我们玩心理招术,利用这种最容易惹人怀疑的方式将自己排除在怀疑之外。但第一,他不是心思这么缜密的人,因为他的案子留下了太多漏洞。第二,他并不了解我们这里有我这个推理高手,你说他心思缜密的话,他怎么会想不到,万一摊上苏苏和留白你这样的半吊子手,不一下就把罪招到自己身上了吗?”
傅苏和燕留白正听得津津有味,结果越听越不对劲儿,燕留白和傅苏同时站起来道:“喂喂喂,你说清楚,谁是半吊子呢?”
夜千度忍着笑道:“是是是,我半吊子行了吧?我半吊子,好了,我们三个半吊子赶紧去吃饭吧。软脚虾大概都烤好了呢。”说完不等傅苏和燕留白扑过来,他一个“分光拂影”的绝顶身法避了过去,气的傅苏和燕留白都哇哇大叫:“啊,真卑鄙,竟然和我们来武功。”
风雅山庄的晚餐自然不是县衙里的饭菜可比,就算燕留白的手艺再好,但因为金钱的限制,他也舍不得每顿多做几个菜,夜千度之前已经充分领略到燕留白在这方面的天才了。他们县衙里的碟子都是特别平的那一种,铺上薄薄的一层菜或者骨头,看上去像是满的,其实根本没有多少东西,属于让客人看起来很丰盛但吃起来却填不饱肚子的那种。
傅苏一看见那桌丰盛的饭菜,架在地桌上的炭火和铁丝网以及上面穿着的烤虾烤肉,眼睛就直了,夜千度乘机问他:“现在还后悔来风雅山庄吗?”他的头也摇得拨浪鼓似的:“不后悔不后悔,早知道我应该早点来的,啊,那肉骨头吃剩下不能全喂无法无天,也得给小白留一些。”
正在拨弄炭火的竹叶青愕然抬起头来:“骨头?无法无天不吃骨头的,它只吃肉。”说完傅苏就跳了起来:“什么?一只狼竟然吃肉?这太奢侈了,肉是该给人吃的,怎么能喂狼呢?”
夜千度无奈的拍拍他的肩膀:“苏苏,风雅山庄不是你们那个破县衙了,你想吃肉,你看桌子上不是很多吗?红烧清蒸白切,你看,这都有的,还有烤鸡,八宝鸭子,松鼠鳜鱼……你看你看,都是给你吃的。”
傅苏扑到桌子边儿,站在一边的杏花村碰碰白水,悄声道:“看见没?这位瞅着饭菜的眼光,可比无法无天绿多了。”一句话让白水忍不住笑出声来,而燕留白则面无表情的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道:“丢脸的家伙,等到将来你把自己喂了狼,就不会去关心那些喂狼的肉了。”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夜千度已经给傅苏的碗里夹了几十块肉,听他一边吃一边喋喋不休的道:“千度你知道吗?小时侯家里穷,我就一边读书一边去帮小工,如果赶上哪家办红白喜事,主人家心善的话,会给你盛一碗白饭,上面放几块大肥肉,哎呀那个滋味,吃到嘴里就别提有多么香了……”
夜千度虽然是魔族,但毕竟是高级魔族,而且也是修者,对肉类本来并不喜欢,可是听傅苏这样说,不知不觉的食欲也被提了上来。听见燕留白低语道:“吃你的饭菜吧,这么美味的东西也堵不住你的嘴吗?谁喜欢听你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他示威的一笑,骄傲道:“苏苏你继续说,我喜欢听。”一边说一边夹了一块风味骨头放到傅苏碗里:“来,尝尝这个。”
燕留白撇嘴道:“怎么魔宫主人一沾上爱情两个字,也变得这么白痴……”他说完面色忽然暗下来,心说自己在不平什么呢?是嫉妒傅苏吗?大概是吧,如果那个人……那个人也会因为爱情而变得白痴一些,该有多好。他又苦笑了一下,暗道自己怎么还在做梦呢?爱情?那个人对自己有过爱情吗?
傅苏和夜千度并没有注意到燕留白的脸色,傅苏正将骨头夹回夜千度的碗里,一边摇头道:“不吃不吃,有肉吃谁吃骨头啊,又硬又难啃。”他说完,秋月就凑过来看了看,然后奇怪道:“傅公子,这风味骨头的味道很好的,是这里厨子的拿手菜,你……你不用吃骨头,你吃上面的肉就行了。”
“秋月你真是不懂货,骨头上面哪有肉啊,就算沾点肉也是很少的。”傅苏不屑的撇嘴:“一看就知道是大小姐,连这个都不知道。”他不等说完,燕留白头上的冷汗就下来了。
秋月为大师傅鸣不平,还待分辩,却见自家主人一挥手,呵呵笑道:“秋月你不用说了,我曾经吃过留白做的排骨,那真是世间难觅的排骨啊,真亏他怎么做到的。”他将骨头递到傅苏面前:“苏苏你看看,这骨头上是有肉的,我剥给你看啊。”
这骨头煮了许久,肉早已熟烂无比,轻轻一扯就扯下一大块。傅苏瞪大眼睛看着夜千度从那块骨头上剥下一大块一大块或瘦或肥的肉块,最后惊叫道:“啊,留白留白你快看,千度家里的骨头都是长这种样子的,都是有很多肉的呢。”
“咕咚”一声,秋月和杏花村一起摔倒,白水瞪着眼睛:“不……不是傅公子,不是我们魔宫